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嘉班纳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Dolce&Gabbana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跳过字词转换说明
杜嘉班纳
公司類型 私人公司
成立於 1985年
總部地點 義大利米蘭
重要人物 多梅尼科·多尔切
史蒂法诺·加巴纳
產業 時尚
產品 服飾、鞋、手提包
員工數 3,140
網址 www.dolcegabbana.com
Dolce & Gabbana位於香港海港城分店
Dolce & Gabbana位於澳門壹號廣場分店
Dolce & Gabbana位於日本神戸市分店

杜嘉班纳DOLCE&GABBANA,縮寫為DG義大利發音ˌdolʧe e gabˈbaːna)是一間高級的服裝設計公司,由義大利設計師多梅尼科·多尔切和史蒂法诺·加巴纳創辦,兩人的姓氏也是品牌名稱的來源。旗下服裝品牌有DOLCE&GABBANA、副牌D&G、童裝品牌系列D&G JUNIOR,杜嘉班纳曾為麥當娜莫尼卡·貝魯奇濱崎步伊莎貝拉·羅塞里尼吉賽兒·邦臣凱莉·米洛等人設計服裝。目前品牌的總公司位於米蘭

目录

[编辑] 歷史

創辦人多梅尼科·多尔切於1958年出生在西西里巴勒莫市近郊,而史蒂法诺·加巴纳於1962年出生在義大利米蘭,此兩位創辦人在1980年相識,當時都身為一設計團隊的助理。之後他們於1982年自立門戶,替他人設計服裝[1]

1985年,他們將自己的名字合併在一起,並參與一場挖掘新秀的時尚秀,一年後,便發表了他們第一場的獨立女性成衣秀,受到全球的矚目[2]。他們的品牌迅速擴展至針織衣物、海灘裝、內衣和飾品等等,另外也發表了男裝和香水[3]。全球第一間精品店1989年東京開設,接著是米蘭和香港

2005年,兩位創辦人正式畫下感情生活的句點[4],但生意上的關係仍相當的正常,如同朋友一樣。2008年他們又恢復他們的感情關係。

2008年,Light Blue Pour Homme香水獲得「最佳男香」的殊榮。

2012年,有香港市民早前在Dolce & Gabbana海港城分店門外的公眾行人路上拍照,遭該店店員及海港城保安阻止及驅趕,令人質疑該店將公眾地方當作私人地方管理。近千人響應社交網絡號召到尖沙嘴廣東道D&G店抗議,並要求D&G道歉。Dolce & Gabbana不回應事件,但稱會尊重市民在公眾地方拍攝的權利。詳見公共地方霸權

[编辑] 服飾商品

杜嘉班纳的成人服飾分為兩條產品線,分別為「D&G」和「Dolce&Gabbana」。很多人以為D&G單純是杜嘉班纳的縮寫,其實他們是兩條截然不同的系列。

[编辑] 杜嘉班纳

杜嘉班纳[5]注重奢華的款式和質料,價格比D&G高昂,但變化較少,且受到傳統裁縫式設計(sartorial design)的影響,杜嘉班纳稱之為「永恆的」(timeless)設計。除此之外,「DG」的標記亦時常出現在杜嘉班纳的皮具及鞋子中,故此可以理解DG才是杜嘉班纳之縮寫。

品牌產品還包括:海灘裝內衣褲眼鏡太陽眼鏡香水手提包

[编辑] D&G

D&G以都會為設計靈感的休閒風格服飾為主,在價格上也相對較低。D&G的設計會跟隨當代的流行文化,較為年輕。

品牌產品跟杜嘉班纳的產品相同,另外還生產首飾鐘錶,在2005年2006年時,與手機製造商摩托羅拉合作,聯名販售金色RAZR V3手機,全球限量1,000部。D&G於2009年被評為英國最好的奢侈品牌,並且於同年7月與歌手Alexandra Burke簽署了有利可圖的交易,於她的音樂錄影帶和推廣活動展示D&G時裝。

[编辑] D&G Junior

此外,另一條產品線「D&G Junior」則是為11歲以下的兒童所設計。D&G Junior遵循了D&G的特色,並以更年輕和有趣的方式呈現,提供了不同年齡兒童適合的服裝。

[编辑] 爭議

2012年1月8日,近千人響應網上號召下午3時到尖沙嘴廣東道D&G店門外聚集,抗議D&G霸佔公共空間,並要求D&G道歉

[编辑] 廣告爭議

2007年1月10日,英國的廣告監督單位「ASA」(Advertising Standards Authority)公開批評杜嘉班纳的廣告,因為在廣告中的模特兒揮舞炫耀了刀子。[6]

[编辑] 涉嫌逃稅

2010年,意大利政府控訴杜嘉班纳逃稅4.2億歐元(約42億港元),並被控兩名創辦人,法院於2011年4月判決他們無罪後,最高法院在同年11月推翻判決。國內人民後來更要求兩人道歉。不過杜嘉班纳創辦人之一Stefano Gabbana在twitter上直斥意大利政府是「小偷」,更揚言撤資,激怒大批意國網民怒斥。[7]

[编辑] 香港店外阻止拍攝爭議

有香港市民在海港城杜嘉班纳分店門外的行人路上替女伴拍照時,被海港城保安阻止及驅趕,質疑該店將公共地方當成私人地方。後來《蘋果日報》記者實地測試,在海港城分店和中環歷山大廈商場分店均立即遭店員制止,並有商場保安來驅趕,稱招牌及櫥窗貨品有知識產權,須獲授權方可拍攝,此舉為保障店方權利,但中國大陸遊客拍照例外。不過,多位律師指出店方理據在法律上不成立,因店外面的行人路是公共地方,而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何國良更批評這是霸權主義浸會大學社工系講師邵家臻稱杜嘉班纳「剝奪市民空間來增加貴客私隱」。[8]

2012年1月8日,近千人響應網上社交網絡號召,下午3時到尖沙嘴廣東道D&G店門外聚集,抗議D&G霸佔公共空間,及該公司員工對香港人和內地人給予不同待遇,並要求D&G道歉[9]。當日D&G被迫關上廣東道的大門,下午暫停營業。整條廣東道兩旁行人路擠滿示威人潮,高峰期有逾1000人,示威期間,不斷有人高呼名店「可恥」及「道歉」口號。有路過私家車響號回應,巴士乘客亦與示威者揮手。門外則大灑陰司紙,拼上「可恥」字樣,又將兩個紙紮公仔貼在該店玻璃門。

D&G於1月8日晚發表聲明,「強調絕對無意冒犯任何香港巿民」,但同時指「香港傳媒報道之所有爭議性的陳述,均並非出自本公司或本公司之員工 」。

平等機會委員會於1月8日致函杜嘉班纳關注該公司員工被指對港人和內地人給予不同待遇。[10]

不過,杜嘉班纳意大利總部終於在2012年1月18日凌晨發表聲明,指「深切明白近日禁止港人在尖沙咀廣東道專門店外拍攝的連串事件,實在冒犯香港市民,為此深感歉意,並向大眾衷心致歉;聲明又指,以真誠款待香港市民及來自全球各地顧客乃公司一貫宗旨,並尊重各方人士的個人權利及本地法律。」有網民認為港人成功「打得低第一間霸權」,亦有網民指這遲來的「道歉」欠缺誠意,建議「活動繼續,相照影」;而警方則跟進該店保安阻止拍攝是否涉及刑事恐嚇。[11]

[编辑] 資料來源與注釋

  1. ^ Who's Who - Dolce & Gabbana Biography. Vogue.com UK [2008-05-27]. 
  2. ^ Dolce & Gabbana - History of Dolce & Gabbana. designer-fashion-trends.com [2008-05-27]. 
  3. ^ Dolce & Gabbana - Biography. Fashion Forum [2008-05-27]. 
  4. ^ Vernon, Polly. Mixing business and pleasure. The Guardian. London. 2005-02-20 [2007-07-27]. 
  5. ^ 品牌名稱並無空格,與公司名稱不同。
  6. ^ 2007年1月10日,Dolce&Gabbana condemned over knife ads,《路透社》(Reuters),2007年1月10日造訪
  7. ^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20111&sec_id=4104&subsec_id=12731&art_id=15972290&cat_id=7087326 蘋果日報:創辦人辣㷫意大利國民]
  8. ^ 梁御和、盧勁業、伍雅謙. 擅禁途人拍照 玷污購物天堂 名店惡霸 D&G. 蘋果日報. 2012年01月05日 [2012年01月05日]. 
  9. ^ 逾千人D&G門外示威. 新浪香港. 2012年01月08日 [2012年01月08日]. 
  10. ^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546848/1.html 平機函D&G 籲勿歧視顧客 明報 2012-01-12
  11. ^ D&G凌晨「道歉」 網民拒收「行貨」,AM730,2012-01-19

[编辑] 外部連結

个人工具
名字空间
操作
导航
帮助
工具
其他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