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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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论 (英语:axiology 来自古希腊语 ἀξίᾱ, axiā, "价值"; 以及-λόγος, 理性))价值观的哲学研究。价值论 同时可以用在伦理学以及美学上[1]—亦即高度重视价值观念的哲学领域—或者是作为这些研究领域的基础,因此与价值理论或是元伦理学相近。本词最初是在20世纪初被使用,保罗·拉皮耶法语Paul Lapie于 1902年,而 爱德华·冯·哈特曼则于1908年使用。[2]价值论主要研究两种类型的价值:伦理学美学。 伦理学研究个人和社会行为中的“正确”和“善”的概念。美学的研究则关注“美”与“和谐”两个观念。所谓的公理价值论,企图用数学来建立一套精确的价值原则,其中最强力的鼓吹者即为罗伯特·哈特曼英语Robert S. Hartman。而价值论亦可分为价值主观论和价值客观论:

价值主观论[编辑]

价值主观论者认为,价值属于内在世界,满足欲望就是其价值所在[3]。如:钻石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人们喜欢它。因此主观论认为价值是由人们所赋予的。[4]

价值客观论[编辑]

价值客观论则否定人类的欲望和兴趣去决定事物是否有价值,客观论认为价值是外在于我们的世界。总括来说,我们是发现了事物的价值,而不是发明了价值。[5]

参看[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Random House Unabridged Dictionary Entry on Axiology.. [2012-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3). 
  2. ^ Samuel L. Hart. Axiology—Theory of Values. 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3. ^ R.B.Perry. Realms of Value. America: Harvard University. 1954年 (英语). 
  4. ^ 林火旺. 第三章. 王翠华 (编). 倫理學 二版八册. 台湾: 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 035. ISBN 978-957-11-3509-0 (中文(繁体)). 
  5. ^ 林火旺. 第三章. 王翠华 (编). 倫理學 二版八册. 台湾: 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 036. ISBN 978-957-11-3509-0 (中文(繁体)). 

延伸阅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