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生劳动省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日本政府机构
厚生劳动省
厚生労働省(日语)
こうせいろうどうしょう
Ministry of Health, Labour and Welfare(英文)
机构概要
成立时间2001年(平成13年)1月6日
前身机构厚生省
劳动省
内务部(部分)
机构类型日本行政机关卫生部[*]劳动部[*]
机构驻地 日本〒100-8959
东京都千代田区霞关三丁目2番2号
(中央合同厅舍第5号馆)
雇员数4,815人[1]
年度预算额31兆7,430亿1,315万7千日圆[2]
(2018年度)
机构首长厚生劳动大臣武见敬三
副大臣日语厚生労働副大臣三原顺子山本博司日语山本博司
大臣政务官小岛敏文日语小島敏文自见英子
事务次官:铃木俊彦
上级机构内阁
下设机构内部部局


大臣官房日语厚生勞動省大臣官房
医政局
健康局日语健康局
医药、生活卫生局日语医薬・生活衛生局
劳动基准局日语労働基準局
职业安定局日语職業安定局
雇用环境、均等局
儿童家庭局
社会、援护局日语社会・援護局
老健局日语老健局
保险局日语保険局
年金局日语年金局
政策统括官
人材开发统括官
审议会
社会保障审议会日语社会保障審議会
厚生科学审议会
劳动政策审议会日语労働政策審議会
医道审议会日语医道審議会
药事、食品卫生审议会
、癌对策推进协议会
肝炎对策推进协议会
中央最低赁金审议会
劳动保险审查会日语労働保険審査会
中央社会保险医疗协议会日语中央社会保険医療協議会
社会保险审查会日语社会保険審査会
疾病、障害认定审查会
援护审查会
国立研究开发法人审议会
设施等机关
检疫所日语検疫所
国立麻风病疗养所日语国立ハンセン病療養所
国立医药品食品卫生研究所日语国立医薬品食品衛生研究所
国立保健医疗科学院日语国立保健医療科学院
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日语国立社会保障・人口問題研究所
国立感染症研究所
国立儿童自立支援设施日语国立児童自立支援施設
国立障害者康复中心日语国立障害者リハビリテーションセンター
特别机关日语特別の機関
自杀综合对策会议日语自殺総合対策会議
中央驻留军关系离职者等对策协议会
地方支分部局
地方厚生局日语地方厚生局
都道府县劳动局日语都道府県労働局
外局


中央劳动委员会
授权法源厚生劳动省设置法
国家行政组织法
网站厚生劳动省
影像资料

厚生劳动省本省厅舍(中央合同厅舍第5号馆日语中央合同庁舎第5号館
中央合同厅舍第5号馆是厚生劳动省所在地

厚生劳动省(日语:厚生労働省こうせいろうどうしょう Kōsei Rōdō Shō */?),简称厚劳省,是日本中央省厅之一,相当于他国福利部、卫生部劳动部的综合体。省名中的“厚生”出自中国古代书经・虞书・大禹谟》篇大禹所说的“正德、利用、厚生、惟和”,意谓“厚民之生”,意即使人民生计温厚,衣食丰足。[3]

2001年1月,中央省厅再编,把厚生省劳动省合并为厚生劳动省。主掌健康、医疗、儿童、育儿、福祉看护雇用劳动年金等政策领域[4]

本省任务为“保障与提升国民生活并促进经济发展,提升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整备劳动条件等劳动环境与确保工作机会”(厚生劳动省设置法日语厚生労働省設置法第3条第1项)以及“协助引扬归国、战伤病者、战死者遗族、未归还者留守家族等及整理旧陆海军剩馀业务”(同法第3条第2项)。

历史[编辑]

  • 前身是内务省的社会局、卫生局。
  • 1938年(昭和13年)1月11日 - 根据《厚生省官制》(昭和13年敕令第7号)设置厚生省
  • 1946年(昭和21年)3月1日 - 根据《劳动组合法》(昭和20年法律第51号)设置中央劳动委员会
  • 1947年(昭和22年)9月1日 - 根据《劳动省设置法》(昭和22年法律第97号)设置劳动省
  • 1948年(昭和23年)5月31日 - 根据《引扬援护厅设置令》(昭和23年政令第124号)设置厚生省的外局引扬援护厅
  • 1949年(昭和24年)6月1日 - 实施《厚生省设置法》(昭和24年法律第151号)并废除厚生省官制
  • 1954年(昭和29年)4月1日 - 修订《厚生省设置法》,废除引扬援护厅
  • 1962年(昭和37年)7月1日 - 修订《厚生省设置法》,设置社会保险厅
  • 2001年(平成13年)1月6日 - 根据《厚生劳动省设置法》(平成11年法律第97号)设立厚生劳动省,并废除厚生省和劳动省
  • 2010年(平成22年)1月1日 - 废除社会保险厅
  • 2015年(平成27年)10月1日 - 内部部局健康局的生活卫生课与水道课移交给医药食品局,改称为“医药、生活卫生局”。
  • 2016年(平成28年)4月1日 - 《自杀对策基本法》修正,内阁府将自杀对策综合调整在内的业务以及特别机关日语特別の機関自杀综合对策会议日语自殺総合対策会議移交给厚劳省。
  • 2017年(平成29年)7月 - 废除雇用均等、儿童家庭局,雇用环境、均等局与儿童家庭局分离独立。废除职业能力开发局,改设人材开发统括官。新设医系次官级职位医务技监[5]

所管业务[编辑]

厚生劳动省设置法第4条列出共111项所掌事务。具体如下。

  • 社会保障政策(1号)
  • 少子高龄社会对应(2号)
  • 疾病预防及治疗研究(3号)
  • 劳动组合(5号)
  • 劳动基本权保障(6号)
  • 劳动关系(7号)
  • 人口政策(8号)
  • 医疗普及、提升及指导、监督(9、10号)
  • 医师牙医师(12号)
  • 供水(29号)
  • 国立麻风病疗养所日语国立ハンセン病療養所(30号)
  • 毒品取缔(32号)
  • 毒物及有害物质取缔(33号)
  • 公共卫生提升(40号)
  • 劳动条件(41号)
  • 产业安全、劳动卫生(44、45号)
  • 劳动基准监督(46号)
  • 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事业(47号)
  • 职业绍介及职业指导(54号)
  • 雇用保险事业(61号)
  • 职业安定(62号)
  • 公共职业训练(63号)
  • 女性劳动问题(72、73号)
  • 儿童、儿童家庭及孕妇等妇女福利(77号)
  •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改善(81号)
  • 生活保护(82号)
  • 消费生活协同组合日语生活協同組合(84号)
  • 国民生活保护及指导(86号)
  • 残疾福利(87、88号)
  • 老人福利(90、91号)
  • 长期照顾保险事业(93号)
  • 医疗保险(93~97号)
  • 年金保险(98~101号)
  • 社会保险劳务士(102号)
  • 引扬协助(103号)
  • 战伤病者、战死者遗族等协助(104号)
  • 旧陆海军剩馀业务(105号)
  • 人口动态统计及每月劳动力调查(第106号)

组织[编辑]

厚生劳动省之内部组织一般而言由《厚生劳动省设置法日语厚生労働省設置法》(法律)、《厚生劳动省组织令》(政令)以及《厚生劳动省组织规则》(省令日语省令)共同规定。

干部[编辑]

内部部局[编辑]

  • 大臣官房日语厚生労働省大臣官房(政令第2条第1项)
    • 总括审议官(2人)(政令第18条第1项)
    • 技术总括审议官(1人)
    • 综合政策、政策评价审议官(1人)
    • 数位安全、情报化审议官(1人)
    • 年金管理审议官(1人)
    • 审议官(14人)
    • 参事官(7人)(政令第19条第1项)
    • 人事课(政令第20条第1项)
    • 总务课
    • 会计课
    • 地方课
    • 国际课
    • 厚生科学课
  • 医政局
    • 总务课(政令第31条)
    • 地域医疗计画课
    • 医疗经营支援课
    • 医事课
    • 齿科保健课
    • 看护课
    • 经济课
    • 研究开发振兴课
  • 健康局日语健康局
    • 总务课(政令第40条)
    • 健康课
    • 癌症、疾病对策课
    • 结核感染症课
    • 难病对策课
  • 医药、生活卫生局日语医薬・生活衛生局
    • 总务课(政令第49条第1项)
    • 医药品审查管理课
    • 医药机器审查管理课
    • 医药安全对策课
    • 监视指导、麻药对策课
    • 血液对策课
    • 生活卫生、食品安全企划课
    • 食品基准审查课
    • 食品监视安全课
    • 生活卫生课
    • 水道课
主管医药品、医疗机器等承认审查与安全对策,药物乱用对策等。
  • 劳动基准局日语労働基準局
    • 总务课(政令第59条第1项)
    • 劳动条件政策课
    • 监督课
    • 劳动关系法课
    • 赁金课
    • 劳灾管理课
    • 劳动保险徴收课
    • 补偿课
    • 劳灾保险业务课
    • 安全卫生部(政令第2条第2项)
      • 计画课(政令第59条第2项)
      • 安全课
      • 劳动卫生课
      • 化学物质对策课
  • 职业安定局日语職業安定局
    • 总务课(政令第73条第1项)
    • 雇用政策课
    • 雇用保险课
    • 需给调整事业课
    • 外国人雇用对策课
    • 雇用开发部
      • 雇用开发企划课(政令第73条第3项)
      • 高龄者雇用对策课
      • 障害者雇用对策课
      • 地域雇用对策课
  • 雇用环境、均等局
    • 总务课
    • 雇用机会均等课
    • 有期、短期间劳动课
    • 职业生活两立课
    • 在宅劳动课
    • 勤劳者生活课
  • 儿童家庭局
    • 总务课
    • 保育课
    • 家庭福祉课
    • 育儿支援课
    • 母子保健课
  • 社会、援护局日语社会・援護局
    • 总务课(政令第100条第1项)
    • 保护课
    • 地域福祉课
    • 福祉基盘课
    • 援护企划课
    • 援护课
    • 业务课
    • 障害保健福祉部(政令第2条第2项)
      • 企划课(政令第100条第2项)
      • 障害福祉课
      • 精神、障害保健课
  • 老健局日语老健局
    • 总务课(政令第112条)
    • 介护保险计划课
    • 高龄者支援课
    • 振兴课
    • 老人保健课
主管生活保护制度与灾害救援等社会福利,以及协助滞留中国日本人与战死者遗族等。
  • 保险局日语保険局
    • 总务课(政令第118条)
    • 保险课
    • 国民健康保险课
    • 高龄者医疗课
    • 医疗课
    • 调查课
主管长期照顾保险制度等高龄者健康、福利相关事务。
  • 年金局日语年金局
    • 总务课(政令第124条)
    • 年金课
    • 国际年全课
    • 企业年金国民年金基金课
    • 数理课
    • 事业企划课
    • 事业管理课
主管公共年金制度及企业年金制度。
  • 人材开发统括官
  • 政策统括官(综合政策担当)
  • 政策统括官(统计、情报政策担当)

审议会等[编辑]

设施等机关[编辑]

厚生劳动省的设施等机关分为以下8个。国立儿童自立支援设施以及国立障害者康复中心(国立光明寮、国立保养所、国立知的障害儿设施)习惯上总称“国立更生援护机关”。

国立光明寮
  • 函馆视力障碍中心(省令第651条)
  • 盐原视力障碍中心
  • 神户视力障碍中心
  • 福冈视力障碍中心
国立保养所
  • 伊东重度障害者中心(省令第658条)
  • 别府重度障害者中心
国立知的障害儿施设
  • 秩父学园(省令第665条)

检疫所[编辑]

以下13个检疫所下设14支所和80出张所。另参考FORTH(厚生劳动省检疫所)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小樽检疫所(省令第76条别表第1)
  • 仙台检疫所
  • 成田空港检疫所
  • 东京检疫所
  • 横滨检疫所
  • 新潟检疫所
  • 名古屋检疫所
  • 大阪检疫所
  • 关西空港检疫所
  • 神户检疫所
  • 广岛检疫所
  • 福冈检疫所
  • 那霸检疫所

国立麻风病疗养所[编辑]

国立儿童自立支援施设[编辑]

特别机关[编辑]

地方支分部局[编辑]

厚生劳动省的地方支分部局分为地方厚生局和都道府县劳动局两种。都道府县劳动局47各都道府县に1つ设置されている

地方厚生局[编辑]

都道府县劳动局[编辑]

粗体字是人事区基干局(北海道、宫城、埼玉、东京、新潟、爱知、大阪、广岛、香川、福冈)。

外局[编辑]

  • 中央劳动委员会(国家行政组织法第3条第2项、労动组合法第19条之2、法律第25条) - 事务局(劳动组合法第19条之11第1项)
    • 事务局 - 总务课(政令第158条)、审查课、调整第一课、调整第二课、调整第三课、地方事务所
      • 地方事务所(劳动组合法第19条之11第2项) 西日本地方事务所。


所管法人[编辑]

2017年4月1日厚生劳动省主管之独立行政法人有10个中间目标管理法人与7个国立研究开发法人[6]。另外,与国土交通省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共管水资源机构日语水資源機構水路事业部(健康局水道课)。

中期目标管理法人
国立研究开发法人

2018年4月1日主管之特殊法人为日本年金机构日语日本年金機構(年金局)[7]

2016年4月1日所管之特别法律设立民间法人日语特別の法律により設立される民間法人(特别民间法人)有社会保险诊疗报酬支付基金日语社会保険診療報酬支払基金(保健局)、建设业劳动灾害防止协会日语建設業労働災害防止協会(劳动基准局)、陆上货物运送事业劳动灾害防止协会日语陸上貨物運送事業労働災害防止協会(劳动基准局)、林业、木材制造业劳动灾害防止协会日语林業・木材製造業労働災害防止協会(劳动基准局)、港湾货物运送事业劳动灾害防止协会日语港湾貨物運送事業労働災害防止協会(労动基准局)、中央职业能力开发协会日语中央職業能力開発協会(职业能力开发局)、中央劳动灾害防止协会日语中央労働災害防止協会(劳动基准局)、企业年金联合会(年金局)、石炭矿业年金基金(年金局)与全国社会保险劳务士会联合会日语全国社会保険労務士会連合会(劳动基准局)等10法人[8]

特别法律设立法人日语特別の法律により設立される法人健康保险组合联合会日语健康保険組合連合会(保险局)、全国健康保险协会日语全国健康保険協会(保险局)、国民年金基金联合会日语国民年金基金連合会(年金局)与船员灾害防止协会日语船員災害防止協会(劳动基准局)等四法人。其中船员灾害防止协会与国土交通省共管。任意团体有综合型健康保险组合联合体综合健康保险组合协议会。

财政[编辑]

2018年度(平成30年度)一般会计中的厚生劳动省所管之岁出预算为31兆7,430亿1,315万7千日圆[2],占全体(97兆7127亿6941万1千日圆)约三成,是国家行政机关(13府省2厅2院)中最高的一省(第二为财务省的25兆5,256亿9,418万9千日圆)。

依机关细分如下:

  • 厚生劳动本省 - 30兆9486亿2916万2千日圆
  • 检疫所 - 108亿4617万6千日圆
  • 国立痳疯病疗养所 - 324亿8477万1千日圆
  • 厚生劳动本省试验研究机关 - 118亿7487万5千日圆
  • 国立更生援护机关 - 83亿2508万5千日圆
  • 地方厚生局 - 167亿2181万3千日圆
  • 都道府县劳动局 - 958亿4601万5千日圆
  • 中央劳动委员会 - 14亿8526万日圆千日圆

依机费别来看,社会保障相关费用达32兆9732亿2081万4千日圆,占岁出预算的大部分。其中,年金给付费有11兆6852亿5688万4千日圆,医疗给付费有11兆6078亿6437万3千日圆,介护给付费有3兆0953亿1997万8千日圆,生活保护费等社会福祉费有4兆523亿8504万9千日圆。

主管的一般会计岁入预算为5210亿4307万3千日圆。其大部分是返纳金5130亿840万6千日圆。

厚生劳动省管理劳动保险特别会计,并与内阁府共管年金特别会计。另外,国会、裁判所、会计检查院、内阁、内阁府、复兴厅、总务省、法务省、外务省、财务省、文部科学省、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环境省及防卫省共管东日本大震灾复兴特别会计。

职员[编辑]

2017年7月1日厚生劳动省一般职在职人数为3万490人(其中女性8668人)[9],当中的中央劳动委员会有96人(女性30人)。

行政机关职员定员令中的厚生劳动省员额为3万1648人(含特别职1人)[1]。本省与各外局员额由省令的厚生劳动省定员规则规定,本省为3万1548人,中央劳动委员会为100人(事务局职员)[10]

2018年度预算员额为特别职21人、一般职2万2,553人,共计2万2,574人[2]。此外,劳动保险特别会计的预算员额有8,652人,年金特别会计有442人(仅计算厚生劳动省)。一般会计预算员额细分如下。

  • 厚生劳动本省 - 3290人(含特别职19人)
  • 检疫所 - 1,117人
  • 国立痳疯病疗养所 - 2,917人
  • 厚生劳动本省试验研究机关 - 711人
  • 国立更生援护机关 - 682人
  • 地方厚生局 - 1,582人
  • 都道府县劳动局 - 1万2,173人
  • 中央劳动委员会 - 102人

职员的采用试验包含国家公务员采用综合职试验(研究所毕业者试验)、国家公务员采用综合职试验(大学毕业程度试验)、国家公务员采用一般职试验(大学毕业程度试验)、国家公务员采用一般职试验(高中毕业程度试验)、劳动基准监督官采用试验及食品卫生监视员日语食品衛生監視員采用试验。

厚生劳动省一般职职员为非现业国家公务员,劳动基本权中的争议权与团体协约缔结权不受国家公务员法日语国家公務員法认可。由于具有团结权,职员可依国公法规定自由成立或加入劳动组合职员团体日语職員団体”(国公法第108条之2第3项)。

2018年3月31日现在人事院登录的职员团体有七个联合体、6个单一体、52个支部[11]。人数2万6,598人,组织率67.5%。组织率在13府省厅2院中仅次于农林水产省(72.6%)。现在的主要组合有全厚生职员劳动组合(全厚生)、全日本国立医疗劳动组合日语全日本国立医療労働組合(全医劳)、全劳动省劳动组合(全劳动)、东京职业安定行政职员劳动组合(东京职安劳组)、大阪劳动局职业安定行政职员劳动组合、冲縄非现业国家公务员劳动组合劳动支部、以及中央劳动委员会事务局劳动组合(中劳委劳组)等。全厚生与全医劳另组成“厚生省劳动组合共闘会议”。另外以上2劳组与全劳动为国公劳连日语日本国家公務員労働組合連合会(全劳连旗下)成员,中劳委劳组则是中立系。

刊物[编辑]

厚劳省执笔、编撰的年度报告书有“厚生劳动白书”、“劳动经济白书”、“海外情势报告”、“工作女性实情”、“母子家庭之母亲就业支援相关年次报告”、“制作基盘技术振兴施策”(制作白书)。制作白书依据制作基盘技术振兴基本法8条规定,收录向国会报告的“制作基盘技术振兴施策”。定期刊物有月刊‘厚生劳动’[12]

注释[编辑]

  1. ^ 此处“癌对策”的原文为“がん対策”。“”不是日本的常用汉字,且有使人畏惧的效果,故通常避免使用。
  2. ^ 障害者,本应作“障碍者”,在其他场合也有为避免“”(贬义)和“”(非常用)而作“障がい者”的。此汉字写法曾经引起很大争议,其缘由是《同音汉字书写规则》。
  3. ^ 3.0 3.1 麻薬,即毒品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行政机関职员定员令(昭和44年5月16日政令第121号)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最终改正:平成30年8月31日政令第246号)
  2. ^ 2.0 2.1 2.2 単位:千円。2018年度(平成30年度)当初予算 - 一般会计(内阁 “平成30年度予算书関连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财务省
  3. ^ 尚書/大禹謨. 维基文库. [2017-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1). 于!帝念哉!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 
  4. ^ 厚生労働省 政策について. [2018-10-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1). 
  5. ^ 薬事日報(2017年1月11日). [2018年10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2月21日). 
  6. ^ 独立行政法人一覧(平成29年4月1日现在)PDF
  7. ^ 所管府省别特殊法人一覧(平成30年4月1日现在)PDF
  8. ^ 特别の法律により设立される民间法人一覧(平成30年4月1日现在:34法人)PDF
  9. ^ 一般职国家公务员在职状况统计表(平成29年7月1日现在) 一般职国家公务员在职状况统计表(平成29年7月1日现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0. ^ 厚生労动省定员规则(平成13年1月6日厚生労动省令第3号)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最终改正:平成30年3月30日厚生労动省令第55号)
  11. ^ 平成29年度 年次報告書(公務員白書) 「第1編第3部第6章:職員団体 - 資料6-2;職員団体の登録状況。2018年3月31日現在。 (PDF). [2018年10月4日].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年7月1日). 
  12. ^ 厚生労动案内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厚生労动省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