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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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鳳山(1941年12月-),山東蓬萊人,1961年7月參加工作,197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第二炮兵技術學院自動控制專業畢業,大專學歷,工程師。
- 1961年7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
- 1961年7月至1964年2月在第二炮兵技術學院自動控制專業學習。
- 1964年2月起歷任黑龍江省肇源縣義順公社中心小學代課老師,肇源縣教師進修學校教師、肇源縣革委會文教組、政工組幹事、中共肇源縣城郊公社黨委書記、革委會主任。
- 1977年12月至1983年9月任中共肇源縣委常委、縣革委會主任,中共肇源縣委副書記、副縣長(其間:1979年3月至9月在中共黑龍江省委黨校學習;1981年2月至8月在瀋陽農學院學習)。
- 1983年9月至1985年12月任中共黑龍江省肇州縣委副書記、肇州縣縣長。
- 1985年12月至1987年2月任中共黑龍江省綏化地委委員、綏化地區行署副專員。
- 1987年2月至1988年1月任中共綏化地委副書記、綏化地區行署專員。
- 1988年1月至1989年4月任中共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委書記。
- 1989年4月至1991年9月任黑龍江省副省長。
- 1991年9月至1992年8月任中共黑龍江省委常委、哈爾濱市委書記。
- 1992年8月至1994年2月任中共黑龍江省委副書記、哈爾濱市委書記。
- 1994年4月至1995年2月任中共黑龍江省委副書記、黑龍江省副省長、代省長、哈爾濱市委書記(至1994年11月)。
- 1995年2月至1999年12月任中共黑龍江省委副書記、黑龍江省省長。
- 1999年12月至2003年10月任國土資源部部長。
- 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撤銷田鳳山的中央委員職務,遭開除黨籍處分。
- 2005年12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田鳳山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共第十四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五屆、十六屆中央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