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财产(英语:Property),指能够被拥有的任何有形或无形事物[1],多指具有经济价值,依一定之目的而结合之权利义务之总体。[2]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条文中,某些涉及物权的民事法律对于物权的客体多不使用“物”、“特定物”、“独立物”、“有体物”这样的概念,而是直接使用“财产”一词。值得注意的是,财产的范畴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扩张的。

一些研究认为,私有财产普遍存在于所有的人类文化当中,是普世文化通则之一。即便是小朋友也能轻易地了解私有财产的观念,甚至在像是黑猩猩等一些非人类的动物身上,也可以观察到私有财产的存在;而私有制,也就是对私有财产的保障,是一个数千年来受到认可且广为接受的制度。[3]

财产类别[编辑]

参见[编辑]

  1.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財產(法律概念). [2011年4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11月14日). 
  2. ^ 梁慧星. [M].3.. 民法总论 2007. 北京: 法律出版社. : 156. 
  3. ^ Peter Corning. The Fair Society: The Science of Human Nature and the Pursuit of Social Justice. University of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Mar 1, 2011: p.139 [May 13, 2019]. ISBN 0-22-611630-1 (英语). 
  4.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個人財產. [2011年4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11月14日). 
  5.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不動產. [2011年4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