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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是中國、越南等国一个省的行政机关的第一号人物。
在中國大陸,完全的说法是:某某省人民政府省长,为三级官,即省部级正职。在中國大陸特有的國情下,省长是省人民政府的第一把手,是该省的第二把手。省的第一把手為中共中央任命的省委书记。现在,省长一般兼任中国共产党省級黨委排在第一的副书记。“省委副书记、省长某某某”,是媒体上经常出现的说法。
在臺灣,「省長」通常被用來指稱宋楚瑜。中華民國臺灣省的歷屆領導人中只有宋一人乃民選省長,其他均為官派之「省主席」。
在其他国家,省长是各省的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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