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钧儒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沈钧儒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首任院長
1949年10月1954年9月
性別
政黨 中国民主同盟会
籍貫 浙江省嘉兴
出生 1875年1月2日
清朝 中国清朝苏州
逝世 1963年6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學歷
經歷

沈钧儒1875年1月2日1963年6月11日),衡山浙江嘉兴人,同治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875年1月2日)出生于苏州光绪进士。著名社会活动家,政治活动家,律师。曾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57年反右运动时期的中国民主同盟主席。1963年6月11日凌晨逝世于北京,终年89岁。





前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1949年-1954年
繼任:
董必武
前任:
張瀾
中國民主同盟主席
1956年1963年
繼任:
楊明軒
个人工具
其他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