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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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 的会员:

G10(Group of Ten),又称为G-10十国集团,由一群共同参与一般借款协定(GAB)的国家所组成的团体。一般借款协定设立于1962年,内容主要为由当时国际货币基金(IMF)的八国政府及德国瑞典的两国央行共同筹募一笔60亿美元信用额度的紧急基金,为IMF与G10各国间的预备信用(Stand-by Credit),当IMF的会员处理紧急事件而资源不足时,可向G10各国依市场利率借入此基金。之后的瑞士于1964年加入,但G10的名称仍维持不变。[1]

国际清算银行(BIS)、欧盟执行委员会、IMF、及经济合作发展组织为G10活动的官方观察员。

参考文献[编辑]

  1. ^ Chand, S. N. Dictionary of Economics. Atlantic Publishers & Dist. 2006-01-01 [2022-05-26]. ISBN 978812690535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6) (英语).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