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 (香港)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消费者委员会
Consumer Council
 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营机构
消费者委员会 标志
主席陈锦荣
副主席邝祖盛
总干事黄凤娴
部门资讯
成立日期1974年
法律基础第216章《消费者委员会条例》
类型法定机构
联系部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总部 香港北角渣华道191号嘉华国际中心22楼
联络资讯
网站官方网站
消费者委员会总部所在大厦 - 嘉华国际中心

消费者委员会(简称消委会,英语:Consumer Council)是香港法定机构,成立于1974年4月,委员会根据《消费者委员会条例》(第216章),职责保障及促进消费者货品服务交易上的权益,并且包括购买抵押承租不动产人士的权益。

消委会委员由香港行政长官委任,经费主要来自香港纳税人,部分收入来自出版《选择》刊物等[1]

主要工作[编辑]

消费者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

  1. 搜集、接收及传递有关货品、服务及不动产的资讯。
  2. 透过各类宣传教育,让消费者了解其权利及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3. 接收及审查货品及服务的消费者投诉、以及不动产的购买人、按揭人及承租人的投诉,并根据所得资料采取适当行动;
  4. 鼓励商业及专业团体制订工作守则等。

在2010至2011年度,消费者委员会共接获超过11万宗消费者咨询及超过2万8千宗消费者投诉。投诉的类别以电讯服务相关为首,通讯用品次之,广播服务又次之。2万多宗消费者投诉中,属于旅客投诉占7.5%。消费者投诉性质中,价格争议及服务质素两者占47%[1]

2010至2012年度,消费者委员会共收到2万7千多宗投诉,较前年下跌5%。但是,网上购物(网购)的投诉比例则有明显上升,达到800多宗。此外,随着去年访港旅客上升至4000多万人,投诉亦增至2300多宗[2]

成员[编辑]

消费者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及各委员均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任期不超过2年,但任期届满后可再获委任。

历任主席
  • 简悦强爵士(1974年4月-1975年3月)
  • 罗桂祥博士(1975年4月-1980年3月)
  • 何耀棣先生(1980年4月-1984年10月)
  • 周梁淑怡女士(1984年10月-1988年10月)
  • 李柱铭资深大律师(1988年10月-1991年10月)
  • 陈坤耀教授(1991年10月-1997年10月)
  • 胡红玉女士(1997年10月-1999年7月)
  • 陈志辉教授(1999年9月-2005年9月)
  • 陈家强教授(2005年9月-2007年6月)
  • 张炳良教授(2007年6月-2012年6月)
  • 黄玉山教授(2013年1月-2019年2月)
  • 林定国资深大律师(2019年2月-2022年6月)
  • 陈锦荣先生 (2022年7月-)
历任总干事

历史[编辑]

2013年5月30日,消费者委员会主席表示,将会加强监察消费模式动向的能力,提升个案管理系统,加强市场的赔偿机制及公平性,研究成立仲裁中心,并且就预缴式消费、网上消费等方面对提出建议。同时,公布未来三年的工作目标,包括将会发展网上通讯,加强消费者对权益的认识及推动“可持续消费”等。此外,消费者委员会未来亦会跟进电力市场改革,强积金雇员自由行计划等方面议题。

研究[编辑]

2014年12月4日,消费者委员会联同“国际消费者联会”专家小组发表《探索新路向 - 香港电力市场研究报告》,归纳国际间电力市场的发展,建议社会以渐进及综观的方式检视及改革本港电力市场,扩大两电联网,增进两间公司的经济效益,同时“源头开放”,在发电市场引入竞争,长远为本地消费者提供一个多元化的燃料组合,以确保燃料供应充足及价格得以稳定,并保障新参与者能够在公平的条件下进入电网。

消费者委员会同时提倡改进“利润管制协议”,延续现有模式的优势,并达成新的政策目标,在规管框架内促进消费者的权益,提升营运者的资讯透明度,合理摊分商业风险,并回应日益关注的环保要求。

消委会亦建议当局,考虑成立能源管理局,招聘足够专才就各种复杂问题聚焦处理,也为广大的消费者带来更完备的保障。[3]

《选择》月刊[编辑]

消费者委员会每月出版《选择》月刊,刊登消费者委员会进行的产品测试、服务调查及研究报告。《选择》月刊不接受任何商业广告,以维持其公正客观的立场。

全方位价格调查[编辑]

消费者委员会曾于2009年9月至2010年11月推出“每月街市行情指数”,计算全港18区共44个街市所出售的26种食品的不同价格,以及肉类鱼类蔬菜水果的按月价格变动[1]

目前,消费者委员会网站有提供不同零售点货品价格比较的“每周精明格价”,与及每日更新超过800件货品的“网上价格一览通”和“油价计算机”的资料。

教育活动[编辑]

消费者委员会透过筹划不同类型的消费者教育活动,如讲座、参观、工作坊和研讨会等,加强消费者,尤其是学生、长者和新来港人士,了解作为消费者的权益与责任。

消费者意见[编辑]

消费者委员会因为没有执法权力,一些商户收到消委会转介投诉采取蔑视态度,不愿合作。尽管公布有关商户为“黑店”,该商户仍然采取不良销售手法推销。部分消费者对消委会感到失望,不愿投诉,故全年投诉数字并非能全面反映实际情况。

电脑系统遭黑客入侵[编辑]

2023年9月21日,消费者委员会电脑系统被黑客入侵,部分投诉人及《选择》月刊订户的资料或遭外泄。[4]黑客要求消委会于23日11时20分前缴交50万美元赎金,若迟该时间则要交70万美元。消委会称绝对不会缴交赎金。[5]

办事处[编辑]

资料来源[编辑]

  1. ^ 1.0 1.1 1.2 消費者委員會年報 2010-2011. 消费者委员会网站. 2011-07 [2012-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04). 
  2. ^ 內地客投訴旅社去年倍增 網購投訴勁升九成. 香港商报. 2012-02-01 [2012-02-05]. [永久失效链接]
  3. ^ 存档副本. [2014-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3). 
  4. ^ 私隱署證消委會資料外洩 已展開循規審查 促通知受影響人士. 香港01. 2023-09-21 [2023-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09). 
  5. ^ 消委會黑客入侵|員工客戶資料7小時予取予攜 消委會:不交贖金. 香港01. 2023-09-22 [2023-09-23] (中文). 

相关条目[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