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台灣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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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er good article台灣電影曾屬優良條目,但已撤銷資格。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撤銷資格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而重新符合標準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06年11月6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2007年3月9日優良條目評選入選
2014年12月7日優良條目重審撤銷
當前狀態:已撤銷的優良條目
基础条目 台灣電影属于维基百科藝術主题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请勇于更新页面以及改進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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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条目评选[编辑]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移至

  • 台灣電影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台湾-各国电影--左图右史 10:56 2006年10月30日 (UTC)
    • (-)反对,虽然内容不错,但有两个问题,1、没有列明参考资料,2、首段适宜有一段综述。--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15:38 2006年10月30日 (UTC)
      • (:)回應,如果没有对台湾电影更了解的电影维基人和台湾维基人愿意做,那么在下愿意做。关于参考资料的问题,在下恐怕爱莫能助,还要找原作者们。

第二次优良条目评选[编辑]

  • 台灣電影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我查過了,我沒有投票支持的資格,但並沒有條文說我沒有提名優良條目的資格,所以提名本條目。與說明其他國家的眾多XX電影條目相較,本條目一枝獨秀。前次評選之不足之處亦已補上,請大家對眾人的心血給予肯定。67.103.245.50 23:38 2007年3月2日 (UTC)
    • (!)意見,來源參考不明確,還有相關文獻部份有很多「______」那是什麼意思?--by--阿佳真的很囉唆! 03:41 2007年3月3日 (UTC)
      • 我猜那是表示作者不詳。另外,『來源參考不明確』何所指?67.103.245.50 03:55 2007年3月3日 (UTC)
        • 整篇幾乎都沒來源參考的說明,只有下方短短三、四項參考應該是說一整片無法理解的文獻資料,但是根本無法知道哪些部分是參考哪哩,這就叫做不明確。另外,『您猜』那是表示作者不詳,我也猜那應該是要大家填填看的填空問題呢。試問這樣的內容適合優良評選嗎?請多參考一下Wikipedia:甚麼是優良條目說明內容。--by--阿佳真的很囉唆! 04:36 2007年3月3日 (UTC)
          • 悉。也感謝阿佳給的『填空』靈感。我適才填了一空,方法是google書名及出版社,找出作者再填回去。不過我現在沒時間了,下星期再來努力『填空』,希望可以不會讓人『無法理解』。[User:67.103.245.50|67.103.245.50]] 04:54 2007年3月3日 (UTC)
    • (+)支持:很多謝以上匿名用戶的提名貢獻,這確實是很棒的條目;但也請參考阿佳(!)意見--dbslikacheung 05:31 2007年3月3日 (UTC)
    • (+)支持:另外「______」是指同前一作者,Google一下焦雄屏就可以知道了,這是論文寫作格式。真沒想到寫維基條目現在得跟寫論文一樣講究啊.....--會游泳的豬 23:06 2007年3月3日 (UTC)
    • (+)支持--今古庸龍 04:54 2007年3月4日 (UTC)
    • (+)支持--出木杉 06:42 2007年3月4日 (UTC)
    • (+)支持--Iflwlou 17:04 2007年3月4日 (UTC)
    • (+)支持--Jason22(請留言) 03:07 2007年3月5日 (UTC)
    • (+)支持--Jean Havoc 06:51 2007年3月5日 (UTC)
    • (+)支持,用寫論文的態度寫維基,沒有什麼不好啊,於讀者編者都是大福,不過...用「______」指前作者也太懶了,現在是電腦時代,又不是手寫時代,應該去掉「省略」陋習。WiDE 寫於世界時間 14:40 2007年3月5日 (UTC)
      • (!)意見,我只想說,不是每個喜歡寫維基百科的編者都寫過論文的,門檻定的越高,有意願做的會越少。至於「______」,我個人是覺得還好,一眼就知道這幾篇是跟前篇作者是相同的,就我所知,一些工程期刊和人文科學期刊目前仍是採取這樣的寫作方式。--會游泳的豬 23:10 2007年3月5日 (UTC)
        • 我看了好幾眼才決定要提名為優良條目,但卻沒看出「______」是指同前一作者,還自作主張去『填空』,這笑話鬧得可真不小,好在沒傷害到條目本身。謝謝各位讓我上了一課。67.103.245.50 04:13 2007年3月6日 (UTC)
    • (+)支持小鬍子 -(對話) 08:12 2007年3月7日 (UTC)
    • (+)支持,老舊印象之一,可惜我與此無緣。--陋室(亭中茶話) 03:11 2007年3月8日 (UTC)
    • (-)反对——实质内容只有历史一节,或许应移动至台湾电影历史。--Quarty 08:02 2007年3月8日 (UTC)

請問到底哪裡不中立?[编辑]

HELLO,請問到底哪裡不中立?都有來源的資料還會不中立?小鬍子 -(對話) 2007年4月27日 (五) 14:11 (UTC)[回复]

我指的是遣词造句的情况,我看到通篇用词,大都是褒义。所以加了模板。可以台湾本地人看不出来,因为长期接受的媒体都是这样宣传的,但我一个外来人看起来就很明显了。建议换用中性词汇,减少一些辅助性词汇。—Woc2006 2007年4月27日 (五) 16:03 (UTC)一叶知秋[回复]
比大陸的相關條目中立太多了,最少沒有幫政府開脫什麼(八億人口看八部戲能美化成那樣),也不像香港相關條目禁不起推敲,遣詞造句也比香港的好太多了

中華民國電影法法源被刪[编辑]

原文如下:

台灣電影中華民國電影法》而言,乃指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立公司製作、編、導、主演,以「本國語言」發音之電影片[1]

反正綠營的跟大陸的都一樣不喜歡中華民國,泛藍者引用中華民國電影法顯然已不合時宜,那麼就他去。

也請管理員協助注意日後可能再發生編輯戰的問題。 --Winstonlee 2007年4月27日 (五) 17:47 (UTC)[回复]

请你到那个链接的网页里面看一下,里面有没有台灣電影四个字?把一个和条目没有关系的网页当参考,有什么用?—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7:53 (UTC)[回复]

well, 即使承認台灣不是一個國家,但對台灣電影實施中華民國電影法卻是事實。--Winstonlee 2007年4月27日 (五) 17:58 (UTC)[回复]

該項敘述是指電影法規的來源,電影法是在台灣有效的,沒必要內容一定有台灣電影四字。→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7日 (五) 17:59 (UTC)[回复]

但是中華民國電影法定义的是中華民國電影,不是台湾电影。本来什么是台湾电影是比较清楚的,有人一定要用中華民國電影法来定义,好啊,那就严格点,不要搞个四不像。—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00 (UTC)[回复]

請問您,在台灣播放的電影不是台灣電影那應該是什麼?中華民國的法令只在台灣有效,要說是台灣法律亦無可厚非,就像香港電影來說,為何不叫中國電影?→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7日 (五) 18:05 (UTC)[回复]

請問您,在台灣播放的美国電影不是台灣電影那應該是什麼?要么不提法律,本来定义很简单。既然非要用法律才能定义,那就要严格,通篇法律没有台湾两个字,为什么非要用在这个条目里?—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08 (UTC)[回复]

阿佳,根據他的看法,稱香港電影完全不正確,該稱作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電影。--Winstonlee 2007年4月27日 (五) 18:09 (UTC)[回复]

如果一定要用香港的法律才能解释清楚什么是香港电影,上面那个名称可以考虑。—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14 (UTC)[回复]

OK,不以播放為主,請參考內容是寫著『國民在國內設立公司製作、編、導、主演,以「本國語言」發音之電影片』,請問您該叫什麼電影?如果您認為應該是中華民國電影,可以做出消歧義,但是為何要去刪除條目中正確的內容?以台灣來說,以中華民國來說,你要當什麼就什麼,但是沒理由去反對,就像我喜歡當台灣是個地名,我認為台灣裡的國民所做出來的電影就是台灣電影難道有錯嗎?您想搞政論還是想搞政治,請您光明正大的去台灣的總統府述說您偉大的理論。→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7日 (五) 18:18 (UTC)[回复]

我说了,要么不用那个法律,而且本来就可以不用,就可以说清楚什么是台湾电影,要么就严格一点。你用了那个中華民國電影法,就不要说你不搞政治,就不要说你只把台湾当地名。你能在那个法律里面找出台湾两个字,就可以用。—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22 (UTC)[回复]

請您了解一下中華民國憲法以及台澎金馬的各種關係再說。台灣電影我很單純的就是將台灣當作一個地名,您高興喜歡把它當作台灣國那是您個人的問題。→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7日 (五) 18:25 (UTC)[回复]

请你解释一下中華民國憲法对于国土的定义再说。—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27 (UTC)[回复]

我也很单纯地把台湾当成一个地名,我从来不把台湾当成一个国家。但是现在要用中华民国的法律去定义台湾电影,就很怪异了。—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31 (UTC)[回复]

喔?要求我幫您解惑嗎?可以,請您等我學會了我再指導您。→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7日 (五) 18:29 (UTC)[回复]

那到没有,你不用自作多情,我是要你自己先明白你在说什么。你要明白什么是中華民國憲法。—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32 (UTC)[回复]

自相矛盾!我想跟您這種人在說下去都是多餘,請您自己看看清楚您所指的條目內容吧。不再回應了,浪費我寶貴的睡眠時間。→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7日 (五) 18:34 (UTC)[回复]

你自己先提出中華民國憲法的,一转头你就不认账了。随你的便了。—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43 (UTC)[回复]

或者有沒有人解釋一下增修條文中自由地區的定義?早就應該睡--Winstonlee 2007年4月27日 (五) 18:37 (UTC)[回复]

是我提的,怕您睡不好覺指點您一下自相矛盾的地方,『用中華民國的法律去定義臺灣電影,就很怪異了。』這句是您說的,而您所提的中華民國憲法中有句『1949年10月1日後,其法律效力僅及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好了,這次真的要睡了,祝大家晚安!→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7日 (五) 18:45 (UTC)[回复]

『1949年10月1日後,其法律效力僅及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是中華民國憲法这个维基百科的条目里面的话,不是中華民國憲法里面的话。中华民国电影法是要听维基百科的解释呢,还是要听宪法的解释呢?—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8:49 (UTC)[回复]

中華民國憲法沒有載明固有疆域包括哪裡,大法官對此也不加解釋,你這麼喜歡服膺我國的憲法,麻煩回去讀一些基本的東西再上來鬼扯,實力太弱在這裡扯中華民國憲法是在搞什麼!
中華民國電影法規範的不一定是台灣電影,不代表台灣電影不能用中華民國電影規範,此為簡單之理,麻煩回去練一下邏輯好不好。你鬼扯這麼多自己不懂的東西都不會不好意思?未命名 2007年4月27日 (五) 19:55 (UTC)[回复]

我看你才是在鬼扯。中華民國憲法说了中華民國及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了吗?规定的修改领土的大会开过了吗?中华民国的领土在法律上和1949年以前的有变化吗?“中華民國電影法規範的不一定是台灣電影”那为什么要用这个法来定义?麻煩你回去練一下邏輯好不好。我知道你鬼扯這麼多自己不懂的東西不會不好意思。—67.15.34.251 2007年4月27日 (五) 20:08 (UTC)[回复]

我發現你習慣copy別人的語句再修改幾個字回應,好歹大家都在網上混10年以上了,這種回應模式八成表示你真的不懂。經我提醒你自己也發現中華民國憲法沒有規範領土在哪?(什麼叫「規定的修改領土的大會」?)這個地方釋憲者都不願解釋,難道還勞你來和我們說?我是可以和你說台灣多數憲法學者的認知啦,只是你不一定想聽而已。
「中華民國電影法規範的不一定是台灣電影,不代表台灣電影不能用中華民國電影法規範。」此句表示台灣電影的條目引用中華民國電影法的內容來定義當然沒問題。老大,不是copy了別人的句子就表示你有回應別人,麻煩勤勞一點,不要再複製、貼上,你這樣詞窮實在很難看。未命名 2007年4月27日 (五) 20:22 (UTC)[回复]

经你提醒?台湾人怎么都这么自作多情啊?那个宪法我以前就看过,还用你来提醒?什麼叫「規定的修改領土的大會」?你自己看看那个宪法就知道了,那个会开过吗?领土改了吗?改成台湾了吗?我回应的话你能看懂就行了,跟我这么写的有关系吗?不就是几个计算机代码吗?你写的字还难看呢!中華民國電影法没有台湾两个字,用它来当定义当然有问题。—67.15.34.251 2007年4月27日 (五) 20:31 (UTC)[回复]


那好,如果承認中華民國領土固有之疆域包括中國大陸、蒙古、西藏,那麼中華民國電影就包括中國大陸、蒙古、西藏的電影,例如無極以至一個都不能少都是中華民國電影,陳凱歌張藝謀都是中華民國電影導演,都是中華民國國民,我猜在這一版內的人全都是中華民國國民,搞定
而關於台灣電影,放棄中華民國電影法定義我其實沒有太強烈堅持,反正台灣電影最重要的生命力在於其本土化,從日治時代反共產主義民主時代都是台灣電影的特色,要特別把台灣與大陸區別開來,我是萬二分支持的。
但是別人對中華民國電影法怎樣看,我代表不了,也不管了。--Winstonlee 2007年4月27日 (五) 20:55 (UTC)[回复]

“例如無極以至一個都不能少都是中華民國電影,陳凱歌張藝謀都是中華民國電影導演”所以说用有些人非要用中華民國電影法来定义本来很简单就说的清楚地概念,这不是自找苦吃吗?—67.15.34.251 2007年4月27日 (五) 20:58 (UTC)[回复]

但是如果拿去問大法官釋憲說中華民國電影法對無極和一個都不能少有沒有適用權,我比較相信結果會是不適用,因為增修條文引入了自由地區和大陸地區的概念,到時候再說嚕。--Winstonlee 2007年4月27日 (五) 21:14 (UTC)[回复]

自由地區写了,大陸地區在哪里写着呢?而且,自由地區投票了吗?改领土了吗?—67.15.34.251 2007年4月27日 (五) 21:19 (UTC)[回复]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http://www.mac.gov.tw/big5/law/wr-a1.htm 這個法例是根據增修條文要求而訂的,還有,法官要怎樣判案,大法官怎樣釋憲,不一定事事來一個公投的,我中英文沒唸好,你唸得比我好,就麻煩也一併把法學概念唸好,書店裏法學的書很多。--Winstonlee 2007年4月27日 (五) 21:27 (UTC)[回复]

你给的那个网页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里面有臺灣地區,有大陸地區,但是没有自由地區。

坦白讲,大陆已经有了反分裂法,有很多专家、很多人都盯着台湾呢,那些法律上面的东西被查得很仔细,有没有法理台独,是台海开战的红线,所以你也不用费心去找什么说明了,如果你真的找到了中华民国等于台湾的说明,哈哈,恭喜你,你比那些专家都快,你找到了毁灭台湾的导火线。—67.15.34.251 2007年4月27日 (五) 21:38 (UTC)[回复]

把有问题的地方改掉之后,又被台湾人改回去了,有些台湾人故意扰乱維基百科。--85.195.119.14 2007年4月28日 (六) 16:19 (UTC)[回复]

台灣不是一個國家![编辑]

  • 移自互助客棧

在条目台湾电影中,把台湾称作一个国家,是完全错误的!台湾不是一个国家!台湾只是一个地区!—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2:46 (UTC)[回复]

地球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国名叫台湾!—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2:48 (UTC)[回复]

喔,謝謝指教。小鬍子 -(對話) 2007年4月27日 (五) 13:33 (UTC)[回复]

喔,不必客气。—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3:49 (UTC)[回复]

谢谢你的提醒。我提出删除不仅仅是因为政见,还是因为事实。不符合事实的东西为什么要存在于百科全书里面?难道这里是伪基?—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3:55 (UTC)[回复]

台灣當然是一個國家。如果不是的話,為什麼進台灣要申請中華民國簽證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Jnlin討論2007年4月27日 (五) 13:57 (UTC)[回复]

如果台湾是一个国家,那么国号叫什么?—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3:59 (UTC)[回复]

中華民國。--Jnlin討論2007年4月27日 (五) 13:59 (UTC)[回复]

地球上有个国家名字叫台湾吗?—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00 (UTC)[回复]

请大家注意,这里不是政治论坛,谢谢合作。--肉丝跑蛋(talk) 2007年4月27日 (五) 14:02 (UTC)[回复]

这里讨论的不仅是政治,更是事实。—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04 (UTC)[回复]

去掉了“台湾国”这三个字。只留下“台湾”两字,大家应该不会有什么意见吧—Woc2006 2007年4月27日 (五) 14:06 (UTC)一叶知秋[回复]

请问把哪里的“台湾国”三个字去掉了?请明示。—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13 (UTC)[回复]

  • (!)意見,我不會認為大力删除會對你的「統一大業」有任何益處,正所謂你有你意見,我有我意見,閣下可以突破封網來到這兒,可喜可喜,既然如此,你應該了解大陸外各種不同意見。維基百科是一個這樣的地方:你說「台湾不是一个国家,地球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国号叫台湾」,維基百科不會否定你;同樣,有另外意見說:「台灣根本上是一個國家。」,維基百科不會否定他,而是兩種意見並存,謂之中立,這是維基百科生命之泉源。—Iflwlou [ M {  2007年4月27日 (五) 14:18 (UTC)[回复]

「台灣根本上是一個國家。」这样的意见不符合事实。地球上没有台湾这个国家。—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21 (UTC)[回复]

  • (!)意見:維基百科記載的應是客觀可見的事實,即是「中華民國現時有效管轄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四地,而台灣是中華民國有效管轄的一個地區」。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已經是可以爭論的意見而非客觀的事實。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4月27日 (五) 14:26 (UTC)[回复]
    • (!)意見,維基百科沒有說「有個國家的名字叫做臺灣」,但兩岸分治的確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令不到台灣的確事實,台灣之上有政府運作,不願你顧不顧,維基百科就是記截實質存在的事實,除非中國統一,維基百科無疑記截中華民國滅亡。—Iflwlou [ M {  2007年4月27日 (五) 14:31 (UTC)[回复]

有国家叫中華民國,是事实。但是有国家叫台湾吗?台湾有政府,是事实。但是政府名字叫台湾吗?維基百科沒有說「有個國家的名字叫做臺灣」,你看看台湾电影这个条目里面,不就说台湾是个国家吗?何必不承认呢?—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36 (UTC)[回复]

國家組成四要素:人民、領土、政府、主權,請問中華民國台灣少了哪一個?—Leticia.smile 2007年4月27日 (五) 14:40 (UTC)[回复]

很简单,少了个名字叫台湾。—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37 (UTC)[回复]

中華民國台灣,請別故意選擇性忽略某些字,thanks for your cooperation—Leticia.smile 2007年4月27日 (五) 14:40 (UTC)[回复]

地球上有个国家名字叫中華民國台灣吗?—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41 (UTC)[回复]

有什麼問題參見台灣。—Iflwlou [ M {  2007年4月27日 (五) 14:48 (UTC)[回复]

維基百科內不作判斷,只作各方立場的陳述。--Hello World! 2007年4月27日 (五) 14:50 (UTC)[回复]

維基百科內不作判斷,只作各方立場的陳述。说的很好啊,为什么在台湾电影里面就要判断台湾是个国家呢?—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51 (UTC)[回复]

1949年後,台灣也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用於指稱撤退至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1990年代後,在非官方場合被普遍用於指稱中華民國政府行使主權的區域,包括台灣本島與附屬小島。以及台灣海峽中的澎湖群島,台灣海峽西側緊鄰福建的馬祖、金門與烏坵,台灣海峽西南側在南海上的東沙群島,還有南沙群島中的最大島嶼太平島和中洲島。

Iflwlou [ M {  2007年4月27日 (五) 14:54 (UTC)[回复]

你引用的话没有说明台湾是个国家。“1949年後,台灣也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用於指稱撤退至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绝对不承认台湾是个国家。“1990年代後,在非官方場合被普遍用於指稱中華民國政府行使主權的區域,包括台灣本島與附屬小島。以及台灣海峽中的澎湖群島,台灣海峽西側緊鄰福建的馬祖、金門與烏坵,台灣海峽西南側在南海上的東沙群島,還有南沙群島中的最大島嶼太平島和中洲島。”只是说台湾是个“區域”,台湾不是个国家。—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4:58 (UTC)[回复]

扯太遠了吧,歷史上沒有郭靖黃蓉楊過小龍女,這些條目照樣能夠存在,有沒有台灣這個國家,72兄你就在你心裡自己有個底就好了,拿來做為刪除理由是不是搞錯方向了。未命名 2007年4月27日 (五) 14:57 (UTC)[回复]

郭靖黃蓉楊過小龍女里面说的很明白啊,都是小说里面的角色,不是真人,你要说台湾是个国家出现在虚构的作品中,我可以不反对。一定要把假的说成真的,还是不是百科全书啊?难道真的是伪基?有没有台湾这个国家,我有底,你呢?—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5:03 (UTC)[回复]

在一些人眼里,日本是「核廢料區」;美國已經被光榮解放;世界各地不是某國的「加盟共和國」就是「特別行政區」。他們對此也相當有底。沒辦法,「無知者無畏」。—出木杉 2007年4月27日 (五) 15:07 (UTC)[回复]

在一些人眼里,台湾是一个国家。沒辦法,「無知者無畏」。—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5:09 (UTC)[回复]

中華民國本來很想做中國,楞是在對岸的要求下做了臺灣。—出木杉 2007年4月27日 (五) 15:01 (UTC)[回复]

说的没错,补充一句,台湾不是一个国家。—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5:05 (UTC)[回复]

我將內文改為台灣社會為主語了。—Jasonzhuocn 2007年4月27日 (五) 15:15 (UTC)[回复]

这样改可以。—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6:45 (UTC)[回复]

很怪,這樣改成也很怪。我不能認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嗎?現在改成這樣,超怪。地球上有台灣阿,你說不是國家就不是國家,那我就說他是國家,那我可以改回來嗎?XD小鬍子 -(對話) 2007年4月27日 (五) 15:31 (UTC)[回复]

上面已经说了,对于有些人,沒辦法。你说台湾是个国家,证据在哪里?有哪一部宪法说一个国家名字叫台湾?你想改可以啊,你把这里当伪基就可以了。—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6:48 (UTC)[回复]

按照72.52.66.11的邏輯,世界上沒有英國這個國家。MLLTALK 2007年4月27日 (五) 15:19 (UTC)[回复]

英国是简称没有人反对。那么台湾呢?有哪个国家简称台湾?—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6:50 (UTC)[回复]

如果英國是一个国家,那么国号叫什么?地球上有个国家名字叫英國吗?MLLTALK 2007年4月27日 (五) 18:20 (UTC)[回复]
  • 傷腦筋,連這也有爭議。其實這引言是根據台灣新聞局的一篇答客問新聞稿來的,因為網頁常常變動,無法連結。在此特地將全文刊登。

台灣是華人地區中創作力最充沛、最自由的國家,且數位科技環境亦比其他國家優勢,因此,只要政府有心將電影產業的各個環節逐一打通,從制度面、政策面與環境面上,給予電影工作者良好的伸展舞台,相信我國電影產業的未來,仍是潛力無窮。

我改的版本為(因台灣為創作力頗充沛及自由的國家,因此頗能給予電影工作者良好的伸展舞臺。)--winertai 2007年4月27日 (五) 15:45 (UTC)[回复]

上面已经说了,对于有些人,沒辦法。这个网站又不是用来给台湾人爽的,台灣新聞局说台湾是个国家,台湾就是个国家啦?台灣新聞局这么厉害?你支持台灣新聞局的说法,难道百科全书就得听你的?你说台湾是个国家的证据在哪里?拿出支持的证据来,说明有个国家叫台湾,好啊,那我就不反对。可是明显违反事实的话还有写进百科,你以为这里真是给台湾人开来爽的啊?—72.52.66.11 2007年4月27日 (五) 16:55 (UTC)[回复]

搞清楚狀況吧,這裡也不是用來給你爽的地方啦。—JEFF 2007年4月28日 (六) 11:27 (UTC)[回复]
引言說: 「因台灣社會自由且富有創作力,因此能給予電影工作者良好的伸展舞臺。」 這句話是振奮人心的口號, 但一如不少政府宣傳, 內容頗空洞, 不適宜放在引言之內。 (基於事情敏感, 我只好附帶申明一下, 這些口號在兩岸三地都很常見, 如果大陸/香港電影也有這一句, 我也反對。) --Kevin wong 2007年4月27日 (五) 16:18 (UTC)[回复]

對於這位IP用戶,我再說一次好了,謝謝指教,一切依法處理。謝謝指教,一切依法處理。謝謝指教,一切依法處理。謝謝囉。

請使用「—~~~~」來簽名。—dbslikacheung 2007年4月29日 (日) 16:10 (UTC)[回复]
我的理解就是說:其實以上許多用戶作這麼多的留言,就是想表示: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國民政府遷到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互不隸屬,然而雙方互不承認;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管治的領土僅及中國大陸海南島地區等地(卻宣稱擁有需要統一台灣地區主權;而中華民國實際管治的領土則有台灣島澎湖列島金門馬祖等地,它們合稱「台灣地區」(有些人稱為「自由地區」)。因為中華民國實際管治的大部分領土台灣(或台灣島,所以大部分人認為中華民國的簡稱就是「台灣;難道她要簡稱作「中國才叫適合?這不就很彆扭嗎?這豈不更容易引起爭議嗎?我想絕大部分人都會說「到『台灣』旅遊」,這一定會比說「到『中華民國』旅遊」或「到『台澎金馬地區』旅遊」的人多吧?因為大家都知道中華民國實際管治的領土大部分台灣島那麼,既然要是認同「英國」、「北韓」、「南非」等簡稱是國家的話,「台灣」便成為現時中華民國」的簡稱。總結:「台灣」一詞可以被解讀作一個地理用詞一個島名一個地區、和中華民國」的簡稱、或中華民國(台灣)」的簡稱。—dbslikacheung 2007年4月29日 (日) 15:40 (UTC)[回复]
(注:最近中華民國總統府外交部在其官方網站上把中華民國國號改成了「中華民國(台灣)[1][2])—dbslikacheung 2007年4月29日 (日) 15:40 (UTC)[回复]
語言用詞是遵行約定俗成原則的!要是使用「台灣電影」一詞來形容或描述「台灣地區(這裏指的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台灣)其中大部分的一塊領土台灣島電影」的人是多於使用「中華民國電影」、「台澎金馬電影」、「台灣島電影」等名稱來形容或描述「台灣地區電影」的人的話,那麼就請尊重這個條目裏面的用詞規則。試想象,要是這篇條目裏每一個有關「台灣」的用詞都變成了「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台灣島」等等,這該會是多麼奇怪呀。—dbslikacheung 2007年4月29日 (日) 15:52 (UTC)[回复]
再簡短說一下:台灣目前不是國家(畢竟未獨立台灣共和國),她是一個國家的其中一大部分領土,其中「這一個國家」是中華民國;而又因為這個緣故,中華民國的簡稱通常被認為是台灣,而並非中國;所以條目常用「台灣」一詞,而不使用「中國」、「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台灣島」等詞。—dbslikacheung 2007年4月29日 (日) 16:00 (UTC)[回复]
(!)意見本人認為台灣可能是國家-- Billy 香港人的討論貢獻 2007年6月2日 (六) 10:30 (UTC)[回复]

用詞問題[编辑]

我覺得這篇文章的某些用詞不太恰當。例如:

  • 自由且富有創作力
  • 於國際影壇備受好評
  • 一群默默努力的電影工作者所支撐,也成為台灣電影的驕傲
  • 叫好叫座
  • 票房慘澹
  • 大轟動
  • 大為失利

不是說這些用詞一定是錯的,而是希望描述一點細節,取代這些形容程度的用詞。例如「自由且富有創作力」這句話,應該改成描述台灣社會有哪些東西自由、哪些東西富有創作力,而且為了避免原創研究,也不必去寫台灣電影是因為怎樣而蓬勃發展;「備受好評」、「叫好叫座」、「票房慘澹」等等,則應該直接寫出這部電影到底受到什麼評價、獲得多少票房。換句話說,如果可以寫出某某電影的票房紀錄是「三百萬」,就不要寫「大轟動」。

本來這些話是寫前面某一段討論,不過後來的討論實在是太長了。所以移來下面這裡,希望可以作參考。MLLTALK 2007年4月28日 (六) 10:01 (UTC)[回复]

这么一篇烂条目居然也是优良,真厉害!—67.15.34.251 2007年4月28日 (六) 10:10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Jasonzhuocn(留言)於2007年4月28日 (六) 12:4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相關指引請參考這裡:不要華而不實MLLTALK 2007年4月28日 (六) 10:26 (UTC)[回复]

虞戡平影展[编辑]

國立中央大學最近將放映《虞戡平影展》,用真心為台灣電影研究的地球人類可以參考一下!我人不在台灣,沒辦法去了。--Winstonlee 2007年4月28日 (六) 11:38 (UTC)[回复]

參考資料[编辑]

  1. ^ 台灣電影法

第一部台灣電影[编辑]

既然"台灣電影若以中華民國《電影法》而言,乃指中華民國國民在台灣設立公司製作、編、導、主演,以「本國語言」發音之電影片", "1907年2月日人高松豐治郎率領日本攝影師等一行人在全台灣北、中、南一百多處地點取鏡的《台灣實況紹介》。"按定義便不是"台灣電影"了.--Johnson Lau 2007年4月28日 (六) 16:06 (UTC)[回复]

说得好!有道理。--85.195.123.22 2007年4月28日 (六) 16:12 (UTC)[回复]

引用過時法律[编辑]

本文引用的"電影法", 是20多年前的版本, 最新版本如下: s:電影法, 而電影法全文內, 沒有任何一句定義什麼是"台灣電影".--Johnson Lau 2007年4月28日 (六) 16:24 (UTC)[回复]

經你一說我才發現,其實舊版裡面也沒有定義什麼是「台灣電影」。MLLTALK 2007年4月28日 (六) 18:56 (UTC)[回复]

舊法條是這麼說的:

  • 八、稱國產電影片者,指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立公司製作、編、導、主演,以本國語言發音之電影片。
  • 九、稱本國電影片者,指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外製作、主演,並以本國語言發音之電影片。

新法條則這樣寫:

  • (原來的八、九兩條已經刪除)前項第七款所稱國產電影片、本國電影片及外國電影片之認定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MLLTALK 2007年4月28日 (六) 19:02 (UTC)[回复]
    • 看見樓上的人們為了既過時, 又錯誤引述的法例爭吵, 實在可笑. 更可笑的是一個 gov.tw 的網站, 引述的竟然是二十年前的過時法例. --Johnson Lau 2007年4月28日 (六) 19:10 (UTC)[回复]
      • 我認為我修改這條目過程讓我十分有挫折感,因為很多人批評都未見善意推定。1.所謂「這種爛條目居然也是優良條目」這說法,我相同程度的認同,因為我認為所有優良條目根本就是比特色條目「爛」的條目。我一直以來,就覺得優良條目的設置根本就是畫蛇添足。2.我無法接受MLL的冷言批評,請問中華民國法律上所稱國產本國應該就是指台灣地區電影。不是台灣是哪裡?是中國嗎?還是外蒙古?你如果不爽的話,就一開始把台灣電影這條目移動至中華民國電影,別在爭議之後,也故意立場不分的再另設局且攪起風波。除此,我相當不悅你常是習慣性的居高臨下或只會下指導棋的態度。3.我認為資料只要可供查證,並沒有所謂既過時或錯誤引述,因此,對於Johson Lau最後的評論,我只可接受後者,前者不能。。而且,我認為新聞局現今會引用舊法,也有可能有其他立場(例如,新法的寬鬆尺度遭非議[3])。作為百科書寫編輯者,只能照來源照寫,並沒義務去揣測--winertai 2007年4月29日 (日) 16:47 (UTC)[回复]
        • 1.本條目的引文自稱是引用了電影法, 但根本電影法從來沒有定義什麼是台灣電影. 2.法律被修改後, 舊版本就是過時的, 難道我們還要用大清律例處理今日的問題嗎? 3. 法例有爭議就由立法機關解決, 政府的責任只是按當時適用的版本依法實行, 最少在香港是這樣的.--Johnson Lau 2007年4月30日 (一) 01:41 (UTC)[回复]
          • 1.請看該條文上,以括弧註記輔助說明的但書...第二條 (名詞定義)..或條文上的...本法用詞定義如左:一、稱...。2.你用大清律例的舉例來闡述此項爭議,顯有比例上的問題。3.我已經說了,我原則贊同你評論的後者。--winertai 2007年4月30日 (一) 01:50 (UTC)[回复]
            • 補充:2004年台灣新聞局公佈的《國產電影片、本國電影片、外國電影片之認定基準》:
              一、 稱國產電影片者,指由依電影法設立之電影片製作業列名參與製作,並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之電影片。但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一) 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二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者。(二) 在國內取景、拍攝達全片三分之一以上、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三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且該電影片未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之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屬相同國籍者,未逾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二分之一者。(三) 全片在國內完成後製作(指錄音、剪輯、特效、音效、沖印及其他後製工作)、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三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且該電影片未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之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屬相同國籍者,未逾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二分之一者。但國內無相關後製作設備或技術者,不在此限。(四) 動畫電影片在國內製作費用達製作費用總額二分之一以上或參加該電影片製作之人員二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者。
              二、稱本國電影片者,指由前點電影片製作業列名參與製作,其中我國電影片製作業參與製作之投資額應為最大或與其他聯合製作國家或地區投資比例相同,並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電影片:(一) 無前點各款情形。(二) 該電影片未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之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屬相同國籍者,未逾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二分之一者。
              就新增子法來看,與引言所列並無衝突之處。改變只是以前是概括,今是正面詳列。--winertai 2007年4月30日 (一) 02:49 (UTC)[回复]
              • 你所引的條文, 只是定義"中華民國的國產電影", 沒有定義什麼是"台灣電影", 連"台灣"兩個字都沒有--Johnson Lau 2007年4月30日 (一) 03:32 (UTC)[回复]
                • 嗯,這就是無法解決的政治認知了。不過請你參閱中華民國內文所寫:「中華民國目前有效統治之領土包括台灣島、澎湖群島、金門、馬祖、東沙群島、南沙太平島和中洲島」。這裡面,有效統治應該包含電影法在內的所有中華民國法律適用範圍。就此論點,我重複我的看法,今中華民國的國產電影,除了台灣電影外,難道是中國電影或者是外蒙古電影?--winertai 2007年4月30日 (一) 04:43 (UTC)[回复]
                  • 書生之見認為,這真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從法律角看說,中華民國電影確實應該包括蒙古,但從文化角度來看,中華民國就只以台澎金馬而言,既然我們在談法律,愚以為該以法律角度看。法律和文化上有如此重大差距,在世界上確實是少見,故愚也以為應當的解決方法是以台灣國法律取代中華民國法律,就此而言,這就算是我在本討論內的總結了。--Winstonlee 2007年4月30日 (一) 06:04 (UTC)[回复]
        • 我同意中華民國電影法確實是過時,不是反映台灣現實情況,中華民國代表中國大陸及蒙古,對台灣電影而言,理想的情況是引用台灣國的電影法,但既然台灣國電影法尚未通過,那就好先行刪去,我認為 OK。關於 Johnson Lau 提及 .gov.tw 的問題,我認為中華民國政府所有的資料都未能反映台灣主體的實際情況,中華民國政府盜用了此域名,按道理所有 .gov.tw 的中華民國政府資料都應當作無效,中華民國政府應當使用 .gov.roc,.gov.tw 是屬於台灣國的,對嗎?--Winstonlee 2007年4月29日 (日) 17:00 (UTC)[回复]

剛剛又在想,維基強調的只不過是中立,並且還說不一定要是正確的才可搬上文章,既然中華民國電影法的觀點是某些人所同意的,但當中存有某些不清晰的地方,我們不就是把這個矛盾和所有爭議的地方都一併寫上去,清楚註明,那就可以讓未來並沒有參與討論的讀者可以了解事情的全貎嗎?我們為求共識就把各方的觀點都忽略,未來的讀者就少了理解當中複雜問題的機會,這似乎不是百科全書哩!對嗎?舉個例,可能可以這樣寫,台灣電影根據中華民國電影法,是指……但請注意台灣問題內中華民國的定義……blah blah blah,不好嗎?原文的「若」字,其實也應該就是這個意思的省略--Winstonlee 2007年4月30日 (一) 09:50 (UTC)[回复]

  • 其實兩位別為這個小事傷和氣了。我認為過時的法律沒有什麼問題,條目內容所敘述的一樣有很多都是當時的歷史,如果現今的法律如有什麼變化一樣可以加進條目中說明,至少讓人知道原來是如此。個人認為法律中是否有針對台灣電影這四個字的定義不是重點,目前中華民國法律只對哪裡有效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或許以後會改變,或許有些人不願意承認,更或許有的人完全不知情,只要有一大部份人是認為如此,那就可以寫。如果針對中華民國法律是對台灣有效的法律有疑問,歡迎去客棧起個投票看看有多少人是那樣認為即可,這裡是個自由的世界,有人認為這裡都是在瞎掰無可厚非,有人很專注的寫出他的所知,只要不違這裡的原則,更是絕對被允許的。→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30日 (一) 12:50 (UTC)[回复]

請大家關注台灣電影條目是否侵權[编辑]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原本只是認為沒有標明來源所以提出Wikipedia:優良條目撤銷,經過MLL大力支持的修改台灣電影這個條目之後,原本應該也很正常可以當作一個優良條目保留了,但是經由MLL提醒其中來源根本就完全是來自於台北藝術大學的這個網頁內容,目前雖然有許多地方都已經也修改過,但是還是很明顯的能看見侵權的痕跡,一個抄襲的作品不被提出快速刪除,居然還能當選優良條目,在此特地請大家關注一下這個嚴重問題,感謝各位。→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5日 (三) 03:06 (UTC)[回复]

說明一下:這個條目是不是優良或特色我覺得這不是個重要的問題,我也清楚有心人士去做些修改就能解決這個侵權的問題。但是這關係到優良評審以及列明來源的問題,這才是我覺得嚴重的問題點。大家可以看見在該Wikipedia:優良條目撤銷的討論中,有人根本認為列明來源是可有可無!所以我才到台灣電影這個條目去加上{{fact}}標示我認為不明確來源與依據的地方,沒想到這反而造成winertai認為不以為然。我感到很奇怪,在我剛剛進來維基的時候,我明明發現有些人對這些小細節都很嚴苛,不時的提出反對意見來針對評論;也有些人不時的一直提出需要改善優良審核的標準,必須提昇門檻云云。但是我真的很遺憾,光看台灣電影這整個條目的優良評審以及撤銷討論來說,我上面所說的維基人都有出現,而且完全否定了他們以往的言論,一昧的傾向有問題也無妨的心態,請問這些人士,您们的標準到底是什麼?一個沒有清楚來源也能毫不猶豫的加上支持票,然後再到各處討論說門檻要提升?一個侵權的內容,反正沒人說就先反對撤修優良,對於自己以前審核別人條目時的評語先拋諸腦後?

抄襲也能是個優良,我想這對於其他很認真的在編寫的維基人相當不公平!這樣一來大家幹麻那麼辛苦去找資料去編輯文章?直接「選取→複製→貼上」就是優良了啊。→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5日 (三) 03:35 (UTC)[回复]

(:)回應您责问我优良的标准是什么,我可以告诉你您说的“有問題也無妨”不是我的标准。没有尾注合适与否(现已解决)我不想再讨论,我已经表达过我的观点,当然你觉得不合适也可以拿出来请大家讨论。至于侵权问题,我也不太有经验把握,如果确属侵权,无疑是要撤除的。
在这里,撇去条上述问题的是非,我也想对这次優良條目撤銷发表一点感慨,台湾电影从被评为优良条目,到被提出撤销仅仅一个月零八天。其中最热诚的两个人,都在评选的过程中表达过不同意见,并非是毫不知情。对于社群达成的共识,不满意立刻就抛出了弹劾案。对此,提撤者声称提出的目的是为改善条目,那么我对与这种上黑榜限期整改的手段难以苟同。优良条目是社群对维基人辛勤努力贡献的结果的肯定,优良条目的撤销将是对贡献者和社区共识的打击,对此理应慎重考虑。我翻看了您的贡献,在4月17日之前,似乎没有任何改动迹象,没有联系条目贡献者,直接将它押上了批斗台。理由从来源不明到原创研究到内容侵权不断变化。您是否觉得是否过于草率和意气用事?—lastman(Talk) 2007年4月25日 (三) 08:32 (UTC)[回复]
(:)回應:您可以苟同或不苟同都好,這個條目我原本只在優良評選的時候看過一次,當時給我的印象就是內容很多紅字,一堆文獻資料但是卻讓我感到看不懂,格式的寫法有異於其他條目一般的寫法,所以我很快的在評選時就加上我的意見,希望能有所改善。當時我不馬上投給反對票,那是因為我並不認為這個條目不是個優良的標準,應該有熟知的人可以加以改善應該就可以了,之後我也曾去看過大家投票以及回應我的問題,但是很可惜都沒有任何人認為那樣不妥而未加以改善,所以我始終就沒有去改投贊成票。→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5日 (三) 09:02 (UTC)[回复]
之後我自己有自己在編輯的條目,所以根本也早就淡忘這件事。不過後來因為有位提出這個條目優良的IP用戶對我所說的不以為然,甚至他認為我不投下贊成就是因為我不懂論文寫作方式,而且一而再的對我的言語冷嘲熱諷,所以我才又回想起這個條目,既然那位仁兄希望我有始有終,不要對一個條目的評選始亂終棄,所以我只好再仔細的來研究了一下這個條目。結果我發現當時我未能投下反對是個錯誤,所以我認為應該提出來再請大家來評斷或是加以改善。雖然我住在台灣,但是我不是台灣人,我無法知道裡面所說的內容,也無法找到相關的來源,這個條目對我來說是個很陌生的,想協助修改也不知道從何改起。→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5日 (三) 09:02 (UTC)[回复]
『對於社群達成的共識,不滿意立刻就拋出了彈劾案。』並非是我對社群的共識不滿,而是我認為這個共識來得太過草率!事實上我根本也早就忘記有這個條評選,而且以我一開始只提意見而未提反對來說,請問您我哪裡不滿?要是不滿,我早在優良評選時就直接給反對票了好嗎,這難道需要客氣嗎?→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5日 (三) 09:02 (UTC)[回复]
『那麼我對與這種上黑榜限期整改的手段難以苟同。優良條目是社群對維基人辛勤努力貢獻的結果的肯定,優良條目的撤銷將是對貢獻者和社區共識的打擊,對此理應慎重考慮。』一個沒有來源或是來源標示不清的條目也能成為優良,也因為優良評選從沒有人跟我一樣針對來源有懷疑,所以始終不知道這個條目原來是個侵權的抄襲作品!請問您,那樣的共識跟標準難道就對其他努力找來源編輯的人是公平的嗎?我很同意您說的必須慎重考慮,所以我不是一開始就以提出侵權的方式先刪除條目內容,而是請大家在此幫忙察看是否這個內容是屬於侵權。什麼叫做上黑榜?所有評選都是公開,提出討論也完全正大光明,請問您什麼叫做黑榜呢?→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5日 (三) 09:02 (UTC)[回复]
(以下離題)建議把GA和FA的「撤銷」改成「重審」或是「重評」之類的,不然「撤銷」兩個字似乎會讓人火氣很大,而且我也覺得「撤銷」有一點無情的感覺。MLLTALK 2007年4月25日 (三) 10:50 (UTC)[回复]
很贊同您這個題外話,就像是刪除討論一樣,是句讓人反感的字眼。→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4月26日 (四) 03:56 (UTC)[回复]
當時侵權的條目不代表這條目永遠都要背負著侵權的前科。只要條目候選GA和FA,在候選時就會受各維基人的檢視。投票者本應在投票前把關。另外,應該定訂入選後要一定時間後才可提重審(個人支持用重審而非撤消)。—Ellery 2007年4月28日 (六) 02:44 (UTC)[回复]

「」

為了極少數中國大陸憤青就申請保護,不是很划不來嗎?Yang wl 2007年5月16日 (三) 03:51 (UTC)yang wl 2007年5月16日[回复]

《撘錯車》[编辑]

為什麼沒有收錄這部電影?很懷念蘇芮的《酒矸倘賣無》呢。 -- 謝利孟 2007年6月2日 (六) 06:02 (UTC)[回复]

搭錯車 winston (lee) 2007年6月2日 (六) 07:13 (UTC)[回复]

有關再次保護的討論[编辑]

以下是由保護申請的頁面移動過來,歡迎有異議者在此提出您的見解以求解決編輯戰問題後解除保護。→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3日 (日) 07:24 (UTC)[回复]


  • 我不想做那些無謂的編輯戰,既然大家認為這是個優良條目,理應按照資料來源寫出正確的內容。這只是個文化條目,沒必要捲入有政治色彩而且過於偏激與不中立的看法。請求回退至少為2007年6月2日 (六) 21:28 Wellfrog 所編輯的版本後繼續保護。→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3日 (日) 05:48 (UTC)[回复]

要求保护台灣電影。—Linuxwindows 2007年6月3日 (日) 06:20 (UTC)[回复]

保护好啊,可以把一个烂条目晒在那里让所有的人看上一个月,至少比编辑战要好。反正也在监视列表里,等解除保护了,我就再把那个电影法删除。了不起这样一直编辑战、保护地循环下去。没什么大不了的。—Linuxwindows 2007年6月3日 (日) 06:31 (UTC)[回复]

很遺憾您有這樣的心態,編輯戰是要解決以求達到共識,不是希望惡意循環下去。目前內容適不適合或是正不正確都應該以來源資料為主,您有不同看法歡迎您找另外的資料去和大家取得共識。→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3日 (日) 06:37 (UTC)[回复]
你一句话不说就回退,你为什么不去寻求共识?—Linuxwindows 2007年6月3日 (日) 06:40 (UTC)[回复]

User:Chia 777说了这个条目是文化条目,没有必要加入政治,可是他为什么要用中华民国的法律去解释台湾的电影?—Linuxwindows 2007年6月3日 (日) 06:43 (UTC)[回复]

(:)回應,麻煩Linuxwindows,您要是真的看得懂中文,麻煩您去看一下該段落的來源出處內容。→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3日 (日) 06:48 (UTC)[回复]

回應User:Chia 777,首先请你不要搞人身攻击,什么叫“您要是真的看得懂中文”?日本人可是有素质的。那些法律我又去看了一下,写的是中华民国,不是台湾。讲文化就讲文化,为何要加入政治?难道不用中华民国的法律就说不清楚什么是台湾电影了吗?—Linuxwindows 2007年6月3日 (日) 06:53 (UTC)[回复]
我認為文化與政治千絲萬縷,不能說兩者沒有關係;我認為台灣電影應該以台灣共和國電影法來定義,中華民國以幽靈政權定立電影法,是妄顧現實,不符合歷史潮流,終於不會成功的。 winston (lee) 2007年6月3日 (日) 07:02 (UTC)[回复]

關於兩岸問題,是有必要討論(談判)的,但是在這一版討論就很無聊,連兩岸政府都解決不了的問題,你們以為在維基討論可以解決了什麼問題?這根本就是政治,政治問題要在政治層面解答,維基人別要太自大。 winston (lee) 2007年6月3日 (日) 08:39 (UTC) 對不起,如果可以的話,我收回我的語言;如果不可以收回,我願意在我能力範圍內承受一切因我的發言引致的後果。 winston (lee) 2007年6月3日 (日) 14:46 (UTC)[回复]

我可從沒想過在這裡能解決什麼政治問題,那些資料跟內容更加不是我寫上去的,而且我還是主張這個條目在當時評鑑優良時根本不符合規定,所以提議重審。Linuxwindows所說確實不是沒道理,但是希望Linuxwindows尊重一下前人的編輯,如果您認為不適當,歡迎找些更適當的來源完善條目,而不是一意的以私人看法去刪除別人的貢獻。在我來說,中華民國也好,台灣也好,實質上跟我並無太大關聯。我不反對中華民國的描述,也不會反對台灣的描述。另外,Linuxwindows請您搞清楚什麼是人身攻擊。如果您認為我前面的語言是對您的人身攻擊,那我只能說不知道是您的中文不好還是我中文理解能力欠佳了?另外回應User:Winstonlee,我當不當維基人都有自大的地方,也有不自大的地方。您的語言可能讓我感到您其實比我自大的很!※沒事,這種事情我常發生,不需要道歉。^_^→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3日 (日) 08:52 (UTC)[回复]

维基百科本来就是可以让别人修改的,如果前人的东西有错误而不能改,那不是违背宗旨了吗?这个条目是写文化的,没有理由非要加上中华民国的法律。如果一定要加,请加上台湾国的法律。否则,就要在条目中详细地说明中华民国和台湾的关系,详细地说明中华民国电影和台湾电影是怎么画上等号的。要么,就不要说什么法律。本来什么是台湾电影很清楚,有些人非要政治化。—Linuxwindows 2007年6月3日 (日) 11:13 (UTC)i[回复]

Yang wl 2007年6月6日 (三) 09:14 (UTC)我還以為只有中國大陸憤青,沒想到還有台灣獨立憤青咧。台灣現在由中華民國政府實效管轄,用中華民國法律解釋台灣電影有何不對?我是不知道日據時代日本有沒有法律來為台灣電影做定位,不過想必是沒有吧。[回复]

中华民国=/=台湾。—Linuxwindows 2007年6月6日 (三) 17:42 (UTC)[回复]

我基本上同意您的观点,台湾∈中华民国。需要澄清的是,台湾和中华民国有着不同的内涵和外延。现在台湾由中华民国有效统治,这是事实。但是台湾主要是个地理概念,指台湾岛,某种意义下也包含周边的小岛。中华民国是个政治概念,指中华民国政府。我们可以说台湾曾经被荷兰人殖民过,我们不能说中华民国曾经被殖民过。我们可以说台湾被清政府割让给了日本,我们不能说中华民国被清政府割让给了日本。我们可以说中华民国是个国家,我们不能说台湾是个国家(除了历史上的台湾民主国)。我们可以说中华民国是1912年元旦成立的,我们不能说台湾是1912年成立的。我们可以说中华民国的国父是孙中山,我们不能说台湾的国父是孙中山。我们可以说陈水扁是中华民国第十任总统,我们不能说陈水扁是台湾第十任总统。我们可以说外蒙古是中华民国名义上的领土,我们不能说外蒙古是台湾名义上的领土。总之,台湾和中华民国有着不同的内涵和外延。这个条目是写文化的,可以直接说台湾电影是在台灣製作、編、導、主演的電影。既简单又清晰。没有必要加入有争议的政治话题。台湾和中华民国的关系,乃至台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都很复杂。如果要在这个讲文化的条目里强行假如中华民国等于台湾、中华民国电影法等于台湾电影法的说法,是画蛇添足。况且还有上面朋友提出的中华民国电影法对于日治时期的有效性的问题,也是说不过去的。所以我建议把条目的重点放在电影上,那个中华民国电影法删除了就可以了,没有必要保留。—Linuxwindows 2007年6月8日 (五) 11:29 (UTC)[回复]

  • 不同意,簡單來說,中華民國是統治者,台灣是被統治者;中華民國電影法是管轄者,台灣電影是被管轄者。現階段,台灣電影的內涵,完全被中華民國電影法所控制,根本不可能切割。Yang wl 2007年6月8日 (五) 11:59 (UTC)[回复]

我认为中华民国电影法管辖的是中华民国电影,不是台湾电影。如果要把中华民国电影等同于台湾电影,即是要把中华民国等同于台湾,但如我上面所说,台湾和中华民国有着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二者并不等同。回到电影,阮玲玉是中华民国电影演员,不是台湾电影演员。《谁之过》是台湾电影,不是中华民国电影。即使考虑1949年以后的电影,中华民国电影法中也没有说到台湾,而中华民国宪法也还没有改动中华民国领土范围。还是那句话,加上中华民国电影法是画蛇添足,把本来是文化的条目加入了政治色彩,根本没有必要。—Linuxwindows 2007年6月8日 (五) 14:12 (UTC)[回复]

  • 我想您沒看懂我前面的內容,我沒有把中華民國電影等同於台灣電影,只是現階段台灣電影完全被中華民國電影所控制,完全不可能切割。另外文化被政治完全控制不但是現況,根本是全球的常態,不是你說沒有必要提及就沒有必要的。真要說有修改的必要的話,可能把中華民國電影法的位置移到國民黨遷台以後,要全部刪除我絕不接受。Yang wl 2007年6月9日 (六) 02:18 (UTC)[回复]

看到您说的“現階段台灣電影完全被中華民國電影所控制,完全不可能切割”我感到比较欣慰,看到“文化被政治完全控制不但是現況,根本是全球的常態”我也感到比较欣慰。我同意您的这些观点。就按照您的建议,把中华民国电影法的内容移动到介绍国民党迁台以后的那一部份,并讲清楚现在台湾电影完全被中华民国电影所控制。—Linuxwindows 2007年6月9日 (六) 08:56 (UTC)[回复]

鄧麗君唱的海韻大家聽過,原電影有人看過嗎?相關資料很難找,評論也不多,但我還是覺得蠻浪漫的呢。 winston (lee) 2007年6月18日 (一) 13:39 (UTC)[回复]

相關史料以及學術文獻遠少於腳注[编辑]

在編輯台灣電影條目,在建議上,請多多擅用腳注,在台灣電影#相關史料以及學術文獻所列文獻多過於台灣電影#參考文獻台灣電影#參考文獻所使用便是腳注,關於腳注標示方式,可參見Wikipedia:腳注,或者參考其它條目:湯姆叔叔的小屋螢火蟲 (電視劇)油紙傘柴山等,謝謝。-yiken (留言) 2008年6月16日 (一) 17:04 (UTC)[回复]

欠缺[编辑]

少了商業電影的部分,比如社會寫實片、賭片,還有邵氏和國泰在臺灣拍攝的武俠片,許不了當年的電影最少在台灣不會比後來的周星馳的口碑差,缺乏很多這方面的資料

优良条目重审[编辑]

以下討論已結束,請不要對此存檔進行任何編輯。

台灣電影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類:传播媒体 - 电影,提名人:7留言2014年11月30日 (日) 07:36 (UTC)[回复]

投票期:2014年11月30日 (日) 07:36 (UTC) 至 2014年12月7日 (日) 07:36 (UTC)
:0支持,4反对,撤消。--116.29.25.175留言2014年12月7日 (日) 08:58 (UTC)[回复]

未通过的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侵權[编辑]

葉又嘉添加侵犯版權的編輯,對此個人網頁taojianbao.myweb.hinet.net/city/mvphoto/mvphoto.htm有侵權行為,如網摘自該網頁的梅崗春回(1954年)段落:「國民黨政府來台初期,台灣的電影幾乎都是由政府出資拍攝的政治或政令宣傳片,一方面讓由中國退守台灣的電影工作人員不至於沒飯吃;另一方面則達到政治宣傳的效果。例如公賣局投資拍抓私菸私酒的《良心與罪惡》、農教公司推出的《美麗寶島》等。」看來距離優良條目是越來越遠了,真是辛勤的搬運工!

(:)回應:已經修改,還有留言請留名--葉又嘉留言2015年12月5日 (六) 15:21 (UTC)[回复]

看你到處和編輯們打編輯戰,留不留名有差嗎?就這段來說,光復後所有專業人才都是難能可貴的,這些文創工作人員和同期幫助台灣電網復電的工程人員一樣,是一個社會所必需的,而不是給他一口飯吃,那年頭沒電視、沒第四台更沒網路、我不知道原PO是如何判定所謂不致沒飯吃的。你這樣沒經歷過稍早的年代,又不引用可靠來源是很危險的,就像台語電影條目之前有個編輯寫拍一部電影只要台幣20萬,一個家庭主婦的零用錢就能拍,要知道當時公教人員一個月薪水也不過一百初,經濟狀況稍好的蕉農,一年也不過收個20萬,其中肥料錢就佔一半以上,他之後段落敘述的,可想而知都是一些泛政治的言語,可靠嗎?你繼續寫吧,這條目我就台灣電影百年前,幫忙寫過一些,之後又很多人改寫過,早就不是原來的樣子了,本來想幫忙加點來源,我看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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