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专题讨论:中華民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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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總調整[编辑]

因為調整分類的工作比較容易,所以我決定提出「分類總調整」作為專題的第一個任務。

我的計畫如下:

  1. Category:中华民国中央政府Category:中华民国地方政府的涵蓋內容需要調整。
  2. Category: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政府的調整與保存與否:我認為這個分類是有爭議的,而且有些政府機構是在1949年就已經解散,有些則還存在了幾年才撤銷(如浙江省政府),而且用「大陸時期政府」當分類的名稱,實在是太不嚴謹了,按照這個邏輯,難不成還有一個「台灣時期政府」?不管如何,最重要的是要確認「大陸時期」定義為何,不然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3. Category:中華民國地方首長更名為Category:中華民國地方政府首長
  4. 刪除Category:中華民國領導人:「○○國領導人」是北京當局的用詞,國內沒這種用法,建議討論存在的必要性。
  5. 新增「Category:○○縣(市)政府機構」,將「Category:○○縣(市)政府」納為子分類,以方便收錄各縣市境內的政府機關。

我提議的Category:中華民國政府分類樹如下:

另外,我計畫比照條目質量提升計劃,將每一次的任務以「案」為單位處理,每一個「案」都會開一個專頁,以方便資料的整理和討論。

「中華民國政府」這個主題涵蓋的範圍相當大,但我認為以北洋政府、國民政府、行憲後政府作為三大分類是比較合適的,因為時間和法律的切割都比較完整。有意見再多討論吧,以上。—大摩 ~精益求精~ 2010年12月3日 (五) 17:58 (UTC)[回复]

直轄市政府的組織調整[编辑]

因為五都選舉已經結束,緊接著就是4個新直轄市政府的組織調整。這牽涉到的層面很廣,但這件大事在這在維基社群上好像沒有很大的關注,希望大家可以提出相對的編輯對策。—大摩 ~精益求精~ 2010年12月3日 (五) 17:58 (UTC)[回复]

2012年再造的組織條目[编辑]

已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亂(請參閱分類:2012年建立的政府機關),有許多重複的條目被創建(例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業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環境資源部森林及保育署..等等),依該由原有條目進行編輯(改制時 移動條目名)即可(例如:臺灣省立臺中第一高級中學國立臺中第一高級中學)。請相關專注的維基人一同協助整頓相關條目。--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3月17日 (四) 02:53 (UTC)[回复]

終於也有人覺得受不了了。 XD
這大部分的條目,都是由用戶小麟所創建,其實建立這些條目也不是壞事,但是他在寫條目時,幾乎不理會已經被創建的當前政府機關,而且多缺乏排版。如交通部觀光局明明已經有條目,他卻還要創建一個交通及建設部觀光署,而且內容幾乎都是複製過來的。我之前有勸過他,希望他慎重編輯,也邀請他參與專題以利政府條目的編輯,但他老兄不動如山,還是繼續幹他自己的事情。遇到這種情形,要把他封禁也不是,要讓他這樣搞也不是。之前社群不太重視行政院組織再造的事,我可以一一修改的時間又不是那麼多,現在也只能趕快凝聚共識,把規則定出來,然後再要求編輯者遵守了。—大摩 —主佑平安— 2011年3月17日 (四) 04:03 (UTC)[回复]
今晚我會逐步整理,目前僅分為四類來作規劃。
用戶小麟又再將所有重定向頁面逐一回復狀態,請管理員幫忙處理,不是所有維基人都有那麼多時間去再而三的花時間處理這些問題--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3月18日 (五) 14:23 (UTC)[回复]

問:中華民國政府機關的標題?[编辑]

有些政府機關前有加中華民國,如:中華民國經濟及能源部產業發展局中華民國科技部核能安全署;有的只有加上級機關名,如:環境資源部水保及地礦署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有的甚至只有機關名,如:疾病管制署產業園區管理局!! 政府機關的標題應該整合統一。 ——車倫 (留言) 2011年3月2日 (三) 13:56 (UTC)[回复]

(+)支持,请在讨论中将条目全部列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3月2日 (三) 14:31 (UTC)[回复]
似乎已經有人移動過,下列兩個條目。--Potocoso (留言) 2011年3月2日 (三) 14:41 (UTC)[回复]

事實上環境資源部水保及地礦署這個部門還沒有正式成立,是預定在2012年成立,內容大致與以前的部會大致相同。--Potocoso (留言) 2011年3月2日 (三) 15:09 (UTC)[回复]

對不起,我的重點是條目標題!!--車倫 (留言) 2011年3月2日 (三) 15:53 (UTC)[回复]

原則上對於標題的統一,我是表達(+)支持。--Potocoso (留言) 2011年3月3日 (四) 15:00 (UTC)[回复]

請問各位,應該統一為哪種格式呢??--車倫 (留言) 2011年3月3日 (四) 16:36 (UTC)[回复]

若無消歧義機關,宜以「官方網站首頁機關所示名稱為準」,例如部分「中央部會」有加國名,如:中華民國內政部部分部會則沒有加,如經濟部部轄機關則有部會名稱無國名,如: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粗體字,為3月5日修正)--Winertai (留言) 2011年3月4日 (五) 08:00 (UTC)[回复]
(!)意見還是有歧義的,後用(中華民國)加註,而無歧義則不加注,以防條目名稱過長,而顯的繁雜冗長。--車倫 (留言) 2011年3月4日 (五) 18:18 (UTC)[回复]

行政院組織再造的編輯準則[编辑]

有鑒於行政院組織再造的相關條目,條目的創建和編輯越來越混亂,我已經草擬好一個編輯準則,邀請大家一起討論,提出需要修訂的地方。如果大家都認同,我計畫從4月15日起開始執行。—大摩 —主佑平安— 2011年4月5日 (二) 13:48 (UTC)[回复]

關於用戶小麟之作為[编辑]

請參閱小麟的貢獻歷史,我已經持續追蹤與修正他對於相關組織再造的胡亂作為長達M3.4個月,該用戶無法溝通、行為也無法克制,前陣子被全保護的重定向頁面(中華民國文化部...等等)又被其一再編寫,常常胡亂創建新條目(卻完全不查他之前早創建相同條目...只是機關名稱有所變化 例如:國民及學前教育署VS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最近又開始對維基文獻裡的相關組織再造的法規 進行亂編寫新法條的情況.......我不能總是一直花大部分的維機編寫時間在修正他的亂搞.......難道維基管理員們不能有所作維嗎?? 真的很累....--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9:41 (UTC)[回复]

增設一個「Category: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部門」[编辑]

因為五院里並非只有行政院才有二級機關「部會」這個單位;考試院有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退卹會,監察院有審計部,其實都屬於中央處理行政性質的機關,但《中央行政機關組織法》其實只是用在行政院裡,所以「Category: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無法將這三個不同類型的行政部門納入其中,同樣是中央政府部門(二級)卻無法納入分類,有點說不過去;而且僅將行政院的部會分類收錄到「Category:各國政府部門」,實際上並沒有將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部門全納入。

所以想在「Category: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機構」與「Category: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之間,增設一個「Category: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部門」,請各位能提供一下意見。--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16:01 (UTC)[回复]

組改後新部會機關[编辑]

新機關(含升格或更名)及所屬機關成立日強烈建議應以新機關掛牌運作日為成立日,而不是以前身機關成立日為之;目前新中央部會和所屬機關條目成立日仍用前身機關成立日為之(ex:文化部);且前身機關的論述過長;已造成許多需查詢者的困擾。且新部會機關條目中大多缺乏為何要成立新機關的原因和立法過程,應加強這方面的敘述。

AIWA114.36.229.203

留言2015年9月13日 (日) 17:47 (UTC)2015年9月14日 17:46(UTC)[回复]

懷舊[编辑]

可創設「中華民國政府-懷舊篇」主題專門敘述裁撤的部會或因升格或更名而消失的部會機關(ex:交通部,經濟部)114.36.229.203留言2015年9月13日 (日) 18:43 (UTC)AIWA2015年9月14日 19:43(UTC)[回复]

多個台灣政府部門標誌在commons被刪除[编辑]

留意到今年已經有多個台灣政府部門標誌在commons被刪除,也包括這裡,希望有台灣的維基人能夠在本地重新上載相關的標誌。--Wpcpey留言) 2023年3月19日 (日) 14:09 (UTC)--Wpcpey留言2023年3月19日 (日) 14:09 (UTC)[回复]

如果你沒有去探究原因,那麼上傳只是會被刪除。此外,這裡是討論條目,而不是討論標誌。--2001:B011:A401:5A51:5819:6BB9:B322:93B8留言2023年3月19日 (日) 14:40 (UTC)[回复]
不是掛個看似OK的{{PD-ROC-exempt}}模板就真的OK的。您不妨說說,這些標誌究竟符合《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一項所列舉的五款的哪一款?-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3月19日 (日) 15:09 (UTC)[回复]
建議你可以直接去c:User_talk:Larryasou向他問問看,也許他可以回答你,因為提報刪除就是他。--2001:B011:A401:1330:9043:9C77:AF42:C0A4留言2023年3月19日 (日) 16:11 (UTC)[回复]
您建議我去問提刪者,他所提刪的圖像不應該被刪除的理由??-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3月19日 (日) 17:00 (UTC)[回复]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Commons:Deletion_requests/2023/03/11 讨论页在这里,另外提报者的理由其实非常的荒唐。--BuenosDías 2023年3月21日 (二) 02:00 (UTC)[回复]
提報者已經成功說服管理員刪除了多個檔案,荒唐的不只限提報者。--Wpcpey留言2023年3月21日 (二) 13:30 (UTC)[回复]
上面諸位是不是搞錯了什麼,當事人說的是在本地上傳圖片做合理使用,跟共享資源沒有關係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3月20日 (一) 01:28 (UTC)[回复]
你是說在本地上傳嗎?--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3年3月19日 (日) 16:26 (UTC)[回复]
@Matt Zhuang:是的,他就是這個意思,我之前也經常說如果情況合適的話在commons被刪除的圖片可以上載至本地。@Wcam:想諮詢一下這樣做是否符合zhwiki這裏的版權規則。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3月28日 (二) 12:1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