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50mm有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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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50mm有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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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0mm有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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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型 | 步槍 | |
| 原產地 | ||
| 使用記錄 | ||
| 使用期間 | 1949 | |
| 使用國 | 日本帝國 | |
| 參與的戰役 | 一戰 二戰 | |
| 生產歷史 | ||
| 研發者 | 美國 | |
| 研發日期 | 1890年 | |
| 生產商 | ||
| 生產日期 | 1897年-1944年 | |
| 規 格 | ||
| 彈殼類型 | 有緣縮口 | |
| 彈頭直徑 | 6.705 毫米(0.264 英吋) | |
| 彈頸直徑 | 7.34 毫米(0.289 英吋) | |
| 彈肩直徑 | 10.59 毫米(0.417 英吋) | |
| 殼底直徑 | 11.35 毫米(0.447 英吋) | |
| 底緣直徑 | 11.84 毫米(0.466 英吋) | |
| 底緣厚度 | 1.143 毫米(0.045 英吋) | |
| 彈殼長度 | 50.39 毫米(1.984 英吋) | |
| 全 長 | 75.69 毫米(2.98 英吋) | |
| 底火種類 | Boxer式中心底火/步槍小型 | |
| 彈道表現 | ||
| 彈頭重量/種類 | 槍口初速 | 能 量 |
| 139 格令 (9.0g) | 2500 尺/秒 (~762 米/秒) |
1929 ft·lbf (~2623 焦耳) |
| 測試資訊來源:Winchester | ||
6.5×50mm有坂子彈日本帝國一战至二战时期使用的标准步枪弹,配用于日本友坂30\38式步枪和大正11年式轻机枪等。早期为细长的圆头弹,后期为细长的尖头弹(二者均为铅芯)。这种枪弹是当时各国装备的口径最小的步枪弹之一,优点是后坐力小,精度优良。但是由于膛线设计缺陷导致细长的弹头拥有非常高的转速,使得对较远距离目标造成的伤道非常小,威力不足。后来被日本7.7mm口径枪弹代替。6.5×50mm枪弹是日本在侵略战争中消耗量最大的弹药之一。
目录 |
概述 [编辑]
6.5×50mm枪弹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也销售到欧洲国家。一战期间,三八枪和它的前身三十年式都被英国人用于训练单位和海空军单位以将恩菲尔德步枪用于前线。俄国人缺枪,将它广泛用于战场,著名的内战时的捷克军团用的几乎全是三十年式和三十八年式。同时他们设计的世界最早的半自动步枪费德洛夫M1916式也用了该子弹,是因为在所有的主流步枪全威力弹中它的威力刚刚好,后座力不会太大。芬兰人用它来当后备部队卡宾(骑兵)枪及民团的弹药。其他如阿尔巴尼亚、墨西哥等也有少量引进。另外,日本军部曾大量走私步枪到中国;在军阀混战时期成为另一种常见步枪(奉系以及直系以至于到后来山西晋系均曾使用过6.5毫米口径步枪,但主力口径均为7.9毛瑟系列步枪);国民革命军最早的获得的苏援武器也是此款,苏联获得三八式步枪的来源除一战期间购得外,还有因为日本西伯利亚出兵撤退时缴获而得,接着再提供给当时缺乏军火的国民革命军。抗日战争结束,侵华日军投降后,缴获的三八式步枪在中国国共内战期间广泛使用。国军方面使用的均扩膛修改为7.92毫米,以配合自产弹药。
另外,中国各兵工厂在清末民初时期曾生产6.5×50mm有坂子弹,其所产子弹的弹壳经修改,与日制不兼容,产量也少。北洋袁世凯时期因北洋政府所属军工署所做测试结果指6.5×50mm有坂子弹与毛瑟7.9步枪弹相比威力不足,因此废弃6.5×50mm有坂子弹生产,其后仅广东兵工厂仍有极少量自产,用于在广东民间销售。
艇尾 [编辑]
一般来说有“艇尾”的弹头在空气动力学上会有较佳的表现,远胜没有“艇尾”的弹头;没有“艇尾”的弹头威力比有“艇尾”的弹头大,肇因弹头受火药虽送面积大并且享有较佳的气密效应于有“艇尾”的弹头。
6.5×50mm有阪子弹在大气中高速前进时,其梭状尖端能够快速有效地将空气“推开”,不过子弹推开大气后,弹头后方会形成小小的真空,大气会以正常的压力进行补偿合并;在前进中的子弹正后方会一直保持一个真空区域由于子弹前方空气被推开的关系,大气在进行回填的程序时会受到真空的影响而优先填补真空的部份,也等于说空气追逐著这一块真空并且还以被吸入的方式进行填补,所以空气会持续呈现出涡流状(turbulence)。
以这样的形状通过大气,该物体的后方的大气反而会形成一股“拉力”(drag force),因为空气涡流对于物体本身也会形成干扰,尤其依赖惯性为动能的抛射物其动能递减的效率最快,尤其大部分平底型子弹有效射程不足原因与此有关。至于有艇尾的弹头穿过大气时几乎就像热刀切冻奶油一样,由于弹尖前方的空气几乎是被划开而非被推开,因为弹头尾端直径小于口径,以至于弹头后方的真空区空间跟着缩小,等于大气顺着弹头形状进行合并而不是被推开后再合并;弹头飞经之处大气等于几乎没有被干扰过,因此自然也就不会产生涡流干扰弹头了。
以K98步枪为例,该枪到1934年正式采用船尾弹。美国兵工在1926年采用.30 M1“球弹”。而日本未跟上这一步发展。
高倍比 [编辑]
三八式步槍的彈道特性肇因與槍管的長短並無絕對關係;其彈道低申平穩原因由於彈頭的口徑與長徑的倍比高達一比五,因此除了前述彈頭在大氣中的飛行特性造成彈道低申的特性之外,高長徑比的子彈受限於體積、體積與尺寸的關係,運動的特性往往從一般大氣的環境下突然變化成為高密度的環境時,例如人體,密度的變化限制了彈頭進行物理性的變化。也就是說普遍說來低長徑比並且具有矛式(Spitz)彈尖的彈頭很容易因為密度的變化而在擊中與擊入物體後產生滾轉(tumble),而滾轉又會引發與加速彈頭的變形與彈頭罩(Metal jacket)破裂,尤其彈頭曾經先擊穿過堅硬的物體而變形後,彈頭的破裂(甚至碎裂)的過程會變的更快。
然而像有板子彈這種高倍徑比的彈頭受限於尺寸,因此要產生滾轉的效應機率就會下降,一方面是初速的原因;初速象徵彈頭僅具有比較低的動能焦耳量,再因為彈頭的設計並不是純正的矛式設計,以及例如人體的密度中均值而影響,毋寧說是限制了彈頭能夠形成滾轉的機會,所以反而產生穩定的貫穿力量。然而Beyer, Arima & Johnson 在美国陆军军医部二战出版的“弹道杀伤”第一章“敌人弹药”中有以下对日本38式步枪的 6.5mm 子弹有细致的描述,称其中头部到躯干中弹后形成可怕的巨大穿出伤的亦不在少数,有人认为这是二战时期的加工粗劣和资源缺少,使得该枪的铜被甲厚度很低很易在击中人体后暴露出铅芯所致。而又据北美的枪支爱好者的记事,该枪可以在150-200m米有效射杀棕熊!并称6.5×50有坂弹长在150m、最多200m内命中人体会出现相当可观的弹头变形,在200m——600m距离上飞行弹道会非常稳定,命中人体之后也很难失稳因此会形成进口出口一样大的情况。超过600m后的致伤效果和其他同时期步枪弹没有决定性差别。由此可知38步枪弹进口出口一样大并非普遍现象,它的子弹杀伤力并非如许多现代军文所称的一样弱小。不可由此认为被它打到也没什么大不了。
使用國家 [编辑]
生產國
仿製,戰場上擄獲或戰後賠償
戰場上擄獲或戰後接收自關東軍和國民黨軍
訓練用槍
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向日本購買
用於1918年的內戰
參考 [编辑]
- The 6.5×50 Arisaka (6.5 mm Japanese) - by Chuck Hawks
- THE .256" BRITISH: A LOST OPPORTUNITY - British use of the 6.5×50mm
- The 6,5x50 Arisaka By Giovanni Defrancisci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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