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素 (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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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素(7世纪?—696年12月26日),亳州(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他是李敬玄之弟,唐朝官员、武周时代的同凤阁鸾台平章事

李元素有吏才,初为武德县令。当时怀州刺史李文暕横征百姓献佛像,官吏不敢有异议。李元素抗词李争,李文暕减损其制,以家私之财助营。692年八月十六检校地官侍郎李元素被武则天任命为文昌右丞(尚书右丞)、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加银青光禄大夫九月廿二,他和其他的宰相李游道王璿袁智弘崔神基还有春官侍郎孔思元益州长史任令辉,被酷吏王弘义诬陷。一起流放到了岭南。694年十月壬申,以文昌右丞李元素为凤阁侍郎(中书侍郎),右肃政中丞周允元检校凤阁侍郎,并同凤阁鸾台平章事

明堂县尉吉顼合宫县尉来俊臣密告箕州刺史刘思礼洛州录事参军綦连耀、凤阁舍人中书舍人)王勮谋反。河内王武懿宗武则天伯父武士逸的孙子)命刘思礼牵连朝廷官员,说这样可以免死。刘思礼诬告凤阁侍郎(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孙元亨、李元素、知天官侍郎石抱忠刘奇给事中周譒及王勮的哥哥泾州刺史王勔、弟弟监察御史王助等,共三十六家,万岁通天二年正月廿四(696年12月26日),全被灭族。神龙初年被昭雪。

子李志德,陇州刺史。李志德生李构。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