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頁面恢復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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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提出恢復請求前,建議先阅读Wikipedia:删除守则,条目和多媒体文件在被认为有合理的删除理由之下,会被管理员所刪除。通常这些刪除是依據方針及共識所執行,但是有時也可能存有爭議。如果您認為某個條目的刪除理由有爭議,希望可以恢復此條目,請在這裡提出要求。
請注意,数据库中的刪除数据會定时被清除(但至今尚未发生过)。在2003年12月3日数据库轉化前所刪除的條目將不能立刻被管理員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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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中國億元導演俱樂部
[编辑] 模板:中国历代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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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維持刪除
- 相關刪除紀錄·鏈入頁面
- 恢復理由:* 模板尚未建立完整。鄙人模板两日前建立,尚未完成,遂遭删除。
- 删除理由需要解释。管理员Gzdavidwong提供的依据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8/08/24 我读过后尚存争议,望得到解答。
- 此前曾经被删除的模板:变法 理由为“他们之间不具备特别的共同点”,但是本人并不清楚模板:变法 的作者写得内容是何?和我的暂时未完成的 模板:中国历代变法 又有何关联性?如果能够判定原删除的理由完全可以照搬到另一个条目中?
- 管理员留言提供“共识认为这些内容应该用分类,而不是模板”。鄙人没有看到任何“共识”,请明示。
- 下次快速删除的时候,是否能够事先通知在下?
- 谢谢!—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5月11日 (一) 22:25 (UTC)
[编辑] 中国国立大学列表 (1911年至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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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未完成
- 相關刪除紀錄·鏈入頁面
- 恢復理由:原提出快速刪除之理由為「重複內容」,但這並不符合快速刪除之標準;且原內容雖然已被直接複製併入國民政府國立大學列表,但其仍有大量編輯歷史,應先保留重定向頁,以確認此項合併是否無爭議,如名稱不合適作為重定向頁,建議應該送交頁面存廢討論後再刪除。—Alberth2-汪汪 2009年5月14日 (四) 06:00 (UTC)
- 本人傾向維持刪除此頁,除程序原因外,並未有確實關乎於頁面不應被予以刪除的理由,例如頁面存在的必要性。如要合併歷史,應提交至Wikipedia:移動請求。—J.Wong 2009年5月14日 (四) 07:39 (UTC)
- 了解!我沒有其他意見了。-Alberth2-汪汪 2009年5月15日 (五) 07:06 (UTC)
- 本人傾向維持刪除此頁,除程序原因外,並未有確實關乎於頁面不應被予以刪除的理由,例如頁面存在的必要性。如要合併歷史,應提交至Wikipedia:移動請求。—J.Wong 2009年5月14日 (四) 07:39 (UTC)
[编辑] 四零五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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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已重建
- 相關刪除紀錄·鏈入頁面
- 恢復理由:原来删除的理由——知名度不足问题已在讨论页做出了解释,且本条目是在改进后依然被删除的,因此不符合快速删除标准。—惊鸿~~落羽 2009年5月18日 (一) 07:31 (UTC)
- (!)意見您如何搜索到27800项结果?在下尝试搜索Google結果只有804项。此外,条目更改后也只有一个参考来源,不符合知名度所要求的“两个或以上独立参考来源的深入研究”。而且条目在悬挂知名度模版30日后进行提删,在投票过程中无人表示反对,因此本页面的投票过程没有问题(这个页面不是被速删的,第二次的速删是由于和提删前内容一样)。若阁下希望改善,建议您寻找相关的可靠来源以凸显条目的知名度。—Ben.MQ 2009年5月18日 (一) 12:15 (UTC)
- 搜索“四零五零”和“4050”均可得到很多相关结果,而且完全可以找到符合知名度要求的参考来源。我希望继续扩充此条目。但如何保证条目建立2小时后不被再次以原来的理由删除呢?我今天在重新创建条目不到2小时内就被再次删除,这让我如何继续改善条目呢?—惊鸿~~落羽 2009年5月18日 (一) 12:37 (UTC)
- google搜索的结果不能完全作为知名度证据。Wikipedia:知名度中指出知名度通用原则是:如果一个主题被多份(≥2)独立可靠文献深入介绍,则该主题满足知名度标准,否则其知名度可能被质疑。您可以把证明条目知名度的链接陈列于此,以保留共识压倒删除共识。--KEGNS 2009年5月18日 (一) 13:19 (UTC)
- 搜索“四零五零”和“4050”均可得到很多相关结果,而且完全可以找到符合知名度要求的参考来源。我希望继续扩充此条目。但如何保证条目建立2小时后不被再次以原来的理由删除呢?我今天在重新创建条目不到2小时内就被再次删除,这让我如何继续改善条目呢?—惊鸿~~落羽 2009年5月18日 (一) 12:37 (UTC)
- (!)意見您如何搜索到27800项结果?在下尝试搜索Google結果只有804项。此外,条目更改后也只有一个参考来源,不符合知名度所要求的“两个或以上独立参考来源的深入研究”。而且条目在悬挂知名度模版30日后进行提删,在投票过程中无人表示反对,因此本页面的投票过程没有问题(这个页面不是被速删的,第二次的速删是由于和提删前内容一样)。若阁下希望改善,建议您寻找相关的可靠来源以凸显条目的知名度。—Ben.MQ 2009年5月18日 (一) 12:15 (UTC)
关闭请求,页面已重建—Ben.MQ 2009年5月19日 (二) 08:57 (UTC)
[编辑] DC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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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完成
- 相關刪除紀錄·鏈入頁面
- 恢復理由:刪除日誌所提到的"过期知名度"有些怪異,這個詞條對大眾了解影像社群發展有一定的影響程度,希望能恢復此一詞條.—KM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3:03 (UTC)
- 刪除討論的理由->"看不出知名度的網站"... 試問如何定義"知名度的網站"? 是否能提出確切的說明? --KM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3:18 (UTC)
- 請閣下參看Wikipedia:知名度。—J.Wong 2009年5月26日 (二) 13:33 (UTC)
- 本人只可估計意見發表者未能從文章中看到這個網站在現實中有多大的知名度,所以才發表這意見。—J.Wong 2009年5月26日 (二) 13:35 (UTC)
- 明白大家的看法,在這個網站的確對這個條目的連結不多,目前可以查到佳能 EF 70-200mm 鏡頭,尼康,DSLR-α200,有提及到這個條目,只是條目沒有直接連結至DCView這個條目上。從這個詞條所提及的網站上,可以看到很多目前在維基百科上的詞條如: Sony, Canon, EPSON, Nikon, CASIO,...皆和這個網站有所關連。希望恢復這個詞條,讓更多人可以再幫忙擴充此一詞條的內容。--KM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4:00 (UTC)
[编辑] 周其仁
[编辑] spy henry lau
[编辑] 台灣著名外省人人物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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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完成
- 相關刪除紀錄·鏈入頁面
- 恢復理由:外省人是台灣被確定認知的特色族群之一,而且在維基台灣族群模板及分類也有「外省人」或「台灣外省人」一項,替知名的台灣外省人進行人物列表並無不妥之處。當初之所以會考慮到創建這個列表,是由於"外省人"條目中,知名人物介紹就占據大部分的版面跟長度,才會決定另創列表把條目中介紹的名人獨立出來,而在中文維基之中台灣其他族群包括客家人及原住民族,條目之中都進行知名人物介紹,台灣原住民族也有單獨的知名人物列表,卻獨獨刻意刪除台灣著名外省人人物列表,並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則精神,既然大家都承認台灣有一個特殊族群被稱為外省人,那替這一族群知名人物創建列表的不合理之處是什麼?
[1] 當初的提案刪除過程也太過簡略草率,本人衷心建議能將列表回復--ZTCRV (留言) 2009年6月11日 (四) 06:43 (UTC)—ZTCRV (留言) 2009年6月11日 (四) 06:43 (UTC)
樓上你的說法我無法認同,我的論述有任何不妥當之處請你指正出來,而我疑問你也沒有做出回答,當初這麼輕率地的幾句話就把一個列表刪除,維基百科的討論不應該是如此。我的立場沒有改變是希望回復列表,我重申一次,外省人做為台灣族群之一,就其知名人士設置列表並無任何問題,客家人可以原住民可以,外省人就不行?--ZTCRV (留言) 2009年6月11日 (四) 17:38 (UTC)
維持刪除︰當初是經過社群討論才有此決定,至於討論規模如何,我們亦無法控制。但既已依照方針,走畢程序,該決定就不當輕言推翻。另外,討論所點出的中立性問題亦確實存在,而且收入標準亦相當蒙糊。維基當應盡量收錄不同性質的條目,但這並不代表有一就一定要有二,社群既決定把之刪除,即代表該版本不適合維基百科收錄,甚或維基百科中根本不應存有以此為名的條目。如果閣下認為維基百科應收錄以此為名的條目,則請閣下自行創建。閣下可找本人或其他管理員索取舊版本作參考之用。但若然要恢復舊版,鑒於上述種種因由及社群共識需以新共識推翻,恕難從命。—J.Wong 2009年6月11日 (四) 19:07 (UTC)
樓上所言差矣,上面要求回復頁面的條目,哪一個不是照正常程序被刪除的?那為什麼會有這個請求回復的機制?不就是因為仍然可能存在失誤,如果照你說法那頁面恢復請求的機制何必存在?司法為什麼有再上訴和更審的機制?不正是力求公正公平的表現?收入標準蒙糊?外省人條目有說明在台灣外省人是大約認定標準為何,「不應存有以此為名的條目」,維基百科有外省人條目,而且大家也都承認外省人是台灣的一個族群,這個族群有個著名人物列表就不可以?你們誰可以告訴我,台灣原住民可以有知名人物列表,客家人條目可以列出知名人物,獨外省人就不行?最後我要談中立性問題,所謂的不中立是什麼?你們用什麼標準來判斷它中不中立?用你們的主觀想像還是有一個客觀準則?替特定族群創建條目甚至編輯知名人物列表,這種行為在維基百科中是屢見不鮮,從沒聽說過美國哪一個族裔的條目有所謂不中立問題,外省人著名人物列表的不中立在於什麼?可否說說具體的論述,空泛的一句批評根本不具說服力,怎麼個不中立法?你要不要說說,並請不要以主觀的想像來回答,就條目內容編寫的客觀存在來回答我。--ZTCRV (留言) 2009年6月12日 (五) 06:11 (UT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