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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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款
簽署日1868年7月28日[1]
簽署地點華盛頓
簽署者 大清帝國政府委任蒲安臣
合眾國政府國務卿西華德
保存處 中華民國國立故宮博物院
語言中文(文言)、英文

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款》(Burlingame-Seward Treaty of 1868,或者Burlingame Treaty),又稱《中美續增條約》和《蒲安臣條約》,中美天津條約的修訂,兩國之間建立正式的友好關係,與美國給予中國最惠國待遇,它是中國晚清時期在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後,第一件簽署的相對平等的對外條約。

歷史[編輯]

1868年7月28日,清朝委任當時已離任的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代表中國,和代表美國政府的美國國務卿西華德於美國首都華盛頓簽訂約文。約文英文共9頁,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典藏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保存。

《蒲安臣條約》以西方國際法的形式確立了兩國的對等地位。它的主要內容包括:在中國讓給外國人居住的地段,中國皇帝並未放棄「徵用權」(Eminent Domain);中國皇帝有權在美國港口派駐領事,其領事特權與豁免權和英俄駐美領事相同;兩國公民在對方境內免受宗教迫害;兩國政府尊重移民自由;兩國公民都可以到對方的政府公立學校求學,並享有最惠國國民待遇,兩國公民得以在對方境內設立學堂;美國政府無權也無意干涉中國內部事務管理,鐵路、電報等建設項目上,「總由中國皇帝自主,酌度辦理」,倘若中國政府決定展開這類項目並希望利用西方技術,美國政府將指定工程師接受中國政府聘用。

由於有了《蒲安臣條約》,導致美國成為中國政府派遣留學生的首選,而不是當時世界最強國英國。1872年,第一批中國幼童乘船前往美國,從此掀開了中國公派留美學習歷史的第一頁。

這部條約也為中國勞工移民美國敞開了大門。不過,由於美國國內對華工的激烈排斥,美國在1880年修改了《蒲安臣條約》中的移民條款(《中美續修條約》),又在1882年通過了《排華法案[2]

參考來源[編輯]

  1. ^ Burlingame Treaty. encyclopedia.com. [March 25, 2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03). 
  2. ^ 中国第一个现代外交使团. [2010-07-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7-31). 

參考資料[編輯]

本文全部或部分內容來自美國聯邦政府所屬的美國之音網站。根據版權條款(英文)和有關美國政府作品版權的相關法律,其官方發布的內容屬於公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