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罗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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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罗的海地圖
波罗的海范围

波罗的海,位于东北欧,围绕波罗的海的国家与地区包括斯堪地拉维亚半岛中东欧大陆部分和丹麦。波罗的海北纬54度起向东北延伸到北极圈附近。长1600多千米,平均宽度190千米,面积41万4千平方千米,是地球上最大的半鹹水水域。平均深度55米,最深處哥特蘭溝深達459米,位於瑞典東南海岸與哥得蘭島間。

西欧各国(如英国、丹麦、德国荷兰等)称波羅的海为东海,而东欧的爱沙尼亚人称其为Läänemeri,亦即西海之意。

波羅的海是世界上盐度最低的海域。這是因为海区闭塞;位于温带海洋性气候区,降水颇多;地处中高纬度,蒸发较少;周围河川径流总量丰富。波罗的海的海水含盐度只有7-8‰,大大低于全世界海水平均含盐度(35‰);各个海湾的盐度更低,只有2‰左右。

波罗的海的海岸线十分曲折,海中岛屿林立,有波的尼亚湾芬兰湾里加湾等著名海湾。它的周围,分布着挪威、丹麦、瑞典芬兰俄罗斯波兰、德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等国家。俄罗斯圣彼得堡、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芬兰首都赫尔辛基拉脱维亚首都里加等都是波罗的海沿岸的名城。

波罗的海的平均深度只有55米,又浅又淡的海水容易结冰。北部和东部海域每年通常有一段不利于航行的冰封期。鲱鱼鳕鱼鲽鱼是这里的特产。

目录

[编辑] 赫爾辛基公約

赫爾辛基公約(Helsinki Convention)[1]是由赫爾辛基委員會(Helsinki Commission) [2]所管理,並是史上第一個以整個海域的污染物為討論主題的公約。現在簽署了赫爾辛基公約的團體有丹麥、愛沙尼亞、歐洲經濟共同體、芬蘭、德國、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俄羅斯及瑞典。

[编辑] 1974年赫爾辛基公約

1974年3月22日簽訂的赫爾辛基公約[3]丹麥芬蘭東德西德波蘭人民共和國瑞典蘇聯七個波羅的海沿岸國家所簽訂,並在1980年5月3日正式生效。

[编辑] 1992年赫爾辛基公約

因為政治環境因素的轉變,與及國際環境和海洋法規的發展,赫爾辛基公約在1992年由以波羅的海為邊界的國家與及歐洲經濟共同體重新簽訂。此公約在2000年1月17日正式生效。它的範圍涵蓋了整個波羅的海,除了波羅的海海水本身外,更包括內陸水源和海床。它亦同時考慮到整個波羅的海的集水區,以減少來自陸地的污染

[编辑] 城市

最大的沿海城市(以人口排列):

主要港口(但非大城市):

[编辑] 参见

[编辑]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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