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核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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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核能政策,介绍全球各地关于核能使用的能源政策,通常包括能源利用的调控和与核燃料循环标准。核电是透过从矿石提取核燃料并进行发电丰富和储存、和核燃料再处理

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截至2021年6月,全球范围内共有443所核电厂在33个国家运行,另有52所正在建造中[1][2]。与此同时,在未来的10至15年间,至少有100座较旧的核反应堆与更小的核反应堆将“极有可能被关闭”[3]

在2011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使用核电的国家都提高核能安全标准,加强安全维护,并检讨本国的核能政策。其中德国、瑞士、比利时等三国在2011年宣布,将在经过11年至23年不等的缓冲期后废除核电。

美洲[编辑]

 美国[编辑]

美国为全世界最大的核能发电国,共有104部机组100.6百万瓩产生近20%的全国电力。[4]三哩岛事件美国自从1977年以后,就没有新的兴建机组订单;然而,在2002年,美国能源部启动“核电2010计画”,主要为借由共同承担财务及法规风险,以兴建新设计电厂。在2005年,美国政府通过“能源政策法”,主要内容为强化能源自主,减少对外国石油的依赖;并主张核能是能源自主的重要一环,认同核能是安全及干净的能源。提出美国应该恢复建造新的核能电厂,制订“风险保证及发电税的减税措施”,以支援新建核能电厂。此外,2005年的法案亦授权拨付12.5亿美元在进步型高温同步产氢反应器之研究发展。由于这些及其他的结果,在2020年时,将会有实质的核能容量加入。[5]另外,提出全球核能伙伴计画,编列2.5亿美元预算,其目标为与具有先进核能和平利用计画的法、日、俄等国合作,开发新反应器及核子燃料循环的技术[6]

 加拿大[编辑]

加拿大有18部机组共12.6百万瓩容量,2007年提供全国16%电力;政府仍继续支持核能为选项,并发展先进加拿大重水天然铀反应器(CANDU)设计。核能被视为重要的及未来能源需求之可见得到的来源,它亦被认为是“加拿大清洁空气策略”之一重要文件。新建核计画正由公家与私人公司考量中, OntarioBruce公司均已向加拿大核安委员会(Canadian Nuclear Safety Commission,CNSC)分别提出,在Darlington与Bruce厂址新建机组之申请。[7]

 巴西[编辑]

巴西有2部机组共1.8百万瓩容量,提供全国2.8%电力;第一部为美国提供的压水反应堆(PWR)。1975年,巴西政府曾提出一全面自主核能技术之政策,且与德国签定一合作协议,将在15年内供应8部1,300百万瓦机组;然而,因资金不足干扰了前二部巴西-德国反应器之兴建,直到1995年,第一部才开始兴建,并在2000年开始运转;另一部则只部分兴建。2006年,政府宣布继续完成该机组,并于2015年开始,在单一厂址内增建4部1,000百万瓦机组,故到2030年,该国之核能容量将增加为8百万瓩。[8]

欧洲[编辑]

 英国[编辑]

英国有19部运转中机组共10.2百万瓩容量,在2007年发电为全国的15%;该比例由于机组退役,在近年来从约25%逐年下降。除了1部外,其馀将在2023年前关闭;此外,约有全国3%的电力是由法国的核电所供应。在2006年,政府开始进行国家的能源政策评估,结论为建议替换核能电厂,以符合能源安全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政府已澄清任何新电厂将给予融资,并由私人部门兴建;政府已说清楚需要新建核能电厂,但还是希望由市场机制来决定兴建的范围及速率。[9]

 法国[编辑]

法国有59部机组共63.3百万瓩容量,为全世界第二大核能发电国,仅次于美国;惟其核能发电占比(2007年为77%)为全世界第一。法国从70年代为一净能源进口国,迄今法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净电力输出国。因此电力为法国第四大输出项目,每年可赚30亿欧元。法国电力公司(EDF)将其总发电量的15%出口至邻近各国,成为世界第一的电力出口国。法国在经济合作开发组织的30个加盟国家中,为第四大能源消耗国,但法国每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却是第24名,主要是大部分电力来源为核能发电之故;同时核能发电也在法国自给能源规划中扮演重要角色,使其能源自给率高达50%。核能年发电量自1990年起历经14年,成长了43%。法国认为核能为重要的能源供应安全之基础。法国2005年通过的能源法,除明确宣示积极持续支持再生能源发展外,亦指出为提供稳定的生产电力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法国能源政策法仍维持核能的选择架构。[10]

 德国[编辑]

在过去,德国运转的17部核能机组共20.5百万瓩容量,提供约25%的电力;德国核能发电工业于1970年至1989年间蓬勃发展,然而受到1989年车诺比事件及少数政党联盟执政之强硬反核思想,于2001年由德国政府与其主要电力公司达成协议,决定逐步关闭全国的19个核电机组,平均一部核电厂寿命为32年。在福岛核灾前,德国总理梅克尔支持核能,因此曾经于基民盟内部会议上表示:逐步淘汰核能的决定是错误的,德国在八大工业国中已被孤立于核能议题之外,尤其义大利英国政府修正政策后,更公开支持核能,梅克尔更于结论中指出一定要再重新讨论核能发电的议题。[11]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灾之后,德国的17个运行的反应堆中的8个已经被永久关闭,剩馀的六座核电厂也将陆续退场,预计于2022 年底全数关闭。[12]

 瑞士[编辑]

瑞士共有5部核能机组在运转共3.2百万瓩容量,核能占总发电量40% 。 瑞士1957年通过有关核能宪法条文,1969年第一部核能机组开始商业运转,至1984年共计完成5部核能机组,提供约40%电力需求;然而瑞士1990年公投通过10年停建核能电厂,后又于1998年通过至2014年废除核能电厂。然而2000年瑞士的二氧化碳规定又重起核电的重要性,遂于2003年通过反对放弃核能电厂。瑞士政府并于2007年宣布新的能源政策,其中包括新建核能机组以提供作为基载电力,依据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WNA)最新资料显示,目前瑞士已提出计画兴建3部核能机组,容量约为4百万瓩。[13] 2011 年 5 月瑞士政府决定放弃建造新的反应炉,而原本的 5 座将陆续服役到 2034 年为止。[14]

2016年11月27日,瑞士对于是否提前让五座核电厂于二○二九年完全除役的提案举行公投,法新社报导,根据最后结果,54.2%选民拒绝这项绿党倡导的加快除役计画。如果公投通过加快废核倡议,米勒贝格(Muehleberg)以及贝兹诺一号和二号(Beznau I and II)核子反应炉将于2017年关闭,接著是戈斯根(Goesgen)核反应炉在2024年除役,莱布施塔特(Leibstadt)核反应炉在2029年除役。公投未通过代表瑞士政府将维持2050年核电厂除役、完全废核的目标。[15][16][17]

 瑞典[编辑]

瑞典有10部机组共9.0百万瓩容量,供应全国约一半的电力。在三哩岛事故后,瑞典议会禁止进一步扩张核能,并朝著如果有新能源可以替代核能,将于2010年开始进行各电厂的除役。2部600百万瓦机组依序于1999、2005年关闭;然而,由于来自商会之压力,剩馀的机组将可运转40年,并在2012-2025年间关闭。在民意调查中,2004年4月有77%的瑞典民众认为抑制温室气体排放是环境保护的首要议题,有80%的人认为应该继续甚至增加核能发电。2005年3月的民意调查中,这个选项的支持者已经增加到83%,且瑞典是唯一一个课征核能税的国家(1度电约0.67欧元)。2008年5月瑞典首相发表:“迈向2020的无油国家宣言”,其中亦表示核能发电在瑞典已视为减碳且低成本的能源选项之一 。[18]

 俄罗斯[编辑]

俄罗斯联邦的电力需求急遽上升,有31部机组核能装置容量达21.7百万瓩,其中几座是为社区提供暖气。核电容量为10%,但发电量则随著电厂绩效改善而增加,容量因子由1998年的56%,提升为2007年的75%。2007年,核能发电供应全国16%电力。目前有7部机组兴建中,总容量有4.7百万瓩(含2部小型32百万瓦的浮载式机组)。在2006年,国有业主Rosenergoatom宣布,在2020年核能发电占比(总容量为44百万瓩)目标为23%。在2007年,政府核准一个至2020年的兴建计画,设想为自2009年开始每年新建1部机组,自2012年起每年新建2部机组,自2015年起每年新建3部机组,自2016年起每年新建4部机组;则至2020年,核能发电将产生3,530亿度电,为2004年2.5倍。[19]

亚洲[编辑]

 日本[编辑]

日本为第四大核能发电国,仅次于美、法与瑞士。目前有55部机组共47.6百万瓦容量,提供全国30%的电力,若扣除核能发电,电力自主率仅约4% 。日本2006年公布国家能源新战略及核能立国计画大纲,明述主要目标在于实现全球能源永续发展及确保日本能源供应安全,相关核能具体内容包括:(1)提高现有轻水式反应器的运转效率,建议提高核能发电占全国总发电量比例30%甚至40%以上;(2)投资新建、扩建和改建核能电厂;(3)2006年起建造第2座放射性废弃物处置厂;(4)将快中子滋生反应器示范建造、试运转日期提前至2025年;(5)积极参加美国主导的全球核能伙伴计画(GNEP)。而日本社团法人原子力产业会议(JAIF)更预估,2050年核能发电将占全国的60%且于2008年10月16日发表“2100年核能愿景─对低碳社会的建言”,系利用其累积研究开发成果的技术,以及目前致力于实用化研究开发的技术,评估到2100年时,对石化燃料的依存度可从现在的85%降低到30%,同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可降低到现在的10%。则推算2100年核能所占发电量比率为核分裂炉53%(其中轻水炉18%、快滋生式反应炉35%)、核融合炉14%,合计67%。[20]

 韩国[编辑]

目前韩国运转中的核能机组有20部,总装置容量约17.7百万瓩,核能发电比例为38.6%,另有4部机组正兴建中,规划兴建的机组亦有4部。南韩于2008年进行每隔五年的国家能源基本计画检讨,依据其在首尔举办的2030年国家能源基本计画第二次听证会,目标将石油依赖度降低10~33%,除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及提升再生能源普及率外,并计划将核能发电装置容量从目前的26%提升至41%,至2030年将新建11部核能机组。在2000年定版的国家第五长期电力发展计画下,2016年以前,8部机组将会兴建;其中6部机组(6.5百万瓦总容量)正兴建中,而其馀2部(2.8百万瓦)则规划中。预估核能发电量将从2007年的1,370亿度电增加为2020年的2,250亿度电。[21]

 中华民国[编辑]

中华民国目前共有四部核能机组运作中,两部机组兴建中,核能电厂的装置容量为5.1百万瓦瓩,核能发电比例为9.3%的电力[22]

政府于2000年以“非核家园”为主轴推行能源政策,当时并以“环境基本法”第23条条文:“政府应订定计画,逐步达成非核家园目标;并应加强核能安全管制、辐射防护放射性物料管理及环境辐射侦测,确保民众生活避免辐射危害”,明确限制核能的发展,电力基载能源转向碳排放高的天然气经济部能源局公布的2007年进口能源依存度已达99.38%,其中石油依存度达49.68%且近乎全部仰赖进口。[23] 在2008年12月份的台电购发电量结构[24]当中,火力发电占发电量55.6%,核能发电仅占发电量13.3%,再生能源则约占1.2%。台湾的人口约占世界人口0.3%,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6年约为265百万吨,却占有全球排放约1%;故二氧化碳人均排放量高居世界前几名,其中能源部门占二氧化碳排放约62%;台湾的每单位发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值为630公克,相较于邻近日本的约为430公克,南韩约为420公克,高出其约50%。因此台湾政府于2008年6月订定“永续能源政策纲领”,其中提到“促进能源多元化,提高低碳能源比重,并将核能作为无碳能源的选项;发电系统中低碳能源占比由40%增加至2025年的55%以上”,并拟定二氧化碳减量目标为“于2016至2020年回到2008年排放量,并于2025年回到2000年排放量”[25]。另于同年8月通过“能源安全策略报告”,规划逐年将自产再生能源及准自产核能占总供给的比例,由2007年的9%大幅提高至2025年的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能发电技术发展约20年,在核电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工程建设、专案管理及营运管理等方面,皆已具备相当的基础与实力。自从1994年,第一座电厂运转后,就积极推动其核能计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需求每年以大于8%成长。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国大陆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运行的核电机组共47台,总运行装机容量48731.16MWe。2019年上半年中国大陆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1600.14亿千瓦时,约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4.75%。[26]

 印度[编辑]

印度约自1970年开始,即把核能发展视为保障国家能源自主的重要能源政策,曾规划在2020年将核能装置容量提升至20百万瓩,达核能发电占全国总发电量比例25%之目标,但计划推进不顺;目前在印度共有二十余部核能机组,此外兴建中的数部核能机组亦开始试运转。核能发电于2007年,由其总3.8百万瓩容量,供应了全国2.5%的电力。印度短缺石化燃料,故至2050年核能发电预期将有25%的贡献。[27]

非洲[编辑]

 南非[编辑]

南非有丰富的煤蕴藏量,但位于其东北;大量电力需求在邻近开普敦德班的海岸区。为避免无效率的长途煤或电力传输,在80年于邻近开普敦Koeberg兴建核电厂,该厂为2部法国设计的900百万瓦级PWR。由国营的Eskom所拥有及运转。核能则于2007年供应全国电力的5.5%。政府对于未来之核电有强烈的期待,在2007年,Eskom董事会核准到2025年将兴建核电厂达20百万瓩容量的可行性评估;并先以4百万瓩的PWR开始,第一部于2016年运转。目标为在2025年时,南非之电力有25%由核电供应。南非核能公司预期以一初期24部压重水式核反应炉搭配12部大型新的压水反应炉机组,使得核能容量在2030年增加到约27百万瓩,或发电量占全国之30%。[28]

参看[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The Database on Nuclear Power Reactors. PRIS. [2021-06-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3) (英语). 
  2. ^ Operational & Long-Term Shutdown Reactors. PRIS. [2021-06-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3) (英语). 
  3. ^ Michael Dittmar. Taking stock of nuclear renaissance that never wa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Sydney Morning Herald, August 1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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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Nuclear Power in the France. 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 2009 [2009-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19). 
  11. ^ Nuclear Power in the Germany. 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 2009 [2009-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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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中央通讯社. 瑞士公投 否決加快核電廠除役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 NEWS. [2017-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8). 
  16. ^ 联合新闻网. 瑞士核電廠提前除役公投 未過關 | 國際焦點 | 全球 | 聯合新聞網. 联合新闻网. [2017-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8). 
  17. ^ 瑞士核能公投闖關失敗 核電廠維持2050年除役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7-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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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Nuclear Power in the Russia. 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 2009 [2009-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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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Nuclear Power in the Korea. 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 2009 [2009-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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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台灣電力公司月刊第533期 (PDF). 台湾电力公司. 2009 [2009-02-2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4-05-02). 
  25. ^ 永續能源政策綱領. 中华民国行政院新闻局. 2008 [2009-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2-25). 
  26. ^ 2019年1-6月全国核电运行情况.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 2019-07-29 [2019-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5). 
  27. ^ Nuclear Power in the India. 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 2009 [2009-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11). 
  28. ^ Nuclear Power in the Africa. 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 2009 [2009-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