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洛贝尔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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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洛贝尔图斯 Johann Karl Rodbertus
出生(1805-08-12)1805年8月12日
瑞典波美拉尼亚格赖夫斯瓦尔德
逝世1875年12月6日(1875岁—12—06)(70岁)
波美拉尼亚亚格措夫
居住地波美拉尼亚亚格措夫
公民权普鲁士王国
知名于劳动价值理论
科学生涯
研究领域经济学

约翰·卡尔·洛贝尔图斯Johann Karl Rodbertus,1805年8月12日—1875年12月6日),也被称呼为卡尔·洛贝尔图斯—亚格措夫,他是德国经济学家社会主义者,出生于德国格赖夫斯瓦尔德。他推崇劳动价值理论[1],并从中得出利息利润的分配形同对劳动阶级偷窃等结论。

洛贝尔图斯被后人称为“洛贝尔图斯—亚格措夫”,得名于他在1834年在波美拉尼亚地区亚格措夫购买的一个庄园,从那以后他成为地主阶级,政治思想也渐渐右倾。洛贝尔图斯家族来自接近丹麦石勒苏益格公国,远祖彼得鲁斯·洛贝尔图斯是一位在德国北部博伦公国供职的牧师。他父亲约翰·克里斯多弗·洛贝尔图斯是一位罗马法法学教授及司法官,外祖父是重农主义经济学家约翰·奥古斯特·施勒特魏因。洛贝尔图斯3岁的时候他父亲便退职,并迁居至梅克伦堡别捷利茨庄园。洛贝尔图斯在梅克伦堡完成中学课程,以后分别在1823年至1825年和1825年至1826年,先后在哥廷根柏林学习法学。1830年之后,他到了海德堡攻读哲学,他更在这段时间广泛游历了荷兰法国瑞士。直至1836年,他定居于两年前购置的亚格措夫庄园[2],成为容克阶级的一员。

仕途[编辑]

洛贝尔图斯定居亚格措夫以后,在政界非常活跃,初期甚至可说是步步高升,不过他的政治生涯在1848年革命之后变得黯淡。

1848年革命后,洛贝尔图斯入选普鲁士国民议会,属于中间偏左派系。曾经担任“波罗的海地区工人阶级福利同盟”主席。[3]

1848年之后,洛贝尔图斯淡出政坛,专注于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他继续从事经济学论著的写作,他的思想深深地影响了阿道夫·瓦格纳俄国米哈伊尔·杜冈—巴拉诺夫斯基[4]。前者是俾斯麦就任普鲁士德意志帝国首相时期最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后者短暂担任乌克兰人民共和国的财政部长,可见洛贝尔图斯的经济政策对政府政策也产生影响。

洛氏的经济学研究[编辑]

洛贝尔图斯为劳动价值理论立下三个命题:

  • 一、只有劳动创造的物品才是经济物品。其他物品(如阳光)只要不是由劳动创造,它们就该是自然物品,经济学的目标不应该研究这些自然物品。
  • 二、经济物品主要是劳动的产品。例如谷物的价值在洛贝尔图斯看来,没有一部分是得力于土壤和阳光的贡献。
  • 三、经济物品的成分由劳动产品所构成,以及劳动能创造工具辅助生产。例如谷物价值不独是犁工的功劳,还应该计算犁具制造者的劳动在内。

洛贝尔图斯打破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领域的垄断,他首先在德国公开倡议李嘉图劳动价值理论[5]。他强调价值的意义只有使用价值[6]

奥地利经济学家欧根·博姆-巴维克评价洛贝尔图斯陈述的剥削理论,他认为不论从连贯性或是深度来说要优于马克思。不过欧根·博姆-巴维克本人并不相信任何社会主义者的经济理论,他主张资本家是有权得到作为使用资本的报酬——利息,所以称之为“剥削”是荒唐的。

洛贝尔图斯虽然经历过1848年革命,但他并不认为工人展开阶级斗争是正确的。他支持提高工人的工资,不过他反对牺牲地租利息的收入而转移到工资去,他相信工人提高劳动生产率便能增加工资[7]。他直言:“我们这门科学(政治经济学)最逼切的任务,只是谋求劳动土地资本所有权之间的妥协。[8]”洛贝尔图斯处理利息和地租的态度是充满矛盾的,他承认劳动创造了“租金”(包括利息地租),可是他又坚称资本家地主都履行社会功能,有权分享劳动成果。他强调阶级保持和谐:“应当以一切可能的手段,保持劳动、资本和土地所有权这样一种社会经济阶级的划分情况,一切努力都应当只勇于改变劳动产品的分配”[9]

恩格斯认为洛贝尔图斯“接近于发现剩馀价值”,但基于他的容克地主阶级身份,造成他不能否定地租和利息等收入的合理性[10]

洛氏的政治立场[编辑]

洛贝尔图斯的容克地主阶级立场决定了他的政治取态,他的左派身份相当暧昧,主要是因为得自他重视劳动价值理论经济学观点,但他有别于同时代的社会主义者:他反对采用罢工甚至暴动等手段,让工人阶级争取权益。他认同普鲁士君主制,他希望工人阶级、资产阶级和普鲁士君主及其贵族通力合作,保存现有的阶级制度,为日耳曼民族主义服务,建立统一的德意志帝国。这可从他在《正常工作日》中的论点看出:

不!社会问题不会在街头上,靠罢工、筑街垒石油……来解决。社会问题有其独有的性质;它犹如含羞草,一遇到粗野的强有力的手就愕然退缩。确立持久的社会和平,建立统一的国家政权,工人阶级与这个政权保持牢固可靠的联盟,事先进行大量研究和各项工作,在和平时期,在一系列深入结合的基础上,雷厉风行、秩序井然地建立各种制度——这些,就是解决社会问题所需的条件……。如果说保守主义就是保持陈腐的旧事物,无论这旧事物叫作自由主义的或非自由主义的,那末,没有什么比社会问题再不保守的了。如果说保守主义就是加强君主制国家政权,进行和平的改良工作,使社会各阶级在光辉的各得其所的原则保护和指导下相安无事,那末,没有什么比社会问题再保守的了。[11]

洛贝尔图斯相信可以依靠立法解决他所谓的“社会问题”,即改变阶级的经济分配制度,而无需要彻底推翻现存制度。他强调在非冲突的条件下帮助工人阶级,让其和普鲁士政府保持团结,是国家社会主义的起源。

马克思这些极左的社会主义者看来,洛贝尔图斯把工人阶级的斗争看成是一般的社会问题,简直是不可理喻。1885年恩格斯考茨基的通信称:“一切资产阶级分子现在都聚集在洛贝尔图斯的周围”[12],其时洛贝尔图斯已逝,恩格斯的说话意即洛贝尔图斯的经济理论和政治主张给了德国的资产阶级指导。

洛氏和其他社会主义者的争执[编辑]

洛贝尔图斯没有提出任何有关工资的理论,但他却常常谈论工资铁律,甚至跟德国工人运动活动家斐迪南·拉萨尔争论谁先发现工资铁律[13]。事实上,工资铁律与他们两人毫不相干,最先提出的是英国经济学家李嘉图马尔萨斯

他私底下跟友人通信时称他的理论“被马克思在其《资本论》中满不坏地予以利用……,当然,并未说明是摘引我的话。[14]”他认为马克思把他“洗劫一空”[14]。他自认早于马克思发现“剩馀价值”。

著作列表[编辑]

  • 《工人阶级的要求》(Die Forderungen der arbeitenden Klasse )(1837年)
  • 《关于德国国家经济状况的认识——五大原理》(Zur Erkenntniss unserer staatswirtschaftlichen Zustände )(1842年)
  • 《普鲁士货币危机》(1845年)
  • 《皮罗—喀麦罗先生的最新地租》(1847年)
  • 《致基尔希曼的社会书信》(Soziale Briefe an von Kirchmann )(或译作《致克尔其门的社会书简》,英文版称为《生产过剩与危机》,合共4篇。1850年发表前两篇,一年后发表第三篇,洛贝尔图斯逝世后第四篇(名为“资本”)才发表)
  • 《论给予地主的信贷》(Die Handelskrisen und die Hypothekennot der Grundbesitzer )(1858年)
  • 《论对当前土地占有的信贷困难的阐述和救济办法》(Zur Erklärung und Abhilfe der heutigen Kreditnot des Grundbesitzes)(或译作《现代地产信用券的说明及其补救》)(1868年-1869年)
  • 《洛贝尔图斯—亚格措夫博士书简与社会政治论文集》(Briefe und sozialpolitische Aufsätze von Rodbertus)(1885年)
  • 《古代国民经济学研究》
  • 《正常工作日》
  • 《农民之声》
  • 《社会问题解说》

注释[编辑]

  1. ^ G.D.H. Cole 指出洛贝尔图斯提倡此理论 “不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形式,而是以一些早期经济学家,例如威廉·威廉·汤普逊约翰·法兰西斯·布雷所预见的情况,他得到普鲁东的赞同”参见 G.D.H. Cole's History of Socialist Thought: Volume II Part II. London: Macmillan, 1960. p.21
  2. ^ G.D.H. Cole's History of Socialist Thought: Volume II Part II. London: Macmillan, 1960. p.20
  3. ^ 卡·洛贝尔图斯. 《關於德國國家經濟狀況的認識——五大原理》. : 第5页. 
  4. ^ 卡·洛贝尔图斯. 《關於德國國家經濟狀況的認識——五大原理》. : 第50页. 
  5. ^ 卡·洛贝尔图斯. 《關於德國國家經濟狀況的認識——五大原理》. : 第35页. 
  6. ^ 卡·洛贝尔图斯. 《關於德國國家經濟狀況的認識——五大原理》. : 第33页. 
  7. ^ 卡·洛贝尔图斯. 《關於德國國家經濟狀況的認識——五大原理》. : 第24页. 
  8. ^ 卡·洛贝尔图斯. 《關於德國國家經濟狀況的認識——五大原理》. : 第25页. 
  9. ^ 卡·洛贝尔图斯. 《關於德國國家經濟狀況的認識——五大原理》. : 第37页. 
  10. ^ 卡·洛贝尔图斯. 《關於德國國家經濟狀況的認識——五大原理》. : 第3页. 
  11. ^ 卡·洛贝尔图斯. 《關於德國國家經濟狀況的認識——五大原理》. : 第22–23页. 
  12. ^ 卡·洛贝尔图斯. 《關於德國國家經濟狀況的認識——五大原理》. : 第27页. 
  13. ^ 卡·洛贝尔图斯. 《關於德國國家經濟狀況的認識——五大原理》. : 第39页. 
  14. ^ 14.0 14.1 卡·洛贝尔图斯. 《關於德國國家經濟狀況的認識——五大原理》. : 第11页. 

参考书目[编辑]

  • 俄译本校者:B·谢列勃里亚科夫(В·Серебряков). 《關於德國國家經濟狀況的認識——五大原理》(俄譯本校者序言). 商务印书馆. 1997年4月. ISBN 7-100-01185-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