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總理大臣 (日本)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日本内阁总理大臣)
| 日本國內閣總理大臣 | |
內閣總理大臣紋章 (五七之桐花紋) |
|
| 現任 麻生太郎 就任日期:2008年9月24日 |
|
|---|---|
| 任命者 | 天皇(國會先行指名) |
| 任期 | 無限制 依議員職位在任與否而定 |
| 首任 | 伊藤博文 |
| 創始年 | 1885年 |
| 日語寫法 | |
|---|---|
| 日語原文 | 内閣総理大臣 |
| 假名 | ないかく そうり だいじん |
| 罗马字 | Naikaku Sōri Daijin |
| 日文舊漢字 | 內閣總理大臣 |
日本自衛隊使用的内閣總理大臣代表旗
| 日本国 |
本文章是關於 |
|
|
|
|
|
其他国家·图集 Portal:政治 |
內閣總理大臣是日本內閣的最高首長,也是日本實際的政府首脑,領導各行政機關運作。其產生方式,為國會議員之中擇一提名,經國會議決指名,再依此由天皇任命。
目录 |
[编辑] 概說
日本第一任內閣總理大臣为伊藤博文,最初的时候是由推翻德川幕府的明治维新有功的人担任總理大臣。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大日本帝國憲法》中没有关于總理大臣的规定;根据該憲法的內閣組成之规定,具有政治实力的人组成的枢密院推荐總理大臣,由天皇任命總理大臣。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日本國憲法》規定,國會提名總理大臣人選,再由天皇任命;同时,根据《日本国宪法》第66条第2项,军人不能成为内阁总理大臣。
[编辑] 內閣總理大臣權限
根据日本宪法以及其他法令,首相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
- 组织内阁,任命并任意罢免国务大臣(宪法第68條)
- 允许对在任国务大臣起诉(宪法第75條)
- 代表内阁向国会提出议案(宪法第72條)
- 代表内阁向国会报告一般国内事务与外交关系(宪法第72條)
- 代表内阁指挥监督各个行政部门(宪法第72條)
- 与专职国务大臣共同签署法律及政令(宪法第74條)
- 主持内阁会议(内阁法第4條第2项)
- 指定内阁总理大臣及专职国务大臣的代理人(内阁法第9条、10條)
- 掌有自衛隊的最高指揮監督權(自衛隊法第7條)
[编辑] 參見
[编辑] 外部链接
相關的维基共享资源:
| 日本内阁总理大臣列表 | |||||
| 明治时期 | 大正时期 | 昭和前期 | 昭和中期 | 昭和後期 | 平成时期 |
|
伊藤博文 |
桂太郎(三次) |
田中義一 |
宇野宗佑 |
||
|
|
|
|---|---|
| 议会制 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 朝鲜內阁总理 · 越南政府总理 · 老挝总理 · 黎巴嫩总理 · 蒙古总理 · 尼泊尔总理 · 孟加拉国总理 · 土耳其總理 · 新加坡总理 · 伊拉克总理 · 以色列总理 · 印度总理 · 东帝汶总理 |
| 总统制 共和国 |
|
| 半总统制 共和国 |
|
| 绝对君主国 | |
| 议会制 君主立宪国 |
|
| 政教合一 共和国 |
|
| 军政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