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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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富治1909年1972年3月26日),湖北红安人,年轻时时曾是木匠。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长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经出任政府重要职务。曾出任公安部部长,后被周恩来调往武汉军区。文化大革命中为文革小组“碰头会”成员,1972年病逝。

[编辑] 简历

  • 1930年参加工人纠察队,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
  • 1932年起,在红四方面军任宣传队队长、连指导员、团政治处主任、红九军二十六师政治部主任、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部长、中共川陕省委组织部部长。
  • 1935年参加红四方面军长征,曾任红九军政治部主任、中共懋功中心县委书记。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三八六旅七七二团政治处主任、政委,三八五旅政委,中共太行第六地委书记,太岳军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太岳纵队政委。
  •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四纵队政委。1947年陈赓司令员率晋冀鲁豫野战军一部(陈谢兵团),强渡黄河,进军豫西。1949年2月,任第二野战军三兵团政委,参加渡江、攻占西南等战役。
  • 1952年起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第一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席,西南军区副政委、云南军区(后为昆明军区)司令员兼政委。
  • 1955年被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将军衔。
  • 1956年被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1959年后任公安部部长,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962年改为公安部队)司令员兼政委。
  • 1965年任国务院副总理。是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
  •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于1966年8月被补选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政治局候补委员。
  • 1967年北京市革命委员会主任、北京军区政委、北京卫戍区第一政委。並於同年8月7日在公安部全體幹部大會上作出講話,否定建國以來公檢法的工作,指各地的公檢法機關都是走資本主義道路。並把責任歸究於羅瑞卿劉少奇等人,並發出砸爛公檢法的呼籲。後來,謝富治聯同康生,製造了「羅瑞卿為首的地下黑公安部案」,將近225名幹部、工人誣指為叛徒、反革命,連公安部內的副部長亦不能幸免,大量幹部被拘捕甚至迫害至死。
  • 1969年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同年被选为中共九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
  • 1971年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北京军区第一政委。参与了林彪江青集團的活动。並與康生一起,一手製造一量冤案,包括趙健民特務案。
  • 1972年3月26日北京病死。
  • 198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根據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审查报告,决定开除謝富治党籍并撤销其《悼词》。1980年11月20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開始受审,谢富治被判为主犯之一。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他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由于已经死亡,其刑事责任不予追究。


官銜
前任:
罗瑞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
1959年1972年
繼任:
李震
前任:
吴德
北京市革命委员会主任
(即北京市市长

1967年1972年
繼任:
吴德
政黨職務
前任:
宋任穷
中國共產黨云南省委書記
1952年1959年
繼任:
阎红彦
前任:
李雪峰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书记
1967年1972年
繼任:
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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