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怀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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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怀一事件
日期1652年9月7日-9月19日
地点
赤崁沿岸(今台南市中西区)、欧汪(今高雄市冈山区后红里)
结果 荷兰东印度公司成功镇压起事
参战方

荷兰东印度公司

汉人农民武装
指挥官与领导者
尼可拉斯·费尔勃格(Nicolaas Verburgh)
夏佛莱(Hans Peter Schiffely)
郭怀一
兵力
荷军120人
新港社340人
其馀西拉雅族各社共140人
马卡道族1000人
4000-5000人[1]
伤亡与损失
荷军14人阵亡,原住民23人阵亡 3000-4000人阵亡[1]

郭怀一事件为1652年于台湾大员)发生的汉人农民武装起事。当时明郑清军交战,中国沿海进出口贸易遭封锁,农民因甘蔗业衰退而谋生困难,又不满荷兰东印度公司大员当局新征的税目,士兵在临检人头税时的各种恶行,公司也提不出办法来改善农民的困境[2],农民不满累积到了极点,因此引发了此次事件。

这场起事共有四千至五千名汉人参与,约为当时台湾汉人人口的四分之一[2],因事件规模较大,有人便称其为尔后台湾史台湾人频频向统治者反抗的一个先声[3]。虽然郭怀一部众在人数上占有优势,但大部分都只以镰刀为武器[4],不敌荷军的火枪,加上台湾原住民协助荷军,遂被荷军成功镇压。整场事件历经12天后结束,包括未起事的人,共有三千到四千名汉人被杀死或饿死。

起因[编辑]

荷兰士兵的恶行[编辑]

大约1630年代后期,台湾殖民地的支出大幅上升,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当局遂数次催促台湾(大员)设法筹措财源。大员当局原本已有对各种交易征收什一税,甚至出售猎鹿和捕鱼的执照,可是都无法满足开支,当局遂决定增设新税。1640年,大员当局开始向汉人征收人头税,并会派士兵检查是否已缴清[5]。实行不久后,汉人就开始抱怨公司士兵巡查时的诸多恶行:包括故意没收人头税单、夺走各种家当,甚至会在夜间进入住处临检[6]。1651年,汉人头家(cabessa)集体向大员当局陈情,设法阻止士兵滥权。大员当局一度讨论是否废除人头税,但考量人头税是重要财源,决定不废除,只有夜间临检被禁止[6]

农民生活困苦[编辑]

砂糖是当时台湾重要的出口货物,公司因此给予种植甘蔗免税的优惠[7],奖励甘蔗业发展。随著公司引入来台湾的汉人人数逐年增加,带动甘蔗业快速成长,并于1650年达到高峰,此时蔗园面积高达2928。这时因甘蔗业蓬勃发展,农民工资都很高,农场主反而无法雇用足够的人力来收割,不少甘蔗就任其于蔗园腐烂,农场主损失惨重。另一方面,当时明郑清军交战,沿海进出口贸易遭封锁,砂糖对中国出口量减少。有鉴于此,农场主于次年起减少种植甘蔗,并降低农民工资。到了1652年,蔗园面积只剩1314.9甲,不少农民因此失业,生计大不如前[8]。一位于1651年来台湾巡查的公司官员,便提到当时农民的困境:“台湾可以看到汉人很贫穷,有些人因此放弃了他们已开垦的农地。贫穷的蔗农以每个月10-12%的利息向地主借贷,待作物收成后抵债;礼拜天不穿鞋子也要罚款,也得靠找木材来煮饭,必须劳动、工作,却不能挣到一点钱,使得他们不想留在台湾继续开垦而返回家乡[9]。”

贌商负债累累[编辑]

1644年,大员当局开始实施贌社汉人如果想要和台湾原住民村落交易,都必须参与公开招标,得标者就可以独占标得村落的交易权。但是独占带来的暴利实在太诱人,光是把标到的权利再转手卖出,就可净赚不少钱。这促使贌社的标价年年升高,每年所有村落的平均出价,便从1645年的259西班牙里尔real)窜升到1650年2862里尔[10]。不过到了1650年,标价被炒作的过高,加上贌商的获利受到鹿肉价格在中国下跌而衰退,商人无力付清竞标馀款,因而面临破产危机[11]。荷兰文献中有起事的郭怀一曾重复不当标贌金额的记载。

经过[编辑]

赤崁之战[编辑]

1652年9月7日(农历8月5日星期六,中秋节前10天),福尔摩沙的汉人筹备盛大宴会,计画邀请所有的荷兰人参加。离赤崁约20公里的小村庄油村(约在今台南市永康区)头人郭怀一(荷兰语:Fayet)计画宴会后消灭荷兰人,夺取城堡与全岛。当天下午,有7位汉人头家通知大员当局,郭怀一准备在当晚起事[12],荷兰文献记载,郭怀一的弟弟郭保宇(荷兰语:Pauw),为热兰遮城附近村落的头人,反对起事的计画,劝阻郭怀一起事无效,于是亲自前往热兰遮城向台湾长官尼可拉斯·维堡通风报信。[13]维堡大惊,立刻派士兵驻守街角,同时不准汉人在外任意走动,并搜寻汉人的住处是否藏有武器,但一无所获。维堡也派出一位“补差”(geweldige)[14]和4位士兵前往赤崁了解情况,但是赤崁的荷兰人都没听说过郭怀一要起事的消息。补差只得前往油村查看情势,却发现汉人已聚集在一起并准备出动,赶紧返回大员报告。到了午夜,大员居民听说郭怀一部众要进攻的消息,纷纷携带家眷想进入热兰遮城避难,却被当局阻止。当局为了表示大员依旧安全,派出官员在市内过夜;可是人们仍无法安心,大员当局只得同意让妇孺进城,男子需留在城市守备[15]

郭怀一得知事迹外泄,紧急召集一万六千人攻入赤崁,并烧毁荷兰人的住处,四名骑兵挥剑突围冲出赤崁,在8日抵达热兰遮城报告形势。其他荷兰人逃往公司的马厩避难(约在今赤崁楼北方),有8位来不及逃跑的荷兰人被杀,头颅被砍下来挂在竹竿上[16];郭军也虐杀荷兰人的仆人,一些黑人[17]的鼻子、眼睛、耳朵甚至生殖器官都被割掉,一名黑人孕妇更惨遭活生生剖腹取出胎儿[16]。大员当局获报郭军进攻赤崁后,遂派上尉夏佛莱(Hans Peter Schiffely)率领120位火枪兵[18]渡过台江内海前往救援,于11点抵达赤崁岸边。不过荷军船只因海边太浅而无法靠岸,士兵只得下水作战。郭军看见前来增援的荷军,只得放弃包围马厩,转而阻止荷军上岸。可是郭怀一却为了要在何处迎战,和副将六官(Loukequa)发生争执,荷军因此争取到抢滩时间[19]。等到荷军全体上岸,郭军不敌打算往营地撤退,不过郭军早已丧失斗志,到达营地后没作抵抗反而继续逃跑。荷军追击到港冈(Cancon,在今仁德区[20])时,避免兵力分散容易被个别击破,决定返回赤崁过夜。

欧汪之战[编辑]

到了9日,大员当局召集新港社、萧垄社、麻豆社大目降社目加溜湾社西拉雅族战士来搜索逃匿郭军,另外派凤山八社的马卡道族1000人在冈山附近备战[20]。承诺原住民每杀死一人,就奖赏一匹花棉布,经过两天搜捕,总共杀了500位藏身在农田的汉人。11日,当局接获郭军约4000~5000人再度于欧汪(今高雄市冈山区后红里)聚集[21],并将家眷及补给品都搬过去,准备长久对抗,当局便决定摧毁郭军的据点。

12日,荷军和西拉雅联军共600人进攻欧汪,当地的入口被阿公店溪给切断,郭军就扎营在河湾旁的小山上[22],虽然占尽地利,却没有将一条通往营地的道路切断,荷军得以顺利找到营地。郭军发现荷军便冲下来进攻,西拉雅联军因畏惧郭军气势而不敢迎击。荷军只得靠自己先迎战,立刻将所有火枪兵以8人编成一英语Volley fire (infantry tactic)volley),每排轮番射击4回。荷军密集的射击很快就击溃郭军攻势,西拉雅联军再展开追击,杀死郭军约2000人。郭怀一在逃亡时被一位新港人用箭射死,当局将他的头颅悬挂在热兰遮城前的木杆上[23]。馀众再往南逃,在麻里麻仑社附近(在今高屏溪右侧[24])被调来备战的原住民俘虏。荷军将郭军的据点焚毁,13日傍晚时返回赤崁。直到19日,残馀起事首领全部被捉,整场事件才告结束。当局向汉人首领拷问起事原因,其中六官被处以火刑,其他人也被酷刑处死[25]

影响[编辑]

整场事件严重打击台湾农业的发展,许多储存在农舍里的蔗糖稻谷都被销毁;况且大量农夫被杀,农田欠缺人手收割。原本预估蔗糖产量可达11000~12000担,仅收成8000担。公司贷给汉商价值40000里尔的胡椒,因此只收到值20000里尔的蔗糖作为偿款[26]。大员当局虽然鼓励原住民耕种,但成效不彰,最后决定仍由汉人耕种,并让大员北方的原住民部落,可以免缴人头税来雇用汉人[27]。后来汉人因战乱而涌入台湾,农业才逐渐复苏。

有鉴于荷军士兵的恶行酿成这场冲突,大员当局决定把人头税包给贌商去征收,免去承担士兵恶行的责任。当局也提升对汉人的戒心,严格禁止汉人持有武器。同时,大员当局认为士兵不方便到妇女住处巡查,汉人或许会将武器藏在妇女房间[28],因此不再鼓励汉人妇女移民来台湾,取消了妇女免缴人头税的措施。

当时各村办理司法案件的政务员未受过专业法学训练,许多案件必须交由大员法庭处理,转呈案件就耗费不少时间。大员当局决定在赤崁新设一位地方官荷兰语landdrostlanddrost),来管辖当地荷兰人、汉人、原住民的司法案件。此外,地方官还需召集两位汉人头家及两位司法评议会的议员,每个星期开会两次,以便减少汉人和荷兰人之间的冲突[27]

大员当局考量赤崁缺乏坚固的据点,以致于遭受攻击时,人们只得逃入马厩避难。决定在赤崁新盖一座堡垒来加强防卫,并取名为普罗民遮城(意为省城,今台南市中西区赤崁楼[29]

事后,从汉人俘虏口中得知郭怀一曾暗示部下郑成功即将派遣一支舰队前来攻取台湾,荷兰官员对此虽然是半信半疑,但仍慎重其事地派人前往中国侦查郑成功军队的动向。据学者研究,郑成功与郭怀一事件的关联性不大,郑成功当时正忙于与清军的战事,无暇顾及台湾。[30]。将郭怀一事件与郑成功作连结的史家连横,在《台湾通史》中将郭怀一视作抗荷先驱,目的为强化汉人的民族意识。

注释[编辑]

  1. ^ 1.0 1.1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报告参见:程绍刚译注,《荷兰人在福尔摩沙》,台北:联经,页357-358。Dapper及Valentyn的著作皆记载有16000人起事,10800人被杀,然而中村孝志认为其过于渲染。参见:中村孝志《荷兰时代台湾史研究 下卷:社会、文化》,台北:稻乡,页201
  2. ^ 2.0 2.1 Tonio Andrade原著,郑维中译,《福尔摩沙如何变成台湾府》,台北:远流,页318
  3. ^ 黄昭堂 〈第二次大战前台湾人意识的探讨〉《台湾沦陷论文集》,台北:财团法人现代学术研究基金会,页82
  4. ^ Johannes Huber原著,林伟盛译,〈中国移民对抗东印度公司:1652年的郭怀一事件〉《台湾文献》第53卷3期,页119
  5. ^ 《福尔摩沙如何变成台湾府》,页296-298
  6. ^ 6.0 6.1 《福尔摩沙如何变成台湾府》,页301-303
  7. ^ 杨彦杰,《荷据时代台湾史》,台北:联经,页184
  8. ^ 〈中国移民对抗东印度公司〉,页104-106。
  9. ^ 张筱玲,《荷兰与西班牙台湾史研究-以文献的中文翻译问题为例》,国立花莲师范学院乡土文化研究所硕士论文,2004年,页112。不过Huber指出,这位公司官员是维堡的政敌,或许过于夸大汉人的困境
  10. ^ 《福尔摩沙如何变成台湾府》,页309-310
  11. ^ 《福尔摩沙如何变成台湾府》,页314-315
  12. ^ 〈中国移民对抗东印度公司〉页119
  13. ^ 甘为霖. 第一部分.3.9.郭懷一事件.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荷兰时代的福尔摩沙]. 由李雄挥翻译. 翁佳音校订;荷文原著:法兰汀(François Valentijn)《新旧东印度志》 修订新版. 台北市: 前卫. 2017-09: 124–127,148–149 [荷文原著数位档案1044-1045页 1726年;英译本63-64页 1903年]. ISBN 978-957-801-817-4. 
  14. ^ geweldige是古荷兰文,有各种不同的翻译,本文依据张筱玲的翻译。其他尚有:Huber英译成constable;村上直次郎日译《巴达维亚城日记》第二册,郭辉中翻译为刑事;《巴达维亚城日记》第三册,程大学中译成警吏;《荷兰人在福尔摩沙》程绍刚中译为专人。
  15. ^ 〈中国移民对抗东印度公司〉,页119-120
  16. ^ 16.0 16.1 〈中国移民对抗东印度公司〉,页120;程绍刚译《荷兰人在福尔摩沙》,页357
  17. ^ 当时荷兰人泛称皮肤棕色的东南亚人种(包含台湾原住民)为黑人,参见:江树生,《梅氏日记》,台北:汉声,页36
  18. ^ 〈中国移民对抗东印度公司〉,页120。另外《荷兰人在福尔摩沙》页357,该上尉的名字为(Hans Peter t' Chaffelij),士兵数则是160人。
  19. ^ 〈中国移民对抗东印度公司〉,页100
  20. ^ 20.0 20.1 《荷兰与西班牙台湾史研究》,页120-121
  21. ^ 欧汪所在,清代方志有台南市将军区、高雄市冈山区两种说法。据后人考证,冈山后红较为正确,见范胜雄,〈郭怀一抗荷事件三地点试探〉《台湾文献》49卷1期,页97-98;张筱玲,《荷兰与西班牙台湾史研究》,页123
  22. ^ 《荷兰与西班牙台湾史研究》,页123
  23. ^ 〈中国移民对抗东印度公司〉,页122-123
  24. ^ 《荷兰与西班牙台湾史研究》,页124-125
  25. ^ 范胜雄,〈郭怀一抗荷事件三地点试探〉,页99
  26. ^ 《荷兰人在福尔摩沙》,页361-362
  27. ^ 27.0 27.1 《福尔摩沙如何变成台湾府》,页362-365
  28. ^ 〈中国移民对抗东印度公司〉,页116
  29. ^ 《荷兰人在福尔摩沙》,页395-396、页419。
  30. ^ 胡月涵(Johnnes Huber),〈中国移民对抗荷兰东印度公司:1652年台湾的郭怀一事件〉,页11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