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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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神論英语Deism)是1718世纪英國和18世纪的法國出現的一個哲學觀點,主要是回應牛頓力學對傳統神學世界觀的衝擊。這個思想认为雖然上帝創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规则,但是在此之后上帝并不再对这个世界的发展产生影响。這裡的自然神論主要是指具有閃米特一神教背景並受其影響的西方唯一神派自然神論者的觀點,而不是具有多神教背景的自然神論者等的觀點如泛自然神論

自然神论者推崇理性原则,把上帝解释为非人格的始因的宗教哲学理论。又称理神论。由17世纪英国思想家L.赫尔伯特始创,著名代表有J.托兰德D.哈特利J.普里斯特利约翰·洛克艾萨克·牛顿[1]等人,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人也都是具有一定唯物主义倾向的自然神论者。自然神论反对蒙昧主义神秘主义,否定迷信和各种违反自然规律的 “奇迹”;认为上帝不过是“世界理性”或“有智慧的意志”;上帝作为世界的“始因”或“造物主”,它在创世之后就不再干预世界事务,而让世界按照它本身的规律存在和发展下去;主张用“理性宗教”或“自然宗教”代替“天启宗教”。

今日我們聽到自然神論就會聯想到「神造了世界卻不照管護理這個世界,任其發展」。但是17世紀英國人徹爾布里的赫爾伯特爵士提出的自然神論,是想證明我們人類對上帝的信仰是合乎理性,不需要來自聖經中神的啟示。他主張基督教是自然宗教,但基督教有一些信仰的確已經超出了自然宗教,自然神論者把這些視為迷信的教士爭取信眾之作,不予接納。

自然神論者也反對「預言」的應驗和「神蹟」作為根據上帝存在的根據。吳爾斯頓嚴厲批評神蹟,他認為基督復活乃是其屍體被門徒所竊,結果他因此被關而死在獄中,不過舍洛克因此得到靈感,寫了一本《復活見證受審記》,將新約中的見證一一驗證。

托马斯·潘恩的觀點頗能代表自然神論者的觀點:“我相信一個上帝,沒有其它的”,但“我不相信猶太教會、羅馬教會、希臘教會、土耳其教會、基督教和我所知道的任何教會所宣佈的信條。我自己的頭腦就是我自己的教會。”

[编辑] 参考文献

  1. ^ 赵林. 《在上帝与牛顿之间》. 北京: 东方出版社. 2007:  57页. ISBN 978-7-5060-2771-7. 

[编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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