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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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烏地阿拉伯王国 المملكة العربية السعودي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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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稱:沙烏地阿拉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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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格言:لا إله إلا الله محمد رسول الله (阿拉伯语) “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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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歌:我们敬爱的国王万岁(Aash Al Maleek) | |||||
| 自然地理 (实际管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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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 | 利雅得 | ||||
| 最大城市 | 利雅得 | ||||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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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最高点 | 索达山:海拔3,133米 | ||||
| 时区 | UTC+3 | ||||
| 人民生活 | |||||
| 官方语言 | 阿拉伯语 | ||||
| 人口 | |||||
| 政治文化 | |||||
| 政治体制 | 政教合一的君主专制 | ||||
| 国家领导人 | |||||
| 经济实力 | |||||
| GDP(PPP) | $446 billion | ||||
| 人均GDP(PPP) | $21,200 | ||||
| HDI | 0.812(高,2007年) | ||||
| 货币单位 | 沙烏地阿拉伯里亚尔 | ||||
| 国家资料 | |||||
| 国际域名缩写 | .sa | ||||
| 国际电话区号 | 966 | ||||
沙烏地阿拉伯王国(阿拉伯语:المملكة العربية السعودية,罗马化:Al-Mamlakah al-‘Arabīyah al-Su‘ūdīyah)是阿拉伯半岛上面积最大的国家,与伊拉克、约旦、科威特、阿曼、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及也门接壤。
目录 |
[编辑] 历史
沙烏地阿拉伯始建于1750年的阿拉伯半岛中部地区,一名名为穆罕默德·本·沙特(Muhammad ibn Saud)的当地国王与一名伊斯兰改革家穆罕默德·阿卜杜勒-瓦哈卜(Muhammad Abd Al-Wahhab)一起建立了新的政体。在之后的150多年中,沙烏地阿拉伯家族的势力时起时落,为争夺半岛的控制权不断地与埃及(其实为奥斯曼帝国半独立的一部分)、奥斯曼帝国发生冲突,并先后两次失去政权。现代沙烏地阿拉伯是由国王阿卜杜勒·阿齐兹·本·阿卜杜勒·拉赫曼·阿勒沙特所一手建立的。
1902年阿卜杜勒·阿齐兹率领一队人马从其家族避难地科威特出发,从敌对的拉希德家族(Al-Rashid)手中一举夺回利雅得。在1913至1926年间,阿卜杜勒-阿齐兹相继征服了内志(纳季德)和漢志(希贾兹)两部分领土。1926年1月8日,阿卜杜勒-阿齐兹成为其统治的领土上的国王。1927年5月20日签署的《吉达条约》使得沙特阿拉伯正式脱离英国的统治独立。1932年9月22日,沙特阿拉伯正式宣布统一。1938年3月3日在沙特阿拉伯地底下所發現的石油永遠改變了這個國家的命運。
[编辑] 政治
沙烏地阿拉伯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君主制国家。1992年开始施行的《治国基本法》规定,沙烏地阿拉伯是一个由阿卜杜勒-阿齐兹·沙特后代子孙所统治的君主制国家,而神圣的《古兰经》则是国家的最高宪法。国家根据沙里亞法(Shari'a)行事。沙烏地阿拉伯国内没有合法的政党,至今仅在2005年举行过一次地方选举,投票权仅限於男性公民[2]。理论上,国王的权力受到伊斯兰教教法以及其他沙特传统的约束。在作出重大决定时国王也必须取得其他王室成员、宗教领袖(ulema)以及其他沙特社会中有影响人士的共识。瓦哈比派(Wahhabism)是国家所奉行的官方意识形态。该伊斯兰教派通过在全球各地建造清真寺与古兰经学校来向全世界推广自己的教义。根据2006年颁布的《效忠委员会法》,由阿卜杜勒-阿齐兹·沙特国王的所有获承认的儿子或其继承人组成效忠委员会,负责王位继承人的选举并监督国王和王储的继立。
2005年8月1日沙烏地阿拉伯国王法赫德在首都利雅得的医院,以84岁的高龄逝世後,其同父异母弟、原王储阿卜杜拉亲王和同父同母弟、原第二副首相苏尔坦亲王分别获王室支持继位新国王和受封为王储。但是,王位的继承暂时仍然未能传至王室第三代,相信是因为第三代的权位相争情况严重,王室纷争问题如未能解决,将会在王室第二代相继离世後引发。
[编辑] 人權
針對沙烏地阿拉伯的法令及人權紀錄,人權觀察、國際特赦組織及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等組織曾予以批判,尤其是針對女權問題:舉例明之,沙烏地阿拉伯是世上唯一禁止女性駕車的國家[3]。沙烏地阿拉伯政府通常將這類報導斥為謊言,或以伊斯蘭的沙里亞法規證成其作為。
在2002年,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批評了沙烏地阿拉伯的鞭刑及截肢刑罰。沙烏地阿拉伯代表團則以伊斯蘭教傳統為由,拒絕了外人對其法律系統的干涉[4]。
在2000年,政府通過了十月立法,宣佈將履行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下的部份義務[5]。基本法第五章第26條載明:國家按照沙里亞法規保護人權[6]。
沙烏地阿拉伯政府在國內實施網絡過濾[7]。沙烏地阿拉伯的一名博客作者 Fouad al-Farhan 因為批評沙烏地阿拉伯的政治、經濟及媒體人物,從2007年12月起遭到監禁[8]。
[编辑] 行政区划
沙烏地阿拉伯全国划分为13个省(mintaqah,复数:mintaqat):
- 利雅得省
- 麦加省
- 麦地那省
- 东部省 (Ash Sharqiyah)
- 蓋西姆省 (Al Qasim)
- 哈伊勒省 (Ha'il)
- 塔布克省 (Tabuk)
- 北部边疆省 (Al Hudud ash Shamaliyah)
- 吉赞省 (Jizan)
- 纳季兰省 (Najran)
- 巴哈省 (Al Bahah)
- 焦夫省 (Al Jawf)
- 阿西尔省 (‘Asir)
[编辑] 地理
沙烏地阿拉伯拥有阿拉伯半岛80%的领土。该国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和也门接壤的大部分地区没有明确的边界,所以沙特的具体面积不详。沙特阿拉伯政府估计的面积是2,217,949平方公里,而其他可信的估计都介于213万9千7百平方公里至224万平方公里之间。全国只有少于1%的土地是适合耕种的。在1990年代早期,沙烏地阿拉伯的人口分布十分不均,东西部沿海与内陆绿洲地区人口稠密,而内陆其他大片的沙漠地区则几乎无人居住。
沙烏地阿拉伯气候严酷,全国基本上都是干燥的热带沙漠气候,气温日较差大。
[编辑] 经济
沙特阿拉伯的经济以石油为支柱,政府控制着国家主要的经济活动。沙特阿拉伯是世界上继加拿大之后第二大的已探明石油的储备国(拥有全球已勘探石油总量的24%),是全球最大的石油出口国,也是石油输出国组织的主要成员国。石油产业的收入占全国总收入的大约75%,GDP的40%,以及出口收入的90%。GDP的大约40%来自于私有经济。在1999年OPEC与其他石油输出国调涨油价期间,沙特阿拉伯是主要的推动者,在这期间OPEC的成员成功地通过减少石油产量将石油价格推高到自1991年海湾战争以来的最高水平。
目前沙特政府正不断鼓励私有经济的发展,以减少国家经济对石油出口的倚赖,同时为快速增长的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水资源的短缺与迅速增长的人口有可能限制该国实现农产品自足的目标。
沙特阿拉伯也進用大量移住勞工。根據菲律賓政府統計,沙特阿拉伯是海外菲律賓人之中最多人就業的目的地。
[编辑] 人口
截止到2001年,沙特阿拉伯人口大约为2千2百万,其中包括640万居住在该国的外国人。直到1960年代,全国大多数人口为游牧或半游牧人口,但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城市化的加快,目前超过95%的人口已经定居下来。一些城市与绿洲中的人口密度高达每平方公里超过1千人。
大多数沙特人是地地道道的阿拉伯人,但也有一些人具有土耳其、伊朗、印度尼西亚、印度或非洲血统,他们主要是居住在红海海岸地区的外来移民。很多人来自邻近的阿拉伯国家,他们受雇到沙特工作。沙特阿拉伯也有一定数量的亚裔人口,主要来自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尼西亚及菲律宾。沙特阿拉伯境内也有不到10万西方人士。
[编辑] 文化
[编辑] 軍事
武裝部隊建於1964年,最高国防会议为国防最高决策机关。国王为武装部队最高统帅,武装部队总参谋长为穆罕默德·萨利赫·哈马迪上将。军队分正规军和国民部队。正规军平时实行志愿兵役制,战时实行义务兵役制,一般兵种服役期两年,特殊兵种服役三年。
武装部队总兵力约10.6万人,其中陆军约7.3万人,编3个装甲旅、1个空降旅、1个步兵旅、1个王室警卫团、23个炮兵营;海军约1.1万人,组成红海和波斯湾两支舰队;空军约1.8万人,编攻击机中队、截击机中队等。 此外还有国民警卫队、边防部队、特种安全部队和海上警卫队等。
[编辑] 交通
境內計有公路152,044公里(2000年),鐵路1,392公里(2006年),機場213座(2007年)。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註釋
- ^ CIA - The World Factbook - Saudi Arabia
- ^ Saudi women barred from voting
- ^ Reuters: Car makers target Saudi women despite driving ban
- ^ BBC news: Saudi 'torture' condemned by UN
- ^ Saudi Arabia JURIST
- ^ Saudi Arabia: Basic Law of Government
- ^ "Documentation of Internet Filtering in Saudi Arabia"
- ^ "No freedom for 'dean of Saudi bloggers'", by Nic Robertson and Wayne Drash, February 27, 2008, 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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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巴勒斯坦问题;**参见西撒哈拉问题。 另见阿拉伯国家联盟、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厄立特里亚、乍得、以色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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