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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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仇之
出生汉城
逝世1489年
汉城
配偶权德荣
父亲让宁大君
母亲不详
李仇之
谚文현주 구지
汉字縣主仇之

李仇之(—1489年)朝鲜王朝宗女,是朝鲜太宗的嫡长子让宁大君庶八女[a]。因与家奴通奸生女被赐死

本为别坐权德荣[b]的正妻,居于光州,然而夫妻感情不睦。她于丈夫在生时已与邻舍儒生关系暧昧,儒生们起初以为她是婢女,后来得知她是士族女子后就不再和她来往。丈夫逝世后,李仇之与家奴天礼通奸,生一女名准非。准非长大,已嫁人。1489年,李仇之的通奸事发[1]。同年10月18日,朝鲜成宗下旨将其赐死[2]

家族[编辑]

备注 [编辑]

  1. ^ 李仇之的母亲是奴婢女性,姓名未传。
  2. ^ 权德荣本贯安东权氏,刑曹参判赠领议政权克和之孙、正郎权琦之子、睿宗朝功臣崇政大夫右参赞花山君权瑊之侄。

参考资料[编辑]

  1. ^ 《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初,让宁大君禔妾女李氏为权德荣妻,居光州,德荣死,私其奴天礼,生一女,名准非,及长,已嫁。观察使金宗直闻之来启。命承文院判校金悌臣往按之,天礼未服而死。其护产奴妻良女检音之具服产时施为,而事干四十余人滞狱。至是,悌臣以启,命悌臣分拣放之。”
  2. ^ 《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传旨义禁府曰:男女相悦,多是幽暗之处,奸所捕获,虽闾阎细民,尚且为难。况士族之家,内外有限。闺门深遂者乎?今者权德荣妻李氏通奸自己奴天礼,至于育女,辞证明白,形迹无疑。但李氏不即输情,李氏宗女,拷讯穷推,于义未安。若以不服而不治其罪,于法未安。古者大夫不加刑而赐死,其依此例赐死。史臣曰:‘李氏名仇之,让宁大君妾女也。为权氏妇,不顺妇道,德荣解其意,不与同居。有邻舍儒生,群聚读书,仇之数来往挑之。诸生意其大家侍婢,或投石以戏,已而诸生知之,避不复来。今果以淫败。’”

参见[编辑]

参考[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