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澳門专题 (获评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澳門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澳門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未评级未评  根据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尚未接受评级。
 未知  根据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尚未接受评级。


  • 希望各下別用法律威脅,連基本維基禮儀也沒有,我從沒有指出任何錯對,事實是社會的確曾有爭議,這樣確是事實
  • 希望各下不要以為拿幾絛法律就能嚇我,
  • 你現在自己也是說是爭議,那又是甚麼

Citybus 2007年8月29日 (三) 15:40 (UTC)[回复]

法律原意係防止有人影響社會秩序。任何人士言行舉止正確,根本在法律面前不會畏懼,更不用說被威脅。

閣下到目前仍未了解為何本人會指你是違法
閣下發出內容是「新福利獲政府批地用作車廠,後更改用途,興建豪宅海擎天」
而事實非此,事實是澳葡政府批地給新福利董事長,而非該公司,將海擎天形容為新福利所有,此一事實已違反誹謗罪,亦可能使瀏覽過此內容的人對該公司產生不必要的壞形象,損害商譽。

而基本維基禮儀,當然應當遵守,但相信有人不停發表包含違法內容的言論而不阻止,是侮辱了維基給人知識的原意!
維基是給人了解真正事實,而非虛假內容及知識。


我亦已向法律人士查詢過,你的言論該司已有權保留法律追究權。

--Kalon

跟你說話簡值不知是[可笑]還是[滑稽],跟你再爭論也沒有意思,真相只得一個,我也不想再跟你說, 你自己也懂得說是<新福利獲澳門政府批給一幅筷子基林茂塘的用作作巴士總站及修理廠>, 但之後說批地給新福利董事長,一時一樣的,那樣你自己又不是誹謗??跟你提<爭議>一詞一樣,好笑!! 你最好順便報告埋新澳門,

Citybus 2007年8月30日 (四) 13:26 (UTC)[回复]


请注意Wikipedia:礼仪,同时参考Wikipedia:方針與指引。—Isnow 2007年8月29日 (三) 19:01 (UTC)[回复]

改善條目討論[编辑]

見條目近來的編輯次數很多,引發的觀點紛爭亦有不少。維基之條目不屬任何人擁有,讓持不同觀點的人士共同協作。現在大家通常用編輯頁面的方式去改動條目,如果大家嘗試先在此頁討論交流,相信大家定能通過良好溝通讓條目更出色。--18164 2007年8月30日 (四) 10:45 (UTC)[回复]

準確性爭議[编辑]

User:Kalon在頁頂填上以下內容[1]

注意!維基百科內或連結到外部網站的信息不准確或涉及誹謗,作者、參與者、贊助者、管理員或其他任何與維基百科有關的人都不會對此負責。
-    因此以下內容不能作準。

但因為這不符合維基格式而被我移除,而用{{disputed}}取代,請User:Kalon具體指出不準確的地方。—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8月31日 (五) 20:25 (UTC)[回复]

有關海掣天問題,應以官方公怖為準。民間及外間估計事實,不能作準!非官方認可作品內容,亦不可以視作事實根據的全部。 Kalon

其實既然話係合法合理,但又有立法議員提出相反言論,那麼不就是有人(該議員)提出爭議嗎?? —{citybus} 2007年9月4日 (二) 4:07 (UTC)

本人認同citybus所講的內容,本人覺得kalon的發言並不夠中立,只是偏幫於巴士公司,若這人真的是巴士迷或是真心喜歡一件事時,當該事是出現問題或有不好的情況出現,應該是作出指點以求其改變,而不是麻目地信從,就算錯也當成對,黑白不分,,並且每每也用法律途徑來對付人,法律的資源是否真的這樣用,請官好好的反思,這真的令人失望;另外這人的發言也不能對找尋這條目的人充分得到所應得的資料,有違維基百科的原意。 —{kary} 2007年10月17日 (三) 17:25 (UTC)[回复]

建議分拆各別段落為新條目[编辑]

本條目好像包含了過多的內容,顯得很冗長。建議將「3 新福利巴士」、「4 新福利巴士路線」兩個段落另立為新條目。pan浩 2007年9月4日 (二) 18:06 (UTC)[回复]

讚成Mrkal建議

Citybus 2007年9月5日 (三) 13:46 (UTC)[回复]

如果真的要分拆,那麼新福利ROSA小巴又需不需要(±)合併呢?—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9月6日 (四) 05:52 (UTC)[回复]

  • 本人的個人意見
  1. (-)反对將「新福利巴士路線」刪除或合併到其他條目,應維持原狀。
  2. ( ✓ )同意將「新福利巴士」另起新條目。
  3. (!)意見其他維持原狀便OK,條目內容冗長便要將段落另立新條目,這理由不成立吧!否則「八達通」也要分得很仔細呢~
Kenny talk 2007年9月10日 (一) 20:17 (UTC)[回复]


请求把“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改名为“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编辑]

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因此條目的名稱須完整--And1999留言2012年7月9日 (一) 01:28 (UTC)[回复]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6日 (一) 22:58 (UTC)[回复]
抱歉,參考Talk:維澳蓮運之討論後,與維澳蓮運採取相同原則,故恢復移動前之名稱。--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7日 (二) 03:19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9日 (四) 17:20 (UTC)[回复]

提議移除[编辑]

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現役營運公共巴士車隊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車隊編號所有文字,因缺乏WP:來源WP:原創研究。 請問@ThirdThink有沒有書本內容補充?--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5:00 (UTC)[回复]

支持!--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14日 (五) 12:4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