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大兴安岭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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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五·六森林大火於1987年5月6日至6月2日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发生,是1949年以来中国最严重的一次特大森林火灾。
該大火不但使得中國境內的1800萬英畝(相當於蘇格蘭大小)的面積受到不同程度的火災損害,還波及了蘇聯境內的1200萬英畝森林;相較之下,翌年發生的黄石公园大火受災影響範圍則約為150萬英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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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火灾原因
这次火灾在大兴安岭地区的西林吉、图强、阿尔木和塔河4个林业局所属的几处林场同时发生。起火最初原因是一位林场工人启动割灌机引燃了地上的汽油造成的,灭火时只熄灭明火,却没有打净残火余火,致使火势失控。
更深层的原因是平时林区防火投入不足,灭火过程中也有严重官僚作风。大火被扑灭后,林业部部长和副部长均被撤职。
[编辑] 火灾损失
据统计,这次火灾过火面积为101万公顷,其中近70%为有林面积。其他损失还包括:烧毁房舍61.4万平方米,各种设备2488台,粮食650万斤,桥涵67座,铁路专用线9.2公里,通讯线路483公里,输变电线路284.2公里。死亡211人,受伤226人,5万多人无家可归。大火持续了21天,过火森林面积达56万公顷,投入灭火人员共约3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亿元人民币,森林覆盖率由76%降至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