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数选择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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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数选择公理,指示为,是公理化集合论的类似于选择公理的一个公理。它声称非空集合的任何可数搜集都一定有选择函数保罗·寇恩证明了ACωZermelo-Fraenkel集合论)中是不可证明的。

足够证明可数多可数集合的并集是可数的。它还足够证明所有无限集合都是戴德金无限的(等价的说:有可数无限的真子集)。对于开发数学分析特别有用,这里的很多结果依赖于实数的可数集合有选择函数(考虑为有理数柯西序列的集合)。

是弱形式的选择公理(AC),它声称非空集合的“所有”搜集一定有一个选择函数。AC明确的蕴涵了依赖选择公理(DC),而DC足够证明。但是要严格弱于DC(而DC严格弱于AC)。

用法[编辑]

作为应用的例子,下面是所有无限集合是戴德金无限的一个证明(在中):

是无限的。对于每个自然数,设的所有元素子集的集合。因为是无限的,每个是非空的。对序列应用,便得到了序列(),这里的每个是有个元素的的子集。
集合可能是相交的,但是我们可以定义
与所有的并集的差集,
明显的每个集合都有至少1个和至多个元素,而集合是两两不相交的。再对序列应用,便得到了序列,其中
所以所有都是相异的,而包含一个可数集合。定义把每个映射到的函数(并固定所有的其他元素),f是从的一一映射,它不是满射,这证明了是戴德金无限的。

参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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