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岬之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南岬之盟
刘明灯统帅过福安村题名碑,俗称“刘提督碑”,为南岬之盟结束后,刘明灯勒石于车城庄福德庙[1]
类型备忘录
起草完成日1867年10月10日
签署日1869年 2月28日
签署地点台湾屏东恒春出火
签署者 卓杞笃
美国 李仙得
第三方见证者:
缔约方 琅峤十八社
 美国
保存处美国国会图书馆

南岬之盟是今人对琅峤十八社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于1867年10月10日于恒春出火立盟口头协议,并于1869年2月28日在与原住民领袖卓杞笃达成书面谅解备忘录的称呼。

沿由公元1867年美籍商船罗发号 (Rover) 于台东外海触礁,当时船长杭特(Joseph W. Hunt)伉俪偕十四名生还船员共14人侥幸逃出生天,于垦丁一带仓惶上岸,但不慎闯入恒春半岛龟仔甪社社域,被当地部族视为侵略者而遭出草[注 1],史称罗发号事件

美国政府向清政府抗议,时任台湾兵备道吴大廷得知此事,表示:“台地生番穴处猱居,不载版图,为声教所不及,今该船遭风,误陷绝地,为思虑防范所不到,苟可尽力搜捕,无不飞速檄行,无烦合众国兵力相帮办理。”表明台湾从枋寮鹅銮鼻这一区是台湾原住民领域,清朝并不直接管理。[2]然而,引发美国强烈不满,态度转为更加强硬。清政府发觉事态严重,遣台湾镇总兵刘明灯协助调查此事。

美国代表不满清廷处理,于是决定自行与琅峤十八社代表谈判,1867年10月,在恒春东门东方三公里处,古名叫出火的地方达成口头协议,后人称之为“南岬之盟”,内容要求外国人若非生命危险逼不得已不得登岸,海难生还者必须举红旗识别否则格杀勿论[3][4]

谈判过程[编辑]

美国与琅峤十八社口头立盟[编辑]

李仙得所绘台湾地图标出琅峤十八社与南岬(Nan Sha or South Cape)位置

罗妹号事件引发外交冲突,美国为报复而派出福尔摩沙远征特遣队,但行动受挫战败撤退,最终美国决定尝试联络原住民以谈判方式和解。

美国方面,由当时在北京的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指派驻厦门领事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为美国外交代表,偕同通事六人,于9月4日扺台,9月10日会合台湾总兵刘明灯率兵士500员随行,越过番界,于9月23日深入琅𤩝。之后李仙得以刘明灯部队留守后方继续前行。1867年10月10日,李仙得于今恒春城外的出火面会琅峤十八社总头目卓杞笃,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美国表示对琅峤十八社的友好,如果原住民秉持人道精神不再杀害海难生还者,美国不会再出兵;而卓杞笃亦释出善意,保证不杀害将来以红旗作识别求援的海难生还者,是为“南岬之盟”。

南岬之盟结束之后,刘明灯勒石于车城庄福德庙(今福安宫),以纪念清廷此次出兵深入琅𤩝,俗称“刘提督碑”。但是李仙得在北京的上级认为此口头协议不够严谨,尚需实施后观察履行状况,日后再签定书面协议。[4][5]

美国与大清政府[编辑]

1868年(同治7年),美国驻华署理公使卫廉士(S. Wells Williams)向清廷提案,将琅峤一带地方收入行政版图,设官并驻兵防守。时任台湾镇总兵刘明灯会同前台湾镇总兵曾元福、按察使衔台湾道吴大廷等官员讨论,并派前淡水同知郑元杰、署台湾理番同知王文棨会勘,并提议在龟仔甪(今垦丁社顶自然公园)的旧有龟鼻山营盘改建成炮台并永久驻扎。但卫廉士一直向北京总理衙门各大臣申陈,却总得到“从缓斟酌为词云云”,因此特向恭亲王奕䜣表达清廷须将琅峤设关建炮台立场。[6]

美国与琅峤十八社的谅解备忘录[编辑]

大清国曾多次对国际声明其台湾的版图不及生番地界,而琅峤十八社亦非清廷所统治范围。加上1867年10月10日李仙得卓杞笃的口头协议没有书面根据,有人怀疑其真实性;英国福州领事也质疑卓杞笃只是酋邦共主,协议不及所有琅峤十八社。李仙得于1869年2月份,再度来台确认原住民是否遵守该口头协议,2月28日与卓杞笃再度会面,双方关系再进一步,以书面方式立下非正式条约,并保证日后不再杀害西洋船舶海难人员等等。此“南岬之盟”被视为美国与琅峤十八社一个的协议,李仙得提交给国会的报告中收录全文[7]

李仙得的国会报告中还提到,书写文件是卓杞笃的弟弟要求,记下将来遇海难的美国人向原住民求救时必须遵守的程序,如举红旗,待指示,到指定地点上岸等等,以避免将来执行时可能发生的误会。李仙得说因未有条约的书面,此会议记录显得不正式又缺少效益,他还是记录下来,希望将来各国船只借此了解并遵守此程序来寻求救助。李仙得将书写后的汉文版本交给卓杞笃,自己则保留英文原稿。

后续[编辑]

1872年,时福建通商总局派遣当时台湾镇台湾道等官员会勘琅峤后,认为因枋藔一带已有驻扎军队以资保护,无须添设炮台,会咨总理衙门察照,并向李仙得照会。[8]

备忘录原文[编辑]

备注[编辑]

  1. ^ 台湾原住民语猎人头的意思,同斩首

参考资料[编辑]

  1. ^ 劉明燈統帥過福安村題名碑. 车城乡公所. 2010-04-16 [2016-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30) (中文(台湾)). 
  2. ^ 卷五十 七月壬申(二十一日)閩浙總督吳棠、福建巡撫李福泰奏.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 卷41-卷50. 同治5年3月-同治6年9月. 中华书局. 2008年 [2020-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04). 
  3. ^ Leonard H. D. Gordon. Confrontation over Taiwan: Nineteenth-Century China and the Powers. Lexington Books. 16 February 2009: 63. ISBN 978-0-7391-3574-7. 
  4. ^ 4.0 4.1 Paul D. Barclay. Outcasts of Empire: Japan's Rule on Taiwan's "Savage Border," 1874-1945.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4 October 2017: 60–62. ISBN 978-0-520-29621-3. 
  5. ^ 李仙得〈1867年11月8日呈给美国公使的报告,现藏U.S. National Archives: CD, Despatches from U.S. Consuls in Amoy, China, 1844-1906, M-100, R-3。节选自陈政三. 〈李仙得將軍與卓杞篤酋長〉. 原住民族文献. 2013年12月, (第12期) [2021-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16). 
  6. ^ 朱士嘉,《十九世纪美国侵华档案史料选辑(v.2)》(北京市:中华,1959年,第一版),页279。
  7. ^ 7.0 7.1 CHINA-FORMOSA. FORMOSA. Reports of Mr. C. W. Le Gendre. Annual Report on the Commerci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Foreign Nations: Made by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Year Ending September 30, 1869.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871年: 92 [2020-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3) (英语). 
  8.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下》(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8年,第一版),页877-883。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