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李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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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算是西方学者么?[编辑]

有西方学者倾向于认为51年5月13日是正确的生日这一句,引用的是N PORTER的硕士论文( http://scholarcommons.usf.edu/etd/1451/ )。当然我们欢迎学术界观点,但是把硕士说成是学者有点过头了吧?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4日 (三) 22:16 (UTC)[回复]

居然有人认为“没有证据说他不是学者”所以他就是学者,搞笑么?也没有证据说他不是外星人,所以可以说“有外星人认为……”?维基内容的门槛是可供查证,没有发表过的原创研究就不要贴上来了。就算他当了博士讲师副教授也一般不被称为学者,更何况他毕业之后去做市场分析师去了,没有搞学术研究。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08:45 (UTC)[回复]
輪子手段低下,笑死人了。--跨服战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6:07 (UTC)[回复]
不存在高低,大小,power,无影响。

請依WP:生者傳記方針編輯[编辑]

User:Zhxy 519引用 PRC政府媒體中央電視台來指「條目人物的生日爭議」。但CCTV央視 是第一手來源,在此不應使用。
  1. 根據WP:生者傳記#可靠來源方針


  1. 根據WP:生者傳記#其他考量#知名的公眾人物方針,「對於知名的公眾人物,應使用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来源来获取内容,維基百科的傳記条目只應根據此類來源所述而撰寫。如果某一指控或事件是值得注意、切题并受到已发表可靠来源充分記錄的,就可納入條目当中,即使是負面資訊且主角不愿意让人们提及。但如果可靠的第三方來源並未記錄,则不应加入条目中。」
  2. 然而,當在下Wetrace依據方針移除該負面爭議的第一手來源,並附上生者傳記不應使用第一手來源之理由。但在下的維護性編輯,卻遭User:Zhxy 519回退。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3:44 (UTC)[回复]
CCTV不是第一手來源。法輪功和李洪志的材料自己說自己,那才叫第一手來源,你根本不懂。再不停提我的名字,我即使向管理員公開密碼也要告你騷擾了。--Zhxy 519留言2014年6月30日 (一) 07:33 (UTC)[回复]
CCTV在政治打压中一贯造假,这已经天下共知,这里不举例了。中共要消灭谁,先制造舆论抹黑批倒批臭,阁下需要多看一些历史矫正眼光。因此,作为打压方的中共党媒,其材料属于第一手,不作为可信来源。这一点是相当多的维基人很长时间的共识。尤其以hanteng所以提出的建议为代表,解决了以往不少争议。阁下如此按照自己的理解使用材料,不能不令人想到破坏二字。--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2:34 (UTC)[回复]
少來了。你們幾個帶著主觀意願審查來源,存在共識的話只能是謊言,不要在這裡冠冕堂皇。hanteng根本沒有解決問題,你們別以為在這裡嘴多就能口水淹死人。--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2:52 (UTC)[回复]
(!)意見--央視CCTV之類,在法輪功議題並非適合的來源
  1. 中國媒體华讯财经于2014年7月2日罕見报导,李东生任中國中央電視台副台长时,为讨好江泽民和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利用CCTV铺天盖地污蔑法轮功。在610主任刘京退休后,没人愿接班维持镇压,对法轮功有血债的江派掌门人周永康李东生升半级,提到610办公室主任正部级,后又把李东生(宣传部副部长)塞到公安部当副部长。[1]
  2. 天安門自焚事件被指造假,也跟CCTV有關。Wetrace留言2014年7月8日 (二) 01:15 (UTC)[回复]
(!)意見--如同此條目討論頁所掛提醒模版:「由于条目的特殊性,在争辩以及条目的编写中请勿拿出任何以宣传“官方”为基础无确实根据的网站。」Wetrace留言2014年7月8日 (二) 01:20 (UTC)[回复]
所有來源都是正規媒體。如果挑錯CNN也犯過移花接木的錯誤,沒人就此說CNN不能用。模板說的是網站,CCTV是電視,內容放在網站上而已。--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8:16 (UTC)[回复]

水思这个模板挂的好[编辑]

英文en:Li Hongzhi上一个模板都没有。挺优良的。--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30日 (一) 03:43 (UTC)[回复]

感謝您的贊同,我就是看不慣為何別的版本的維基都乾乾淨淨,卻是中文維基總是一堆帶著有色眼鏡的人掛一堆模板__^12th動員令 2014年6月30日 (一) 03:46 (UTC)[回复]
可惜我正在试图翻译美剧犯罪心理和伊拉克战争相关内容(实际上也就是在打酱油)。这个暂时没空了,不过应该会有其他人愿意来翻译。--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30日 (一) 03:49 (UTC)[回复]

谁引用凯风网谁就是破坏传记方针的理由[编辑]

某编辑,多次引用或者间接应用已经被证据表明有问题的中共凯风网,请诸位编辑明察:这个网站的主办人是谁?不知道!谁在背后支持?没有一篇文章是署名的,三无网站。引用三无产品凯风网来源,难道不是有意破坏生者传记方针?当然说是三无,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是中共610系统的嫡系。没有610直接授权和经费支持,根本不会那么存在。不管是里子还是面子,它都是不可靠来源,是属于中共涉案方的第一手材料。那个网站的使命就是诋毁要打击的对象,任何使用来源的人,是不是等于在维基实施诋毁生者?清者自明。--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2:48 (UTC)[回复]

一次引用不符合資格的來源僅是違反方針,固執反復引用,挑起編輯戰才算破壞。--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5:40 (UTC)[回复]
Zhxy 519似乎是明知而為?而且對法輪功相關條目都片面引用中共當局的說法;也有斷章取義的問題。Wetrace留言2014年7月4日 (五) 08:15 (UTC)[回复]
我沒有必要全面,你覺得片面就加你的那一面,這就中立了。斷章取義可不敢當,哪一句?--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8:12 (UTC)[回复]
我可以說應用法輪功媒體大紀元和新唐人也是不中立的嗎?--跨服战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6:03 (UTC)[回复]
所以Zhxy 519並無錯,關鍵是要講明各方意見,而不是任由輪子污衊。--跨服战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6:03 (UTC)[回复]

關於條目全保護,請問方針依據[编辑]

(?)求助 --范管理員您好,您對李洪志條目進行無限期保護,
  1. 然而,Lanwi1管理員先前也注意到,該條目被匿名IP用戶屢屢加上Zhxy_519不符方針的來源及內容,因此該管理員做了「半保護」即已足夠。自7月8日至今4天,該條目也暫時不再有IP用戶編輯破壞,條目易無編輯戰問題(中華愛國陣線用戶雖一次恢復Zhxy519內容,但經以要求提供第三方來源,即無繼續爭議。)。
  2. 但Zhxy_519稍早於維基時間7月11日做了2次編輯(約4小時前,北京時間7月12日凌晨3點多),添加不符生者傳記方針的來源內容後;
  3. 僅僅1分鐘後,Zhxy_519就申請「條目全保護」理由為解除保護伊始即發生編輯戰不符事實。Lanwi1的半保護到7月22日根本未到期,也已發揮保護效果。
  4. 然而,僅僅3分鐘後,您就同意「無限期全保護」條目?方針依據及必要性適當?敬請您再注意事實面(條目編輯歷史)。
  5. 在先前發生編輯戰過程中,匿名IP用戶,幾乎完全依循Zhxy519的編輯立場。若該編輯符合方針,何以需一再用匿名IP呢?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23:44 (UTC)[回复]
(!)意見--關於 范管理員 的「全保護」動作,依方針應回復「半保護」狀態。除了前面所提事實面、必要性,在下查閱方針後;增加理由如下
  1. 該條目現況不存在編輯戰,半保護即已足夠。且依據Wikipedia:保護方針,就算發生了編輯戰,該「全保護」仍無方針依據。
    1. 「WP:保護方針#内容争议」:(1)当页面上发生编辑战时,通常会临时全保护该页面,以迫使发生争执的各方保持冷静,在相应的对话页进行讨论,达成共识后再进行编辑。如果只是个别特定的用户进行持续的编辑战,封禁可能是一种更好地处理方式,以免妨碍其他的用户进行正常的编辑。(2)在保护發生内容争议的页面时,除非当前的修订版本含有明显违反方针的内容(例如破坏,侵权,诽谤在世人物等),管理员通常会保护当前的这个修订版本。但是有时这样做会鼓励故意编辑一个会发生争议的版本从而引发编辑战,此时如果有编辑战发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员可以恢复到这个版本。
    2. 「WP:保護方針#破壞」:先发制人的对条目进行全保护其实违背了维基百科的开放性。临时性的全保护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使用,例如大量的自动确认用户对一个条目进行持续性的破坏的时候。持续性的破坏或预期未来会有高流量可能性的条目,一般都不是进行全保护的理由。这种情况可以考虑进行半保护。
    3. 保護期間永久?依據「WP:保護方針」,編輯戰應以『臨時性保護』(根据请求对编辑战实施一段时间的强制冷却)。查閱「永久或半永久保护」之事由中完全查不到「編輯戰」。
  2. 關於范管理員保護之版本:如同「WP:保護方針」所述「除非当前的修订版本含有明显违反方针的内容(例如破坏,侵权,诽谤在世人物等),管理员通常会保护当前的这个修订版本。」那麼,依據WP:生者傳記
    1. 「我们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争议内容都應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生者传记必须在考虑到主角隐私下谨慎地撰写」、「人物都应假定在世,除非有合理原因说明其已不在人世」。
    2. 可靠來源(更多資料:WP:誹謗):「关于在世人物的内容'必须非常谨慎地引用来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內容,不应在關聯在世人物的頁面被使用,不能出现在“扩展阅读”、“外部链接”或条目中的任何章节中(见上方描述)。
    3. 移除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性内容:「应移除受善意编者反对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的任何无来源之内容,倚赖于自行出版来源(生者传记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详见下文)或倚赖之来源不符合可供查證方针规定的内容亦应被移除。」「管理员可以强制移除此等内容并实施页面保护和用户封禁,即便他们本人曾经参与过该条目的编辑。重新加入该内容的编者可被警告和封禁,参见封禁方针和禁止毀謗。」
    4. 有利于保护隐私的推定:「如果此类条目受到质疑,就应缩减回来源完整、中立且切题的版本。
    5. 知名的公眾人物:「應使用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来源来获取内容,維基百科的傳記条目只應根據此類來源所述而撰寫。」「如果可靠的第三方來源並未記錄,则不应加入条目中」
    6. 若管理员怀疑生者传记条目遭到恶意或偏见性的编辑,或认为违反方针的内容会被再次添加,则可对条目实施全保护或半保护。」---從這角度,保護的版本怎能是存在不可靠來源、爭議性內容的版本呢?
    7. 「重复於在世人物條目添加无来源或来源不足之争议资料的编者可能会因其扰乱行为而受到封禁」。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2:04 (UTC)[回复]
(!)意見--管理員目前保護版本,已經移除「違反生者傳記方針」之內容。謝謝管理員。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6:44 (UTC)[回复]

法轮功不是人间神丹! 共产党亦不是洪水猛兽![编辑]

真正的信仰应当自律!真正的宗教更重他律!现代社会,仇恨与革命早成历史,宽容共在与协同进步方为正道!--Sjjc123留言2014年7月13日 (日) 02:58 (UTC)[回复]

我不喜欢共产党,但我绝对反对法轮功!--跨服战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10:07 (UTC)[回复]

江泽民因发动镇压FLG犯下反人类罪而在海外法庭被起诉和通缉[编辑]

有网友可能长期受江氏610邪教仇恨宣传洗脑误导,不明原委。其实,据不少海外主流媒体报导,江泽民1999年4月准备镇压时,其他六个政治局常委均表示反对,江泽民在共产党高层得不到支持,故私下组织了610非法邪教机构发动了残酷镇压,并且活摘FLG学员器官出售图利。而且江泽民当时对FLG创始人作出了通缉,但立即被国际刑警组织驳回,并且江泽民u此举受多国谴责。之后15年来江泽民及610喉舌也没敢再提通缉。相反,江泽民及610走卒在世界各国因反人类罪受到起诉和通缉。目前在中国国内许多610成员,象曾不可一世的薄熙来周永康苏荣等已经纷纷被关入了监狱。故劝IP用户不要原创编造出每年通缉之类江氏610邪教也没编过的谣言。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2日 (二) 12:22 (UTC)[回复]

哈哈哈,您真是说笑了。中共要是有能够给十四亿人洗脑的能力,赤旗早就插遍全球了吧。薄周等人都是政治斗争失势,再加上贪污的老底被揭了,才进了班房的,跟法轮功有一分钱关系?法轮功总是说全球公审江泽民,也没看到哪个国际法院敢对他动手啊。海外主流媒体fake news的厉害程度与瞎了一只眼的选择性失明您又不是不知道,轮子至今也没拿到活摘的证据,而且还被曝光自导自演一出“受拷打”的新闻,此事在大陆甚至被作为笑话流传。其实法轮功就算是没有做其他伤天害理的事,就算是啥东西都是共产党编的,但是乱贴小广告破坏市容和污损人民币两个就可以当成被取缔的理由了吧。您知道法轮功的书有多反智吗?核心教义“《转法轮》”毕竟是宗(xie)教性质的书籍,我不予置评。但是《九评》这种书到处充斥着连一个学习成绩全优的国中生都能够轻易揭穿的谣言,举个例子:《九评:四评,论中国共产党是反宇宙的力量》,这标题多中二咱就不提了,最关键的是他还列举了中国近些年来发生的各种大小天灾和人为的重大事故(不少还被严重夸大),最后仅仅是想要论证中国共产党“遭天谴”!最厉害的是,维基百科九评共产党上关于这本书的真实性的批判竟然只有“但是,该书中很多内容的真实性还有待商榷”一句。但是我最近也拿到了一些零散的消息,是有关于法轮功学员受酷刑情况的。我计划三年之内完成一份实地的调查报告,人人都有义务揭开真相。联邦共和国万岁留言2019年8月24日 (六) 14:50 (UTC)[回复]

關於中國官方對法輪功的定性及所謂通緝[编辑]

@ChiefweiLanwi1三位管理員好,在下注意到@SiuMai@Marvin_2009在此條目有編輯爭議,在下閱讀後,由於此條目過去長期被部分尤其匿名用戶引用「非可靠來源/斷言式描述」而曾引發許多討論,因此在下對這次編輯爭議,提出意見如下:
  1. 維基百科應盡可能使用第三方可靠來源,特別是「WP:生者傳記
    1. SiuMai引用中共官方的網頁,中共在法輪功議題上,是鎮壓的一方,並非第三方可靠來源。
    2. SiuMai的寫法諸如「潛逃/每年」等用語,依照Marvin2009所指「已涉及原創研究」,來源中沒有這些內容,[Marvin兩小時內四度在Siumei個人頁留言說明解釋並提請處理(參看紀錄) 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SiuMai#.E5.85.B3.E4.BA.8E.E4.BD.A0.E5.9C.A8.E6.9D.8E.E5.85.88.E7.94.9F.E6.9D.A1.E7.9B.AE.E6.B7.BB.E5.8A.A0.E7.9A.84.E6.AF.8F.E5.B9.B4.E9.80.9A.E7.BC.89.E7.AD.89.E8.AF.B4.E8.BE.9E],但Siumei毫無回應及說明,是否「拒絕溝通」?
  2. SiuMai寫「法輪功在中國大陸被定性如何」,如此寫法是有問題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有憲法與法律的國家,依照憲法、法律、公安部2000年以來/2014年對所謂「邪教」的官方認定文件,從未出現法輪功。可參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列表
    2. 2014年6月BBC報導〈中國公布官方「邪教名單」引發網友關注〉:「中國媒體說,官方認定的「邪教」共有14個,但是網友發現官方口中的「邪教」-- 法輪功不在其中。」
    3. 近年不少中共前官員及外媒指出,江澤民1999年定性鎮壓法輪功時,其他六人都反對。做定性的,不是政府與法律,因為「政府違反法律」的認定,是不合法的。
    4. 在下查了一下,江澤民1999年在法國媒體面前做此定性,但仍沒有法律的支持,只能說江做此定性。「依法治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原則吧。
  3. Siumei寫的通緝問題
    1. 相關內容,有不同於中共公安部的「第三方可靠來源」的見解;而且已經在文中有提到了,Siumei既不使用第三方可靠來源,又放首段並以斷言式描述、且加上前面的爭議,因此並不適當。
    2. 所以,詩琳童用戶的對向編輯,並非基於惡意刪除,而是有其合理理由。
  4. SiuMai涉及給用戶貼標籤,是否違反文明方針?
    1. SiuMai在前面不回應其他用戶的留言意見、而只持續回退其他用戶編輯,疑似「拒絕溝通」的同時;就在剛剛又在互助客棧留言開啟討論,寫著「明白信眾護主心切,但刪除有來源的內容是破壞條目的行為」。
    2. 指特定用戶是信眾,會否增加用戶「因政治或宗教信仰可能遭受風險?」而恐違反《WP:不要人身攻擊》而依該方針需向維基基金會創辦人說明?(「对于用户会導致政府、雇主或其它人在政治、宗教上的威脅或行為。這類違規可能會在被任何管理員發現後,被封禁一段時間。在一些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中,处理此類行为的管理員應該保密地通知仲裁委員會成員及吉米·威爾士并說明其管理行为及原因。」)
    3. 編輯化學條目,就一定是化學家?編輯基督教條目,就是基督徒?那編輯法輪功條目,一定是「護主的信眾」或「執行鎮壓的中共五毛」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5:15 (UTC)[回复]
法轮功在中国大陆不被认为是邪教?呵呵呵,您就继续扯吧。--Kuailong 2015年6月3日 (三) 05:18 (UTC)[回复]
Wetrace您好,我是大陆人,而您不是,我相信我比您更清楚大陆人是否普遍认为其是邪教。—Chiefwei - - 2015年6月3日 (三) 05:24 (UTC)[回复]
(:)回應-{{ping]Kuailong}}您好,
  1.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正當程序來說,法輪功確實不是,也沒有依據。
  2. 但江當時做這樣的陳述,也成立中共610辦公室主導鎮壓。其認定是有爭議,請參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列表條目中的說明,其中雖提出此說法,但法律上的爭議有一些描述。
  3. 一個宗教或信仰是正或邪,也不是說「人在大陸」就一定能判準,當年文化大革命的鄧小平、三反五反等被迫害的各種正教不也曾在中國大陸被攻擊?基督教何嘗不是曾被攻擊?在下在臺灣或其他國家也常看到法輪功,看到的並非如此。SiuMai的寫法,確實不夠周全。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5:30 (UTC)[回复]
不用拿什么依法治国和正当程序这种冠冕堂皇的话来搪塞,“法轮功是邪教”是官方大规模长时间宣传的,对这种事情还诡辩真是没有意义。--Kuailong 2015年6月3日 (三) 05:34 (UTC)[回复]
(:)回應--@Kuailong您好,
  1. 如您所說是「官方大规模长时间宣传」,但江澤民、610辦公室(被指法外機構、踐踏憲法)所做的、文化大革命、「抗日戰爭是不是國民黨打的」又何嘗不是「官方大规模长时间宣传」?
      1. 因此,WP:生者傳記方針:「对罗织入罪的主张须保持警惕,留心那些针对在世人物的具有偏见和恶意的内容。如果有人试图推销带有偏见的观点,则应坚持可靠的第三方已出版来源以及与人物关注度相关的明确论证。」當全世界只有中共通緝,而其他許多國家表揚肯定、甚至國會決議譴責中共鎮壓之時,這一點是否尤應注意?而是否是邪教,當公安部文件明顯沒有,而BBC作為第三方可靠來源報導關注,若注意些是否會更妥當?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23 (UTC)[回复]
(:)回應-@KuailongChiefweiLanwi1四位大陸管理員好,Kuailong回退並加回1380字元,其他用戶指出SuiMai這一編輯有原創研究、非可靠來源,而違反生者方針,敬請Kuailong再注意一下。謝謝!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5:30 (UTC)[回复]
中共官方来源的网页仅用于“描述性断言”,这种情况下使用该来源是合适的。反之,若将其蓄意删除,则显然涉嫌隐瞒相关事实,并非中立之举。
至于其是否邪教,你我的看法都不重要,有可靠来源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邪教需要经过程序认定,没有经过这一程序,并不代表其在公众和官方认知上不是。—Chiefwei - - 2015年6月3日 (三) 05:37 (UTC)[回复]
(:)回應-@Chiefwei您好,但是,公安部發佈官方認定14種邪教名單,裡面確實沒有法輪功。這一爭議,在法輪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列表都有內容討論到。
  1. 在下以為,這是「生者傳記」條目,方針要求使用「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
  2. 而且,如您所說「中共官方来源的网页仅用于“描述性断言”」,但「以斷言式放在首段」而沒有其他相應的說明,是否合理呢?通緝爭議一段,在文中順著年份都可以看到,且已有正反說法與第三方來源。SiuMai非要放在第一段,且引用非第三方的鎮壓方控制的來源,請問管理員這是否符合「生者方針」?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5:47 (UTC)[回复]
(:)回應-@Chiefwei您好,請問管理員:高爭議性、不符生者傳記方針的內容,依據維基百科方針,應先刪除?還是保留?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5:48 (UTC)[回复]
邪教通缉。请继续想办法洗白。--Kuailong 2015年6月3日 (三) 05:52 (UTC)[回复]
看到此则讨论,想说几句,希望仔细分辨谁在试图洗白。Kuailong先生引用的中共江泽民喉舌媒体确实对FLG施加了邪教标签,宣布其为邪教。但请分辨一下,这些媒体如何说并不等于中国法律和中国政府如何定性。这与Wetrace先生在讨论中所提的意思,即中国国务院和公安部公告的中国境内总计有14种邪教,这个14邪教名单中并无FLG,还有中国人大于99年10月制定的邪教法也根本没有提到过FLG,而且中国任何法律法规均从来没有使用邪教标签对待FLG,并不矛盾。江泽民是1999年10月在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时,才首次给FLG帖邪教标签,而后人民日报称就是邪教。99年10月开始的邪教宣传不能成为江泽民在99年7月发动镇压的原因,在7月镇压时江泽民及其媒体也根本没有说过因为是邪教才镇压的。从中可见,在10月宣称邪教,只是江氏及其掌握的媒体洗白江泽民非法镇压的手段之一。但是,中国人大,中国国务院和中国公安部,从来没有听从江泽民的意思对FLG作邪教定性。美国自由之家的东亚高级分析师SARAH COOK的相关证词指出江泽民的镇压受到中共高层的反对,江泽民发动镇压的原因主要是出自于个人妒嫉,也提到人们不可上当于江氏邪教宣传,希望Chiefwei先生也参考一下:美国自由之家的东亚高级分析师SARAH COOK的相关证词 江泽民在非法镇压、邪教宣传并且犯下反人类罪后,在中国国内及多个国家受到起诉,象阿根廷还对江泽民作出了通缉。近来,由中国国内主流媒体的广泛报导可见,江泽民的610办公室已经没有了主任,公安部和中纪委纷纷摆脱了与610的关系,其实江泽民因为受其他所有政治局常委反对,绕过政治局,私下成立的610恐怖组织才是真正的邪教机构,这个真正的邪教机构一直在诬正为邪,在中国受到清算的日子也并不远了。請參考法廣有關報導。在下高兴有机会与诸位交流看法,多说了几句,如有不对处,欢迎指正,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1:53 (UTC)[回复]
(:)回應--@Kuailong您好,容在下說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13 (UTC)[回复]
(:)回應--@Kuailong您好,
  1. 如您所提供的連結,民政部副部长說是「依法作出的决定」,可說明「邪教需要经过程序认定」(@Chiefwei)。在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爭議之前吧,當時特首還打算制訂「反邪教法」,但遭到社會強烈反彈作罷。
  2. 真的,到現在,中共當局從來沒告訴社會是「依據什麼法」來認定法輪功;這也是中國十佳律師高智晟公開上書、或北京律師李和平等人以「憲法至上,信仰無罪」進行「無罪辯護」的原因。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23 (UTC)[回复]
我们在说的是官方有没有认定为邪教,有没有通缉李。不要去扯走了什么程序,依据什么法律,可不可以做无罪辩护。事实就是,官方语境下法轮功是邪教,且李被通缉了。到底谁在歪曲事实?--Kuailong 2015年6月3日 (三) 06:32 (UTC)[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邪教需要经过程序认定。我只能再写一遍。
我认为符合,删掉该部分后文看不出所谓“正反说法”。欢迎寻找其他管理员或他人复查。
以上是我的全部意见,不必再ping我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3日 (三) 05:53 (UTC)[回复]
(!)意見--@Chiefwei您好,恕在下還是得Ping您通知。@Lanwi1
  1. 關於您說「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邪教需要经过程序认定。」
    1. 這點不對,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訂有信仰、不信仰的自由;若無「法律」明訂的合理限制,不能侵犯人權。
  2. 此外,依據WP:生者傳記,請問恢復的內容,是否符合例如以下?
    1. 「在将在世人物的传记内容添加到任何维基百科页面时,編者应特別謹慎。编者需要对此等资料保持高度的敏感,并须严格地遵循美国的所有适用法律以及我们的所有内容方針,特别是:中立的观点(NPOV)、可供查证、非原创研究」、「我们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争议内容都應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
    2. 「在維基百科中添加或恢复内容的人应承担舉證之責,特别是有关在世人物的内容,因此编者应能说明此等内容符合维基百科所有内容方针和指引的原因。」
    3. 「对罗织入罪的主张须保持警惕,留心那些针对在世人物的具有偏见和恶意的内容。如果有人试图推销带有偏见的观点,则应坚持可靠的第三方已出版来源以及与人物关注度相关的明确论证。」
    4. 當全世界只有中共通緝,而其他許多國家表揚肯定、甚至國會決議譴責中共鎮壓之時,這一點是否尤應注意?
    5. 「关于在世人物的内容必须非常谨慎地引用来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
  3. 中立性,您提到「我认为符合,删掉该部分后文看不出所谓“正反说法”」
    1. 正反說法,仍應以第三方可靠來源、處理。若您認為符合,是否請您依據方針舉證論述說明?畢竟依據WP:管理員方針,當您在編輯時,您也的角色也是一般用戶,而非以管理員角色編輯。
    2. 為了求「某觀點方認為的--中立性」的目的,使用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的非可靠、非第三方來源,是否可以?若可以,這是真的中立嗎?
    3. 從中立性角度,無論是「中立性方針」、「生者傳記方針」,該等片面/斷言式的內容,放在首段,是否符合方針?是否有中國共產黨當局地域中心的問題?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06 (UTC)[回复]
是的,我也是一般用户,我也没有动用任何管理员权限,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有义务与您一直争执下去。
我已经明确表达了我的态度,并且我也并不期望能够说服您,欢迎寻找其他管理员复查。—Chiefwei - - 2015年6月3日 (三) 06:25 (UTC)[回复]
(!)意見--@Chiefwei,謝謝您的說明與花費時間討論。在下只是希望SiuMai能依據生者傳記方針編輯,並且在爭議解決前,請SiuMai舉證論述其內容,這是添加內容者的責任。但現在卻是在下與您、Kuailong在討論...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39 (UTC)[回复]


(!)意見--@SiuMai您好,您再一度恢復這所有非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所附一句編輯理由是「條目導言部分需要有足夠概括性」
  1. 然而,您的描寫是否「能概括」?同時您使用的非第三方來源及其質量、斷言式描述、原創研究等等編輯的問題,是否符合生者傳記方針?請您依據方針一一論述舉證。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39 (UTC)[回复]
(!)意見--@Lanwi1兩位管理員好,您們兩位並未參與此條目的編輯,在此條目屬於「管理員角色」而可進行爭議的調解與一旦發生編輯戰的處理。因此,在下Ping兩位,請見諒。未免之後發生爭議,在下在此說明:依據生者方針,移除非可靠內容,過程中亦充分參與討論說明,並未構成編輯戰,依生者傳記方針亦不屬於「3RR回退不過三」的規範對像。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39 (UTC)[回复]

雖然李洪志在我眼中無法和爱德华·斯诺登相比,但就被某國政府帶有爭議性的通緝來說,維基百科的內容應該把相關政府的發言視為第一手非第三方不可靠來源。也就是說,美國政府對爱德华·斯诺登的評論和法律行動雖重要,但最好是用第三方第二手可靠來源做支撐和定下相關評價,同理,中國政府對李洪志評論和法律行動雖重要,但也需要第三方第二手可靠來源為主。

SiuMai在此次編輯爭議的作法上來說,因此的確有重大問題。--❦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3日 (三) 09:11 (UTC)[回复]

Hanteng的意見是有理的,明明條目早就有第三方第二手可靠來源敘述通緝的過程,SiuMai強要在文章開頭加上每年被通緝一說,是非常奇怪的事。最初SiuMai幾次加入時並無來源,後來被反覆詢問後,SiuMai使用了99年8月中共媒體來源。這兒不僅是第一手來源有問題,也不僅是重複條目早就有通緝內容很不必要,關鍵還在於這個99年8月報導通緝的來源根本不能證明其原創的每年被通緝這種內容。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8:56 (UTC)[回复]
对Hanteng写法没有过多意见。—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2:43 (UTC)[回复]

奇怪的排版[编辑]

在文章開頭“1980晚期至1990年代早期”顯得很是奇怪,因為本條目的生平部分中按時間先後早已經一一羅列相關內容。開頭這麼一段從復正文內容,使全文結構不協調,故建立刪除這一段或按時間一一移至對應段落。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8:48 (UTC)[回复]

治病說[编辑]

Chiefwei先生請注意你所加回的內容確有問題:該子條目稱作修練治病說(這是SiuMai所加的標題),文中先引述610辦公室凱風網來源的兩則內容,接著該段落中加上轉折詞「但是」,之後引述一段中廣網內容。這不是在總結來源證明SiuMai的觀點嗎?凱風網來源絕不可靠,退一萬步假定其是可靠的,則是違背了WP:SYN。實際上,FLG書籍中一開始就明文說明修煉根本不是為了治病,610凱風網所謂包治百病的錄像純屬江系偽造以煽動仇視,FLG一切書籍和原始錄像均可在[www.falundafa.org FLG網站]上找到。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2:35 (UTC)[回复]

文段所有内容都在中广网原文中可查,并无原创总结。—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2:41 (UTC)[回复]
Chiefwei先生請注意,這一段有引用三則來源,只有最後一則是中廣網來源,前兩者均是凱風網。怎麼,你居然沒看到?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2:49 (UTC)[回复]
Chiefwei先生請注意,你所加的两则来源均没有提到「修炼法轮功能包治百病」,本来前边那位用户所加的内容来源不可靠的网站,不知你是否考虑删除这一小节?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3:53 (UTC)[回复]
好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4:04 (UTC)[回复]
Chiefwei先生所加的文献24,打不开(请你自己试试),陈星桥的文章读不到全文,也不容易证明他有没有这样说。故还是规劝先生考虑删除这则最初即是有意编造出来的东西。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4:13 (UTC)[回复]
拥有上述数据库访问权限即可打开,您亦可前往图书馆调阅。上述来源均为经过同行评审的学术期刊文献,是否编造你我说了都不算。—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4:15 (UTC)[回复]
Chiefwei先生,我找到了陈星桥此文,http://www.jcedu.org/edu/ddfs/cxq/a01_1.htm 其中并没有你所说的修FLG可调身祛病一说。你一再修改说法,但每次均是来源与内容不对应,劝君删除,最初这段内容即是编造出来的。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5:03 (UTC)[回复]
Chiefwei先生,前边用户添加的中广网内容,作者连署名也不敢,不符合可靠来源要求,违背生者传记方针,也请删除了。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5:09 (UTC)[回复]
Daniel B. Wright. The Promise of Revolution: Stories of Fulfillment and Struggle in China's Hinterland. Rowman & Littlefield. 2003: 156 [26 December 2012]. ISBN 978-0-7425-1916-9.指出CCTV在FLG问题上完全是在妖魔化宣传。江泽民控制的媒体在FLG问题上是利益相关,应算是第一手来源,不宜使用,更何况对于没有作者的文章,更不会是客观可靠的。望君考虑。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5:46 (UTC)[回复]
“而今李洪志以‘法轮说’、‘法身说’取代‘信息说’,神乎其神,赋予法轮、法身全方位、全天候、全自动地行使着调身、祛病、传功、长功、保护等职能。”此为原文。—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6:13 (UTC)[回复]
陈星桥此文看来确有此说,昨天我所查阅的连接打开的此文第一个网页,没查全,这一点谢谢查清楚。但Chiefwei先生并没回答我以上其它问题。另外,关于SiuMai在条目开头所加的多个国内来源及这个治病问题中中广来源等均是hanteng先生在此议题上长期来反对的第一手来源,我同意HANGTENG先生对SiuMai的批评,可从没同意过保留SiuMai所加的第一手来源,我相信HANGTENG先生也是认为应去除这些第一手来源的,只不过没得及处理而已。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10:41 (UTC)[回复]
那请hanteng处理看看吧。—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10:48 (UTC)[回复]
谢谢提议,我已经在他讨论页上留言邀请。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11:31 (UTC)[回复]
实际上即使陈星桥也并没有象目前条目所说“在讲法时声称,修炼法轮功可以调身祛病”这种言论。 目前条目中所言的“在讲法时声称,修炼法轮功可以调身祛病”这个属于是原创总结,意思与陈星桥所言也是相反。陈星桥虽然是攻击FLG,但在这一点上是尊重基本事实,如在其文章中引用了FLG书籍所说的“前些年有许多气功师传功,他们所讲的东西都是属于祛病健身那一层次的。”注意这儿的表面文字意思我理解是指一般气功是祛病健身,当然与一般气功完全不同的FLG修炼,则并非是以调身祛病为目的。故这一句以及这一段落均是原创拼凑并假借一些来源充数。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5日 (五) 03:04 (UTC)[回复]
咱们俩一个用的原文,一个用了逻辑推理,你猜谁是原创总结?—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3:12 (UTC)[回复]
我所引的是陈星桥原文中对FLG书籍的引用。你在讨论中是引用了陈星桥另一段原文,但跟条目中所说的“在讲法时声称,修炼法轮功可以调身祛病”是毫不对应的。而且““在讲法时声称,修炼法轮功可以调身祛病”最早那人编造的是包治百病云云,现在改头换面了,但你没有来源证明李先生讲法时这样说了,实际上从陈星桥引用的内容中可推断此说有误,从FLG有关书籍可直接看到,如ZFL一书开始时就大意说过修炼根本不是为了治病。如别人真的如此说,你如何批判,我也无话可说,但别人所说的意思正好相反,你们把反过来意思的话,如包治百病等,硬塞到人嘴中,然后再批判。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5日 (五) 03:23 (UTC)[回复]
(!)意見--@Chiefwei--關於方舟子。1.中共封殺的人就是高質量可靠來源?2.官媒引用有出處--但仍為一手來源,非第三方可靠來源。在刪除前,至少應註明出處。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6:09 (UTC)[回复]
所以开源可不可靠都是您说了算?—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6:12 (UTC)[回复]
(!)意見--@Chiefwei《浙江檔案》是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批准为正式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在下請問您,這些政府主管難道都是「第三方」?新絲路算可靠的高質量來源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6:17 (UTC)[回复]
谁告诉您这是新絲路的?您仔细看看来源,新丝路是为了让您看到,不代表这篇文章发表在新丝路上。我再说一遍,可靠来源的认定方法方针有明文规定,您如果存在异议请先去修改方针。您在没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把方舟子等来源称作“不可靠来源”、把第三方来源称作一手来源,并将其恶意删除,这是一种破坏行为。—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6:20 (UTC)[回复]
(:)回應--@Chiefwei您好,需要請問您幾個問題:
  1. 這幾篇是否「高質量」,是否「第三方」,是否「可靠來源」?在下仍有高度疑慮,依生者傳記方針,添加者負舉證責任。
  2. 中共打法輪功是事實,中共控制的媒體與政府,跟法輪功關係是第三方嗎?
  3. 另外,在下是否惡意,跟SiuMai的作法比起來,您認為SiuMai是否惡意?
  4. 而且,在下先指出您引用的「來源」(如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網站),您先前刪除也無理由。在下也並未推定您是惡意,而是持續討論。希望您善意理解。
  5. 您使用「制裁」一詞。但Hanteng引用該第三方來源是使用「打壓」?是否有原創研究之虞?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6:28 (UTC)[回复]
    1. 「高質量」:「著名出版社出版的杂志、期刊、书籍」,《书屋》中南出版传媒集团,符合;《浙江档案》,中国核心期刊,符合。
    2. 「第三方」:方舟子,著名独立撰稿人,符合;浙江省档案学会,与所谓601办公室、宗教团体无关,符合。
    3. 「非原创」:第二手来源所陈述的事实与观点建基于第一手来源上,并对之进行分析、总结、解释、说明乃至评价。符合。
  1. 公立媒体被普遍认定为独立第三方来源,但党媒(如人民日报)则不是。您如果分不清二者区别,说明您太不了解中国媒体现状。根据方针WP:可靠来源,只要媒体“拥有各自独立的编辑评阅和事实校验的过程;不能够相互合作;在可获得的一级来源的基础上提出他们自己的观点,并采用各自的判断来评估一级来源”,即视为独立的二级来源。
    如果您不满,可以提请针对中国媒体修改方针。
  2. 并非本人举证责任,不予置评。
  3.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網站并非本人引用,评审要求参见上文。
  4. 「打压」含贬义,我只是用了更中性的表达方式。你们连这都接受不了那不要再讨论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7:40 (UTC)[回复]
(!)意見--您好,謝謝您的回覆,在下有不足處請您海涵...盼彼此都秉持「善意推定」繼續交流,以下意見請您指教:
  1. 關於官方來源:在下並非反對在維基百科全然都不能使用中國大陸官方媒體,畢竟大陸很多統計數據、檔案等等,還是會用到。但是,在這一議題中,實在是因為「當局」是鎮壓方、「法輪功」是被鎮壓方...,而大陸官方媒體、公立期刊等又受中共黨中宣部控管/出版署.....選用來源也應考慮其關係。而在生者傳記方針尤需綜合考量。
    1. 大陸情況特殊,美國執政的民主黨、臺灣執政的國民黨(黨媒為中央日報,已式微),對「公立媒體」影響性很小,介入還會成為醜聞。大陸情況多是「以黨領政」,各機關/公立媒體期刊機關也普遍都有「黨委書記」當「一把手」,還有出版署等等。
  2. 方舟子的可靠性、是否算第三方,在下很有疑慮,在下再繼續想想。
  3. 關於「制裁」或「打壓」?在下也是善意去想您的角度,「打壓」在國際上普遍使用的詞彙,或「迫害、鎮壓」,Hanteng引用來源「打壓」已算是相當中性普遍使用的詞彙;「制裁」...一般是對明確犯罪者,法輪功是屬於「良心犯」,而是否有罪在法律適用上也有爭議(許多國際人權報告指出,中共610辦公室控制公檢法,許多審判的證據與程序面都實質違法...有些辯護律師則被當局當庭毆打恐嚇。),用「制裁」是不是變成大陸當局的地域中心。
以上,我們彼此都再想想。您不急著很快回覆。您與在下、Marvin這兩天都花了不少時間在討論。謝謝您的交流。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8:11 (UTC)[回复]
  1. 您好,我必须要向您解释一下中国大陆的媒体现状。您将我引述的媒体称之为“官媒”,这是不恰当的,因为在中国大陆,只有新华社、XX日报这样的媒体才被视作官媒。其他媒体虽然也受中共管辖,但由于所发表文章一般并不需要经过事前审查,所以往往不被视为“官方的声音”,与官方意见不同也是很常见的。我也知道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非常敏感,所以来源的选择必须更加慎重。这些来源均来自中国大陆著名学术期刊数据库,也是因为学术期刊相对而言经过同行评审,有着更高的公信力和独立性。
  2. 反过来,如果不允许任何中国大陆来源,也就意味着中国大陆主流的观点被全面性地抹杀。(譬如“法轮功是邪教”,无论官方怎么看,这确实是中国大陆社会主流观点。)条目呈现一面倒的现象,明显不符合中立的观点方针。一味使用西方来源,也会导致条目陷入西方世界地域中心。因此,平衡且高质量地使用多方观点,对于条目的质量才更有益。
  3. 方舟子是海外著名独立作家,在华人世界知名度远胜条目中的丹尼·謝克特等人。不要觉得他和中共观点一致就不算第三方,他就是因为和中共观点不一致才被封杀的。
  4. 我最后一次编辑使用的是“限制”。—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8:40 (UTC)[回复]
Chiefwei如閱讀了前邊給出過的國外學者經嚴肅調查後的證詞就不會如此說了,我再簡單復述一下,法輪功在九十年代江澤民鎮壓之前,在中國主流社會普遍受歡迎(有當時許多中國主流媒體報導為證,科學界的錢學森曾支持FLG,體育總局局長伍少竹,國家總理朱镕基等直到1999年初的鎮壓前還公開表揚過FLG為中國社會帶來的巨大益處,其他許多例子不舉了)。邪教一說,是江澤民鎮壓數月不得力的情況下,江澤民為了洗白其罪惡鎮壓而一個人推出的。之後,哪位中國學者誰敢說不是邪教,即可能被抓入獄,比如北大焦國標教授和最佳人權律師高智晟兩人親身調查後給領導人發公信之後即受江澤民610辦公室的打壓,儘管全世界許多正義力量支持他們。象當時比較公正的中國大科學家錢學森因為在FLG問題並不跟江澤民一致,中共 人民日報幾次報導過,錢老在家中病床上,江澤民還親自家訪,實質上要求錢在臨終前對FLG問題表態,要求以江澤民為核心,與江澤民對FLG的態度保持一致。因此你列舉國內學者在國內發表相關FLG的言論,是江澤民講政治的形勢下,在沒有學術自由情況下,應政治命令所作,是完全不可靠的第一手來源。關於方舟子,你談到“他就是因为和中共观点不一致才被封杀的”,這是近一兩年的事吧,過去十多年來,方舟子象其他江派人物如趙本山司馬南一樣在中國非常紅火的,因為當時江澤民勢力龐大。目前610辦公室面臨清算,連主任也沒人願當了,相關人物的光景確實大不如前。據我大量閱讀了解到,方舟子是羅幹親戚政客何院士的小兄弟,直接參與了1999提鎮壓前的國內外輿論宣傳準備。何政客於2006年專門為方舟子設‘打假’基金,(後因基金帳目未公開受到國內廣泛質疑),而方舟子於2013年表彰何政客授予何政客一個新語絲科學獎,這個授獎儀式是610辦公室凱風網獨家報導,何政客院士是610辦公室帳下的顧問,方舟子跟610辦公室關係也非常密切。在FLG議題上,國外中立的研究者比較比排斥方舟子象國內媒體一樣對FLG的無理攻擊,比如你無理刪除的N PORTER先生就曾公開列舉方舟子的栽贓言論是相當惡毒。因此,方舟子不可算是可靠來源。在下仍是敦請先生回歸到維基方針,請引用嚴謹的第三方來源,並刪除目前你添加的鎮壓方的第一手不可靠來源, 這些只會誤導讀者。謝謝!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5日 (五) 11:49 (UTC)[回复]
(!)意見-@Chiefwei您好,謝謝您參與討論,從您的交流說明,幫助在下更多些瞭解大陸情況,我們彼此都在學習,在下亦補充意見請您參考指教:
  1. 「高質量」、「可靠性」、「第三方」,是WP:生者傳記引用來源需要同時兼具的。可靠的,可能在此一條目非第三方(例如為當事人);第三方,在此一條目可能是非可靠;質量上也需考慮。
  2. 從您、在下各自引用的方針/論述/指引來看,無論「第三方獨立」、「可靠性」,都是需要依照條目議題本身個案分別評估的。
  3. 來源「可靠性」----依據WP:可靠來源#評估可靠性指引:「可靠性猶如光譜有不同程度的分別,必要按照個別情況考慮。」、「政府出版刊物常常是可靠的,但不同政府的可靠程度有著很大的差異,常常為了他們自身利益而明確地容許資訊抑制或者甚至欺詐公眾。」因此,在此條目中,確實是有討論「政府出版來源、方舟子可靠性」的空間。
  4. 另您提到WP:可靠來源#評估來源#什麽是独立的二级来源?指引,「拥有各自独立的编辑评阅和事实校验的过程;不能够相互合作;在可获得的一级来源的基础上提出他们自己的观点,并采用各自的判断来评估一级来源。」
    1. 獨立二級來源,不一定當然在此一條目是第三方。但在其他議題條目上可能是。
    2. en:Wikipedia:Party_and_person指出「Wikipedia:Secondary does not mean independent: "Third party" does not mean "secondary source".」(「二級來源」不當然等於獨立,「第三方」不當然等於二級來源。)
    3. 大陸媒體,受到「出版署/中宣部」的管制,在法輪功議題上的可靠度及獨立性,是有討論的空間。
  5. 來源第三方----關於中國大陸「公立媒體」與「官媒」定義討論,以及第三方討論,您上面提到「公立媒体被普遍认定为独立第三方来源,但党媒(如人民日报)则不是。」在下查閱後,發現存在疑義、不當然如此,說明如下:
    1. 我們參考您提醒的依據en:Wikipedia:Independent_sources論述(WP:獨立第三方來源)來看
    2. 「Independent sources have editorial independence (advertisers do not dictate content) and no conflicts of interest (no potential for personal, financial, or political gain from the publication).獨立的消息來源有『編輯的獨立性』,且沒有『利益衝突』(個人,財務或政治利益...)。」
      1. 中國大陸媒體,即便是黨媒之外,在法輪功議題上,是否有編輯的獨立性?---應該有「攻擊法輪功」的前提之下的負面宣傳的獨立性,這是否符合『編輯獨立性』的定義?
      2. 『利益衝突』:政治上的利害關係。
    3. en:Wikipedia:Independent_sources#Examples有舉例
      1. 當在商業議題下,獨立來源是「Media, government agency」,非獨立是「Owner, employees, corporate website, sales brochure, competitor」。並且說「These simple examples need to be interpreted with all the facts and circumstances in mind.For example, a newspaper that depends on advertising revenue might not be truly independent in their coverage of the local businesses that advertise in the paper.這些簡單的例子,需要與考慮所有的事實和情況進行解釋。例如,報紙依賴於廣告收入可能不是在做廣告紙上的當地企業的覆蓋面真正獨立。」-----那麼,若以中國大陸公立媒體來做解釋,第一,中國公立媒體並不獨立於政治與政府外,第二,在言論與新聞自由的管制上仍受利害關係,第三,仍都有「機關黨委書記」,由共產黨實質領導。從而,在法輪功此等議題上,中國政府只有一黨、沒有輪替,利害關係緊緊相依,有黨委書記的公立媒體,是否為獨立來源?
      2. 另這論述也引用en:Wikipedia:Party_and_person指出「Wikipedia:Secondary does not mean independent: "Third party" does not mean "secondary source".」(「二級來源」不當然等於獨立,「第三方」不當然等於二級來源。
    4. 因此,依據方針/論述/指引,您以上的看法,還有討論空間。對中國媒體在此條目議題上的第三方/獨立性、可靠性的評估的個案討論,依據現有方針/論述/指引的內容即有空間可進行;應不需提起修改方針。
    5. 中國大陸(共產黨執政當局)的觀點,第三方可靠來源也可能引用(例如生日爭議)。若中國有些文章論點,未獲「高質量第三方可靠來源」,會不會可能是,中國媒體部分內容可能不符新聞標準(例如有些是政治宣傳)、或當局拒絕第三方媒體/機構進行獨立證實?
    6. 最後,依據WP:生者傳記
      1. 在維基百科中添加或恢复内容的人应承担舉證之責,特别是有关在世人物的内容」、「我们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争议内容都應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
      2. 「关于在世人物的内容必须非常谨慎地引用来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內容,不应在關聯在世人物的頁面被使用,不能出现在“扩展阅读”、“外部链接”或条目中的任何章节中」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23:41 (UTC)[回复]
@Marvin_2009您好,建議您若理由較多時,可考慮分點段,閱讀起來較方便。提供參考,也謝謝您提供的觀點資訊。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0:22 (UTC)[回复]
二级来源当然不等于第三方来源,但是独立来源就是第三方来源,请您注意原文是“二级独立来源”。
依据现有方针,我认为符合。如果您有不同意见,应该提请修改方针,针对中国媒体加入但书条款。
Noah Potter的问题前面已经叙述过了,不再重复。不要混为一谈。
总而言之,本人所有改动均以维基百科方针为本。不顾方针,单纯在这里以各式理由顾左右而言他,在我看来都是站不住脚的。—Chiefwei - - 2015年6月6日 (六) 01:42 (UTC)[回复]
(!)意見--@Chiefwei您好:
  1. 生者傳記方針,要求高質量「第三方可靠來源」。第三方、可靠性需同時具備,在下在上面皆引出相關論述指引。(生者傳記方針:「关于在世人物的内容必须非常谨慎地引用来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內容,不应在關聯在世人物的頁面被使用,不能出现在“扩展阅读”、“外部链接”或条目中的任何章节中」)
  2. 您說「公立媒体被普遍认定为独立第三方来源,但党媒(如人民日报)则不是。」,關於前一句,能否請您具體指出方針依據、哪一句(段)話?以便彼此聚焦討論。
    1. 因為在下未能從您提供的en:Wikipedia:Independent sources找到您的當然結論;不過,裡面提到「獨立的消息來源有『編輯的獨立性』,且沒有『利益衝突』(個人,財務或政治利益...)」、「這些簡單的例子,需要與考慮所有的事實和情況進行解釋」,而且舉的例子就是「Governmanet Agency, Media等等」------亦即一個媒體來源,在不同情況/議題/事實下,其是否『獨立/第三方』是有不同的判斷結果。
    2. 中共各黨委機關報/由中共黨委實質領導的「公立(政府)媒體」之間,當然「在共產黨之下」彼此某程度獨立,但是否「獨立於中共政治利益/控制之外」?而在法輪功議題上,中共整體是鎮壓一方。
  3. WP:可靠來源----「可靠性猶如光譜有不同程度的分別,必要按照個別情況考慮。」、「政府出版刊物常常是可靠的,但不同政府的可靠程度有著很大的差異,常常為了他們自身利益而明確地容許資訊抑制或者甚至欺詐公眾。」----中共執政政府在法輪功議題上有其政治利益在,在生者傳記是否為可靠來源?
    1. 中國媒體,在法輪功議題/人物生者傳記上,是否「第三方」、「可靠」,現有方針指引論述已經能做出判斷。
  4. 方針與論述/指引是有所不同,論述/指引有助我們理解方針。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3:04 (UTC)[回复]
如何判定二级独立来源,维基已有详细规定,上文我已回答。如果您认为唯独中国媒体不适用,该找出方针依据的应该是您。
“中共管理某媒体”和“中共直接控制某媒体”是两个概念。我也认为中共各黨委機關報非第三方独立来源,但对于公立媒體与学术期刊,我找不到他们不是第三方的理由。除非您能具体给出证据我所引用的学术期刊在编发这些文章时受到了中共的控制,而不是大而化之地说“中国媒体都是党领导的”,否则我只能认为您的看法属于主观臆测。—Chiefwei - - 2015年6月6日 (六) 03:13 (UTC)[回复]
举个例子好了,现在有证据可以证明凯风网与601办公室之间存在利益输送,我就可以认可凯风网不是第三方独立来源。但倘若您以“中国境内的网站都是中共管理控制的”这样一个空泛的理由,把中国所有网站判定为非独立,那我无法认同。每个来源需要逐一判定,媒体或学术期刊也是同理。—Chiefwei - - 2015年6月6日 (六) 03:22 (UTC)[回复]
Chiefwei管理员谈到「每个来源需要逐一判定,媒体或学术期刊也是同理」。但你并无认真判定条目中凤凰网援引消息的可靠性。该文的最后,网站有如下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WP:NEWSORG说明:「在采用观点内容时,作者的身份可被用来评估可靠性。」但是,此来源文字并无作者。应被视作不可靠来源。而且此文最早源自于凯风网- http://www.kaiwind.com/flgct/201006/t112825.htm,既然Chiefwei管理员谈到凯风网是不可靠来源(中广网及凤凰网只不过是全文转载),那么,现希望管理员在条目中删除此来源于不可靠来源的内容。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16日 (二) 12:09 (UTC)[回复]
(!)意見-@Marvin_2009Chiefwei兩位好,
  1. 在下贊同Marvin所提關於「鳳凰網該則轉貼消息」的分析,確實有可靠性問題。
  2. 6/6,在下有查了一些關於中國教育系統對法輪功態度的文章,但一忙還沒貼上來;但很顯著的,教育系統有下達不少要求,對法輪功進行「打壓/抵制」。學校也有「黨委組織」,從那些公開的要求來看,中國學術刊物在此議題,是否屬「第三方」、及「可靠度」,都是需要考量的。例如,親法輪功立場的「追查國際」發表一篇教育系統,裡面列出一些中共官方文件如下:
    1. “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開學後在高校深入開展揭批“法輪功”的斗爭,進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穩定工作的通知”(1999年8月23日)
    1. “教育部召開江澤民同志《談話》發表一周年座談會”(中國教育報(網絡版),2001年2月2日)
    2. “教育部關於印發《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小組200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2000年4月28日)教社政[2000]5號
    3. “在教育部2000年年度工作會議上的講話”(http://zj.bjedu.gov.cn/94shubao/11.htm)
    4. “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在中、小學校開展反邪教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2]3號,2002年4月12日)
    5. “教育界召開深入揭批“法輪功”座談會”(新華社北京99年8月12日電)
    6. 中共教育部黨組共青團中央關於在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校園拒絕′教”活動的通知
    7. 200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政治理論試題及解答
    8. 樂山師范學院2001-2002學年度上期《形勢與政策》課教學安排的意見 
    9. 教育界召開深入揭批“法輪功”座談會”(新華社北京99年8月12日電)
    10. 陳至立在2002年7月3日至4日全國外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02年7月3日至4日
    11. (法輪功立場來源)《明慧網》2002年12月28日“大連金州區教委欺騙各單位、中小學生觀看誣蔑法輪功的電影”
    12. (親法輪功立場來源)“重慶大學研究生魏星艷遭警察當眾強暴案調查綜述報告”(『追查國際』)
  1. 官方直接控制的「中國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來源,Chiefwei在上面留言「非Chiefwei所引用」,那麼Chiefwei是否同意應避免使用該來源在此條目?
  2. 關於治病說此節的幾個中國來源,彼此有不同判斷意見,Chiefwei,Marvin兩週前曾合意由Hanteng處理。後來6/6 Hanteng在互助客棧已經有說明(已經存檔於討論頁下方),在下亦贊同Hanteng不使用「雙邊第一手來源」的原則,這符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對「第三方」的要求;目前是否即依此處理?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17日 (三) 04:32 (UTC)[回复]
  1. 抱歉,近来比较繁忙,没有来得及回复。但这不代表争议已经解决,距您发问不过一周,就有管理员以未回应为由对条目解除保护,我对此无法认同。因此,已将条目恢复到当初保护时的版本,并恢复全保护,该版本并非本人编辑的版本。
  2. 针对您的问题,我可以认同中广网不是最合适的来源,但请不要因此其他可靠来源一并替换,并改换行文倾向。—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09:28 (UTC)[回复]
(:)回應--@Chiefwei您好,其他用戶所提出的許多說明,您只回覆了「中廣網」一點,其他呢?生者傳記來源,「第三方」、「可靠」必須同時兼具,您有一些只回應「第三方」、有一些只回應「可靠」,且並未就其他用戶的舉證實際回應。希望您能明確的說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0:06 (UTC)[回复]
其他什么?教育部和学术期刊有何关系?—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10:07 (UTC)[回复]

碩士論文不是可靠來源?[编辑]

Chiefwei以碩士論文不是可靠來源刪除了N PORTER的意見:「由於在中国更改生日需要提供经公安局户籍办公室批准认可的证据,Noah Porter倾向于认为1951年5月13日是正确的生日」不是能否給出碩士論文不是可靠來源的依據?另注意到,你加回了凱風網包治百病等錄像來源,請問你有何依據認為凱風網反而是可靠來源?。看到凱風網條目中介紹「中国地方政府文件称該网由中共610办公室创办[1]。其中,四川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一份政府文件显示,610办公室以民间方式开办《凯风网》批法轮功,省、市、县将为《凯风网》撰稿列入目标考核。[1]」。而山东滕州政法委网站曾宣布,被凯风网采用刊登的宣传稿件“字数(按版面计数)超过500字的,每篇奖励500元人民币;不足500字的,按400元奖励。」另,英文維基用戶有討論共識,認定其是不可靠來源。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2:52 (UTC)[回复]

“最可靠的来源是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评审期刊与书籍,大学级别的教科书,著名出版社出版的杂志、期刊、书籍,以及主流的报纸。”不包括硕士论文。
“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3:01 (UTC)[回复]
凯风网的来源不是我加的,已修改。—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3:10 (UTC)[回复]
欣赏你拿下了凯风网的不可靠来源。但你所加的「宜人」文字仍是不可靠的,看到此文章来源于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一个反邪教专栏,其实是610办邪教机构入驻全国各地各机关后编造的东西,并非真正学术文章,因此只敢使用笔名。反邪教专栏的文字应属第一手来源,对生者传记,如你严格依据WP:3PARTY才比较妥当。况且,这种连真名也不敢亮出文字是你引用的方针「最可靠的来源是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评审期刊与书籍,大学级别的教科书,著名出版社出版的杂志、期刊、书籍,以及主流的报纸」。经过评审和答辩后有大学出版的硕士论文,应相当于是大学出版的书籍,是比较可靠的来源,比「宜人」文章更是要可靠得多。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3:34 (UTC)[回复]
硕士论文相当于是大学出版的书籍?别逗我。—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4:04 (UTC)[回复]
连大学出版社同行评审的期刊也属于最可靠来源,硕士学位论文在撰写前目前至少要求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吧,对于同一作者的经同行评审学位论文比较于其之前发表的经同行评审期刊论文,无论在深度和内容上,学位论文一般是超过期刊论文,此作者的期刊论文算是最可靠的,那么其硕士论文不应该算是最可靠来源吗?:)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4:19 (UTC)[回复]
期刊是正式出版物,论文不是。“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别总让我写两遍。—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4:22 (UTC)[回复]
N PORTER的硕士学位论文受到许多同行专家引用,完全符合“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说明其符合维基的可靠来源要求,说明你不应删除。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4:30 (UTC)[回复]
引用数据拿出来,注意是学术引用数据。—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4:32 (UTC)[回复]

查了一下,看到至于有四篇学术文章中引用N PORTER的论文 Falun Gong in the United States: An ethnographic study.


Article: Online social movement Noriko Hara, Bi-Yun Huang

Annual Review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01/2011; 45(1). DOI:10.1002/aris.2011.1440450117 · 1.73 Impact Factor


Article: Migration as a Spiritual Pathway: Narratives of Chinese Falungong Practitioners in Singapore

Chee-Han Lim

The Asia Pacific Journal of Anthropology 02/2013; 14(1). DOI:10.1080/14442213.2012.750683 · 0.63 Impact Factor


Article: Doing Ideology Amid a Crisis Collective Actions and Discourses of the Chinese Falun Gong Movement

Cheris Shun-ching Chan


Social Psychology Quarterly 03/2013; 76(1):1-24. DOI:10.1177/0190272512467653 · 1.89 Impact Factor


Article: Network Thinking in Peace and Conflict Studies

Alvin W. WolfeSource

Available from: luna.cas.usf.edu 另外N PORTER此论文正式发表成书 http://www.amazon.com/exec/obidos/ISBN=1581121903/dissertationcomdA/ 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4:52 (UTC)[回复]

相信我,4篇引用真算不得「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5:08 (UTC)[回复]
我看到许多专家在文章谈及此作者的文章(有的可能并没有正式在参考文献中引用),你稍一检索即可发现。四篇正式引用我看来属于影响不小了。相比于你看到条目中中广网没有作者的东西是可靠得多了。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5:14 (UTC)[回复]
不要把学术论文和新闻评论混为一谈,中国广播网是主流媒体,这硕士论文是主流著作吗?学术论文有自己的一套标准,4篇引用确实就是没什么学术影响。不必再空耗了,我时间有限,您不同意的话去方针版要求改方针。—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5:17 (UTC)[回复]
关于本问题,我的回应到此为止。—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5:23 (UTC)[回复]
英文维基不少条目中也有引用这位作者这篇论文(如前所述,已正式出版成书),可能英文维基的编辑们,对英文维基方针的理解与你不一样?中广网在专反FLG的610办挟持下,属于第一手来源,何况,其文章没有作者名字,不符合新闻评论的规范,也不应算可靠来源。人民日报反FLG的文章就更多了,喉舌言论属于第一手来源,在这个话题上没半分可信的,在FLG议题上,这是许多主流学者的共识(你如有兴趣,我可渐渐找出依据来,今天没空了)。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5:40 (UTC)[回复]
前边我给出的学术引用数据基于在RESEARCH GATE的搜索,我当时即感觉四次引用这个数据不大准确,因为我自己看到引用过此文的文章就不止四篇。现使用https://scholar.google.com.hk 查明N PORTER的Falun Gong in the United States: an ethnographic study一文被引用有『16次』,我相信这个数据可说明「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而且此文早被正式发表成书,英文维基中有广泛引用,应可作为可靠来源使用。请Chiefwei管理员考虑加回被删除的可靠来源内容。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18日 (四) 03:34 (UTC)[回复]

生者傳記第三方可靠來源[编辑]

延續上面討論,
(!)意見--@Hanteng及樓上Chiefwei,Marvin好,一WP:生者傳記方針,必須要「高質量的第三方可靠來源」,無來源或少來源內容應移除。
  1. 中國大陸的媒介來源,在此等議題上的使用,是相當需要討論的。
    1. 中共執政黨有複雜且龐大嚴密的宣傳及政治審查機制、出版審查機制、網路審查機制;連很多外國、臺灣出版物都無法在中國大陸「完整出版」。
    2. 許多第三方媒體或研究都提到:在鎮壓法輪功之前,中國媒體有許多正面報導法輪功、中國官員在1999年2月接受美國媒體訪問也大家讚揚法輪功幫國家每年省大量醫療費用/朱鎔基總理很高興等等....但---在鎮壓開始之後,這些資料在網路上都被移除了,法輪功的相關著作也被銷毀。那麼,現在還留在中國互聯網上、通過宣傳/出版/網路/政治審查後所被發佈的文章...是否還可能具備「第三方」「可靠」來源的條件?
    3. 「獨立查證」是「媒體」(無冕王)的關鍵所在;類比第三方可靠來源,也許,第三方表現「獨立」價值、可靠突顯「查證/多方綜合判斷」的最基本義務。國際媒體在中國大陸採訪時,很大的困難就是「迴避中共干預,已進行獨立查證」。例如SARS究竟死多少人,六四事件究竟死多少人、2008四川大地震死亡人數與究責,記者的獨立查證都相當困難,要採訪當事人也蒙受很大風險、公安特務經常跟著干預;經常都「只有中共官方公佈數據」可用。
    4. 中國上網需要「翻牆」、過濾Line、禁用FB、微博/論壇管理員整天審查/刪帖...都已突顯「中國大陸經共產黨實質控制的機制下,能合法出版/放到網路而長期不被刪掉過濾」的資料,經過「特定意識型態」的管制。
    5. 不少第三方可靠來源,都指610辦公室超越憲法/法律,控制公檢法、外交系統、宣傳媒體、社會組織等等。法院判決,都必須由610說了算。而「中國律師」更曾被禁止為法輪功辯護、後來中共在壓力下改成「不能無罪辯護」。普利策獎的記者伊恩·約翰遜描述610辦公室的工作是"動員順從國家的社會組織(mobilize the country's pliant social organizations)"。在公安機關的指令下,教堂、寺廟、清真寺、報紙、媒體、法院和警察都迅速整隊配合執行當局"粉碎法輪功"的計畫,以任何手段都不為過。
  2. 基於以上認知,在下談談個人的觀察:
    1. 某學刊:教育方面,江所用的「教育部長/國務委員」陳至立,就參與在教育體系貫徹攻擊法輪功,包括學生考試、政治審查、學校教材等等(對了,大量媒體報導,陳至立還打算「幫秦檜平反、把岳飛拉下民族英雄。」)。
    2. 宗教領域刊物:例如,條目中引用的「中國佛教協會會刊」,該協會與「三自愛國教會」都是由「宗教局(中共統戰部宗教處「一機構兩塊牌子」)」所實際控制的。例如:非官方控制教會的「地下教會基督徒」沒有犯任何法,就被鎮壓、發送聖經遭關押....。這類官方組織所控制的會刊,在特定議題上,是否可靠、第三方?
    3. 當局官網新聞稿:最明顯的第一手中的第一手來源,鎮壓的執行者。
    4.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網(中廣網):是由政府(中共執政以黨領政)直接控制的「喉舌」。海外雖然也有國家媒體,例如英國BBC、臺灣公共電視/中央通訊社/中央廣播電台等等,但都屬於「國家公共媒體」(類似軍隊國家化、且臺灣媒體依法「黨政軍不准介入、持股」)。
    5. 凱網:就更不用說了,由610辦公室支持,直接有政府文件說「發一條多少錢」,專門攻擊法輪功的。
  3. 當然,儘管如此,也不能忽略,中國有很多了不起的人,嘗試將所看到的被掩蓋的真相發出來,讓中國變的更美好。例如軍醫蔣彥永公開揭發SARS疫情掩蓋而及時救了許多人/軍方與公檢法活摘囚犯器官、中國良心高智晟律師、獨立記者杜斌揭發六四真相等等、甚至體制內官員在努力...因為有他們,才有些可靠的獨立資料傳出境外,讓國際媒體跟進許多議題。以上,提供參考。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2:34 (UTC)[回复]
来源可不可靠不是你说了算的,不满意就请去改方针,不然说再多也没用。—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2:44 (UTC)[回复]
阁下在讨论中谈到对FLG的个人看法,是一个非常负面看法。你对来源可靠与否的判断,是否与你的负面看法有关?否则你怎么会把有公信力的西方学者指喉舌媒体是在妖魔化这一点不让引用,却把党媒中广网没有作者姓名的谩骂文字当作是可靠来源。希望你不要让个人负面看法左右自己对方针的使用,回归以前人们从你身上看到的理性。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6日 (六) 04:56 (UTC)[回复]

SiuMai添加中立性模板[编辑]

@SiuMai您好,在下不知道哪裡不符中立性了?請您依模板規範說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6:33 (UTC)[回复]
(!)意見--您好,以上的理由,難以討論。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7:11 (UTC)[回复]
您好,我也觉得不中立。—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7:40 (UTC)[回复]
有一種負面資訊被冗長的文字淹沒淡化的感覺,而正面資訊就有着截然不同的處理方式令其顯得較為突出,整體而言就變成了李洪志好像是一個被迫害者似的。可能這是你們信眾心中的事實,但是有更多人不是這樣想。這樣一來,非信眾的觀點就無法被彰顯,條目被你們騎劫了。--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6月5日 (五) 08:42 (UTC)[回复]
鎮壓高峰時,中國不少城市的火車站門口要求乘客必須腳踩李先生的照片,才能入站,旁邊有警察在看守著,哪一個敢不踩照片,即被抓走。你說這還不叫迫害?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5日 (五) 12:01 (UTC)[回复]
上面这说法有依据吗?--Kuailong 2015年6月6日 (六) 00:29 (UTC)[回复]
網絡上一位名叫草庵居士的名人,曾寫過一篇『法輪功內幕揭秘』(網上可找到),其中提到“...我的一位在中共擔任高級幹部的朋友來美國,我就詢問起此事,沒想到他竟然將此提高到了非常重要的政治角度上闡述。並告訴我說,在大陸的各個火車站幾乎都有專人審查"法輪功”,特別是北京火車站,只要看你象一個"法輪功學員”,就讓你在一張李洪志先生的畫像上踏一腳,然後再讓你詛咒一句,如果這個人不願意這樣做,就基本上可以認定是"法輪功”。 至於從明慧網等來源,則99年鎮壓後,可找到數年來中經常有親歷者在敘述這類事。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6日 (六) 03:50 (UTC)[回复]
他在讨论页面信口开河又不是第一次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6日 (六) 03:15 (UTC)[回复]
我並不會信口開河,說話均有依據,如我偶爾有不小心弄錯處,一發現也會立即認錯。最近Chiefwei用戶有失公正客觀,比如閣下一會兒把610覬風網編造的包治百病當寶貝,從而隨便撤消我按方針作出的正常編輯處理;經我指出後,閣下改而編造成:講法時聲稱能調身祛病。但,閣下所給的陳星橋來源根本沒有這樣說過(陳的來源本不可靠,但按此不可靠來源也沒有這樣話,陳的上下文中據FLG書籍給出了修煉不是為了治病這樣意思)。而且,閣下把中廣網沒有署名的虛假文字非要強迫引用到維基百科中來(我為你給出了嚴肅學者指出鎮壓後中共媒體均是妖魔化FLG,你可能沒看到?),并把多位學者引用過、且英文維基認可的可靠來源碩士N PORTER正式發表的學術書籍,任意找藉口刪除(實際上此人文字許多學者引用過,我當時匆匆用RESEARCHGATE檢查時看到四人引用,也許不確,因為我自己就曾看到這四位之外的多位學者引用過此文)。總之,在下看來,在最近的事情上Chiefwei因個人喜好偏見違反若干維基方針,走得很遠了,請冷靜一下。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6日 (六) 03:50 (UTC)[回复]
(!)意見--@SiuMai您好,您一直稱不同意見者為「信眾」?在下在上面已提過:
  1. 指特定用戶是信眾,會否增加用戶「因政治或宗教信仰可能遭受風險?」而恐違反《WP:不要人身攻擊》而依該方針需向維基基金會創辦人說明?(「对于用户会導致政府、雇主或其它人在政治、宗教上的威脅或行為。這類違規可能會在被任何管理員發現後,被封禁一段時間。在一些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中,处理此類行为的管理員應該保密地通知仲裁委員會成員及吉米·威爾士并說明其管理行为及原因。」
  2. 編輯化學條目,就一定是化學家?編輯基督教條目,就是基督徒?那編輯法輪功條目,一定是「護主的信眾」或「執行鎮壓的中共五毛」嗎?許多人權工作者關心這些議題,就必然是成員嗎?那您是基於什麼理由來編輯?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0:50 (UTC)[回复]
(!)意見--@SiuMai您好,聯合國人權報告文件記載許多、許多國家的國會都認定這是一場迫害/也有譴責案。包括就在海峽對岸的臺灣立法院先後決議譴責對法輪功的迫害、也通過決議要求政府禁止迫害人權嚴重的官員入境。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0:50 (UTC)[回复]

李洪志被中國通緝是事實,明白信眾護主心切,但刪除有來源的內容是破壞條目的行為。--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6月3日 (三) 03:02 (UTC)[回复]

(:)回應:该条目一直就有99年7月被通缉的内容,近日SiuMai在条目开头部分,原创编造每年被通缉一说,没有任何来源支持。然后SiuMai不断修改说辞,如称因为在国外,故通缉继续有效,并加入99年7月被通缉时的报导作为来源。但此说只是SiuMai个人原创说辞,后来其所给的99年报导中根本没有这样的说法。
而且SiuMai称是因定作邪教,才通缉。这也是其原创编造的说法,实际上被通缉是在99年7月,江宣传邪教是在99年10月,通缉时根本没有邪教一说。希望维基用户仔细分辨谁在试图为江氏反人类罪犯洗白。中共江氏喉舌确实对FLG施加了邪教标签,宣布其为邪教。但江氏媒体如何说并不等于中国法律和中国政府如何定性。中国国务院和公安部公告中国境内总计有14种邪教,但中国境内总计14邪教名单中并无FLG;还有,中国人大于99年10月制定的邪教法也根本没有提到过FLG,而且中国任何法律法规均从来没有使用邪教标签对待FLG。江泽民是1999年10月在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时,才首次给FLG帖邪教标签,而后人民日报称就是邪教。99年10月开始的邪教宣传不能成为江泽民在99年7月发动镇压的原因,在7月镇压时江泽民及其媒体也根本没有说过因为是邪教才镇压的。从中可见,在10月宣称邪教,只是江氏及其掌握的媒体洗白江泽民非法镇压的手段之一。但是,中国人大,中国国务院和中国公安部,从来没有听从江泽民的意思对FLG作邪教定性。美国自由之家的东亚高级分析师SARAH COOK的相关证词指出江泽民的镇压受到中共高层的反对,江泽民发动镇压的原因主要是出自于个人妒嫉,也提到人们不可上当于江氏邪教宣传,请参考一下:美国自由之家的东亚高级分析师SARAH COOK的相关证词 江泽民在开展非法镇压、作用于漂白非法镇压的邪教宣传并且犯下反人类罪后,在中国国内及多个国家受到起诉,象阿根廷还对江泽民作出了通缉。近来,由中国国内主流媒体的广泛报导可见,江泽民的610办公室已经没有了主任,公安部和中纪委纷纷摆脱了与610的关系,其实江泽民因为受其他所有政治局常委反对,绕过政治局,私下成立的610恐怖组织才是真正的邪教机构,这个真正的邪教机构一直在诬正为邪,在中国受到清算的日子也并不远了。請參考法廣有關報導。在下很高兴有机会与诸位交流看法,多说了几句,如有不对处,欢迎指正,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3:03 (UTC)[回复]
法輪功應該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為的邪教,如此[1]。雖然我也不喜歡法輪功[2]。但對於邪教這分類,我參考其他外語並依Wikipedia:避免使用的字詞,同其他外語不將宗教條目直接放在此分類下,而放在Category:被政府認定為邪教的團體等次分類下。--Outlookxp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13:16 (UTC)[回复]
謝謝回覆,世界有許多人也是認為中國政府認定FLG是邪教,但這確實是誤會了。請容許在下分辨,是的,中共領事館網站及中共喉舌媒體,在當時均聽命於江及其610恐怖組織,自99年10月江開始帖邪教標籤後,以洗白99年7月發動的非法鎮壓。您知道,領館文章和媒體報導並不等於是中國法律,也不等於政府的法規和公告。正如前邊已經給出的依據,中國立法機構,全國人大1999年10月制定的邪教法,中國國務院公安部於2000年及2005年的兩次邪教公告,均沒有跟隨江澤民的宣傳,從未對FLG使用邪教標籤。如說,中共領事館網站和中共媒體以邪教標籤於FLG,這是事實;但如稱,中國政府認定FLG是邪教,這并非事實,而往往是長期受江的邪教宣傳誤導所產生的印象。歡迎您的交流。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5:38 (UTC)[回复]
Make me sick..--Walter Grassroot () 2015年6月3日 (三) 13:19 (UTC)[回复]
不同信仰何妨互相宽容一些。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5:38 (UTC)[回复]
中国境内总计14邪教名单中并无FLG,这算哪门子可靠来源?居然在维基各条目大肆引用。—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1:14 (UTC)[回复]
Chiefwei可读一下青年时报:我国已明确认定呼喊派等14个邪教组织(名单)这个14邪教名单是在国内广泛报导过,间接说明公安部的公告是可靠的。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3:11 (UTC)[回复]
间接说明?我还以为你们对方针挺熟悉的。—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3:20 (UTC)[回复]
我以前看到公安部公告,但一下子未找到直接的连接,现在此则青年时报报导也是一样引述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认定的中国国境内总共的14种邪教组织,其中并无FLG。610邪教机构依靠掌控的喉舌宣传乱给FLG帖标签,容易让人上当,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3:42 (UTC)[回复]
"不同信仰何妨互相宽容一些",哈哈哈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6月4日 (四) 02:12 (UTC)[回复]
那么好笑吗:)无神论有神论不同学术派别不同思想基础之间互相宽容一些不好吗?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3:11 (UTC)[回复]
(?)疑問@Marvin_2009:1.610辦公室不算中國的政府機構嗎?這樣似乎也可說「中國政府認定FLG是邪教」。2.「14种邪教组织,其中并无FLG」,但它只說它認為那些是邪教,可以總結成它不認為其它沒列入的也是邪教嗎?3.「中國政府認定為邪教」不等於「邪教」,所以我也認為應該分在Category:被政府認定為邪教的團體等次分類而非Category:邪教,何況我以前就讀的高中裡有位老師是FLG成員,他稱FLG不是宗教。-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6月4日 (四) 03:50 (UTC)[回复]
(:)回應:欢迎交流,请阅读610辦公室条目,有可靠来源说明其是一个法外机构,并非中国法律框架内政府行政机构,故不代表中国政府,只代表要镇压FLG的江系势力,中央610办公室李东生及多个地方610办主作弄已经被捕归案,目前中央610办没有主任。2000年至2014年间国务院公安部数次公告的14邪教名单是列举了中国境内所有邪教组织,这与中国人大在99年10月制定邪教法中没有提到FLG,均可视作体制内正义力量对江系腐败势力的一种抵制。我看来,FLG确非中国传统意义的宗教,宗教往往有庙或道观等崇拜场所,FLG没有这些,FLG可看作是一种气功功法和一种信奉真善忍的精神信仰。小可浅见,供参考。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4:35 (UTC)[回复]
  1. SiuMai的編輯作法有過份仰賴非第三方一手來源的問題,李洪志遭中國政府通緝和Snowden遭美國政府通緝的編輯應該有第三方二手來源做適當的詮釋,以維持維基百科的中立方針。
  2. Marvin_2009等主張中國在某個時間點所公佈的邪教並未含法輪功來說明中國政府未視法輪功為邪教,這主張有原創總結之嫌,按目前眾多來源,中國在江澤民主政其間的確有攻擊法輪功為邪教,然而後來或許承接中國政府內部領導人對法輪功問題或有不同處理立場,這是值得說明的,但仍需要有二手第三方來源支撐。江澤民主政期間認定法輪功為邪教應已是史實,這未必是現況(需要有更多來源)
  3. 法輪功是否為cult,學界至少有兩種說法,LA時報有總結報導[3],建議全部納入李洪志條目,因為cult leader與否會是重要生者傳記內容,請按WP:DUEWP:SUBSTANTIATE寫入。--❦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4日 (四) 23:14 (UTC)[回复]
    1. 简单说几句。1 从Sarah Cook, Leeshai Lemish. The610 Office: Policing the Chinese Spirit. China Brief. 2011-09-16, 11 (17): 6–9.可知江泽民为镇压FLG成立的610机构的非法性质,那么其控制媒体所作的邪教宣传,也并不符合中国法律。610不仅操纵国内媒体,有时也操纵党控海外媒体作大外宣。这样,不看党媒只读外媒者有时也不知不觉中计。但非法机构610及其媒体的邪教宣传,不代表中国政府认定,而且中国人大立法和国务院公安部公告从没认定FLG如何,这是一个事实,并非原创总结。2 西方研究FLG这个主题的学者们对于中共江泽民施加于FLG的邪教标签是广泛抵制。曾庆红周永康是组织了一个团队在全世界收买邪教研究者试图栽赃于FLG,但鲜有正经学者上当的。英文FLG条目引述第三方可靠来源谈到“Ian Johnson argued that, by applying the 'cult' label to Falun Gong effectively "cloaked the government's crackdown with the legitimacy of the West's anticult movement." He notes, however, that Falun Gong does not satisfy common definitions of a cult: "its members marry outside the group, have outside friends, hold normal jobs, do not live isolated from society, do not believe that the world's end is imminent and do not give significant amounts of money to the organisation ... it does not advocate violence and is at heart an apolitical, inward-oriented discipline, one aimed at cleansing oneself spiritually and improving one's health."[54] David Ownby similarly wrote that "the entire issue of the supposed cultic nature of Falun Gong was a red herring from the beginning, cleverly exploited by the Chinese state to blunt the appeal of Falun Gong.".[12] According to John Powers and Meg Y. M. Lee, because the Falun Gong was categorized in the popular perception as an "apolitical, qigong exercise club," it was not seen as a threat to the government. The most critical strategy in the Falun Gong suppression campaign, therefore, was to convince people to reclassify the Falun Gong into a number of "negatively charged religious labels",[199] like "evil cult", "sect", or "superstition". The group's silent protests were reclassified as creating "social disturbances". In this process of relabelling, the government was attempting to tap into a "deep reservoir of negative feelings related to the historical role of quasi-religious cults as a destabilising force in Chinese political history."[199]” 故在学界并非所说的两种观点,而压倒性的一种观点。但在外媒,也有因为转载中共喉舌宣传或者受曾庆红周永康邪教小组的影响是有上当的。美国自由之家的东亚高级分析师SARAH COOK的相关证词中如此评论“One more point deserves clarification. The CCP and Chinese officials typically assert that Falun Gong needed to banned because it is an “evil cult” that was having a nefarious influence on society. The claims have not held up to scrutiny when investigated in China, nor when one considers Falun Gong’s spread in other parts of the world, including democratic Taiwan. As importantly, in the context of the current discussion, it was only several months after Jiang initiated the campaign that a resolution was passed punishing involvement with “heretical organizations” and that the Party’s propaganda apparatus zeroed in on a slightly manipulated English translation of the Chinese term xiejiao to claim that Falun Gong was an “evil cult.”17 Unfortunately, today, media reports about Falun Gong often erroneously state that “Falun Gong was banned as an ‘evil cult’,” with little further explanation. In fact, the label came later and as noted above, the reasons behind it had little to do with anything “evil” about Falun Gong. By using this incomplete reference, media inadvertently repeat the Party line and may plant the thought in readers’ minds that a repressive campaign that has turned millions of lives upside down might be justified.”愿这些资料有助于澄清邪教误会。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5日 (五) 02:32 (UTC)[回复]
赞同hanteng看法,不用再洗地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2:51 (UTC)[回复]
HANGTENG先生并没赞同你添加国内第一手来源吧?小可看来,阁下强加镇压方的第一手来源,删除第三方发表成书的论文书籍,才是一种试图洗白偏见的表现吧。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5日 (五) 03:13 (UTC)[回复]
无妨,不求博您赞同,只求问心无愧。—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3:57 (UTC)[回复]
  • @Marvin_2009:我提供的來源亦有Ian Johnson的引言,你無需引用英文維基百科,Sarah Cook我也當面見過她,我不會排擠/斥他們有發表(需負言責)的評價內容;
  • @Chiefwei:我不太贊同你最近的編輯,我已在您的討論頁仔細說明:[4],我希望至少大家能有一個最基本的共識,在法輪功相關條目,中國政府和法輪功的媒體應該都先預設為第一手非第三方可靠來源,這些內容要加的話會相當有爭議性,但若有第二手第三方可靠來源斷言的描述,則可以以「附加」的方式提供
  • 目前單就個人所讀的來源內容來看(歡迎各位找到更多可靠來源),本人做一個簡單的摘要:
    1. 法輪功在國際社會上絕對不是「邪教」(evil cult),但是不是「教派」(cult)則有不同看法;
    2. 法輪功在中國政府的一貫處理上似乎是「非法組織」,但是不是一直被視為「邪教」,有可能因主政者則有不同看法;
    3. 法輪功在中國社會的看法,有受到2001年顯然是為電視設計好的天安門自焚事件的影響,此事件對中國以外對法輪功的看沒並沒有長久的負面影響,但卻成功地說服不少中國公眾法輪功真的是危險的。 <ref name="Lewis2014">{{cite book|author=James R. Lewis|title=Cults A Reference and Guide|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JWJ_BAAAQBAJ&pg=PA106|date=11 September 2014|publisher=Routledge|language=en|isbn=978-1-317-54513-2|page=106|quote=On 23 January 2001, some .... setting fire to themselves in Tiananmen. This clearly staged-for-TV incident left five people dead. Although this pseudo-incident did not leave a lasting negative impression of the movement outside of China, it succeeded in convincing a significant portion of Chinese public that Falun Gong was truly dangerous.}}</ref>
  • 所以百科全書的內容本人仍是一貫的主張按第三方第二手可靠來源來寫,我們沒有必要下最終判斷法輪功是不是「邪教」是不是「教派」,則是原創總結,我們無法做出這樣的結論,但是我們必要得這樣做:

根據WHO,在WHEN什麼時候,WHO認為/宣告/描述法輪功是/不是WHAT邪教/教派

  • 就目前的可靠來源來說,Marvin_2009上述的引言的確是主流看法,即中國政府是以邪教的標籤合理化其對法輪功的打壓,這是否能如Marvin_2009所說的「邪教误会」個人覺得很難,比較適合百科寫作的方式應該是說明邪教標籤使用的人事時地物及來龍去脈,建議各位就不同條目需要,拿出斷言和來源,在此討論出共識。--❦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5日 (五) 09:03 (UTC)[回复]
    • 您此处的看法我并无异议。我从未下结论法轮功是邪教,我只是想说明,中国大陆社会一般将其视为邪教,这是事实。其他事项已回复至您的讨论页。—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9:11 (UTC)[回复]
      • @Chiefwei中國大陸社會一般將其視為邪教[來源請求],這種一般化generalization的斷言需要更好更直接的來源。--❦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5日 (五) 10:18 (UTC)[回复]
        • 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我没打算将其写进去,很显然我能找到的来源都会被你们判定为“不可靠”。“說服不少中國公眾法輪功真的是危險的”这种表述我也能接受。—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10:20 (UTC)[回复]
          • 閣下個人對FLG的負面看法,恕而直言,可能是有影響你作為管理員在這個主題上對維基方針理性應用。比如,世界上無數中立學者的觀點你不採用,而在江的鎮壓形勢下,對於FLG議題,國內是沒有學術自由環境,你卻要引用迎合政治需要的不可靠文字。有的黨媒作者擔心撒謊被事後追究不敢亮出名字,如中廣網沒有作者名字的謾罵文字,你也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強制保留了下來。另,關於你談到說服不少中國公民如何,其實在國內煉FLG很可能會被江澤民610邪教機構鎮壓迫害,確是很危險的,這是迫害造成的危險。FLG本身沒什麼危險,Sarah Cook在國會證詞也有這樣的表述意思。許多世界主流學者稱國內黨媒是在完全妖魔化,看來十多年來610的妖魔化宣傳之下受害者眾多。勸君冷靜考慮一一修改以前所作的不符合維基方針編輯操作。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6日 (六) 04:44 (UTC)[回复]
      • @Chiefwei中國大陸社會一般將其視為邪教[來源請求],這種一般化generalization的斷言需要更好更直接的來源。
        1. Chiefwei你說「很显然我能找到的来源都会被你们判定为“不可靠”」,這說法不對,我有我自己的判斷,請不要說「你們」,就社會科學來說這樣的一般化斷言可能需要隨機抽樣的社會/媒體調查可以支撐。我做為一個學者,也有可能像紐西蘭一個傳播學者因研究發表被轉述成另一種訊息被部份宣稱是法輪功支持者威脅,請不要濫用conflation,謝謝。
        2. Chiefwei你說你能接受“說服不少中國公眾法輪功真的是危險的”,不過要小心斷章取義的問題,原來源內容指的是藉由那個自焚的電視廣播,中國政府說服不少中國公眾法輪功真的是危險的,但該來源對於自焚事件是傾向認為是中國政府設計廣播的,若不是直接製造的話,詳見原文,若你有不同解讀,歡迎再提出。--❦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05:02 (UTC)[回复]
  • 官方称中国有20种邪教组织活动 其中11种较活跃:新华网 如果没看错的话 某轮功不但榜上有名 ,而且还排第一哩。--TUAaaaaa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9:17 (UTC)[回复]
    • 请注意该文中的20邪教名单是由反邪教协会给出的。这个反邪教协会自称是民间机构,却经常能在喉舌党媒发言反FLG。实质上,这件事的前后过程是这样的,在山东招远全能神事件之后,国内媒体纷纷援引国务院和公安部的公告,列举中国境内的14邪教名单,因为其中没有FLG,故此后这个反邪教协会就出面给出了这个所谓民间机构统计的20邪教名单。其实这个民间机构跟凯风网相关,由江泽民的610非法邪教机构以民间方式作为掩盖成立的专门反FLG机构,其本身是非法邪教机构610的一部分,不代表中国政府,只是利用江系偶尔还能操纵的喉舌媒体诽谤FLG。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6日 (六) 11:10 (UTC)[回复]
    • 中国反邪教协会百度百科有條目,其組織性質據條目所言非官方,但這個新华网的新聞來源來自《京华时报》,但這標題下的不知道是《京华时报》還是新华网,整編文章沒有「官方」二字,就標題出現官方,我看了一下,似乎[5]標題的官方兩字《京华时报》並沒有,所以看似是新华网製造出的標題。西方中國研究界有在觀察 國信辦(國網辦,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和傳統中宣部的分庭抗禮,但在沒有更多可靠來源之前,所謂的中國政府內部的岐異,還是只能說說不能寫入條目。--❦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11:33 (UTC)[回复]
  • 官方公布20个现活跃在中国境内邪教组织名单 中国有关部门公布的较活跃邪教组织、 ‽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在邪教排行榜上,贵教排第一哩--TUAaaaaa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12:31 (UTC)[回复]
    • TUAaaaaa用户请注意,hanteng先生并非FLG学员,只是研究维基百科的一位中立学者,请不要因误会而攻击。即使对于FLG学员,阁下对于WP:CIVIL有关不可侮辱他人信仰的规定也是应遵守的。上边hanteng先生据其文献调查的状况说明一下这个所谓「官方」一说确是有问题的。在这之前,我也根据自己的调查了解,说明所谓名为反邪教协会的实际状况。但人是有选择的自由,有人非要选择不相信官方的国务院公安部公告的14种邪教名单,而非要相信平时假装成非官方(这回假装成官方)的江泽民610非法邪教协会的谎言,也是自己的一种可悲选择。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6日 (六) 13:27 (UTC)[回复]
  • 在我生活的地方无论官方还是民间,说起邪教首当其冲是法论功,这是公认的事实,说起别的还真的没印象。至于hanteng先生是否贵教信徒,是?否?其实即便是也没关系,我本人从不歧视信教人士。最后祝愿:“贵神教,千秋万载。贵教主,一统江湖”。--TUAaaaaa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15:33 (UTC)[回复]
    • 如前边的许多证据显示,在国外FLG学员在社会上受尊重,用今年加拿大国会议员丶加拿大第28任环境部长、加拿大国会法轮功之友主席肯特(Peter Kent)在参加今年世界法轮大法日庆典中说:“Falun Gong has brought spiritual fulfillment and good health to millions of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through its gentle exercises, meditation, and core tenets of truthfulness, compassion, and forbearance. Practitioners of Falun Gong in Canada are fully law-abiding citizens and residents who contribute significantly—greatly I must say—to Canadian society,” (通过遵从真丶善丶忍理念,通过打坐及柔和的炼功动作,法轮大法给世界上无数的人带来了健康的身体及精神的升华)。在江氏控制范围之外的全世界,FLG公认不是邪教,在中国,正式的官方,如人民代表大会所通过中国所有法律、如中国国务院和公安部,从来没有以邪教标签FLG。但江氏610邪教机构却以邪教标签于FLG。如同凯风网条目中列举中国政府文件所指出:610办公室以民间方式开办《凯风网》批法轮功,省、市、县将为《凯风网》撰稿列入目标考核。政法委网站曾宣布,被凯风网采用刊登的宣传稿件“字数(按版面计数)超过500字的,每篇奖励500元人民币;不足500字的,按400元奖励。从这些文件来看,江氏610邪教通过给凯风网撰稿编造诽谤FLG的各类谎言来诽谤FLG,进而由周永康控制的政法委以给诽谤者发奖的方式盗窃中国国库。平时打扮成民间机构的凯风网邪教协会,忽悠民意。观国务院公安部14邪教名单出现在各大媒体上,担心其邪教谎言被识破时,急忙冒充成官方宣传20邪教,掩盖了没有FLG在内的中国正式认定的14邪教名单。江氏邪教多年假冒民间和假冒官方的谎言宣传中,一些同胞受洗脑毒害受骗之后,还给掠夺了国家财产的610邪教骗子们数钱,并充当炮灰维护非民间非官方的江氏610邪教协会谎言。呆在江氏邪教划定的思维范围,被洗脑在当炮灰往往还不自知。希望有机会去理性看看在江氏邪教外边的世界,对比并理性思考。小莲庄处士 2015年6月6日 (六) 17:46 (UTC)[回复]
    • @TUAaaaaa:請參考Chiefwei說的維基方針「对事不对人是讨论的原则」,@Marvin_2009:你這樣大篇回沒有什麼用,一樣要TUAaaaaa用户「对事不对人」就是。我是無神論者,信的是叫科學知識/方法的教。TUAaaaaa有點言熟,不是久違的黑雪姬吧?--❦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20:10 (UTC)[回复]

由於這討論串會存檔至Talk:李洪志,恕本人在下面開兩標題區分上面的討論:--❦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20:50 (UTC)[回复]

生者傳記[编辑]

這條目比較難處理的徵結點在於,李洪志做為法輪功創始人,他的人生故事和法輪功多少有不少關係,再者他有出自傳;更麻煩的事中國政府有針對其自傳進行一系列「調查」並用於抹黑運動中。所以李洪志的自傳和中國政府的「調查」都算一手資料但不可靠來源,處理時要特別小心。

簡單說,所以斷言最好要有第三方二手來源的總結和詮釋為主,若硬要加上李洪志自傳、親法輪功媒體和親中國政府媒體的一手來源,那麼必需先要有第三方二手來源的總結和詮釋。--❦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20:50 (UTC)[回复]

邪教與否[编辑]

法輪功邪教與否就以上的脈絡來說,就不是一個單純的「事實」問題,而是抹黑運動中的論述及輿論戰,百科不應參加這種論述及輿論戰,但應該按第三方二手來源說明這些論述及輿論戰的人事時地物緣由及影響。參考以下第三方二手可靠來源:

  1. 江澤民要求香港特首對法輪功為邪教一事表態,進而挑戰了所謂一國兩制的承諾<ref name="Wong2008">{{cite book|author=Wong|title=One Country, Two Systems In Crisis Hong Kong's Transformation since the Handover|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zcR4AAAAQBAJ&pg=PA72|date=19 June 2008|publisher=Lexington Books|language=en|isbn=978-0-7391-3036-0|page=72|quote=n February 2001 , Tung Chee-hwa, the Chief Executive, finally broke his silence on Falun Gong and branded the group as “more or less bearing some characteristics of an evil cult.”40 In March 2001, President Jiang Zemin reminded Tung}}</ref>
  2. 李洪志和法輪功反擊中共,利用類似的論述反證中國共產黨是邪惡的<ref name="Vuori2014">{{cite book|author=Juha A. Vuori|title=Critical Security and Chinese Politics The Anti-Falungong Campaign|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gAccBQAAQBAJ&pg=PA104|date=24 October 2014|publisher=Routledge|language=en|isbn=978-1-135-07693-1|page=104|quote=..Li has engaged in counter-securitization of the "evil" that is the CCP. ... in effect reversing the authorities' own accusations that the Falungong is an 'evil cult' :"The Communist Party is essentially an evil cult that harms mankind' (Epoch Times 2004:236). }}</ref>

所以勸各位不要做原創研究證明或反證法論功是邪教與否,應該把心力放在可靠來源關於「法輪功邪教與否」和「中共邪惡與否」的論述及輿論戰研究,還有其連帶的政治影響,如香港的所謂一國兩制的承諾。 至於我本人對 法輪功 和 中共 的看法,我之前都已說過了,做為一個無神論者但認為應該容忍/忽略沒有實際傷人的宗教或組織(不管其想法和意識型態有多麼的和我不一樣),我並沒有喜歡或厭惡兩者,但我對於權力的濫用是厭惡的,所以中共的有些作為和歷史我同樣有理據的知識性批評,同理我對 法輪功 在性別政治和部份科普上亦有知識性批評,若我在這裡被別人認為我厭惡中共多一點,那麼很大原因是因為中共的權力大太多而實際傷人的歷史資料是有。作為同情托派共產黨的乔治主义哲思出發的人,我的意識型態在台灣和中國都十分少數,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擴充乔治主义和left-libertarian的歴史:

  1. 德國在中國殖民地採用美國喬治主義的土地改革及後來在於台灣的類似實踐。{{cite book|author=Deen K. Chatterjee|title=Encyclopedia of Global Justice|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JHFdeluRJDEC&pg=PT2233|date=12 January 2012|publisher=Springer Science & Business Media|isbn=978-1-4020-9160-5|pages=2233–}}quote=The purest case applying Georgism was in the German colony of Kiaochow in China, founded in 1898. Its capital, Tsing Tao, is now known as Jingdao. The governor was a land reformer influenced by Henry George, and the colony levied a single tax of 6% of land value. The fishing village of 1898 developed into a modern city by 1914, when the Japanese tooke it. Many cities and countries have adopted land value taxation in part, or revenue from leasing land, and Georgists point to Hong Kong and Taiwan as examples where public revenue from land rent contributed to the sucess of these economies.
  2. 經典翻案文章,論說早期儒家思想的libertarian傾向,在鹽鐵論的政經辯論得到說明[6]

若沒理解我的世界觀和哲思,少給我扣什麼宗教或反華或反共的大帽子,同理,反宗教或親中或親共的大帽子也不必了。--❦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20:50 (UTC)[回复]

@ChiefweiHantengMarvin_2009三位好,之前一忙,沒注意到互助客棧還繼續在討論,現在才看到轉貼過來的討論內容。
  1. 在下亦贊同Hanteng不使用「雙邊第一手來源」的原則,這符合維基百科方針。
  2. 在下以為,絕大部分用戶不會、也不應該對Hanteng扣帽子;這也是Chiefwei/Marvin之前會合意請Hanteng來處理「治病說」一節的爭議來源取捨問題。
  3. 我們都在維基百科上學習,接觸不同的世界觀、資訊來源背景,有歧異是正常的,否則就不是維基百科。在過程中,依據維基方針來編輯、誠懇溝通互動、實事求是就很好。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17日 (三) 04:25 (UTC)[回复]


條目保護與涉及管理爭議[编辑]

@Chiefwei您好,您回退至原保護版本,然而

  1. 在原先保護條目的@管理員解除保護後,在下增添了一些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不知您何以一併刪除回退?您對這些第三方內容的刪除理由?
  2. 您作為編輯的當事用戶,自己編輯、自己回退、自己無限期保護,是不符管理員及條目保護的相關方針。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35 (UTC)[回复]
因为我认为@管理員未满一周即视为无争议,这一做法有失妥当,我只是恢复到之前的版本而已。请您注意,该版本原本并非由我编辑,我编辑的大部分内容在该版本中都被删去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09:38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
  1. 您是否要再確定您的作法是否符合管理員方針?您維護其他用戶添加的內容,即屬於您的編輯意見,在上面也有許多討論。實際上,您對此條目議題參與許多編輯。此時您是一般用戶,不應行使管理員權限。
  2. 范管理員 6/5保護條目,6/23解除保護,是您所說的「未滿一週」嗎?
  3. 若您對在下增修版本有意見,您應提出編輯意見具體討論、依據方針理由為何;在下的編修皆附理由。您直接回退的作法等同「無理由回退」。而且又自己保護條目。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45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
依據WP:管理員方針,
  1. 在管理员拥有比其它用户多的管理权限的同时,管理员的行为也有以下限制,并受到所有维基人的监督:
    1. 避嫌
      1. 管理员不应该在一项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户和管理员的双重身份,而应该要么使用普通用户的身份,要么使用管理员的身份,尽管用户是同一个人。在以下场合的具体限制有:
        1. 保护:管理员不应该保护/解除保护他们牵扯进去的页面,而应该像普通用户一样求助于其他管理员,这些页面不包括诸如主页等的常见保护页面。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49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
  1. 您是否要再確定您的作法是否符合管理員方針?您維護其他用戶添加的內容,即屬於您的編輯意見,在上面也有許多討論。實際上,您對此條目議題參與許多編輯。此時您是一般用戶,不應行使管理員權限。
  2. 若您對在下增修版本有意見,您應提出編輯意見具體討論、依據方針理由為何;在下的編修皆附理由。您直接回退的作法等同「無理由回退」。而且又自己保護條目。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45 (UTC)[回复]
距讨论页最后一次回复未满一周,按惯例此时不应该认为是争议解决。页面明确写明“在相关争议获得解决前,依据方针,本条目已获保护”,在争议明显没有获得解决之前,条目就应该是保护状态,否则不符合保护方针。我仅仅是撤销了明显不合适的管理操作,以维护条目符合保护方针,我认为此时符合忽略方针。
“您維護其他用戶添加的內容,即屬於您的編輯意見”。我再次提醒您,现在获得保护的版本是您编辑的版本,不是我的。
在保护的时候,当然应该继续讨论意见,相关内容我已经在上文章节回复给您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09:53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
  1. 在下看到您在上面關於來源「第三方/可靠性」的簡短留言。可以繼續討論。但您沒有理由回退在下所編寫內容,請問在下哪項編輯內容顯不符方針,讓您未經討論直接回退?而您使用管理員權限,來刪除在下的貢獻並全保護,已是嚴重的涉己管理爭議。會讓在下疑慮您作為管理員的適格性、對方針的理解。
  2. 您說「继续讨论意见,相关内容我已经在上文章节回复给您了」。但是,其他用戶所提出的許多說明,您只回覆了「中廣網」一點,其他呢?生者傳記來源,「第三方」、「可靠」必須同時兼具,您有一些只回應「第三方」、有一些只回應「可靠」,且並未就其他用戶的舉證實際回應。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57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在下已說明條目保護是「6/5~6/23」,您一再堅持「條目保護一週」,顯然不符事實,請問您的意思為何?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0:00 (UTC)[回复]
我相信其他问题我也都曾回复过您,包括这个问题,上文可查,没有必要重复回答。
如果您是因为我在恢复保护时删除了您的编辑而不满,经过思考我认为这一做法确实欠妥。基于当前既定现实,我也可以保护您的最新的版本,或者您也可以引用避嫌条款,请求他人保护该版本。但是,由于我并不认可争议已获得解决,我认为本条目必须延续全保护状态。—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10:05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
  1. 我們彼此並不認識,互動有限;您突然「全保護」,是在下於維基兩年來第一次看到有管理員這麼做。說實在,在下真的「非常驚訝」...。
  2. 若您堅持認為需要保護條目以避免衍生編輯戰,在下可以接受暫時保護最新版本,並建議請 原保護的管理員@來執行。若由您執行,會違反方針,對您管理員的社群信任是很大傷害。
  3. 您對來源可靠性的回復,我們可以再繼續討論。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0:12 (UTC)[回复]
  1. 我对于条目争议未获解决前突然被解除保护也「非常驚訝」。当然,我的对应做法略显粗暴,但是初衷在于我并不希望因此出现更多无谓编辑战,事实上该条目一解除保护,编辑战就出现了。
  2. 总体上我并不倾向于死板接受管理员避嫌的方针,这对维基百科的有害无益,也不符合我们的五大支柱。但在本案中,基于用户观感,我接受您的意见。—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10:18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
  1. 謝謝您的理解與納諫。
  2. 在下已向范管理員請求執行全保護。
  3. 您提到「事实上该条目一解除保护,编辑战就出现了」。
    1. 但其實,只是「疑似傀儡用戶(編輯次數極少/新註冊)」來貼一些無來源而偏頗的原創研究,在爭議中條目是很常見,在下也已回退,尚未形成編輯戰。
  4. 「避嫌」條款,在下認為是很重要的;並不是說「當然認為管理員編輯一定沒道理/有立場」,然而,往往發生編輯爭議時,這很容易引發誤會、並讓社群對管理員的信任減損導致難以運作。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0:23 (UTC)[回复]
「納諫」言重了,我有何德何能纳谏。我是个务实主义者,但是本次操作中没有考虑到删除了您新编辑的内容这一点,是我的错误。—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10:28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
  1. 在下在維基百科兩年,其實「願意認錯/自我修正」的管理員,不是很多。也許是面子、也許是意氣。當遇到願意自我修正者,在下會保持敬意。
  2. 在下提一項建議,從您的角度考量,建議您主動回退版本/自我修正,也避免您日後遭質疑涉己管理。這並不影響范再來執行。您覺得這樣好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0:38 (UTC)[回复]
我如果自行回退版本,那就不需要范來執行了,您是否认同?—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10:42 (UTC)[回复]
(:)回應--謝謝@Chiefwei您的回覆。那還是請范執行,比較適宜。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3:04 (UTC)[回复]

关于李洪志宣布解体法轮功的传闻[编辑]

最近在新浪微博上热传一张照片,内容是李洪志已经宣布解体法轮功,评论里大家一片叫好[2]。李洪志真的把法轮功解体了吗?→_→(并没有) --2016年4月16日 (六) 13:01 (UTC)

中立性[编辑]

本条目解除保护仅仅是由于全保护时间过长,不利条目发展,并不代表争议已经解决。之前的讨论我不愿意再重复,详见上文。我仍然认为本条目中立性存在严重问题,所有批评的语句都用“但是……”的方式被驳斥,语句严重偏向法轮功一方。—Chiefwei - 2016年6月6日 (一) 03:58 (UTC)[回复]

(:)回應--(1) 「批評+但是」,這不正是在回應批評並陳嗎?中立性的考量,這樣的處理不對嗎?前面討論中立性的段落,主要理由是Siumai說「明眼人都...」。 (2)您認為「語句偏向法輪功一方」,但實際上是第三方來源查證或其他事實的呈現。(3)您刪除聯合國專員的說法、美國國會605號決議,認為沒直接提到 條目當事人的名字;但是中共對當事人的攻擊,也往往是以FLG的狀況來攻擊,只是多加了條目當事人名字...。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6日 (一) 04:01 (UTC)[回复]
(1)当然不对,文中大量引用博大出版社的文字,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可靠而独立的出版社。(2)这是您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我的看法就是不中立,所以我挂了模板。(3)那您也可以删掉,只要不涉及对其本人的指控(即不包括其名字),我不介意。—Chiefwei - 2016年6月6日 (一) 04:07 (UTC)[回复]
(:)回應--(1)您認為「批評+但是」的呈現「当然不对」...在下不很明白。關於您第一點,丹尼謝克特的書是在美國由Akashic Books出版AMAZON頁面,那本書及紀錄片被紐約時報高度評價;博大是引進中文版在臺灣出版。在下也可標上英文書名及美國出版商。(2)中立模板,明確要求「具體指出哪裡不中立」,應該不能說「我的看法就是不中立,所以我挂了模板」。(3)中共對法輪功的批評與攻擊,很多都是把條目當事人名字、法輪功寫在一起;海外第三方媒體則不一定都提條目當事人...。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6日 (一) 04:11 (UTC)[回复]
  1. 公开出版物就一定中立性无疑?谁告诉你的?该出版社并非权威大学出版社,本来就属于较差的来源,现行方针下我当然不能说不能引用,但全文大量引用某一个特定立场的来源(达9次),中立性必然受影响。
  2. 我显然指出了,无论是一年前的讨论,还是刚才,还是现在。当然我知道你不同意,你有你的看法,但我也有我的看法,所以我可以指出,我可以挂模板,这没有问题。
  3. 这是您的自行解读,在我看来就很简单,没有出现当事人名字就无关,否则就有关。—Chiefwei - 2016年6月6日 (一) 04:33 (UTC)[回复]
在下並未說「公开出版物就一定中立性无疑」,但是那本書作者是艾美獎得主,他這項主題的書及紀錄片也獲得「紐約時報」的肯定,所引述的也是中性論述而非斷言。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6日 (一) 04:38 (UTC)[回复]
我再说一遍,这是您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我认为不应该这样大范围引用某一来源,尤其是该来源具有特定主张,所以我挂了中立性模板。—Chiefwei - 2016年6月6日 (一) 04:45 (UTC)[回复]
丹尼謝克特 那本書沒有特定主張,而是很中性的調查與陳述。請您指導在下,何以這本書有特定主張?這本書的主張是什麼?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6日 (一) 04:48 (UTC)[回复]
我不想把一本书归纳成简单几个字。没有任何主张或陈述是绝对中立的,我们顶多只能做得平等叙述,大量引用单一来源已经严重违反了这一原则。—Chiefwei - 2016年6月6日 (一) 04:50 (UTC)[回复]
在下剛剛去查閱條目中,那本書被引用的篇幅,實際上「次數」不等於「篇幅」,有些地方只是「小小的事實記載」基於方便而引用。但您有這樣的疑慮,在下也會再來整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6日 (一) 04:54 (UTC)[回复]
Chiefwei编辑谈到大量引用单一来源丹尼謝克特,这看来确是一个问题。但后来WETRACE编辑已经减少了对丹尼謝克特的引用,并且增加了其他来源,因此我在删除了模板并在编辑栏注明已有改善。Chiefwei编辑以没注意到而加回了模板,是因为改善还不明显?是否对于丹尼謝克特的引用可再加以减少?我个人看来,目前来源符合WP:THIRDPARTY比较符合中立原则。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9日 (四) 17:44 (UTC)[回复]
是的,仍有6次之多,我认为还不够。另外,加入中立性模板需要讨论,移除也一样,请不要直接去掉。—Chiefwei - 2016年6月10日 (五) 02:09 (UTC)[回复]
謝謝Chiefwei及Marvin2009的意見。由於丹尼本身在西方媒體公信力就很不錯,而他這一部紀錄片及書籍(法輪功對中國的挑戰),紐約時報、經濟學人的評價相當不錯,加上在下條目中有些內容引述,其實只是純粹早期事實描述,因此在下引用較多,實際篇幅其實不多。但尊重Chiefwei意見,在下再繼續找其他多元第三方可靠來源補充,或減少丹尼引用後,再來移除中立模板。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0日 (五) 02:45 (UTC)[回复]
@ChiefweiMarvin_2009兩位好,引用Danny來源已降至3個,應當沒有Chiefwei顧慮意見了。因此在下先取下模板。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1日 (六) 02:55 (UTC)[回复]
谢谢,目前大有改善了。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1日 (六) 03:00 (UTC)[回复]
不认为有改善,还是有一些来源引用了六七次。如果找不到足够的可靠来源,就请少写一些,否则必然不中立。—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05:13 (UTC)[回复]
(:)回應--Chiefwei您好,您又添加中立模板,理由是仍有來源引用次數較多。
先回到前面的討論,您前面,對在下引用多次丹尼謝克特的書有意見,說「该出版社并非权威大学出版社,本来就属于较差的来源」。
  1. 儘管在下跟您解釋,丹尼是評價很高的著名製片人,這本書及紀錄片獲紐約時報相當不錯的評價。但您仍堅持,因此在下尊重您而刪減、替代。
  2. 替換後來源,目前兩個引用較多的是:
    1. Benjamin Penny在中國季刊的文章,這名學者還出版一本專談FLG的書,是「美國芝加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
    2. David Ownby的專著,是「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
    3. 這兩本屬於您所說「權威大學出版社」,但您現在又說「优质为严重主观判断,我不认为其优质」。在下有些不解。
    4. 恕在下直言不解之處:您對於這三本書的來源優劣,目前看來是以「您個人主觀觀點決定是好是壞」,能否請您從客觀理由角度給予指導?何況另兩本著作也是「權威大學出版」的重要學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07:13 (UTC)[回复]
请注意可靠来源和中立性是两回事,我前面已是提过,任何来源均有其特定立场,因此不应过度倚重。—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09:54 (UTC)[回复]
Chiefwei,謝謝您的意見。但是在下引用這兩本書,(1)主要是早年的基本歷史陳述;因為較細瑣,引用次數也多,但實際篇幅並不多。(2)這兩本書在學術界評價是相當高,並未持特定立場。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3:20 (UTC)[回复]
(?)疑問--在下不解。還請@Chiefwei明示,在下這兩本書的引用,(1)在篇幅上有「過度倚重」嗎?而若都是第三方可靠第二手來源,且客觀上有很不錯的評價、也無利害衝突,請問這樣的引用次數及篇幅,不當嗎?那麼維基百科其他許多條目,引用一本書都多達八、九次以上的也很常見,是否都應以此標準一體適用?(2)多次引用就該掛「中立性模板」?是否是對第三方可靠來源做了無根據的評斷?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5:25 (UTC)[回复]
(?)疑問-「過度引用而影響中立性」的具體標準為何?在下於上面有具體提問,還請您指導。感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6:00 (UTC)[回复]
现时恐怕没有统一标准,我只是认为来源引用六七次明显过多了。任何一篇文章或书籍都会有大量语句和观点,我们一般都只会择要引用。如果某些内容只能依靠不 停引用一两本书完成,那我就不得不怀疑这些语句的关注度,也就是说,这些语句是否有必要出现在条目中。您认为他们只是事实性语句,但实际上,选择性地描述 事实就会带来中立性的偏倚。—Chiefwei - 2016年6月13日 (一) 01:49 (UTC)[回复]
謝謝Chiefwei回覆意見,在下比較瞭解了您的論點。然而,在下覺得,雖然引用多處,但在篇幅上有「過度倚重」嗎?而若都是第三方可靠第二手來源,且客觀上有很不錯的評價、也無利害衝突。況且維基百科其他許多條目,引用一本書更多的,都多達八、九次以上的也很常見(有一位用戶在撰寫某人士條目引用一本書 超過130次),是否都應以此標準一體適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3日 (一) 02:15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在下看法與您不盡相同,主要是這兩本權威大學出版書籍的客觀評價、以及引用的事實段落篇幅不大、也不具爭議性。但您這一點看法,也提醒在下可以多蒐集優質第三方可靠來源,讓條目客觀可靠度更高。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4日 (二) 09:43 (UTC)[回复]
(?)求助 -@LiangentAntigng兩位好,由於Chiefwei與在下,對於「引用來源次數 及 中立性模板」兩者的關係,有不同看法。Liangent日前曾在此頁參與其他討論,Antigng常對來源判斷提出見解供社群參考,因此請教兩位能否就這爭論點給我們指教意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07:57 (UTC)[回复]
其实维基百科在中国被打压和法轮功被打压的复仇心态是一样的,维基百科的中文管理员和法轮功在这个问题上是处于统一战线的,也就是说,相关条目的中立性不能保证。Jg451留言2017年10月12日 (四) 13:41 (UTC)[回复]

法音雜誌[编辑]

据以前条目中的N RORTER等人研究中,谈到对法轮功的迫害是96年左右就开始的。而陈星桥是中共控制中的佛教界人士,Chiefwei所给的引用文章中,陈星桥谈到“自法轮功问世以来,不少念佛多年的居士不再念佛了,刚刚开始学佛的人不再研读佛经,把家中的佛像、经书法宝一件不剩地清理出户,以表自己学法轮功之虔诚!”,该党控佛教人士为阻止佛教界人士修炼法轮功,其所写的东西(除了对法轮功原著的引用之外)应属利益相关,不符合WP:THIRDPARTY,Chiefwei加入了陈的东西后,原先符合NPOV原则的条目,反而是不符合这个原则了。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2日 (日) 12:08 (UTC)[回复]
N RORTER提到的是“國營新聞媒體”,我不认为佛学期刊属于“國營新聞媒體”。“陈星桥是中共控制中的佛教界人士”完全是原创研究,没有任何可靠来源佐证。—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2:52 (UTC)[回复]
(!)意見--該怎麼判斷,在下還沒想清楚;但提供以下意見給Chiefwei及Marvin2009參考,
  1. 《法音》雜誌,是當局控制的中國佛教協會會刊,是中共宗教局直接管轄,宗教局是鎮壓西藏及FLG、地下教會基督徒的重要機構之一。算不算國營(state-run)的媒體?
  2. 中共鎮壓實際從1996年就開始。美國自由之家引用學者(劍橋大學出版):1996年的法輪功書籍剛出版成為暢銷書不久,就被禁止出版;嘗試在各種政府機構登記被拒絕。零星的文章開始出現 在國營新聞媒體抹黑法輪功。公安特務開始監控煉功人,有時驅散煉功群眾。「But as Falun Gong’s popularity and independence from Party control grew, several top cadres began viewing it as a threat. This translated into repression that showed first signs in 1996. The publication of Falun Gong books by state printing presses was banned shortly after their being listed as bestsellers. Attempts to register under various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were denied. Sporadic articles began appearing in state-run news outlets smearing Falun Gong. Security agents began monitoring practitioners and occasionally dispersing outdoor meditation sessions.」-----David Palmer. "Qigong Fever: Body, Science and Utopia in China."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2:55 (UTC)[回复]
原文是“新闻媒体”,《法音》雜誌显然不算。你给了那么多语句,但是“陈星桥是中共控制中的佛教界人士”依然是原创研究,没有任何证据。抱歉,我对自行演绎推理的诛心之论没有兴趣。—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3:01 (UTC)[回复]
不知你是否承认陈星桥是佛教居士?是否承认中国国内的佛教是由中共统治下的佛教协会管理的?还有,我刚才引述的是陈星桥的话“自法轮功问世以来,不少念佛多年的居士不再念佛了,刚刚开始学佛的人不再研读佛经,把家中的佛像、经书法宝一件不剩地清理出户,以表自己学法轮功之虔诚!”?这些是基本事实吧。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2日 (日) 13:08 (UTC)[回复]
莫名其妙,这是什么逻辑。我可以大方告诉你,我也是中国公民,也受到中共统治。所以我也是中共控制的管理员? 所有中国管理员都是中共控制的?那你去投诉我吧。—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3:09 (UTC)[回复]
(*)提醒-兩位,話請好好說...。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3:16 (UTC)[回复]
中国公民并非中共佛教协会管理的佛教界人士,你的比喻不太恰当。退一步讲,仅从所引述的其言论来看,陈星桥认为法轮功跟佛教争夺信众,故是利益相关方,并非你今天所言的利益无关。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2日 (日) 13:17 (UTC)[回复]
毫无疑问,中国大陆所有组织均受到中共管理,几乎所有人都可能隶属于某一组织,所以按你的逻辑,怕是大家都是中共控制的。
利益问题请阅读Wikipedia:利益衝突,维基百科拒绝编者与内容存在利益冲突,而不是来源与内容。因此相比来源,更应该拒绝的是法轮功修炼者编纂相关条目。—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3:37 (UTC)[回复]
(!)意見-Chiefwei您好,
  1. 關於您對Marvin的回覆,在下以為:
    1. 「來源與內容--確實有利益衝突問題」--因此才有「第三方+可靠來源」,您自己寫著「请注意本文刊载于中共取缔法轮功之前,不存在利益冲突」。
    2. 您說「更应该拒绝的是法轮功修炼者编纂」,COI也不盡然是這麼詮釋。若您所言者是,那麼是否更應該拒絕中共黨員編纂相關條目?大量的中共相關條目,又該怎麼處理?而您在此條目的編輯傾向,偏向從負面出發,但在下也從未因此給您貼任何標籤,就是彼此交流討論而已。
  2. 在下引用前面自由之家引述學者文字,重點在於「當局自1996年即開始佈局啟動鎮壓」,鎮壓就是從一些黨營(光明日報)、國營媒體、期刊文章等開始「輿論鋪墊先行」的。
    1. 《法音》雜誌,不算第三方來源,因此您引用時所提「本文刊载于(1998)中共取缔法轮功之前」。
    2. 而且,實際上,網路搜尋,1999年以前中國大陸對FLG所有的正面報導與文章文件,幾乎都找不到了;只留下負面的....。當要尋找正面報導,只能從海外第三方可靠來源找到些很不完整的內容;但負面報導,中國網路上完全保留。而您對在下引用「牛津大學、芝加哥大學---您前面認可的權威大學出版社」又意見許多...坦白說在下不大能理解接受。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4:22 (UTC)[回复]
我本来就不认为本来源存在利益冲突。利益冲突必须有明确证据,而不是穿凿附会想像推理,但上面二位的所有论据都出自可靠来源的自我引申以及先入为主的自我论断,并无任何材料可以直接佐证,请恕我同样不能接受。
法轮功修炼者显然与法轮功条目存在利益冲突。至于中共党员,如今的中共党员是否还肩负着打击法轮功的政治责任呢?我看未必。—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4:58 (UTC)[回复]
(!)意見-恕在下直言,
  1. 您這樣的推斷,似乎預設「不同於中共觀點編輯」的就是FLG學員,在下無法認同;那一些學者、人權組織如果來編輯,可能也會被您如此歸類了。
  2. 您對於在下引用三本書籍(紐約時報高度評價、芝加哥大學出版、牛津大學出版)的評斷,您沒有任何客觀角度、也沒有任何可靠來源的引伸,只是一句「该出版社并非权威大学出版社,本来就属于较差的来源」...。您在前面的討論中,似乎有自我前後矛盾的問題。
  3. 您說「加入中立性模板需要讨论,移除也一样,请不要直接去掉」。但是,您「加入」模板都未經與在下討論,不具體指出哪裡「不中立」;而其他人移除模板卻必須經過您的討論。這樣標準似乎不一致?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5:19 (UTC)[回复]
  1. 我只说了法轮功修炼者与条目存在利益冲突,并没有指控谁是法轮功修炼者。
  2. 大学出版社优于其他出版社,这是明载于方针之上的,并不是主观判断,但是纽约时报的评价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后两本书我从来没有否认他们是可靠来源,只是质疑引用过度,影响中立性。
  3. 不好意思,这个讨论不就是中立性模板的讨论吗?—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5:46 (UTC)[回复]


@Chiefwei您好,希望彼此語氣都能更善意推定對方的出發點,在下期盼您能給予具體意見。深夜了,早些休息吧。謝謝Chiefwei及Marvin2009的討論。包括在下,請各位盡量善意推定彼此,這樣討論比較有建設性。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6:14 (UTC)[回复]
Chiefwei沒聽說過不同信仰間經常互相排斥?如基督教與佛教也互相排斥?個別黨控佛教人士對於法輪功的指摘屬於利益相關就那麼難以理解嗎?并且陳自己的言論也證明確實如此,這并非你所說的我在作什麼想象推理。從本討論頁去年與今年的討論來看,對於引述獨立中立學者的文字,Chiefwei先生經常有不同意見,有時加以刪除,而對於利益相關的反法輪功文字則情有獨鍾:) 如我前邊所指出,估計這與你受因江氏宣傳誤導對法輪功的負面情緒有關,我並不認為你屬於利益相關而不應編輯該條目,如你有獨立且中立來源是非常歡迎使用,但如把自己負面情緒帶入編輯中來,把話反過來說,中立獨立的被說成是不能引用,而利益相關的則強說是不相關的非要引用,如此則是嚴重有違維基方針了。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2日 (日) 15:42 (UTC)[回复]
「保证中立性一个最‘简单’最‘笨’的办法就是让正面内容和负面内容篇幅相当」,这是您曾经相当同意的。您自己说过,「至少各方面内容都在条目中有所反应,才是完整」,「彻底洗白并非符合维基NPOV原则」。只希望您能够言行一致。—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5:50 (UTC)[回复]
按照维基方针,我作为维基编辑并不反对加入负面内容本身,而是认为无论加入正面与负面内容均须符合维基NPOV方针和WP:THIRDPARTY指引,如因为没有第三方可靠来源的负面评论,而饥不择食加入非第三方来源的内容,如利益相关的陈星桥,则看来是为了平衡而平衡,没有遵守所涉及的方针与指引。故对于所加内容无论正负,均应严格使用中立学者的研究成果,即第三方来源来编写。如果这些内容是正的,则不是什么洗白。如果这些内容是负,也不是抹黑。反之,如使用一味要利益相关来源,如是正的内容,则也是有可能是洗白,如是负的,则很可能是抹黑。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3日 (一) 02:08 (UTC)[回复]
此NPOV模板本是未按方针要求经讨论加入,而是强行加入之后被质疑才有讨论。上面我于今年6月13日的质疑,两个多月来未有回复,在下理解,可视作一定的共识,从而删除了此不合适模板。江泽民条目引用江泽民办公室推出的库恩版江传达132次,也未见被加入这样的模板。
关于新近有人欲加入通辑分类,也是未经任何讨论。而且此通辑是江泽民发动1999年镇压时妖魔化宣传战的一部分,国际刑警组织和许多中立观察家视作是非法,故在下看来本条目不宜帮助江泽民妖魔化宣传。故移除。小莲庄处士 2016年8月27日 (六) 15:36 (UTC)[回复]

出生日期[编辑]

“1949年9月”明显有误。谁能查阅原文的核对一下?Liangent留言 2016年6月7日 (二) 09:37 (UTC)[回复]

(:)回應--謝謝Liangent您協助發現,在下今晚來找時間查閱相關佐證以修正並回報修正結果。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7日 (二) 10:16 (UTC)[回复]

Google Books查不到原文那一頁(該區段就剛好那一頁不給看),不過德文版寫的是1994年9月,先參照修訂。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7日 (二) 10:48 (UTC)[回复]
[7]那句话就是你自己加的……Liangent留言 2016年6月8日 (三) 03:54 (UTC)[回复]
是,謝謝指出錯誤並提醒。在下當時參考外文版本所寫,但在下把1994誤打成1949了...眼睛怎麼回事...慚愧 >_<。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8日 (三) 03:58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Frank, Adam. (2004) Falun Gong and the threat of history. in Gods, guns, and globalization: religious radicalism and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edited by Mary Ann Tétreault, Robert Allen Denemark,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2004, ISBN 1-58826-253-7, pp 237

GeoCities允许用户自建页面,并非可靠来源[编辑]

该网站自我介绍“ an outdated, user-generated website”,故显示违反WP:RS要求。我按方针移除今天被加入的不可靠来源,蘇州宇文宙武用户无理回退,在此我表示抗议。小莲庄处士 2016年7月22日 (五) 11:54 (UTC)[回复]

最近被加入的内容来源于雅虎地球村的自建网页内容,http://www.oocities.org是GeoCities.com的存档网页。这个地球村允许用户自建网页,不符合维基WP:RSWP:BLP等方针,但苏州宇文宙武用户强行坚持加入。请维基用户关注此事。小莲庄处士 2016年7月22日 (五) 12:44 (UTC)[回复]

编辑请求[编辑]

请求已拒绝:負面敘述缺乏來源--Suaveness對話貢獻 2018年3月3日 (六) 16:37 (UTC)[回复]

这个人是邪教分子。 --23.225.153.218留言2018年3月3日 (六) 10:54 (UTC)[回复]

不应添加通缉犯分类[编辑]

根据目前条目中给出的多个来源,因为根本不存在犯罪证据,国际刑警拒绝将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列为国际通缉犯(自由亞洲電台 1999-08-02),故在二十年来国际上从来没有李先生是通缉犯这样的说法,反而是因其教人向善有益于社会,各国政府给予李先生了数千项褒奖(据相关参考资料)。在条目讨论页上未给出任何依据情况下,为条目添加这样的分类,相当于为中共权势人物江泽民针对中国公民无理性的陷害镇压作政治宣传,而维基并非政治宣传工具。故不合适添加。小莲庄处士 2019年4月8日 (一) 19:32 (UTC)[回复]



时尚劳斯莱斯了劳斯莱斯了老老实实了劳斯莱斯劳动力—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44.34.219.241對話)於2020年6月2日 (二) 08:57 (UTC)加入。[回复]

质疑难民分类[编辑]

@Aronlee90谢谢阁下提供连接 [8] 我没能找到提到难民一说。据我以前读到的资料—李先生是在1999年国内发生迫害之前的97年或98年,作为人才移民美国的。目前条目第一段中也提到了98年移民美国。当时国内还没有发生镇压,怎么可能是难民?请问阁下是否能引用具体的句子?谢谢!稀有石头 2020年6月29日 (一) 02:17 (UTC)[回复]

里面提到了李洪志在美国寻求政治避难,一般认为这个通过了就算是难民了,其待遇和移民是有很多不同的。而且一般前往美国,很少听说刚到了就能移民,比如爱因斯坦也是过了挺长一段时间,通过各种限制之后才移民的。当时李洪志前往美国之前,国内已经有苗头要整法轮功了,比如许多报刊开始刊登反对气功之类的文章,明显是在为之后的镇压做舆论铺垫,99年包围中南海就是法轮功人士为表达抗议而做出的。李洪志人脉应该很广,毕竟有很多中共上层人士也有参与,比如据说原总书记赵紫阳就练过一阵。所以李洪志很容易得到风声,提前逃亡美国不算困难。--Aronlee90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02:24 (UTC)[回复]
WP:V要求“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再次提问一下:请问阁下是否能引用具体的句子?谢谢。稀有石头 2020年6月29日 (一) 12:04 (UTC)[回复]
在最后一页661,“He applied for asylum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early 1997 and took up residence there when it was granted.”--Aronlee90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15:15 (UTC
谢谢给出原文。看来这位作者是凭空猜测的。其他许多来源均说是移民,比如以下两则:
https://books.google.ca/books?id=RXeuibmD2dsC&printsec=frontcover&dq=David+Palmer,+Qigong+Fever:+Body,+Science,+and+Utopia+in+China&hl=en&sa=X&ved=2ahUKEwiRpOjExqfqAhWXGs0KHQj5CiUQ6AEwAHoECAAQAg#v=onepage&q=Immogration&f=false page 251
1997年国内是有迫害的迹象,还并未正式开展迫害,难民机关不大可能授予难民身份的。在未能确认清楚之前,是否可先去掉分类?稀有石头 2020年6月30日 (二) 02:07 (UTC)[回复]
能引用一下具体句子吗?我这里打开没有内容。而且上面不是一个来源吗?获得政治避难不就是属于难民吗?而且移民是不可能一到美国就可以移民的,1997年直接移民应该是不可能的。--Aronlee90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2:20 (UTC)[回复]
上回复制时有误,把一个连接用了两回。现在重新说明一下。
1. https://books.google.ca/books?id=RXeuibmD2dsC&printsec=frontcover&dq=David+Palmer,+Qigong+Fever:+Body,+Science,+and+Utopia+in+China&hl=en&sa=X&ved=2ahUKEwiRpOjExqfqAhWXGs0KHQj5CiUQ6AEwAHoECAAQAg#v=onepage&q=Immogration&f=false page 251 此书籍第251页称

"He applied for investor immigrant status and definitely settled with his wife and daughter on Long Island, NY in 1998.""

2. https://scholarcommons.usf.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2450&context=etd 第84页提到

"In February 1998, Li Hongzhi, after several attempts, finally got his application for an immigrant visa in the United States approved."

3. https://www.jstor.org/stable/4618774?read-now=1&seq=6#page_scan_tab_contents 第641页提到了

"finally got his immigrant visa in February 1998."

这三个来源均指明是移民,阁下的难民一说只有一个来源。是否请移除分类?稀有石头 2020年7月2日 (四) 18:48 (UTC)[回复]
才看到这个讨论。就我所知补充一下。李大师的确是移民,是按照特殊人才移民的。他手上有中科院测试他的资料,加上他有亲属以及弟子在美国,想想就知道,移民有什么难度吗?他公开的信息都是移民,如果不是,美国新闻自由,且中资在背后的媒体不少,恐怕早有可信机构说话了吧?往往是中共宣传口的人不管表面是什么身份,喜欢造假消息鱼龙混珠。因此,维基编辑须了解中共宣传手法和其本质,才能破除表面假象。否则,可能在维基上散布中共意识假消息。那是不是等于误导公众助纣为虐。这句话不是针对此事,是指一切被中共视为敌人打击和迫害的对象或群体,在彩信证据时更要谨慎。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14:47 (UTC)[回复]

本条目宜采用WP:3PARTY来源[编辑]

根据以前不少编辑的讨论共识,本条目宜采用WP:3PARTY来源,故略去被添加的法轮功来源和中共来源。稀有石头 2021年2月3日 (三) 00:56 (UTC)[回复]

You need to put the details of him encouraging people setting fire to themselves.  He's a devil!──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9.93.2.67討論)於2021年4月13日 (二) 20:38 (UTC)加入。[回复]
2001年元月22日法新社以『中共因镇压法轮功失败而惊恐』为题,报导中共承认无法阻止每天数百法轮功成员在天安门广场和平抗议。报导提及,在18个月来的镇压中,尽管法轮功学员遭受各式各样的攻击,有 50,000人被拘留,但未屈服于压力,而是变得更坚定。并提及中共领导层对江泽民的镇压有很大分歧,许多领导人表态反对镇压。报导援引香港中文大学的刘苏凯(音译)教授的话: “江应为下令镇压负主要责任,镇压运动毫无结果,江将政府逼入死角。事后看来,镇压非常鲁莽和轻率,尤其是在中国正努力在世界上重塑形象的时候。江骑虎难下。这涉及到它个人权力的问题。它担心如果给他们一点呼吸的空间,他就会被党内看做软弱,而无法保持最高领导地位。 ” [1] 江泽民于1999年月7月发动非法镇压后,受到政府内部以至中国百姓的反对,00年中国政府内部为法轮功平反的呼声很高。江于2001年元月23日导演自焚惨剧,旨在妖魔化法轮功,洗白江泽民邪教标签,从而平息政府内部反对镇压的声音。稀有石头 2021年4月18日 (日) 04:48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China Spooked by Failure to Crush Falungong. AFP. 2000-01-22 (英语). 

    China's leadership is increasingly alarmed and divided by the failure of its campaign to destroy the Falungong as it braces for new protests on the eve of the Spring Festival. For 18 months the spiritual movement has weathered an all-out assault, and despite the violent suppression of peaceful protests it still gathers hundreds of followers in Beijing's Tiananmen Square to mark key dates. In a surprising admission of failure, China said earlier this month it had been unable to prevent hundreds of Falungong members protesting daily in the square. There is a major split within the senior leadership. There are many leaders who are voicing disagreement with the crackdown."Jiang bears the major responsibility for ordering the crackdown," said Professor Lau Siu-kai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y in Hong Kong. "The move has not borne fruit and Jiang has pushed the government into a corner. With hindsight it looks rash and over-confident, particularly as China is trying to rebuild its image in the world," he said. Factions in government believe the violent suppression of protests are hurting China's image just as it battles to overcome the damaging legacy of the military's crushing of the 1989 pro-democracy movement. Frank Lu says the crackdown does not have strong support within the leadership."Jiang can't back down. It involves his power. He's afraid if he gives them a little breathing space, he'll look weak in front of the party and not strong enough to keep being a top leader," he said.

不附理由刪改及扭曲大量來源內容,請提出依據方針的理由[编辑]

Wetrace 5/31(*)提醒

「慎言慎行老法师」您好,您從5月27日起,來大量刪改長期存在的條目內容、且不附理由,卻去申請「全保護條目」,反過來稱條目「被Wetrace强行去中立化」?
煩請您對您的編輯、刪改,一一提出明確的方針依據、具體理由。
  1. 「慎言慎行老法师」所謂的「中立」恐怕有些原創研究問題、不符可靠來源本意;他所謂「簡潔」實際上無理由、無實質理由刪除了一些重要訊息。
  2. 用戶「慎言慎行老法师」5月27日起在幾個相關條目,不附具體理由、不舉出方針依據,持續大量刪改內容、扭曲違反可靠來源意思,這恐怕原創研究、涉及生者傳記方針議題。之前在下已經提醒「慎言慎行老法师」,「慎言慎行老法师」仍持續為之,也不討論及說明。
  3. 「慎言慎行老法师」,在這幾個相關條目,恐怕涉及「擾亂性編輯」。(1)不能遵守可供查證方針;無法舉證、引用不適合百科全書的來源、扭曲可靠來源、或製造原創研究。(2)不樂見共識建立:在其他編者對自己的編輯提出問題/異議或要求解釋時,反覆漠視他們的訴求。
  4. 「慎言慎行老法师」也可能涉及「破壞」,在這幾個相關條目,無具體理由刪除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5月31日 (一) 18:43 (UTC)[回复]
Wetrace 5/31(?)疑問-用戶「慎言慎行老法师」,扭曲多處來源,不符來源本意,或者無實質理由刪除內容,以下只是舉部分例子,請用戶「慎言慎行老法师」一一回應說明以下,並說明其它無具體理由的刪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官方媒體稱「法輪功不让人吃藥」導致有人死亡。丹尼·謝克特則指出,李洪志否認他教導學員拒絕看病吃藥,李說「我所做的是告訴人們修煉和吃藥之間的關係。」並引述一名學員說,看了所有法輪功的書籍,從來沒發現李說不能吃藥,很容易證明指控禁止吃藥是毫無根據的。-----被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官方媒體稱「法輪功不让人吃藥」導致有人死亡,并找出大量例证进行宣传,以攻击法轮功。通常,李洪志认为这些例证均是虚造,并称他从未有这种要求,认为「我所做的是告訴人們修煉和吃藥之間的關係。」
  2. 談被鎮壓原因---被改成---对共产党的评价。完全不符意思
  3. 並且刪除第三方可靠來源「著名記者丹尼·謝克特在被《紐約時報》高度評價的《法輪功給中國帶來的挑戰》一書中,指這段表述具重要意義,丹尼認為「似乎與其說他對中國領導人感到氣憤,不如說他憐憫他們」,中國領導人已經認識到自己處於意識形態的死胡同,人民無法再相信共產主義,而妒嫉法輪功能激勵並吸引眾多民眾[24]:18。 」
  4. 第三方來源普遍稱為迫害鎮壓,卻被改成「法轮功认为这是一种镇压」,明顯不符合來源意思。
  5. 「《華爾街日報》記者伊恩·約翰遜指出,法輪功書籍在中國銷量最大的時期,李洪志從未收到任何版權費,因為出版物被盜版[9]」---來源整個被刪除,且被無來源依據改成「但据称当时盗版风气猖獗,李洪志也为其所害,未收到版税」
  6. 「法輪功被鎮壓後」,被改成「與中國共產黨矛盾」---沒有可靠來源的依據支撐。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5月31日 (一) 19:11 (UTC)[回复]

1,如果不是评价,对于非虚构性。内容的条目,维基百科本不应该充斥“老张说,老王说”之类的段落,而是把一切客观事实用客观的中立叙述记载,只有在无法达成客观中立共同意见之时才退而求其次用“他说,他说”来记载,毕竟已经附上来源,如果阅读者想要查询,只要查阅参考来源即可。我因而对此进行改写,将“丹尼谢克特”去掉,并强调中共系用案例“宣传攻击”法轮功,即指这些系中共一面之词,可谓无论对中共还是法轮功都非常友善中立客观了,并也将至善仙师李洪志大慈大悲普度众生三位一体大师傅的回应记上。至于“引述一名学员称”内容, 1,实质上与李洪志所述重复,不需如此啰嗦,这种反复啰嗦强调法轮功毫无错误的做法恐有广告宣传之嫌; 2,引述一名学员这种例证实在不能被视为很可靠的例证,有误导之嫌,也有原创研究之嫌; 3,通过法轮功的书籍如何来论证李洪志从未曾如何如何是不严谨的逻辑,而应把李洪志早期弘法视频一并考虑在内,然而后者我无法自行添加原创研究,为避免维基百科的内容对读者产生误导,因而将学员一句删去,只留下李洪志本人的回应,想必亦颇有信力,我对这段的解释您是否能理解?还有什么质疑吗?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寫維基?寫個屁! 2021年6月1日 (二) 01:49 (UTC)[回复]

Wetrace 6/1(!)意見--慎言慎行老法师您好,關於您的說法。在下先部分回應:
  1. 依據WP:中立的觀點#明確表達--(1)断言事实,包括关于观点的事实——但切勿断言观点本身。所谓“事实”,是指“不涉及严重争议事物的一段信息”。(2)当我们讨论观点时,我们应当把观点归属于某个人或某类人,并讨论他或他们持有这一观点的事实。
  2. 您的刪改內容,實際上有些事實與觀點是融合一起;也因此這些內容撰寫時,常歸屬於某個人。尤其這類條目,「中共對所謂事實的說法」,跟長期來「國際社會認知事實」普遍差異大。
  3. 您上述的回應,似乎正反映您脫離、扭曲了可靠來源內容;被刪改的有些內容,是第三方可靠來源去探討引述的,條目是依據這些可靠來源的描述組成。
  4. 何況,您仍然沒有具體回應上述的諸多例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6月1日 (二) 02:12 (UTC)[回复]

中共找出大量例证来试图说明法轮功阻碍人看病的举动,难道是观点不是事实吗?李洪志做出如上的回应的行为难不成只是那个美国人的观点而不是事实吗?这有什么可谓“断言事实而非观点”的?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寫維基?寫個屁! 2021年6月1日 (二) 04:44 (UTC)[回复]

Wetrace 6/1(!)意見--您「一個點切割片段」的說,卻迴避了與整體原始來源的影響,您也刪除了一些第三方來源,原來文字失去來源支撐、且修改文意也出現落差。而且很多內容當然可以保存在條目中,您的刪除理由不明。希望您能對您的刪改一一說明具體理由,在下上面只是列了其中六個例子。您這樣不附理由刪改長期存在的內容,應當說明理由並討論尋求共識。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6月1日 (二) 04:53 (UTC)[回复]
@慎言慎行老法师-還是請您依據編輯刪改原則,具體一一說明您各段不附理由刪改的方針上理由。尤其本條目直接涉及生者傳記方針,您一些刪改恐怕就導致抵觸生者傳記方針的情況。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6月1日 (二) 16:29 (UTC)[回复]
Wetrace 6/3(!)意見--@慎言慎行老法师您好,
  1. 在下上面舉了部分六個例子,您還是拒絕提出刪改的具體方針上理由。
  2. 您上面寫「中共找出大量例证来试图说明法轮功阻碍人看病的举动」--這部分就是被外界批評有很大爭議。此外,維基百科應使用第三方可靠來源。
  3. 在您的編輯中,您還堅持添加無來源爭議內容。其他用戶退回並提醒觀察比對之後,發現修改後的文字表述與證據以及實施有差距,原來編輯語言沒有失誤,為什麼要大量改變?請給出維基方針的合理貼切的理據。否則,此種操作應屬於變相破壞其他編輯。」但您仍不附理由又一次為之。
  4. 尤其依據WP:生者傳記方針
    1. 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争议内容都應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
    2. 条目内容应从可靠来源中获取,并且应只与条目主角有关。对罗织入罪的主张须保持警惕,留心那些针对在世人物的具有偏见和恶意的内容。如果有人试图推销带有偏见的观点,则应坚持可靠的第三方已出版来源以及与人物关注度相关的明确论证。
    3. 可靠來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內容,不应在關聯在世人物的頁面被使用。
    4. 移除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性内容:应移除受善意编者反对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的任何无来源之内容,倚赖于自行出版来源(生者传记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详见下文)或倚赖之来源不符合可供查證方针规定的内容亦应被移除。回退不过三原则不适用于此等移除操作。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6月3日 (四) 04:22 (UTC)[回复]

剖析部分篡改原文合理編輯的手法 方針要怎樣維護[编辑]

Wetrace閣下不愧是台灣生長,說話溫雅含蓄。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看語言風格和傾向,是大陸長大,我擔心他能否全部明白你所說的。他也給我留言問我為何要回退,我很奇怪他是否認真理解過您質疑他違背方針之處,難道要求先討論再做處理很難理解嗎?在此,我僅舉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所改寫的一小部分讓同仁們看看是否中立性。

  • 一、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 將 中立詞語“鎮壓”改為中共官方宣傳的“取締”。中共不但是一般鎮壓而且是史無前例的迫害,現在不少媒體也都可找到中共以酷刑迫害煉功人甚至活摘器官的報告指控。聯合國正是基於信仰自由的原則,援救到海外申請避難的法輪功學員。也就是說世界多數國家和國際組織的共識,都是法輪功是受迫害群體。而維基條目上主要以“鎮壓”的名詞沒有使用法輪功學員常用的“迫害”。請問老法師把自條目建立以來的中立名詞硬要改成中共官宣的“取締”是怎麼回事?
  • 二、他為了表示中立,在取締一詞後,說“法輪功學員認為是鎮壓”。難道世界上只有法輪功學員認為是鎮壓,國際社會不認為嗎?他反過來還希望我提出證據證明為何他不中立,試問大家:一個國際社會的常識問題,他不知道也不給證據理由就篡改了原文,卻反過來要求維護維基方針的編輯給他理由,這是不是干擾編輯,消耗編輯時間?如果維基上經常出現這樣的編輯,那編輯戰能少了嗎?那不是給維基管理都帶來麻煩嗎?
  • 三、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刪除了原來人稱"李老師"“李大師”之類稱謂,根據什麼方針?還是自己認為羅嗦想刪就刪?我認為這些稱謂是必要的,他也體現了原來編輯的研究很細緻。李大師作為一門氣功或者說修煉法門的頂級人物,尤其是現在世界各地都出現法輪功,法輪功學員還創辦了媒體,總之,在外界眼中李大師是一個謎一樣的人物,有巨大影響力。那麼人們平時是怎樣稱呼他的,就是很多讀者想知道的必要信息。 佛教道教中稱呼“法師”“道長”之類,那麼法輪功學員對其師父怎樣稱呼,不寫出來,是不是一個遺漏? 而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 卻以自己的狹隘少見,把這部分信息刪除了。嚴重點說,是不是已經在破壞了?
  • 我僅就他所編輯的一小點列出上面的問題,請社群有識之士參考,如果我有不當,也請指出。
  • 有管理員以編輯戰為由保護在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的違規頁面,而不顧編輯Wetrace的請求回退的正當理據,這也令人困惑。困惑的是,這是在支持保護一些人按照此模式繼續篡改原有編輯挑起編輯戰,還是此管理員某方面的判斷素質與老法師一樣呢?
  • 我一向認為,維基管理員大多數都是素質比較高的,有愛心也有公心,敢於抵制不當的編輯,否則,維基百科也不能有今天的發展。我很抱歉,我是大陸出身的,而且是中文教師出身,我講話達不到Wetrace那樣溫文爾雅,我覺得我這樣直白講話大陸背景的人更能聽的懂。我希望維基人能坦誠交流,有錯就該,共同為維基做貢獻。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 2021年6月3日 (四) 15:37 (UTC)--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15:48 (UTC)[回复]
您大可不必用什么台湾背景大陆背景来揶揄我。温文尔雅不是含糊其辞的借口。我觉得您恐怕被政治立场懵逼了双眼。我说的很清楚了,几乎每个人,都有各种各样的尊称。习近平还可以被称为习总书记,习主席,习军委,习市委,习市长……你但凡找到一个人,都有这么一堆称呼,然而如此强调这种尊称,难道不是法轮功方面的propaganda吗?如果每个条目都这么罗列这一堆称呼,那么几时罗列的完,意义又在哪里,为什么别的条目不需罗列,只此一个条目需要这么罗列?我希望您能先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如果连这个问题我们都讲不清的话,恐怕别的问题也无从讲起了--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寫維基?寫個屁! 2021年6月4日 (五) 04:08 (UTC)[回复]
每个人情况不同是要有区别的。在政府部门的人,习惯都是按照职务来称呼,随着职务变动而变。这种常识是无需特意写出来的,写出来会给智力低下的人造成困扰。习近平是主席了,您在称呼他市长显然不行,那么称呼就淘汰了。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称呼都见诸于媒体,并不需要特意去写。而作为法轮功创始人则不同,他是个平民。过去大众对他的称呼等正面信息,在中国已经全部消音了,多数不了解情况的公众只能在中共批判的时候听到一些词,是否准确无从佐证。炼法轮功的人,都是自愿的群众,也没有名册,爱炼不炼,称呼李大师、李老师,并非就是炼功的。而且,正如您也知,李大师本人低调,不在公众中活动,他有没有提出一个固定的称呼要求呢?因此,写出称谓是必要的。从目前列出的称谓看,他并没有要求别人如何称呼。您别忘了,他不是普通人,从宗教信仰或者修炼角度看,他的地位无人可及。对修炼界的人,如何称呼才不失尊敬是个大问题,这是没有信仰的人所不能深解的。 您说“如果每个条目都这么罗列这一堆称呼,那么几时罗列的完”,您这是太夸张了,没写完吗? 您认为没意义,您以为你是谁?可以随意把自己的标准作为刀斧?您的阅历您的经验您的身份是不是都比别人高,才觉得自己看问题才对? 您有不同想法可以理解,认为无意义也可,但是您首先要想到一些领域一些人物的解说可能远非您所能把握的,您应该遵照维基方针的要求,先在讨论页面提出来。名称的列出是必要的,但是具体的表述方式可能在调整之后更好。并不是不顺你眼袋,就要删除,你尊重原来的编辑和共识了吗?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6月4日 (五) 13:14 (UTC)[回复]

關於李洪志稱中國武肺死亡人數4億人的問題[编辑]

已解決
該爭議不收錄於李洪志或任何法輪功相關條目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李洪志說中國武肺疫情死了四億人,未來還會再死一億,這件事維基百科應該有人聽說過吧,畢竟這件事在Twitter和品蔥在簡體中文世界引發爭議,除了不相信之外,不少人因為這句話對李洪志以及法輪功口誅筆伐,把這件事鬧得滿城風雨。也因為這個原因,我才在李洪志條目收錄這件事,但是這件事被部分簡體中文人士的質問和謾罵上升到法輪功,不是李洪志一個人的問題了,所以我想問,這件事能不能作為法輪功的爭議收錄在法輪功的條目中,還是說只在李洪志的條目中收錄算了,抑或為避免這些簡中用戶和法輪功在維基百科起衝突這件事不要收錄在維基百科中?--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0日 (五) 10:09 (UTC)[回复]

(※)注意:如果有人想要討論李洪志的言論,無論是支持、反對抑或中立,請好好說理,不要像品蔥和Twitter那樣一上來就謾罵和人身攻擊,法輪功和中國逆民族主義因條目編輯問題在維基百科貌似也不受待見。--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0日 (五) 10:18 (UTC)[回复]
從您的陳述判斷,僅屬個人言論。除非可靠來源證實此言引起對法輪功的爭議大於法輪功條目的絕大多數爭議,否則不應收錄在法輪功或法輪功爭議條目。--Gohan 2023年2月10日 (五) 12:00 (UTC)[回复]
這的確是李洪志的個人言論,但是因為李洪志這個言論因為過於誇張觸發了信與不信的問題,而這些簡體字人士本身痛恨法輪功,對法輪功用了最惡毒的語言去漫罵(當然我都沒收錄在李洪志的條目中,因為不提收錄原則,這些罵人的話本身就已經違犯了維基百科的方針),從而令李洪志的言論上升到了和法輪功之間的爭議,閣下可以去Twitter和品蔥看看,另外我在李洪志的條目的描述里只引用大紀元,畢竟李洪志是法輪功的創始人,大紀元又有法輪功背景,引用大紀元也沒問題吧,畢竟大紀元新唐人這些輪系媒體因為不可靠的經常被某些人士以自己的意識形態去提報可靠來源的。--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1日 (六) 05:33 (UTC)[回复]
品葱不是可靠来源。--——🦝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3年2月13日 (一) 02:41 (UTC)[回复]
(:)回應:品蔥是不是可靠來源不是討論的重點,我只是建議神秘悟饭去看看那些逆向民族主義者是如何謾罵法輪功,把個人言論搞成了群體之間衝突。--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3日 (一) 08:21 (UTC)[回复]

@EqJjgOa8rVvsRmZL網民對李洪志甚至是法輪功的漫罵,以及普通網民的震驚和不相信恰恰是李洪志這句話的爭議所在,如果沒有這些,單頻他這句話是無法構成爭議的。--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3:45 (UTC)[回复]

在達成共識前,請勿加入無可靠來源內容--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3:57 (UTC)[回复]
依據WP:RSP,大紀元時報存在嚴重的利益衝突,不可用於總結爭議;依據WP:ABOUTSELF,作為李發表的個人言論的來源尚可--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02 (UTC)[回复]
可是只收錄李洪志又怎麼體現這句話帶來的爭議?如果閣下有關注這件事,品蔥和Twitter和簡體字網民罵李洪志甚至是法輪功非常難聽,「造謠」和「用謊言打敗謊言」已經是對法輪功最輕的指責了,如果說他們的話不符合收錄原則,甚至話語本身也構成人身攻擊和不尊重他人宗教信仰,光是這個數字難以接受也是爭議之一。--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0 (UTC)[回复]
如果閣下能找到可靠來源,可以用於描述爭議,注意切勿綜合已發表材料藏入原創--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4 (UTC)[回复]
但這是法輪功和簡體網民之間的爭議,其它媒體VOA、自由亞洲都沒有報道這件事,所以很多內容我無法收錄,被閣下回退的內容我已經精簡了不少,BTW我前面提到李洪志是法輪功的創始人,大紀元又有法輪功背景,引用大紀元可以吧?--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7 (UTC)[回复]
依據WP:RSP,大紀元時報存在嚴重的利益衝突,不可用於總結爭議;依據WP:ABOUTSELF,作為李發表的個人言論的來源尚可--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9 (UTC)[回复]
但是我也說了,僅發收錄這句話是無法體現爭議的,起碼得說明一下這句話為什麼有爭議吧?--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26 (UTC)[回复]
依據WP:NRVE,如果「李洪志稱中國武肺死亡人數4億人」爭議無可靠來源證明關注度,亦可考慮全部刪除--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0 (UTC)[回复]
但是李洪志這句話被簡體網友放大了,而且閣下不覺得這個數字本身很誇張嗎?難以接受不能構成爭議?--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5 (UTC)[回复]
關注度需要可查證的證據--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7 (UTC)[回复]
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8 (UTC)[回复]
(~)補充簡體字網民罵李洪志的數字無科學依據的時候,支持法輪功的人士和這些網民在互嗆,支持法輪功的人士說「李洪志只負責揭露真相,沒有驗證真相的義務」,簡體字網民說「既然李洪志說了這句話,李洪志應該要對他說的話負責」--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4 (UTC)[回复]
WP:NRVE--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26 (UTC)[回复]
不用閣下提醒我知道這些話是無法收錄的,而且還是這些簡體網友本身長期痛恨大紀元的報道方式,連帶仇恨法輪功造成的這次的單方面爭議。--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28 (UTC)[回复]

(&)建議:如果在討論結束前「李洪志稱中國武肺死亡人數4億人」爭議無可靠來源證明關注度,達成的共識即為將本爭議全部刪除。--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8 (UTC)[回复]

暫先移除該內容

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
— Wikipedia:生者傳記

--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5:24 (UTC)[回复]
其實這件事最該發表看法的是法輪功學員,因為這是李洪志個人言論帶出的爭議,但是維基百科似乎沒見到有法輪功學員出來說幾句話,哪怕是為李洪志的言論背書。--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6:43 (UTC)[回复]
WP:POVV--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17 (UTC)[回复]
或者就按照閣下的編輯,只保留李洪志說的這句話,讓讀者自行理解?畢竟有爭議的也只有品蔥和Twitter的簡體字人士,我沒看到其它人因為李洪志這句話對法輪功破口大罵。--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33 (UTC)[回复]
請注意生者傳記的方針有所不同

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
— Wikipedia:生者傳記

--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37 (UTC)[回复]
那麼請問閣下,你最終的建議是什麼?只要李洪志這段話?還是全部都不收錄?不要在這裡利用規則搬龍門!--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3:55 (UTC)[回复]
您的指控利用規則搬龍門屬於輕率魯莽地指控他人行為不當,請注意Wikipedia:文明。我的建議已經清晰表述,毋需重複。--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4:31 (UTC)[回复]
閣下一開始說什麼WP:RSPWP:ABOUTSELF只保留其個人言論,後面又改口Wikipedia:生者傳記,閣下意見的轉變之快實在讓我費解閣下是要收錄還是不收錄?如果閣下確定採用Wikipedia:生者傳記的規則不收錄,那麼這個話題可以結束,遲點可以把話題保存到相關條目的討論頁。BTW,說點心裡話,法輪功這次也是被黑得最慘的,之前法輪功說CCP活摘器官都沒有鬧這麼大,最多也就是罵法輪功學員幾句,當然大多數說沒有像新疆那樣有資料外洩難以讓人信服,直至胡鑫宇出事才讓人聯想到活摘器官還被法輪功以外的傳媒去跟進,至於這次死四億人只能等CCP那邊有資料外洩被國際媒體跟進才能證實李洪志這句話是否合理。--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4:45 (UTC)[回复]
雖然依據WP:ABOUTSELF,大紀元時報作為李發表的個人言論的來源尚可,但依據Wikipedia:生者傳記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最終結論為該爭議不收錄於李洪志或任何法輪功相關條目。根據您的意見,這個話題可以結束。--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4: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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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指出李洪志參考過其他功法是一種錯誤嗎?還是你們要對法輪功的爭議還有孫森倫的回憶錄無視?[编辑]

我不懂,指出李洪志參考過其他功法是一種錯誤嗎?還是你們要對法輪功的爭議還有孫森倫的回憶錄無視?--Docsavage921留言2023年4月9日 (日) 18:40 (UTC)[回复]

看来阁下在编写条目前,没有注意到条目中早就援引学者Benjamin Penny 〈The Life and Times of Li Hongzhi: Falun Gong and Religious Biography〉来源提到了“文化大革命和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掀起“气功热”。1984年,因为考虑到自己早先所学的功法不适合“大规模推广”,李开始考察各门气功的教学,为教授法轮功作准备。李洪志一边观察其他气功师的教学方法一边进行研究,到1989年时他已经完成了教授法轮功的准备工作。从1989年到1992年三年中,他尝试在一小部分学员中推行这个功法。”
阁下添加的内容没有第三方来源依据,而且疑似是镇压一方的宣传内容。建议多熟悉一下维基规则,使用可供查证的可靠来源对生者传记是必要的。还有大幅度改动长期稳定的条目,建议先在讨论页讨论获得共识。--稀有石头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1:34 (UTC)[回复]
請問一下,就算是中共官方所提供的資料,只要不涉及抹黑,那基本上是能夠引用的資料,另外根據孫森倫的書,他是親自跟李洪志相處過的,自然清楚他的為人,我所引用的資料中也未不客觀的辱罵李洪志,那請教是哪裡不客觀? 還是說只要是「鎮壓一方的資料」某些人根本看不順眼? 只能以所謂大法弟子的宣傳為準?--Docsavage921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7:51 (UTC)[回复]
答案是,李洪志抄襲就是抄襲,有參考其他氣功門派也是事實,但是對於這一點,或者孫森倫跟他早期相處的經歷法輪功學員總是拒絕談論它,但事實上作為一個極度有爭議的氣功門派,我們根本不可能避免討論這些爭議,還有大法弟子們為了反共捏造馬克思加入撒旦教或者辱罵別人為邪魔爛鬼,這點你大概也無視了--Docsavage921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7:56 (UTC)[回复]
中共资料基本上是纯粹抹黑,这一点相关条目中有不少可靠来源证实。阁下条目现有内容也不看,别人的回复也不管,只顾一味宣传,是不合适的,因为违背Wikipedia:SOAP。阁下称抄袭,属于阁下的个人意见,也并无可靠来源支持,维基禁止在条目中添加原创研究,请停止破坏性的编辑。--稀有石头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21:05 (UTC)[回复]

請刪除有關諾貝爾獎提名的部分。[编辑]

諾貝爾基金會明文規定,不論是公共場合還是私人場合,提名過程和人選都要嚴格保密50年,包括提名者人選和被提名者人選。很多人在各種場合聲稱自己曾因某成果而獲得諾貝爾獎的提名但未獲獎,應屬謠言。如這個連結--Ericfang961224留言2024年2月6日 (二) 09:27 (UTC)[回复]

但似乎被提名人自己都會說[9]。因為沒有來源故暫先移除了,但若有人找到可靠來源也還是能復原。--Mafalda4144留言2024年2月6日 (二) 13:3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