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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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即“政府驻地”、“政府所在地”,指政府驻地。

目录

[编辑] 各級行政中心

[编辑] 中央政府駐地

[编辑] 地方政府驻地

汉语对地方各级行政区域政府驻地的统称为“治所”或“行政中心”。

  • 首府,自治政权的驻地、中国的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驻地;
  • 省会,别称“省城”,省政府驻地;[1]
  • 县城,县政府驻地,一个县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中心。

[编辑] 治所:地方政府行政中心

治所”,汉语对中国“地方政府駐地”的旧称,如省治、县治、府治等,除府治外均保留為別稱。

[编辑] 各國家行政規劃中的行政中心

[编辑] 中華人民共和國

[编辑] 中華民國(台灣)

遷台後的中華民國政府,行政規劃與其在大陸時期有差異,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差異更大,總體向日本行政規劃靠攏。

[编辑] 参见

[编辑] 參考資料

  1. ^ 1.0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 中國政府網. 2005-06-15 [2009-08-13]. "在歷史上和習慣上,各省級行政區都有簡稱。省級人民政府駐地稱省會(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國的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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