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腳川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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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腳川事件(南勢阿美語:U micidekay a demak nu Cikasuan),為台灣日治時期發生於花蓮港支廳的原住民阿美族七腳川社(今花蓮縣吉安鄉)與日本警察衝突事件。

背景[编辑]

理番政策轉變[编辑]

日本治理台灣原住民,原本沿用清朝以番治番手段,由警察指揮「隘勇線」將原住民地盤包圍後,就多方安撫。1898年至1904年間在臺東廳長相良長綱任內,對於太魯閣族的要求多所順從,反而給予他們獨立發展的空間。為了應付太魯閣族,臺東廳施行「以番制番」策略,扶植阿美族七腳川社來制衡太魯閣族[1]:43,47

日俄戰爭前,日方為開拓財源,欲積極開發樟腦等物資,大幅推進隘勇線,同時相良長綱去世,繼任者森尾茂助對原有的綏撫政策不滿,逐漸轉向以威壓為主要手段。森尾允許賀田組進入太魯閣山區開發樟腦,結果因為勞資糾紛,發生了威里事件

明治四十年(1907年)新設花蓮港北方威里隘勇線,以防範太魯閣族南下遷移至木瓜溪流域尋找耕地,並利用南勢阿美七社防範太魯閣族群,當中又以七腳川社出勤人數最多,因此該社亦擁有奇萊平原為數最多的火藥,且該社拒絕接受日本政府權威,蔑視日軍討伐太魯閣群的能力,當時警察本署長兼番務課長大津麟平因此認為,理番之優先順序乃應先彈壓倨傲之平地原住民之見解,決定對七腳川社採滅族政策[2]

事件爆發[编辑]

七腳川社人為日本政府長期看守隘勇線之薪資微薄,若不服規勸或被認定為工作怠惰,薪水往往遭扣押,而且薪資之發放係統籌交由頭目轉發,明治四十一年(1908年)12月原被派至居住地附近執勤之七腳川社之隘勇伍長芝魯霧甸等18人,因工作調動至遠方海岸之勤務,感到忿忿不平(薪資過少,且執勤地離居家過遠,影響家計頗大),認為日方勞役分配不均,且隘勇們沒有拿到薪資,向頭目索取,頭目表示警察未發,而向警察索取時,警察又表示已交由頭目,故認定頭目與警方苛刻他們,因而於該月13日相偕逃至山區。

隔日,又有四名七腳川社之隘勇逃走,並教唆木瓜群及巴托蘭群在威里及巴托蘭隘勇兩線一帶襲擊,造成一日本巡察死亡,十五日,七腳川派出所共有42人受到七腳川社人包圍,從花蓮港來救援之步兵擊退反抗者,成功突圍而返,本來只是少部份人的薪資問題,被日方認定為全社暴動,在此衝突中日方一軍官及士兵戰死。日方於十五日當晚發動軍事行動,十六日七腳川人紛紛撤退至木瓜山一帶,並破壞電信設備,而日方為確保其餘南勢五社確實順服,十七日命薄薄、飽幹、里漏、尾子、荳蘭等五社奪取七腳川社之糧食,協助燒毀家具,從二十一日軍隊和警察隊一起向木瓜山(鯉魚山)掃蕩,原住民因為糧食漸次缺乏,於是請求歸順。

至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3月,計有1,322人歸順,部分歸順者被移到大埔尾(今臺東鹿野一帶)安居,也有部分被分在其餘南勢五社。七腳川社被遷移至今日之花蓮池南、月眉、溪口及臺東縣海端,稱為七腳川新社[2],而歸順後逃走及不肯投降者,越過木瓜溪於鯉魚尾一代活動,這些人直到大正三年(1914年)六月討伐太魯閣族時,才被收繳槍支及歸順,計鎗器125挺、彈藥194發,七腳川事件亦在此結束。

吉安鄉公所為紀念這段原住民英勇抗日的歷史,在七腳川溪上游的大山橋頭設置紀念碑。[3]

結果與影響[编辑]

七腳川社的土地被沒收,後來即變成日本移民村吉野村的土地來源[2]

參考文獻[编辑]

  1. ^ 林素珍、林春治、陳耀芳. 原住民重大歷史事件-七腳川事件. 南投: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2005-12. ISBN 9789860031140 (中文(臺灣)). 
  2. ^ 2.0 2.1 2.2 張素玢. 《未竟的殖民-日本在臺移民村》. 衛城出版. 
  3. ^ 七腳川事件紀念碑 吉安鄉公所. [2023-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4). 

參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