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型驱逐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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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型驱逐舰
试航中的子日号
概观
舰种一等驱逐舰
拥有国日本
前型吹雪型驱逐舰
次型白露型驱逐舰
亚型改初春型
计划数12
建造数6
完成数6
服役数6
损失数6
技术数据
标准排水量1,400吨(完工时)
1,715吨(改装后)
满载排水量
全长109.5公尺
水线长103.5公尺
全宽10公尺
吃水3.03公尺(完工时)
3.5公尺(改装后)
锅炉ロ号舰本式重油锅炉3座
动力舰本式蒸汽涡轮主机2座
功率42,000马力
最高速度36.5节(完工时)
33.3节(改装后)
续航距离4,000浬(14节)
乘员205人
武器装备完工时
50倍径12.7公分连装炮2座4门
50倍径12.7公分单装炮1座1门
40公釐机炮2座
61公分3连装鱼雷发射管3座
(八年式鱼雷18枚)
改装后
50倍径12.7公分连装炮2座4门
50倍径12.7公分单装炮1座1门
40公釐机炮2座
61公分3连装鱼雷发射管2座
(九〇式鱼雷12枚)

初春型驱逐舰日文:初春型駆逐舰/はつはるがたくちくかん,英文:Hatsuharu class destroyer),是大日本帝国海军驱逐舰,继吹雪型驱逐舰后的主力驱逐舰,但在排水量受限制的船体上搭载相对过重的武装,重心过高导致复原性不足,海军发生事故之后调查各舰发现这型号存在设计不良的问题,在建造了6只后紧急中止。

概要[编辑]

伦敦海军条约[编辑]

在1930年各国签订的伦敦海军条约中,有一条为“在驱逐舰当中,吨位超过1,500吨的驱逐舰不得超过驱逐舰总数的16%。1930年4月1日前完工或在建的驱逐舰不受此限制,但是在吨位超过1,500吨的驱逐舰比例削减到16%之前,不得再建造此规格的新驱逐舰。”这意味著日本无法再增建和1,680吨的吹雪型同等级大小的驱逐舰。为此海军提出了新设计,吨位缩小为1,400吨,航速36.5节,搭载了12.7公分炮5门,1座连装炮塔和1座单装炮塔以阶梯式配置在舰首,1座连装炮塔在舰尾,3座3连装鱼雷发射管同样也采阶梯式,第3号鱼雷发射管高出一段,总共9门鱼雷发射管,加上首次装备的鱼雷次发装填装置,武装几乎不输吹雪型的新型驱逐舰-初春型,在第一次海军军备补充计画中预定建造12只。

友鹤事件[编辑]

和吹雪型相比,初春型船体大小和吃水都较小,船体为了减轻重量也尽量轻量化,但搭载的武装却未减少,加上大型化的上层结构,必然导致的结果便是重心过高、安定性不佳和复原性不足,这些问题在初春型完工后开始浮现,1号舰初春在公试时即发现船身只要倾斜超过38度就会有无法扶正直至倾覆的危险,2号舰子之日在全速回转时倾斜度也高达27度,因此2舰一起举行完工仪式后便开始进行改善工程。而此时却又发生了友鹤事件,事件后海军了解必须彻底解决问题,初春型在建造6只后中止进行改装,第7号舰经过重新设计后成为白露型

改装[编辑]

改装后的初春型航速从36.5节降到了33.3节,武装方面取消了阶梯式的配置,撤去了第3号鱼雷发射管,从原本的3连装3座(9门)减为了2座(6门),舰首单装的第2炮塔移到舰尾和第3炮塔同样高度的位置,上层结构缩小,增加压舱重量使重心下移。另外在第四舰队事件后还加强了船体强度。

改初春型[编辑]

1号舰初春完工后问题浮现,此时还在工程初期阶段的5、6号舰有明和夕暮即针对问题修改了设计,因此也有人将其称为改初春型。

同型舰[编辑]

1933年9月30日于佐世保工厂完工
1944年11月13日沉没
1933年9月30日于浦贺船渠完工
1942年7月5日沉没
1934年10月30日于佐世保工厂完工
1944年10月24日沉没
1934年9月27日于浦贺船渠完工
1945年7月30日沉没
1935年3月25日于川崎造船所完工
1943年7月28日沉没
1935年3月30日于舞鹤海军工厂完工
1943年7月20日沉没

参考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