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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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用兩院制
  採用一院制
  不設議會
  擁有一院制立法機構和諮詢機構

一院制是指議會只設一個院的制度,多出現在新興民主國家、地區和實行歐陸法系的國家、地區。截至2015年,全球約40%的最高立法機構為兩院制,約60%為一院制。[1]

簡介[編輯]

相較於傳統的兩院制,一院制的議會較有效率,在兩院制下,議會的爭鬥會阻礙法案通過。現代的兩院制國家,不少國家的上議院權力都遭到削減,轉而至民意代表性較高的下議院。部分兩院制國家如英國加拿大,因為上議院的權力大幅削減,在實際運作上形同一院制,政府亦由下議院選出,亦需維持下議院多數才能繼續執政。

在一院制的議會,立法機關內不會像兩院制般,可能出現一黨控制上議院、另一黨控制下議院。除非一個政黨在議會內取得優勢及支配地位,否則易產生政治僵局。決定權由全體議員決議,不會窄化政策制定的管道。避免不必要的行政浪費(人力、財力),相較於兩院制,可以直接進行朝野協商。

不過,一院制議會內若執政黨同時掌握行政和立法權,會相對沒有權力牽制,難以預防多數決一黨獨大出現情況會使執政黨缺乏制衡,在野黨無法制止。在總統制國家,如缺乏民主制度,可能會出現獨裁統治。而且和兩院制相較之下,議會較難牽制政府權力。在一院制下,執政黨可以簡單多數通過,不利於多元意見的表達。

為免造成行政和立法分裂,不少一院制的總統制國家都會把總統和國會選舉同時舉行,以免總統所屬的執政黨不能掌握議會多數執政。而實行議會制的一院制國家則不會出現行政和立法,首相或總理領導的行政機關可以掌握議會多數。但也有國家如韓國,民主化後總統和國會選舉分開舉行,導致經常出現「朝小野大」的局面。中華民國在2008年改行並立制前,總統和立法委員選舉分開舉行,導致在2000-2008年出現少數政府,作為執政黨的民主進步黨無法在立法院掌握多數席次。

一院制相對於兩院制來說,立法和通過議案比較簡便,亦可避免冗長的立法程序。

現存一院制的國家或地區[編輯]

政治實體 立法機關 政治體制 立法機關名稱 結構形式 備註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社會主義共和國
一黨執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單一制 常設機關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另設咨詢機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後者類似兩院的上議會,但無實權。
 香港 香港立法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單一制 根據一國兩制原則,香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並享有獨立的立法權。
 澳門 澳門立法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單一制 根據一國兩制原則,澳門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並享有獨立的立法權。
 中華民國 立法院 半總統制 立法院 單一制 原設有國民大會作為類似兩院制國家的下議院,但其已於2005年解散,部分職能合併至立法院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最高人民會議 共和制
一黨執政
最高人民會議 單一制
 大韓民國 大韓民國國會 總統制 大韓民國國會 單一制 韓國國會於1948年5月10日在聯合國監督下依照3月17日所頒布的《國會議員選舉法》由韓國公民直接選舉產生。
 新加坡 新加坡國會 議會共和制 新加坡國會 單一制
 希臘 希臘國會 議會制 希臘國會 單一制
 丹麥 丹麥議會 君主立憲制 丹麥議會 單一制
 瑞典 瑞典國會 君主立憲制 瑞典國會 單一制
 芬蘭 芬蘭國會 共和制 芬蘭國會 單一制
 突尼西亞 突尼斯議會 共和制 突尼斯議會 單一制
 布干維爾 布干維爾眾議院 君主立憲自治區 布干維爾眾議院 單一制  巴布亞新幾內亞唯一的自治區。
 葡萄牙 葡萄牙國會 共和國 葡萄牙議會 單一制
 新西蘭 新西蘭議會 君主立憲制 新西蘭議會 單一制
 委內瑞拉 委內瑞拉國會 共和制
總統制
委內瑞拉全國代表大會 聯邦制 1999年新憲法通過後改行一院制,並另設國會以外的制憲大會。
 德涅斯特河沿岸 德涅斯特河沿岸最高蘇維埃 雙首長制 德涅斯特河沿岸摩爾達維亞共和國最高議會 單一制
 烏克蘭 烏克蘭最高拉達 共和制
半總統制
烏克蘭最高拉達 單一制
 古巴 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 社會主義共和制
一黨執政
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 單一制
 北馬其頓 北馬其頓議會 議會共和制 馬其頓共和國議會 單一制
 厄立特里亞 國民議會 總統制 厄立特里亞議會 單一制
 撒拉威阿拉伯民主共和國 撒哈拉全國委員會 總統制 撒哈拉全國委員會 單一制
 北愛爾蘭 北愛爾蘭議會 英國的構成國 北愛爾蘭議會 單一制
 蒙古 蒙古國大呼拉爾 議會制 蒙古國大呼拉爾 單一制
 安哥拉 安哥拉國民議會 總統制 安哥拉議會 單一制
 尚比亞 贊比亞議會 共和制 贊比亞議會 單一制
 博茨瓦納 博茨瓦納議會 總統制 博茨瓦納議會 單一制
 乍得 國民議會 (乍得) 總統制
一黨獨裁
乍得議會 單一制
 吉爾吉斯 最高議會 (吉爾吉斯斯坦) 議會制 吉爾吉斯斯坦議會 單一制
 埃及 埃及人民議會 半總統制共和國 埃及人民議會 單一制
 葉門 眾議院 (也門) 半總統制共和國 也門議會 單一制
 敘利亞 人民議會 (敘利亞) 半總統制一黨執政 敘利亞人民議會 單一制
 孟加拉 國民議會 (孟加拉國) 議會制 孟加拉國國民議會 單一制
 亞美尼亞 國民議會 (亞美尼亞) 議會制 亞美尼亞國會 單一制
 格陵蘭 格陵蘭議會 議會制 格陵蘭議會 單一制
 冰島 冰島議會 議會共和制 愛爾蘭議會 單一制
 法羅群島 法羅群島議會 議會制 法羅群島議會 單一制
 挪威 挪威議會 君主立憲制 挪威議會 單一制
 老撾 老撾國會 社會主義共和制 老撾國會 單一制
 蘇里南 蘇里南議會 總統制 蘇里南議會 單一制
 伊拉克 伊拉克國民議會 議會制 伊拉克議會 聯邦制
 土耳其 土耳其大國民議會 總統制 土耳其議會 單一制
 白俄羅斯 白俄羅斯國民議會 總統制 白俄羅斯國民議會 單一制
 馬里 國民議會 (馬里) 議會制 馬里議會 單一制
 中非 國民議會 (中非) 總統制 中非共和國議會 單一制
 貝南 國民議會 (貝寧) 總統制 貝寧議會 單一制
 幾內亞比紹 幾內亞比紹全國人民議會 共和制 幾內亞比紹全國人民議會 單一制
 伊拉克庫爾德斯坦 庫爾德斯坦議會 聯邦制 庫爾德斯坦議會 聯邦制
 危地馬拉 危地馬拉議會 單一制 危地馬拉議會 單一制
 北賽普勒斯 共和國議會 (北塞浦路斯) 單一制 北塞浦路斯議會 單一制
 賽普勒斯 眾議院 (塞浦路斯) 單一制 塞浦路斯議會 單一制
 巴布亞新幾內亞 巴布亞新幾內亞議會 議會制 巴布亞新幾內亞議會 單一制
 伊朗 伊朗議會 總統制 伊朗議會 單一制
 立陶宛 立陶宛議會 單一制 立陶宛議會 單一制
 拉脫維亞 拉脫維亞議會 單一制 拉脫維亞議會 單一制
 愛沙尼亞 愛沙尼亞議會 議會制 愛沙尼亞議會 單一制
 馬拉維 馬拉維議會 總統制 馬拉維議會 單一制
 斯里蘭卡 斯里蘭卡議會 半總統制 斯里蘭卡議會 單一制
 喬治亞 格魯吉亞議會 單一制 格魯吉亞議會 單一制
 喀麥隆 喀麥隆議會 總統制 喀麥隆議會 單一制
 利比亞 利比亞議會 委員會制 利比亞國民代表大會 單一制
 烏干達 烏干達議會 總統制 烏干達議會 單一制
 梵蒂岡 梵蒂岡議會 政教合一 宗座梵蒂岡城國委員會 單一制
 哥斯達黎加 哥斯達黎加議會 總統制 哥斯達黎加立法大會 單一制

參考文獻[編輯]

  1. ^ IPU PARLINE database: Structure of parliaments. ipu.org. [25 October 2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19).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