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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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维源
性别
出生(1840-03-21)1840年3月21日
大清福建省台湾道淡水厅板桥
逝世1905年6月16日(1905岁—06—16)(65岁)
 大清福建省泉州府同安县
国籍 大清
职业企业家
活跃时期满清末年
林维源
汉字 林維源
白话字 Lîm Ûi-goân
台罗拼音Lîm Uî-guân
汉字 冏卿
白话字 Kéng-kheng
台罗拼音Kíng-khing
表字
汉字 時甫
白话字 Sî-hú
台罗拼音Sî-hú

林维源(1840年3月21日—1905年6月16日),字时甫,号冏卿台湾台北板桥人,祖籍福建省漳州府龙溪县白石堡吉上社,板桥林家族长,生父林国华,养父林国芳。是一位富商、绅士官吏。曾任太仆寺帮办台湾抚垦大臣等职。林维源与其兄林维让属板桥林家第四代,将林家声势推上最高峰,板桥林家花园也多在其手中完成。清朝马关条约割台于日本后,迁居于闽南厦门至卒。

简介[编辑]

维源为林国华之子,幼时被过继予国华之弟林国芳,林维源兼祧国华、国芳两房。

1862年林国芳病死,林维源继任为族长。

刘铭传台湾巡抚时为贯彻“招抚生番、清除内患、垦殖番地、扩张疆域”之政策,维源设立抚垦局于大溪

1884年法国侵略台湾(见“中法战争”,台语俗称西仔反),抗法军队出现经费困难,林维源主动借给公家20万两,以充军饷。

1886年奉朝廷命以太常寺少卿身分担任帮办台湾抚垦大臣台湾北部抚垦事务的主官[1]。帮办抚垦大臣虽受督办台湾抚垦大臣台湾巡抚兼任)管辖,但实为北台湾山地及台湾原住民区域之实际统治者,因此林维源成为台湾清治时期唯一本籍为台湾的地方主官。

维源任内多次领军与台湾原住民对仗,成果颇钜。至于文事方面,也曾在台北大天后宫设立番学堂汉化原住民族。并多次带领大溪原住民族学童至板桥参观文物。抚垦工作至1886年、1887年以有垦田万亩的成效。而后又助刘铭传完成台湾土地清丈,于1890年晋封“太仆寺”。

此外,于经商方面,维源的建祥号为当时最大茶商,又与知名买办李春生创立建昌公司投资房地产。维源生意头脑极佳,曾与其兄林维让捐助五十万两白银资助台湾矿物铁路建设;又参与樟脑输出的事业。于1895年台湾民主国成立后,避走唐山厦门就未再参预官家事务。甲午战争日本政府曾因台湾管理经费巨大,伊藤博文打算把台湾卖给法国。林维源率领台湾百姓欲筹金赎身,清政府却极力阻挠。后林维源于福建厦门隐居,直至逝世。[2]

惟据许雪姬的研究,林家在1902年时在台产业仅约312万日圆[3]

家族[编辑]

  • 元配外,有侧室四人。林维源育有四子:林怀训(林训寿,长子,早夭)、林祖寿(三子)、林伯寿(四子)、林松寿(五子);另有一女 林月(1873-1911)。此外,有养子林尔嘉(次子)。又林维源女儿林月于七个月大时(1874年)过继给郑谷(林维源祖父林平侯曾佣于米商郑谷家)的孙子郑财为养女(长女;再姓为郑月,郑月后适米商(米捣业)王清之长子王佛来为妻,再姓为 王郑月;后王郑月生一女王大目(1897),后王大目适米粮运输商蔡必萍之长子蔡长廉为妻,再姓为蔡王大目;即林维源外孙女。[4]

参考资料[编辑]

  1. ^ 洪安全(总编辑); 冯明珠; 郑永昌; 陈维新; 陈龙贵; 李天鸣; 王福寿; 林信美; 张起玉 (编). 清宮臺灣巡撫史料 初版. 台湾: 国立故宫博物馆. 2006年9月: 44. ISBN 978-957-562-495-8. 
  2. ^ 甲午战争后 台湾百姓曾计划凑钱买回国土 - 凤凰网. [2008-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1). 
  3. ^ 许雪姬,〈林本源邸园的兴筑与变迁─家族与庭园的历史〉
  4. ^ 连横·《台湾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