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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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全座椅

儿童安全座椅是一种系于汽车座位上,有束缚设备,仅供小童乘坐并能在发生车祸时,束缚着小童以保障小童安全的座椅。对两岁至六岁孩童,安全肩带与安全腰带防止重伤的功效跟安全座椅一样好;但安全座椅减少25%受轻伤的可能性[1]

各国法律[编辑]

澳洲[编辑]

新南威尔士:

  • 在车内用手抱着孩童、婴儿是违法行为。
  • 多于一名孩童使用一条安全带属于违法。
  • 如果在一个安装了安全气袋的前座乘客座位上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便是违法[2]

中国大陆[编辑]

  • 儿童安全座椅强制国家标准 GB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于2011年12月30日发布,并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无规定乘车儿童必须使用安全座椅,但在上海、深圳、山东等地的地方性道路交通法规里,则明确了4岁以下儿童需强制使用安全座椅。由于这一原因,在中国大陆,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仅为1%,一线城市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不足5%,因此有人大代表提出从国家层面出台规定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3]。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的措施[4]

纽西兰[编辑]

  • 5岁以下孩童,必需使用合适的儿童安全座椅。
  • 在有供应的情况下5岁至7岁孩童在车内必需使用儿童束缚设备。
  • 7岁至14岁孩童必需使用安全带,如果车辆没有安装安全带,孩童则必需坐在后座。

台湾[编辑]

小型车附载幼童安全乘坐实施及宣导办法[5]&汽车驾驶人及乘客系安全带实施及宣导办法[6]

  • 年龄在一岁以下或体重未达十公斤者,应安置于车辆后座之婴儿用卧床或后向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缚或定位。
  • 年龄逾一岁至四岁以下且体重在十公斤以上至十八公斤以下者,应坐于车辆后座之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缚或定位。
  • 年龄逾四岁至十二岁以下或体重逾十八公斤至三十六公斤以下之儿童,应搭配使用符合国家标准(CNS)11497汽车用儿童保护装置所称之幼童用座椅或学童用座椅(或增高型座垫),并确实与汽车座椅连接稳固后,系妥安全带坐于车辆后座。但如其体型可依规定使用安全带者,不在此限。
  • 违反前述各项规定者,将处驾驶人新台币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罚锾。除外情形:救护车、计程车与幼童专用车可免适用。
前乘客座儿童安全座椅警示标签(繁体中文)

英国[编辑]

英国在2006年9月18日通过法律:

  • 3岁以下孩童,3岁至12岁或135厘米以下孩童在车内必需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或加高座椅。例外的情况则包括:车辆后座没有安装安全带;车辆是一辆计程车或孩童需要在紧急情况下乘车。

另见[编辑]

  • Isofix(ISO 13216):固定儿童安全座椅的国际标准扣件

备注[编辑]

  1. ^ 精选书摘. 兒童汽車安全座椅真的比安全帶的防護效果好嗎?. The News Lens 关键评论网. 2018-05-16 [2019-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3) (中文(台湾)). 
  2. ^ RTA 兒童安全座椅規例. [2007-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2-17). 
  3. ^ 立法规范使用儿童座椅应成为“安全第一条”. [2019-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30). 
  4. ^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下月正式实施,儿童安全座椅首次入法.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1-05-28 [2021-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3). 
  5. ^ 存档副本. [2013-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6). 
  6. ^ 存档副本. [2013-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