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帕·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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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帕·印卡西班牙语:Sapa Inca;克丘亚语:Inka Qhapaq,音印嘎·卡巴吉),或译萨帕·印加,是古代印加帝国君主的称衔,“萨帕”,意为“独一无二”,“印卡”意为君王,意思就是“独一无二的君主”,常被直译为大王大君。从传说中的第一代印加君王曼科·卡帕克开始,便采用此一称衔,以代表这是最高统治者。到了印加帝国末代王阿塔瓦尔帕,被西班牙征服者所擒杀,标志著“萨帕·印卡”失去了印加帝国的统治权,但其后的西班牙人所立傀儡,以及反西班牙人的印加领袖(见新印加王国),仍采用这个称衔。

释名[编辑]

萨帕·印卡的含义[编辑]

“印卡”本是人物尊称,在印加帝国时代的克丘亚语里,泛指君主王族,所以这个称谓会随人物的身份而产生不同的含义。例如用在国王身上,意思就成为“国王”或“皇帝”,用在王族男性成员身上,意思就是“王室血统的男子”(必须是男系方面的后代才能使用)。

为了把君主跟一般的王族人员区别开来,便产生了“萨帕·印卡”这个词。“萨帕”意思是“唯一的”,跟“印卡”合起来就是 “独一无二的国王”,或“独一无二的皇帝”,或“独一无二的君主”。

萨帕·印卡的任何亲属,即使是王储,都不可使用这个称谓,因为国王只有一人,绝不允许其他人使用。[1]

其他称号[编辑]

印加君主除了采用“萨帕·印卡”外,还有其他称号:

  • 瓦克查库亚克(Huacchacuyac):意谓“穷人的爱护者和恩人”,从传说中的第一代“曼科·卡帕克”便开始使用,因为印加人认为君主是特别关心百姓福祉的。[1]
  • 卡帕克(Cápac):意思是“对百姓富有宽宏仁爱之心和享有帝王的尊严”。只能君主一人享有。[1]
  • 因蒂普·丘林(Intip Churin):意思是“太阳的儿子”。按宗教说法,所有王室血统的男子都是太阳的后代,所以这个称号可授予所有这些人,女性王室成员除外。[1]
  • 尤潘基(Yupanqui):本是动词,意指“你将讲述”,用作称号,意思便成为“你将讲述他(君主)的丰功伟绩、杰出品德、博大胸怀、慈悲心肠和温柔性格”,是一种典雅的用法,情况跟古罗马人对皇帝称呼为“奥古斯都”相同。[2]

施政概况[编辑]

本质温和,权力绝对[编辑]

据美国学者普雷斯科特William Hickling Prescott英语William Hickling Prescott)的分析,萨帕·印卡的政府本质上是温和的,但形式上却是纯粹而绝对的专制。因此,即使是任何印加贵族,也必须双足赤裸、肩挑轻担,以示恭敬。萨帕·印卡还集宗教、军事、财政、法律大权于一身:他作为太阳神的代表,居于僧侣们之首,主持最重要的宗教仪式;他创建军队,时常亲自指挥;他收税款,制定法律,任命法官执行法律,而又随心所欲免法官,所以“一切尊严、权力、利益的泉源”。[3]

阿南(上)与乌林(下)的二元管理[编辑]

印加帝国的国都及各个城市、民族,均采用“阿南”(Hanan,意为上)及乌林(Hurin,意为下)的分治制度,例如在首都库斯科,分成“阿南库斯科”及“乌林库斯科”(传说从印卡·罗卡开始,历代的萨帕·印卡居于阿南库斯科,而该部份亦占有支配性的地位);又例如帝国境内的昌卡人,被分成“阿南昌卡”和“乌林昌卡”,各有领袖来统治。[4]

将帝国分成四大行政区[编辑]

印加诸王将帝国分成四大行政区,称之为“塔万廷苏尤”,意为“世界的四个部份”。以国都库斯科为中心(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维加说“库斯科”在印加人的专门语言中意为“大地的肚脐”)。东部称为“安蒂苏尤”,西部称为“孔蒂苏尤”,北部称为“钦察苏尤”,南部称为“科利亚苏尤”。这四个大行政区,就代表印加帝国伸向四方的整个国土,所得到的新征服地,不论距离有多远,都会归入这些行政区中,如南方的智利归入科利亚苏尤、北方的基多归入钦察苏尤[5]

军事政策[编辑]

  • 兵员的征集:印加军队从各省征集,某些民风较强悍的省份,所征集的士兵人数会较他省为多。人民达到一定年岁就去当兵,并定时轮番和接受训练。在印加帝国后期,萨帕·印卡拥有的军队甚为庞大,可把多达二十万人的大军投入战场,而且具有作战技能及遵守秩序。[6]
  • 武器的制造:印加帝国军队的武器,通常是弓箭(安装铜头或骨头)、长矛、标枪、短户、战斧或戟,以及投石器。头部有头盔保护,一般饰以木头、野兽皮,高级军官的头盔更饰以金银宝石。[7]
  • 道路设施的修建:印加诸王重视交通系统的建设,使军队能行动迅速,甚而可以在短时间内从从遥远的地方召集到一起。[8]例如迈塔·卡帕克为了方便行军,便在阿普里马克河修建柳索桥,经常维修。[9]

田地分配政策[编辑]

印加帝国把土地分为三部份,一部份献给太阳神,一部份分给萨帕·印卡,另一部份分给人民,目的在于维持人民的生活。耕作土地亦有既定程序:先耕种属于太阳神的土地,然后是老、病、孤、寡及现役士兵的土地,然后耕作自己的土地,最后耕作属于萨帕·印卡的土地。[10]

税项征收[编辑]

印加人民向萨帕·印卡缴纳的东西主要有四种:属于萨帕·印卡土地上的收获物、用国王的牲畜的毛制的衣服、用各省所产东西所制的武器和鞋子。据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维加所说,印加诸王的征收方针是温和的,所以没有人感觉负担太重(普雷斯科特认为人民负担其实是足够沉重的,因为王族成员、贵族、官员、僧侣们都是免税的,支付政府全部开支的都是人民[11])。但亦不容许有懒人存在,所以即使是丧失劳动力者,也要缴纳从自己身上抓来的虱子,从而保持好卫生。[12]

巡视领土[编辑]

萨帕·印卡经常巡视领土,是他与人民沟通的最有效方式。萨帕·印卡每隔数年进行一次,排场盛大,在巡视路线的沿途,不时停顿倾听臣民诉苦,或者解决某些由法庭呈奏的事项。这些巡视,都使在场观看的臣民欣庆欢呼,把萨帕·印卡过所到之处奉为圣地。[13]

宗教政策[编辑]

印加诸王要求人民信奉太阳神,但其他少数民族的神像郤不会遭破坏,而是放到国都库斯科,在帝国的低级神灵中占有席位,并作为抵押品,让这些民族较少叛变的想法。[14]

设置红灯区[编辑]

据《印卡王室述评》记载,印加诸王为了防止造成更大的危害,乃允许妓女(Pampairuna,“潘派鲁妠”)存在。妓女住在野外的破旧茅屋里,各自独立,互不相连,不得进村,以免和其他妇女往来(“潘派”意为广场和田野,“鲁纳”意为人或人群。合起来就是“住在野外的人群”)。虽然妓女得到历代萨帕·印卡的允许,但身份俾微,备受蔑视。[15]

服饰[编辑]

16世纪时所绘的萨帕·印卡帕查库特克像。图中可见萨帕·印卡的华美服饰及大耳环。

萨帕·印卡的服饰为Mascapaicha英语Mascapaicha,其极奢华,以证明他们非比常人。他们的衣著,是以当地最好的羊毛织制,染成色彩缤纷,镶有大量金饰和宝石。而头饰则是一种称为“廖图”(Llautu)的辫状头巾,编成好几种颜色,比手指略细,盘在头上绕四、五个圈,圈成花环的样子。上面还直插两根珍禽的羽毛,叫做“科拉肯克”(Coraquenque),是专供王家使用的标记(伤害或捕捉这种鸟要处死刑)。萨帕·印卡又会在耳朵上穿孔,挂上大耳环,使耳垂上的肉长得相当大。[16][17]

婚配制度[编辑]

王后[编辑]

从传说中的第一代君王曼科·卡帕克起,便有了与自己姊妹结婚的传统。他们认为萨帕·印卡代表太阳,他的姊妹就代表月亮,亦应当作萨帕·印卡的妻子,称为“科娅”,意为王后或皇后。如果没有亲姐妹,就与王室血统中最近的女亲属通婚,如堂姐妹、侄女或姑母。印加王室后代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维加说,其实兄妹或姊弟结婚是要保持血统的纯洁,同是为了将来继承王位的儿子,从母系和父系两方面都有权统治国家。[18]

太阳贞女宫[编辑]

除了娶姊妹为妻外,萨帕·印卡还在国都库斯科和地方成立“太阳贞女宫”。在库斯科的贞女宫,入选的女性必须是印加王族的女儿,根据其血统高贵程度和姿容秀美来挑选,而且总是选八岁以下的女童,以确保是处女。获选进入贞女宫的,都是献给太阳作妻子的。这类贞女通常有一千五百多个,而且不设上限,而混有外来血统的女子,则不得进入。贞女的日常生活,就主要是劳作和纺线织布,为萨帕·印卡和王后制作服饰及祭献用衣物等等。另外,男性一律不准进入,除了萨帕·印卡有权入见(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维加说那些萨帕·印卡不愿享用这特权,为的是不想任何人奢望得到此一权利)。[19]

库斯科外,还在国境的主要省份设立太阳贞女宫。能选入的,既有王室血统的女性,亦有混血的女性。这些贞女是作萨帕·印卡(不是太阳神)的妻子或嫔妃,所以必须非常美貌才可入选,并不许赐给任何人作妻子。所以未能得幸的贞女,便要留在贞女宫中,直到年老为止,才可以自由地回到家乡,获分土地房屋,享受侍奉,又或者继续留在贞女宫,直至故去。而得幸的女子,因为已经破身,以不能再回贞女宫,而只能在王宫中充当王后的侍女或仆人,直到被辞退为止,然后回乡,同样会获分土地房屋及受到侍奉。[20]

萨帕·印卡的葬礼[编辑]

陪葬品[编辑]

当一位萨帕·印卡驾崩后,他生前的住处,会原封不动,永久关闭(新任萨帕·印卡须要自行筹备新的住所和用品)。其葬礼会举行得既盛大又庄严,一部份生前使用的餐具和宝石、心爱的嫔妃和仆从会被杀死陪葬,或者自杀殉君。[21]

制成木乃伊[编辑]

萨帕·印卡的尸首会被挖出内脏,然后精心地涂上香料,移到库斯科的太阳神庙,与历代萨帕·印卡排成一列,人们为他们的躯体穿上华丽衣服,放在金椅子上端坐著,低垂著头,两手交叉放在胸前,模求使其貌样与在生时一样。[22]

历代萨帕·印卡[编辑]

被征服前[编辑]

姓名 肖像 继承关系 去世年份
曼科·卡帕克
约1200–1230
被认为是因蒂之子 约1230
辛奇·罗卡
约1230–1260
曼科·卡帕克之子 约1260
略克·尤潘基
约1260–1290
辛奇·罗卡之子 约1290
迈塔·卡帕克
约1290–1320
略克·尤潘基之子 约1320
卡帕克·尤潘基
约1320–1350
迈塔·卡帕克之子 约1350
印卡·罗卡
约1350–约1380
卡帕克·尤潘基之子 约1380
亚瓦尔·瓦卡克
约1380–约1410
印卡·罗卡之子 约1410
维拉科查
约1410–1438
亚瓦尔·瓦卡克之子 1438
帕查库特克
1438–1471
维拉科查之子 1471
图帕克·印卡·尤潘基
1471–1493
帕查库特克之子 1493
瓦伊纳·卡帕克
1493–1527
图帕克·印卡·尤潘基之子 1527
尼南·科尤奇
1527
瓦伊纳·卡帕克之子
登基数日后因天花而死
1527
瓦斯卡尔
1527–1532
尼南·科尤奇之弟 1533
被阿塔瓦尔帕杀害
阿塔瓦尔帕
1532–1533
尼南·科尤奇之弟 1533
被西班牙人杀害

被征服后[编辑]

姓名 肖像 继承关系 去世年份 备注
图帕克·瓦尔帕
1533
瓦伊纳·卡帕克之子 1533 西班牙人所立傀儡
曼科·卡帕克二世
1533 - 1544
瓦伊纳·卡帕克之子 1544 西班牙人所立傀儡;
不久后起兵反抗,并把比尔卡班巴作为抵抗中心,建立新印加王国
保柳·印卡
1536 - 1549
瓦伊纳·卡帕克之子 1549 西班牙人所立傀儡;
库斯科进行统治
塞里·图帕克
1544 - 1560
曼科·卡帕克二世之子 1560 在比尔卡班巴进行统治
蒂图·库西
1560 - 1571
曼科·卡帕克二世之子 1571 在比尔卡班巴进行统治
图帕克·阿马鲁
1571 - 1572
曼科·卡帕克二世之子 1572
被西班牙人杀害
在比尔卡班巴进行统治

注释[编辑]

  1. ^ 1.0 1.1 1.2 1.3 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维加《印卡王室述评》,76页。
  2. ^ 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维加《印卡王室述评》,130页。
  3. ^ 《秘鲁征服史》,普雷斯科特著,周叶谦、刘慈忠、吴兰芳、刘方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1-42页。
  4. ^ Nigel Davies: The Ancient Kingdoms of Peru, P.111-112.
  5. ^ 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维加《印卡王室述评》,114页。
  6. ^ 《秘鲁征服史》,普雷斯科特著,周叶谦、刘慈忠、吴兰芳、刘方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3页。
  7. ^ 《秘鲁征服史》,普雷斯科特著,周叶谦、刘慈忠、吴兰芳、刘方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3-74页。
  8. ^ 《秘鲁征服史》,普雷斯科特著,周叶谦、刘慈忠、吴兰芳、刘方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74页。
  9. ^ 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维加《印卡王室述评》,182-184页。
  10. ^ 《秘鲁征服史》,普雷斯科特著,周叶谦、刘慈忠、吴兰芳、刘方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7-59页。
  11. ^ 《秘鲁征服史》,普雷斯科特著,周叶谦、刘慈忠、吴兰芳、刘方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65页。
  12. ^ 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维加《印卡王室述评》,299-300页。
  13. ^ 《秘鲁征服史》,普雷斯科特著,周叶谦、刘慈忠、吴兰芳、刘方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3页。
  14. ^ 《秘鲁征服史》,普雷斯科特著,周叶谦、刘慈忠、吴兰芳、刘方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6-77页。
  15. ^ 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维加《印卡王室述评》,260页。
  16. ^ 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维加《印卡王室述评》,67页。
  17. ^ 普雷斯科特《秘鲁征服史》,42页。
  18. ^ 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维加《印卡王室述评》,74页、249页。
  19. ^ 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维加《印卡王室述评》,234-240页。
  20. ^ 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维加《印卡王室述评》,240-244页。
  21. ^ 普雷斯科特《秘鲁征服史》,46页。
  22. ^ 普雷斯科特《秘鲁征服史》,46-47页。

参考文献[编辑]

参见[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