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卡宾枪
| M1卡賓槍 United States Carbine, Caliber .30, M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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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型 | 卡賓槍 |
| 原產國 | |
| 服役記錄 | |
| 服役期間 | 美國:1942年7月到1960年代 |
| 用户 | 參見使用國 |
| 參與戰役 | 二戰 韓戰 越戰 馬來亞緊急狀態 阿爾及利亞独立戰爭 蘇伊士運河危機 古巴革命 印度支那戰爭 柬埔寨內戰 安哥拉內戰 北愛爾蘭問題 2011年利比亞內戰 墨西哥毒品戰爭 |
| 生產歷史 | |
| 生產商 | 溫徹斯特、通用汽車、IBM、 洛克-奧拉(Rock-Ola)、 Inland、 Underwood、 Saginaw Gear、 Quality Hardware、 Standard Products、 National Postal Meter、 Irwin-Pedersen、其他 |
| 生產日期 | 軍用型:1941年9月-1945年8月 民用型:1945年-現在 |
| 製造數量 | 超過625萬[1] |
| 衍生型 | M1A1、M1A2、M1A3、 M2、M3 |
| 基本規格 | |
| 總重 | 2.36公斤(空槍) |
| 全長 | 904 毫米(36.6寸) |
| 槍管長度 | 458 毫米(18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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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彈藥 | .30 Carbine |
| 口徑 | 7.62 x 33毫米 |
| 槍機種類 | 氣動式,轉拴式槍機 |
| 發射速率 | M2:850–900發/分 |
| 槍口初速 | 600米/秒 |
| 有效射程 | 175–275米 |
| 供彈方式 | 15發或30發可拆式彈匣 |
M1卡賓槍(M1 Carbine)是美國在二戰及韓戰的制式輕型半自動步槍,有多種衍生型,是二戰中美國使用最廣泛的武器之一。
目录 |
歷史 [编辑]
1938年,美國陸軍要求為軍官、軍士、車組成員、機槍手、通訊兵及其他不便攜帶全尺寸步槍的士兵,配備一種介乎於步槍與手槍之間的重量不超過2.5公斤的輕型步槍,作為輕型自衛武器用以取代手槍和衝鋒槍。1940年美國軍方批准展開研製計劃,由溫徹斯特設計的樣槍以及彈藥被美軍選中,1941年定型,命名為M1卡賓槍,並於1942年進入現役裝備部隊。直到二戰結束,M1卡賓槍共生產了超過六百萬支。
設計 [编辑]
M1卡賓槍採用導氣式工作原理,槍機回轉閉鎖方式,單發射擊,自動裝填子彈,由15發彈匣供彈,槍托上可以附加攜帶兩個備用彈匣的彈匣袋。
M1卡賓槍發射的.30 Carbine彈(7.62 x 33毫米)是以手槍彈藥基礎上研製,.30 Carbine是一種圓頭彈,以M1加蘭德步槍用的.30-06 Springfield(7.62 x 63毫米)縮短而成,侵徹效果比衝鋒槍使用的手槍彈強及較遠的有效射程,但遠距離命中率低。
以本彈的特性來說可說是非常特異的,類似同期或稍後的中間型威力槍彈,但實際可以說是獨一無二的彈種。因為具有相似的口徑殼彈長度和初速,但彈殼呈筒型而非瓶型故火藥量較少,是較低的推力射出初速接近中間型威力槍彈一個較輕和鈍的彈頭。
早期的M1卡賓槍不配刺刀,後來根據軍隊的要求,在槍管下方增加了刺刀座[2],並配備M4刺刀。M1卡賓槍具有質量輕、射擊時容易控制等優點。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M1卡賓槍被認為是一種有效的近戰武器。但是在朝鮮戰爭期間,在嚴寒低溫環境下M1卡賓槍的可靠性表現得很差。
出口 [编辑]
越南戰爭初期,美國政府也有將M1卡賓槍作為軍事援助輸出,是南越軍隊的主要武器。M1卡賓槍也曾經是聯邦德國巴伐利亞鄉村警察以及以色列警察使用的武器。直至現在,以色列仍擁有大量M1卡賓槍及其彈藥。
中国的M1卡宾枪 [编辑]
1945年,中国国民革命军宪兵装备了M1卡宾枪,在国共内战期间流入解放军手中。
1949年夏季,中共中央军委下令研究仿制M1卡宾枪,属下兵工厂并曾试产了少量枪支。后因苏联提供兵工设备及技术(53式步骑枪及56式半自动步枪),解放军才停止研究仿制M1卡宾枪的工作。此枪差点成为第一支解放军的制式半自动步枪/卡宾枪。
改進型號 [编辑]
M1A1卡賓槍 [编辑]
- 1942年定型,共制造約150000把
- 摺疊槍托
- 金屬製骨架式槍托,向左摺疊
- 供空降部隊使用
M1A2卡賓槍 [编辑]
- 改進機械照門,加入風偏調節
- 沒有投產
M1A3卡賓槍 [编辑]
- 由M1A1用的摺疊槍托改為伸縮式槍托
- 配備15發彈匣
- 沒有投產,原意為替代M1A1卡賓槍但沒有落實
M2卡賓槍 [编辑]
- 1944年定型
- 增加快慢機,可選擇單發、連發射擊模式
- 配30發彈匣,但可與15發彈匣通用
- 共制造約60000把(因為有眾多M1卡賓槍被改造成M2,所以實際數目比官方公佈為多)
- 雖然有連射模式,但因為無手槍式握把,比有握把的突擊步槍較難控制
M3卡賓槍 [编辑]
其他 [编辑]
- 以色列擁有大量M1卡賓槍及.30 Carbine彈藥,但由於過於老舊及只能單發射擊,以色列決定以保留原槍機部件的方式作改進,設計出HEZI SM-1及IMI Magal。HEZI SM-1是一種以M1卡賓槍改造成犢牛式結構的連發個人防衛武器;而IMI Magal則是以Galil改造成使用.30 Carbine彈藥的卡賓槍。
- 美國的盧格Mini-14半自動步槍以M1卡賓槍及M14自動步槍為基礎改進而成,而其連射版本AC-556/AC-556F也與M2卡賓槍相似。
- 美國的民間市場亦有M1卡賓槍發售,更有多種口徑改裝版本,如.22 LR[4]。
使用彈藥類型 [编辑]
軍用:
- M1普通彈(Cartridge, Caliber .30, Carbine, Ball, M1)
- M6空包彈(用於發射槍榴彈,Cartridge, Caliber .30, Carbine, Grenade, M6)
- M13訓練彈(Cartridge, Dummy, Caliber .30, Carbine, M13)
- M18高壓試驗彈(Cartridge, Caliber .30, Carbine, Ball, High Pressure Test, M18)
- M27曳光彈(Cartridge, Caliber .30, Carbine, Tracer, M27)
使用國 [编辑]
-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盟軍-1940年代
阿富汗
阿尔及利亚-於阿爾及利亞独立戰爭時從法軍手上繳獲到大量的M1卡賓槍。
安哥拉
阿根廷
奥地利-於1950年代至1970年代期間被奧地利軍隊及警察所採用。
巴伐利亞-於1945年至1950年代初期被邊防衛隊所採用。
巴西-於1944年至1945年期間被巴西遠征軍採用;現在則被巴西聯邦憲兵特種部隊採用。
玻利维亚
缅甸
柬埔寨
加拿大
智利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陸軍自1945年裝備至1968年;而中華民國憲兵則裝備至1980年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哥伦比亚
剛果共和國
哥斯达黎加
古巴
塞浦路斯
丹麦
剛果民主共和國
厄瓜多尔
埃及
萨尔瓦多
埃塞俄比亚
法国-於1954年至1962年期間裝備法國軍隊。
西德-於1950年代至1960年代期間裝備西德邊防衛隊、警察部隊和空降兵。
希臘-被希臘空軍裝備至1990年代中期。
格陵兰-格陵蘭警察裝備至今。
危地马拉
洪都拉斯
印尼
伊朗
伊拉克
爱尔兰共和国-於1969年至1980年代期間被臨時愛爾蘭共和軍所採用。
以色列-以色列國防軍由1945年裝備至1957年;以色列警察由1970年代裝備至今;以色列國民警衛隊由1974年裝備至今。
意大利-被卡賓槍騎兵裝備至1992年。
日本-於1950年至1989年期間被陸上自衛隊所採用。
约旦
老挝
黎巴嫩
利比里亚
利比亚
墨西哥-裝備警察部門和安全部隊。
摩洛哥
納粹德國
荷兰-於1940年代至1970年代期間裝備荷蘭軍隊及警察。
尼加拉瓜
奈及利亞
挪威-挪威軍隊自1951年裝備至1970年,而一些警察部門則裝備至1990年代。
巴基斯坦
巴拿马
秘魯
菲律宾-二戰後使用。
波兰
韩国-於韓戰時期大量裝備部隊,至今後備部隊仍有裝備。
南越-於1960年代至70年代期間裝備軍隊,直至越戰結束。
苏里南
泰国
突尼西亞
土耳其
英國-於1943年至1960年代期間有限地被英軍採用,皇家阿爾斯特警察則裝備至1980年代。
美国-於1941年被美軍採用,直至1970年代。而一些執法部門則裝備至今。
乌拉圭
蘇聯-通過租借法案獲得7 支M1卡賓槍。
委内瑞拉
北越-於越戰期間從美軍以及前南越軍手上大量繳獲。
参考文献 [编辑]
- ^ CHRIS BISHOP. THE ENCYCLOPEDIA OF WEAPONS OF WORLD WAR II. NEW YORK: BARNES JkNOBLE BOOKS. 1998: 224頁. ISBN 0-7607-1022-8.
- ^ WWII American M1 Carbine
- ^ Infrared Sniperscope M3
- ^ Deactivated Silenced M1 Carbine .22
參考 [编辑]
|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M1卡賓槍 |
外部鏈接 [编辑]
- (英文)—M1卡賓槍說明書
- (英文)—M1、M1A1、M2、M3卡賓槍介詔
- (英文)—美國陸軍戰場手冊 23-7(1942年)
- (中文)—枪炮世界—M1卡宾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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