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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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族一詞出自翁靜玉著、1993年出版的《辦公室物語》(ISBN 957-8645-04-X)一書,形容當時的年輕人,約民國50年(1961年)以後出生的世代。由於媒體的炒作,現在多半作為約民國70年(1981年)以後出生的世代的一種負面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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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概要
「草莓族」一詞最早被食品業者拿來形容15歲以下的消費者,以草莓來象徵這個族群的天真、好奇。但後來則取其光鮮亮麗、甜中帶酸的生澀、在溫室中長大及一捏就破的特性,開始以草莓族來稱呼1981年後出生的世代(有時也包含1981年前數年出生的世代)。
在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草莓族是被新聞媒體所誇大了,每逢「七年級生」(台灣俗稱民國70年以後出生者)、「八年級生」犯錯時即大幅報導,事實上每個世代都存在草莓族,在年輕世代中草莓族的比例可能還比較少;而且草莓族一詞已經成為壓榨年輕人的藉口,現在的年輕人是處於低薪資高工作量及高學歷者從事低專業工作的狀態,因此他們會對公司不忠誠、對工作無熱情、非常功利保守[1]。
[编辑] 刻板印象
台灣社會對於草莓族的普遍刻板印象包括:
也有人以“布丁族”或“豆腐族”來揶揄缺點(特別是抗壓性)比草莓族還嚴重的人。
[编辑] 案例
另外,2005年3月22日臺灣有一名婦人因肩痛求診,因療效不彰憤而怒罵醫生為「草莓族」。後經臺灣高等法院認為草莓族係指「年輕沒經驗禁不起挫折的人」、「屬於貶抑性詞彙」而的確貶低其名譽,而判婦人敗訴。[2]
[编辑] 相關書籍
- 翁靜玉 著,《辦公室物語》,臺北市:就業情報,1993年出版,ISBN 957-8645-04-X
[编辑] 參見
[编辑] 資料來源
- ^ 六、七年級生,你為何不生氣?
- ^ 《罵醫師「草莓族」 判賠2萬登報道歉》,蘋果日報,2007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