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市母女杀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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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市母女杀害事件
位置 日本山口县光市
日期1999年4月14日
类型扼颈致人窒息
武器胶带
死亡2
受害者本村弥生(23岁)
本村夕夏(11个月大)
主谋福田孝行(18岁零1月,后改姓大月)[1]
动机性侵害、强盗杀人等
光市母女杀害事件
公诉机关山口地方检察厅日语山口地方検察庁
公诉日期1999年6月11日
被告人福田孝行
公诉罪名杀人罪日语殺人罪 (日本)强奸致死罪日语強姦致死罪盗窃罪日语窃盗罪
审理法院山口地方法院日语山口地方裁判所(一审)
广岛高等法院(二审)
日本最高法院(三审)
广岛高等法院(重审)
日本最高法院(终审)
广岛高等法院(再审)
广岛高等法院(再审)
日本最高法院(终审)
宣判日期2000年3月22日(一审)
2002年3月14日(二审)
2006年6月20日(三审)
2008年4月22日(重审)
2012年2月20日(终审)
2015年10月30日(再审)
2019年11月7日(再审)
2020年12月7日(终审)
宣判结果无期徒刑(一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三审)
死刑(重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
死刑(再审)
驳回异议,维持原判(再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禁止再审(终审)
日语写法
日语原文光市母子殺害事件
假名ひかりしぼしさつがいじけん
平文式罗马字Hikarishi Boshi Satsugai Jiken

光市母女杀害事件指在1999年4月14日日本山口县光市,18岁少年福田孝行(日本法律20岁方成年)闯入民宅强奸23岁女屋主遭顽抗,遂先杀后奸尸,再杀害其11个月大女婴。受害者丈夫本村洋(与妻同为23岁)只能在旁听席听审不能上庭发言,由此抗议日本司法程序忽视受害者家属,此案促成日本首相小渊惠三在国会通过三条保障受害者家属的法案。嫌犯一审、二审被判无期徒刑,但因未成年,服刑良好的话可能十年就能出狱,在检察官取得新事证并持续上诉后,被告福田于2008年4月22日的重审中被广岛高等裁判所宣判死刑。辩护团即日提出上告,由最高裁判所维持原判并并禁止对死刑判决的再审请求,然而至今仍未执行。

案发经过[编辑]

1999年4月14日下午,嫌犯福田孝行(1981年3月16日生,事件当时18岁30日)乔装成水管检查工人,按门铃进入被害人本村弥生(23岁)家中,随后将其压制企图性侵,被害人激烈反抗,福田便将其掐死。在被害人死后,用胶带捆绑双手、封住口鼻,避免被害人突然苏醒,再奸淫其遗体。被害人女儿本村夕夏(11个月)在一旁哭闹不休,甚至爬向已死去的母亲,福田便将其重摔至地上数次,再以绑剑道护具用的小绳勒死。后将母女俩的尸体分别置于棉被收纳柜中,拿取被害人家中财物后逃逸。

男屋主本村洋下班返家后,因不见妻子及女儿踪影,加上家中一片凌乱,不安地在家中寻找妻女的下落。在棉被收纳柜中发现妻子全裸的尸体后,随即报警;警方在棉被收纳柜的最上层找到夕夏的遗体。

案发后四天4月18日,警方拘捕嫌犯福田孝行。

辩护方的主张[编辑]

在开庭当中,辩护律师曾推福田示意他向被害人家属道歉。福田于是鞠躬说:“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他们认定借由表达悔意,可以让法官减轻判刑;且靠少年法保护,若表现良好,顶多关个7、8年就可以出狱。

辩护团宣称福田是因为欠缺母爱,所以才紧抱被害人本村弥生不放,是过失致死,而非计划强奸。还有律师替福田辩称:其是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至于用绳索勒毙本村夕夏,也不是心存杀意,因为想让本村夕夏停止哭泣,所以才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最后,福田将两人的遗体放在收纳柜里面,是因为福田相信哆啦A梦的存在,哆啦A梦会帮他解决问题。

世纪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被告福田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因为检察官方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将其形象塑造成十恶不赦。

然而荒诞的辩护词招致民间大量批判,日本民间还发起了惩罚辩护团律师的请愿连署。[2]

审判经过[编辑]

  • 1999年6月,山口地方检察署向地方裁判所提起公诉。
  • 1999年12月,遭检察官求处死刑。
  • 2000年3月22日,山口地方裁判所判处被告无期徒刑,检察官和本村家都不服上诉。
  • 2002年3月14日,广岛高等裁判所驳回控诉,维持一审判决,但检方和本村家都不服再上诉。
  • 2006年6月20日,最高裁判所撤销广岛高等裁判所原判决,发回广岛高裁重审。
  • 2008年4月22日,广岛高等裁判所改判被告死刑,辩护团即日提出上告。法院当庭认定:“被告恶性重大,令人发指,视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后完全没有悔意”。
  • 2012年2月20日,最高裁判所上告维持重审判处被告死刑判决,被告死刑确定。
  • 2012年10月29日,辩护团认为已经确定的死刑判决有重大失误,以法医和心理医师的鉴定结果作为新证据,向广岛高等裁判所提起再审请求。
  • 2015年10月30日[3],广岛高等裁判所以“新证据没有新颖性”为由驳回再审请求[4]。辩护团于11月2日提出异议[3]
  • 2019年11月7日,广岛高等裁判所(三木昌之裁判长)驳回异议[3]。辩护团不服,于11日向最高裁判所上诉[5]
  • 2020年12月7日,最高裁判所第一小法庭(山口厚裁判长)驳回上诉,并禁止对死刑判决的再审请求[6][7]
  • 现羁押在广岛拘留所,仍未处决。

被告的亲笔书信[编辑]

二审被法院驳回后,检察官继续上诉最高裁判所。

检察官得知,被告在狱中曾亲笔书写并寄出数封信件给外面的友人,信件内容离谱且恶性重大,征得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后,取得该数封信件作为证据。对于自己犯下的强盗强奸杀人罪,被告福田孝行是这么写的:“一只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就这样骑上去……这样是罪吗!?”一、二审判无期徒刑时,福田则在信件中写到:“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等我七、八年后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从这几封信件看来,不仅是在侮辱被害者家属,更是加深其难以抹灭的伤痛,显见毫无悔意。鉴此,2008年广岛高裁所发回更审。根据这些情事重新量刑的结果,福田最终被处以死刑,并在2012年2月20日判决确定。

改编作品[编辑]

  • 《与绝望奋斗:本村洋的3300个日子》(なぜ君は絶望と闘えたのか 本村洋の3300日) 由记者门田隆将纪录受害者本村弥生的丈夫本村洋多年来的心路历程。本书于2010年9月改编成上下两集电视剧,在WOWOW播出。由江口洋介饰演门田隆将、真岛秀和饰演本村洋,并且获选为2010年度日本文化厅艺术祭电视部门大赏。

关连书籍[编辑]

  • インパクト出版会(编)‘光市裁判 年报・死刑廃止2006’特集・光市裁判 なぜテレビは死刑を求めるのか インパクト出版会、2006年10月 ISBN 4755401690
  • 本村洋、本村弥生共著‘天国からのラブレター’新潮社、2000年4月 ISBN 4104365017
    同名の映画がある。
  • 光市裁判を考える有志の会(编)‘桥下弁护士VS光市裁判被告弁护団’一般市民が见た光市母子杀害事件 STUDIO CELLO 2007年10月 ISBN 9784863210134
  • 现代人文社编集部(编)‘光市事件裁判を考える’现代人文社、2008年1月、ISBN 4877983589

相关条目[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光市母子殺害の実名本、死刑囚側の敗訴確定 最高裁. 日本经济新闻. 2014-09-29 [2018-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2). 
  2. ^ 東京弁護士会、光母子殺害の弁護士は懲戒せず. 产経新闻 (产业経済新闻社). 2007-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12月30日). 
  3. ^ 3.0 3.1 3.2 光市母子殺害事件の経過. 中国新闻 (中国新闻社). 2019-11-07 [2019-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8) (日语). 
  4. ^ 光母子殺害事件 再審請求退ける. 中国新闻 (中国新闻社). 2019-11-07 [2019-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5) (日语). 
  5. ^ 光市母子殺害、弁護団が特別抗告 再審請求棄却で. 产経新闻 (产业経済新闻社). 2019-11-12 [2019-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4) (日语). 
  6. ^ 山口県光市母子殺害、死刑囚の再審認めず 最高裁、特別抗告棄却. 中国新闻デジタル (中国新闻社). 2020-12-09 [2020-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2月9日) (日语). 
  7. ^ 光市母子殺害、再審認めず 最高裁、特別抗告棄却. 产経ニュース (产业経済新闻社). 2020-12-09 [2020-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2月9日) (日语). 

外部链接[编辑]

(以下为律师团光市事件惩戒请求扇动问题广报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