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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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الأمم المتحدة United Nations Nations unies Организа́ция Объединённых На́ций Naciones Unidas 联合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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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立时间 | 1945年10月24日 |
| 性质 | 全球性、综合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
| 总部 | 位於美國紐約市的國際領土 |
| 成员 | 192個成員國 |
| 官方语言 | 阿拉伯语、汉语、英语、西班牙语、法语、俄语 |
| 秘書長 | |
| 主要机构 | 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
| 网站 | www.un.org |
联合国(阿拉伯語:الأمم المتحدة;英語:United Nations;法語:Nations unies;俄語:Организа́ция Объединённых На́ций;西班牙語:Naciones Unidas)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联合国的成员国。1945年6月26日,51個創始會員國中的50個,在美國加州舊金山簽定《聯合國憲章》。憲章於1945年10月24日生效,自此聯合國正式成立,但是第一次会员国大会直到1946年1月10日才举行,当时有51个国家出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存在着一个类似于联合国的组织國際聯盟,通常可以认为是联合国的前身。联合国对所有接受《联合国宪章》的义务以及履行这些义务的「热爱和平的国家」开放。到2008年为止,联合国共有192个成员国。
目录 |
[编辑] 历史沿革
建立联合国的想法是在1943年由战时同盟国在莫斯科和德黑兰的会议中明确声明的。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建议使用“联合国”的名称,并在1942年1月1日在《联合国宣言》中正式使用。在二战中,盟国使用“联合国”代指它们的盟友。从1944年8月到10月,美利坚合众国、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法兰西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中華民國的代表在华盛顿敦巴顿橡树园达成了协议。这些和稍后的谈话勾勒了这个组织的轮廓、会员资格、维持国际和平和安全的方式以及国际经济和社会合作。这些提议在全球的国家政府和公民间都进行了讨论。
1945年4月25日,在舊金山,召开了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除了政府组织外,一系列的非政府组织,包括国际狮子会都被邀请来参与《联合国宪章》的起草。两个月后的6月26日,50个国家代表出席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因波兰是最初的签署国,故没有出席,加上它后,最初签署国一共有51个。1945年10月24日,当五个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会员国(聯合國憲章第二十三條規定為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組成)以及其它46个签字国的大多数成员国批准了《联合国宪章》后,联合国作为实体组织正式成立。
美国参议院於1945年7月28日,以89对2票通过確認《联合国宪章》。在1945年12月,参议院和众议院一致要求联合国总部设在美国。1949年,美国的提议被采纳,并於1950年,联合国总部大楼在美国的纽约市完工。总部使用了来自小约翰·洛克菲勒850万美元捐款。总部於1951年1月9日开始运作。现在这个地方被认为是国际区域,并通过和美国的特殊协议赢得了一些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但是总的来说,纽约市、纽约州及美国的法律仍然适用。
20世纪60年代,会员大会和秘书处建筑在纽约建立。目前,联合国总部及安理会设在美国纽约,同时,在瑞士日内瓦、奥地利维也纳、肯尼亚内罗毕和其它地方还设有许多重要机构。
[编辑] 常任理事国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的五位创始成员国,是二战期间反法西斯同盟国中的五大国。《联合国宪章》第23条第1款中明文规定:“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2004年,日本、德国、印度及巴西组成“四国联盟”,借由安理会改造的机会积极争取成为常任理事国,但四国联盟遭遇到不小的阻力,例如中国、韩国、朝鲜反对日本,美国、意大利反对德国,墨西哥、阿根廷反对巴西,巴基斯坦反对印度。
- 常任理事国席次變化
[编辑] 組織與經費
[编辑] 主要機構
联合国有六大主要机构:
联合国的正式语言共有6种,包括4种创始国的语言:汉语、英语、法语、俄语,以及后来加上的使用广泛的阿拉伯语和西班牙语。联合国的所有会议都有这些语言的口译,所有的官方文件都会印刷或在网上出版这些语言的翻译版本。不过,秘书处仅将英语和法语这两种语言确定为工作语言。[3]
[编辑] 經濟領域的附屬機構
[编辑] 经费
联合国机构通过两种方式取得经费:成员国的会费与捐款。联合国及其机构两年一度的财政预算来自各成员国的会费。联合国大会审查联合国的经费,并确定各国应付的会费款额。各国的会费主要是依照各国的经济实力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来决定的。会费由经常性预算、维和费用和国际法院费用三部分组成。
联合国大会确立的原则是,联合国不应该在经费上过度倚赖任何国家。为此每财政年度联合国的会费设有“封顶”价格,规定各成员国所付会费的最高价。2000年协议的部分规定,单个会员国的会费占经常性财政预算最高额度从原先的25%降低到22%,目前这是美国承担的经费额度,而其他所有成员国的会费则更低,下限为0.001%。会费分摊每3年调整一次。自联合国于1945年成立以来,美国一直是向联合国提供经费最多的国家。
根据第61届联合国大会于2006年12月22日通过的决议,2007年-2009年继续执行2000年制定的联合国会费分摊方法, 而中国的会费比额在重新计算后将由2.05%上升至2.667%。按照现行比额表计算,中国在2007年至2009年的会费比额将达到2.667%,预计总额超过4000万美元,上涨幅度在各国当中位居前列。美国依然是缴纳会费最多的国家,保持22%的最高分摊比例不变;而日本则由19.4%下降到16.6%。此外,德国8.57%,英国6.64%,法国6.30%,俄罗斯1.2%。[4]联合国会费缴纳比例每三年修改一次,会费比额编制方法的制定依据支付能力、同时给予人均国民收入低的国家适当宽减的原则。
联合国的特别项目不在常规经费预算之内,这些项目是通过成员国的捐款来运作的。捐款的很大部分是为所需要国家提供农产品,但主要还是资金的支援。
[编辑] 任務
[编辑] 裁军与军控
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裁军与维持和平是联合国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但是在《宪章》签署后仅几个星期,核武器就被开发出来,从而改变了旧有的裁军与军控概念。事实上,联合国大会第一次会议(1946年1月24日召开)所通过的第一个决议就是有关原子能和平利用的。
裁军会议是国际社会为多边谈判军控与裁军协议的唯一论坛,裁军会议目前有66个成员国,包括五个主要核大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虽然裁军会议并不是联合国的正式机构,联合国秘书长向裁军会议派出私人代表,这名代表是裁军会议的秘书长。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往往要求裁军会议讨论特定的裁军议题。而裁军会议每年也向联合国大会汇报工作情况。
[编辑] 人权
创立联合国的另一个目的就是维护人权。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惨无人道的大屠杀与种族灭绝令国际社会认识到,新的国际组织必须防止在未来发生类似的事件。早期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法律框架,以讨论并回应有关侵犯人权方面的投诉。
《联合国宪章》要求其成员国尊重人权,并应为维护人权采取联合或单独行动。《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被联合国大会确认为是世界各国应该遵守的人权标准。联合国大会也经常就人权问题进行讨论。大会下属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内的人权机构,主要就人权问题进行调查并提供协助。
[编辑] 貢獻
联合国及其各机构在坚持与贯彻《世界人权宣言》的宗旨方面起到中心作用。联合国为一些过渡到民主政体的国家提供协助,包括监督与协助开展自由公平的选举、提高司法系统的质量、起草宪法、训练人权官员。联合国机构为全球的民主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联合国也支持妇女权益的提高。联合国組織從1985年起開始出現性別主流化的主張,用意之一就是鼓励妇女积极参加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
2005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意设立一个新的机构“联合国和平建设委员会”,以协助刚刚摆脱战乱的国家避免再度陷入冲突。[5]
2006年3月9日,联合国举行仪式,正式启动中央紧急应对基金,为联合国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活动提供了资金保证。[6]
[编辑] 局限
联合国建立的初衷是维护世界和平,并且实行的是大国一致的民主原则。但其中的否决权有可能被滥用。例如在冷战时期,美国和苏联之间的政治衝突,在雙方否决权的使用上,即表现得十分明显。
另外,聯合國沒有強而有力的制裁措施,難以落實和平。冷戰結束之後,聯合國開始在國際安全、維持和平等方面扮演較為積極的角色;近年來維持和平任務(簡稱「維和」)的派遣頻率以及規模不斷突破歷史新高,相關費用也已成為該組織財務支出的最大宗。然而受限於「國家」仍為國際舞台上最主要行為者的現實環境,聯合國对於強国的行为仍無力約束,一些與強國利益沒有直接相關的事務,也難以動員各國參與落實聯合國的決議。
例如:1990年代在盧旺達,以及2007年蘇丹南部發生的種族屠殺慘案,聯合國均無法做出立即而有效的處置。2003年美国繞開联合国的議事程序,片面決定出兵攻打伊拉克,嚴重威脅聯合國權威,但是安理會只能事後追認。2006年以色列軍隊進攻黎巴嫩南部,原駐該地的維和部隊未能發揮作用,安理會通過決議要求停火,亦未能立即落實。對於印度、巴基斯坦、朝鲜等國家進行核武試爆的行為,安理會均決議反對,但是印度、巴基斯坦還是事實上擁有核武器的國家。2009年以色列軍隊進攻巴勒斯坦加薩地區,並攻擊聯合國該駐地設施與人員,安理會亦未能立即而有效的處置。
[编辑] 改革
近年来改革联合国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具体联合国需要改革的地方依然没有获得共识。无论是那些希望联合国发挥更大作用的人,还是希望联合国只是提供人道援助的人,都宣称联合国应当“改革”,但是他们所希望看到的改革实质却是很不同的。
[编辑] 安全理事會改組
联合国機構改革中最常被提到的就是擴大安理會常任理事国的席位。
安理會常任理事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是1945年联合国成立之初时建立的,反映的是二戰的勝負結果(中国席位部份,請參考其他章節),以及戰後不久的世界權力格局,與今日的世界局勢已有落差。
日本、德国、印度和巴西明确表态共同尋求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但因各自面临来自不同方面的反對聲音,而未能如願;後來上述各國遂恢復獨力運作爭取的策略。
主要的改革提議,或者強調應透過擴大成員國集團來改善安理會的代表性,或者調整常任理事國結構以反映今日的國際政經實力。例如主張应让更多位在發展中国家成为常任理事国,如印度、巴西等,或者新加入「不具備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的國家,如日本、德國等。由於安理會改革涉及錯綜複雜的國際關係,並且極可能有損現有常任理事國的大國分配利益,無論何種方案均有相當程度的反對意見以及窒礙難行之處,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很難達到共識。
[编辑] 聯合國的會員國數目
根據「Infoplease」,查詢「Government and Economy」這個項目,可以查到「Political divisions: 193 sovereign nations, 61 dependent areas, and 6 disputed territories.」 也就是全世界有193個主權國家,61個非獨立區域,6個有爭端區域。(2008年)依據2008年的統計顯示,加入聯合國的國家,如根據「聯合國會員國」之統計有192個會員國(2008年)。宗教城邦梵蒂岡與巴勒斯坦為觀察會員國,永久中立國瑞士則於2002年加入,[來源請求]
[编辑] 注释和参考资料
[编辑]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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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主体 | 會員國 - 觀察員 | |
| 主要機構 | 大會 - 安全理事會 - 人權理事會 - 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 托管理事會 - 秘書處 - 國際法院 | |
| 方案和基金 | 環境署 - 難民署 - 開發署 - 人居署 - 兒童基金會 | |
| 專門機構 | 勞工組織 - 糧農組織 - 教科文組織 - 世衛組織 - 世界銀行 - 基金組織 - 民航組織 - 海事組織 - 國際電聯 - 萬國郵聯 - 氣象組織 - 知識產權組織 - 原子能機構 | |
| 政策和文件 | 千年发展目标 - 大会决议 - 安理会决议 | |
| 行动项目 力量部署 |
维和行动 维和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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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 分类 - 文库 - 资源 - 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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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任理事国 | ||||||
| 非常任理事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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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聯合國、安南 2002年:卡特 2003年:艾芭迪 2004年:馬塔伊 2005年:國際原子能機構、埃爾巴拉迪 2006年:尤納斯、孟加拉鄉村銀行 2007年:戈尔、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 2008年:阿赫蒂萨里 |
| 完整列表(1901年-1925年、1926年-1950年、1951年-1975年、1976年-2000年、200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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