拉特兰条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拉特兰条约是于1929年2月11日墨索里尼代表意大利政府和枢机主教加斯佩里代表罗马教廷所订立的条约1948年意大利共和国宪法对此条约予以承认。

目录

[编辑] 背景

1870年普法战争期间,意大利王国政府乘拿破仑三世调回驻罗马的法国军队之机,出兵攻击了当时依附于法国的教皇国,占领了罗马城,教皇庇护九世被困于梵蒂冈

[编辑] 内容

拉特兰条约申明罗马教廷承认罗马作为意大利国家的首都;意大利政府承认罗马教廷对梵蒂冈44公顷范围内的主权。条约规定梵蒂冈具有主权,其管辖的部分教堂具有治外法权和豁免权,但意大利境内所有的其他主教任命必须报意大利政府批准,而且必须具有意大利国籍,必须宣誓效忠国家。

由于拉特兰条约规定允许在初等和中等公立学校讲授宗教课,并规定主教对讲课的教师有任免权,国家不得任用被教会谴责的人担任这一职务。因此导致1952年米兰1953年那不勒斯发生了“反新教”的骚乱事件。

2009年1月1日,梵蒂岡宣稱「意大利的法律過於繁雜,而且欠缺穩定、時常和天主教教義相違背」,正式宣佈以後不再自動採納意大利議會通過的法律[1]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外部链接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http://zh.wikisource.org/wiki/拉特兰条约
个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