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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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当选(英语:Walkover),是选举文化的一种现象,当一个地方、组织或社团的选举中,只有一位候选人,或是复数选举区制度下的选举,某地区应选出之名额大于或等于候选人人数,候选人即是在“毫无对手之下”当选,不必进行拉票投票开票谢票等活动[1]。在体育赛事中,walkover以“不战而胜”作称呼。

自动当选的例子[编辑]

香港[编辑]

行政长官选举[编辑]

200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由于只有董建华参选成功(获超过70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提名),因此毋须经筛选自动当选(连任),选举原本计划于2002年3月24日举行,但由于绝大多数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提名已被董建华取得,其他有意参选人在未能取得足够提名的情况下,董建华自动当选。

2005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由于只有曾荫权参选成功,因此自动当选,选举原本计划于2005年7月10日举行,但由于绝大多数选举委员会的提名已被曾荫权取得,另外两位有意参选人在未能取得足够提名的情况下,已在提名期完结前6月15日公开宣布弃选。选举主任朱芬龄法官在6月16日宣告曾荫权在选举中自动当选[2]

然而,于2006年通过的行政长官选举条例修正案中,第5部“选举及投票”26A条(2)列明,即使只有一人参选成功,选举委员会仍需进行投票,该唯一参选人仍需取得超过一半的选举委员会名额的支持票(即601票)才可当选。若正式投票时支持票不足此数,该选举则为无效,并须重新展开提名及选举程序。此修订排除了往后行政长官选举中任何人士自动当选的可能性。

立法会/立法局[编辑]

自1985年英治时期立法局开始间接选举以来,以特定行业为选民基础的功能组别,因所属行业的选民人数及性质(例如以个人或是公司名义提名/投票)上的差异,个别的界别或于选举以外自行推举代表,并作为该所属界别的参选人,这些参选人在绝大部分情况都会在没有其他竞争者下在其界别自动当选。

2012年8月1日,东方日报官网有报导指近年更有每届递增趋势,其中2000年有九人自动当选,2004年增加至十一人,及至2008年再增至十三人,2012年届更有破纪录的十六人,当中十人是角逐连任,经济动力和自由党各占三人。[3]

另外乡议局、商界(第二)两界别,自其界别设立以来,历届的议席均由自动当选产生。

相关字词[编辑]

参见[编辑]

  1. ^ 2006年香港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 [2012-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9). 
  2. ^ 行政长官选举结果公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政府新闻,2005年6月16日
  3. ^ 東方:16人自動當選建制派玩晒. [2012-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