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簡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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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簡字,是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繼1950年代提出的《漢字簡化方案》後,於1977年12月20日提出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簡化漢字。二簡方案分為兩個表:第一表收錄了248個簡化字,推出後直接實行;第二表收錄了605個簡化字,共853字,推出後僅供討論,沒有直接實行。方案推出後飽受爭議,最終於1986年6月24日被廢除。

一般認為這個方案把一些不應該簡化的字簡化了,並且字被簡化得過於簡單,簡化過頭的生造簡化字甚至失去漢字原有結構意義,社會上使用的「二簡字」很多過於混亂。當時學者普遍認為:相比第一次簡化的漢字,二簡草案大多採取了通行於一種行業、一個地區的新簡化字,約未全定,俗未全成,造成了二簡字不能被廣大人民所接受。並且當時受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影響,人們認為漢字是為工農兵服務的,知識分子是「臭老九」,所以簡化漢字時並沒有徵求知識分子的意見,甚至沒有經過文字改革委員會的表決,事實上不能算是「通過」。

掃盲運動過後,中國大陸文盲數急劇減少,使得「漢字阻礙掃盲」一說失去理據。二簡字推出後,迫使人們必須重新學習漢字寫法,造成無謂負擔。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認為「二簡字」的簡化不成功,於是廢止了這個方案,並指出了「今後對漢字的改革要持謹慎態度,使漢字形體在一個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以利社會應用」。此後,根據社會上的用字情況,反而恢復了部分被淘汰的異體字。

歷史[編輯]

關於徵集新簡化字的通知
  • 1960年4月22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推廣注音識字的指示》稱「為了加速掃盲和減輕兒童學習負擔,現有的漢字還必須再簡化一批,使每一字儘可能不到十筆或不超過十筆,儘可能有簡單明瞭的規律」,「這一任務必須依靠廣大群眾,廣大群眾對此是十分熱心和有辦法的」,「請各省市區黨委指示當地有關部門在最近期間提出一批新簡化字的建議,報告中央文字改革委員會綜合整理後送中央和國務院審定」。[1]
  • 1960年6月4日,教育部文化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根據中央指示,聯合發出《關於徵集新簡化字的通知》。這份通知表示「近幾年來各地群眾創造的新簡化字,數量很大,而且還在不斷增加」,「我們希望,各省市區都能提出四百至一千個新簡化字的建議」,列舉簡化字創造方法,又附上當時出現的一些新簡化字例子:「如付(副)、予(預)、午(舞)、笈(籍)、迂(遇)、代(戴)、井(警)等字,其中一部份已經在群眾中廣泛流行」,並請各地提出生僻地名的簡化建議。[2]
  • 1966年至1971年,文字改革工作受文化大革命影響停頓。[3]
  • 1972年3月,中國科學院下設文字改革辦公室,負責人是葉籟士,恢復文字改革工作。[3]
  • 1972年4月,《紅旗》雜誌第四期刊登郭沫若文章〈怎樣看待群眾中新流行的簡化字?〉,表示漢字改革是「時代潮流,不應禁止,也不能禁止」。文章發表後,文字改革辦公室在工廠、農村、機關、學校中深入調查。[3]
  • 1972年7月,文字改革辦公室按照調查結果,開始擬訂《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3]
  • 1973年6月17日,國務院同意恢復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3]
  • 1975年5月15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擬出《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並報請國務院審閱。[4]
  • 1975年9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傳達周恩來對《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意見:「此事(簡化漢字)主席說了那麼長時間了,為什麼這一次才這麼一點?」「漢字簡化方案讓群眾討論提意見,這一條好。」[3]周恩來的批評讓文改會和葉籟士大為緊張。文改會認為,《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第一稿中的111個字,是經過反覆挑選的,大眾已經使用的字,如果要再增加就只能生造了。但周恩來的指示文改會又不得不執行,於是方案又進行了近兩年的修訂工作,這也為日後方案飽受各界批評埋下了伏筆。[5]
  • 1977年5月20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徵求各方面意見後,擬出《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修訂稿,送交國務院審批。[3]
  • 1977年10月31日,國務院批示指,《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可在《人民日報》及各省、市、自治區一級報紙上發表,「徵求廣大工農兵群眾和各方面人士的意見」,第一表的簡化字「已在群眾中廣泛流行」,發表草案後即先行試用。[3]
  • 1977年12月20日,《人民日報》、《光明日報》、《解放軍報》及各省級行政區一級報紙發表《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並廣泛徵求社會意見。《人民日報》發表社論《加快文字改革工作的步伐》,稱毛澤東1951年的指示「文字必須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是「正確路線和方針」,「文字改革工作的首要任務,就是要為普及工農群眾的文化服務」,「繁難的漢字」影響了為四個現代化培養人材,「因此,文字改革工作必須加快步伐」,「為今後實現拼音化打下基礎」。次日,《人民日報》開始試用「二簡字」。[4]
  • 1978年3月4日,胡愈之王力周有光等23人聯名寫信給第五屆全國政協秘書處和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秘書處,要求第五屆全國政協第五屆全國人大的主要文件不採用草案第一表的簡化字。[4]
  • 1978年4月到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共中央宣傳部分別發出內部通知,在中小學課本、教科書和報紙、刊物、圖書等方面停止使用第一表簡化字。[4]
  • 1980年6月27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第四次主任會議決定,組成11人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修訂委員會,由王力和葉籟士主持修訂工作。委員會在1980年7月至1981年6月間一共舉行九次會議。[6]
  • 1981年8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制定《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修訂草案)》。[4]
  • 1981年11月,印發10萬份《二簡修訂草案》,主要向全國政協、教育、郵電、出版、部隊系統徵求意見,為期兩個月。此次收回81888份意見,同意人數在8萬以上有17個字,在7萬至8萬之間有87個字,在6萬至7萬之間有7個字,又有不少人提議,認為《二簡修訂草案》收字太少,可以增收已流行的簡化字。[6]
  • 1982年1月23日,中國社會科學院院長胡喬木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會議,發表關於漢字改革工作的講話。[3]
  • 1982年3月13日,文改會第八次主任會議,按照胡喬木講話精神,討論修訂《二簡修訂草案》及調整《漢字簡化方案》,決定兩項工作合併進行,並依照從全國徵集到意見情況,修訂《二簡修訂草案》。[6]修訂委員會根據主任會議決議,經反覆討論後,決定調整《漢字簡化方案》的6個簡化字,及保留《二簡修訂草案》的111個簡化字,將《二簡修訂草案》改名為《增訂漢字簡化方案(徵求意見稿)》。[3]
  • 1984年2月,修訂委員會將《增訂漢字簡化方案(徵求意見稿)》及徵集到的意見,提交文改會主任會議審定。主任會議認為《漢字簡化方案》已經推行近三十年,又被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國採用,所以不宜改動。[3]
  • 1985年1月29日,文改會向胡喬木提交請示報告,不再調整漢字簡化方案的6個簡化字,保留二簡修訂草案的111個簡化字,準備請全國人大常委和全國政協常委討論後,再作修訂,然後報請國務院審批。2月1日,胡喬木對報告批示同意。此後,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召開各種會議討論,對於應否推出新一批簡化字意見分歧。[3]
  • 1985年12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3]
  • 1986年1月6日至13日,國家教育委員會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在北京召開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會議紀要指出,二簡字多次修訂仍未能定案,雖有一些簡化字比較合理,有助識字教學和文字使用,但對於出版物特別是多卷本的字典、詞典、百科全書和電子計算機的漢字字庫會造成很多困難,建議國務院批准正式廢止二簡字草案。[3]
  • 1986年2月25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請示》,指出《漢字簡化方案》中的簡化字推行多年後,人們仍不能準確使用,需要一段時間的消化,而且有多套大型工具書如《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詞典》、《中國大百科全書》已經或將要出版,以及電子計算機的漢字字庫已用芯片存儲,此時推行新簡化字會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的巨大浪費,因此建議國務院批准廢止二簡字草案。[3][7]
  • 1986年6月24日,國務院發出《國務院批轉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請示〉的通知》,宣布廢除「二簡字」。[7]

簡化方法[編輯]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的簡化方法看似比較混亂,但與《第一次漢字簡化方案》的簡化方法大致相同,主要有如下幾種。

形聲字替換聲符[編輯]

保留原字的形旁,把筆畫數多的聲旁加以改造,換成用字形簡單的同音字或音近字的聲旁。如:

用同一方法造出的一簡字如:(一簡字繁體字)远-遠,进-進,歼-殲,忧-憂,扰-擾,拥-擁,态-態,适[a]-適,认-認,让-讓,坟-墳。

會意造字[編輯]

按照原字所表示的意義改造或新造。如:

同樣使用該方法簡化的一簡字如:(一簡字繁體字)标-標,时-時,泪-淚,尘-塵。

字形假借[編輯]

即利用已有的字形簡單的字代替,很多具有相同聲旁的字只保留聲旁。如:

其他的例如:(二簡字-規範簡化字)桔-橘,帐(帳)-账(賬),咀-嘴,肖-萧(蕭),闫(閆)-阎(閻),兰(蘭)-蓝(藍)、篮(籃),予-预(預)、豫,欠-歉,令-龄(齡),复(復、複)-覆,园(園)-圆(圓),㺪-璞,垴(土改王)-瑙,练(纟改讠)-谏(諫),(缶又)-罐,邦-帮(幫),迭-叠(疊),迂-遇,交-跤,扇-煽、搧,付-副,杆(杆、桿)-秆(稈)、竿,太-泰。其中某些如「桔-橘」、「帐(帳)-账(賬)」在現在的某些地方仍然通用。

用同一方法造出的一簡字如:(一簡字-繁體字)冲-衝,丑-醜,斗-鬥,只-隻,兰-蘭,荡-盪,卜-蔔,仆-僕,朴-樸,干-幹、乾,谷-穀,后-後,伙-夥,松-鬆,面-麵,价-價。

這種方法的一種特殊情況是二簡字表中,一些同形旁聯綿形聲字省去形旁,假借原字獨立成字的聲旁。如多索-哆嗦、科斗-蝌蚪。用同一方法造出的一簡字如:(一簡字-繁體字)昆-崑,仑-崙

簡省部分[編輯]

即在不產生歧義的情況下,將原字的一部分省略。如:

用同一方法造出的一簡字如:(一簡字-繁體字)誊-謄,声-聲,电-電,么-麼,术[b]-術,复-複、復,医-醫,扫-掃,飞-飛。

變換部分[編輯]

即保留原字大略的形狀,進行部分結構的改造。甚至以不相關的符號取代原來的構件,此部分多由草書楷化。例如:

而這種簡化方法飽受批評,如二簡字將「展」簡化為「尸」下加一橫,在當時被形容為「屍橫遍野」[8]

用同一方法造出的一簡字如:(一簡字-繁體字)贝-貝,难-難,鸡-雞,汉-漢,欢-歡,仅-僅,邓-鄧,郑-鄭,赵-趙,执-執,学-學。

SongUni-PUA字體在私人使用區內收錄了很多二簡字

例句[編輯]

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
二簡字 現行簡化字通用規範漢字表 舊字形康熙字典體
人人生来自由,
严和权利上一
他们有理性和良心,
以手足关系的神相对待。
人人生自由,
尊󠄁嚴利上一律平󠄁等
有理性和良心,
請󠄁以手足關係的󠄁精󠄀神󠄀待。
繁體字新字形 正體字國字標準字體
人人生自由,
尊嚴利上一
有理性和良心,
以手足關係神相待。
人人生自由,
尊嚴利上一
有理性和良心,
以手足關係神相待。

廢除[編輯]

「二簡字」在書寫上更加簡單易行,但是後人認為它在構造上失去漢字造型美觀的特點,重點是不易辨識。自《人民日報》開始試用「二簡字」後,社會上使用「二簡字」出現了混亂。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漢字在國際語言中的形象,國內的很多專家和學者紛紛質疑此次簡化。

1985年12月,國務院決定將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強調國家語委要「促進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這表明拼音化道路已被放棄。[4]

1986年6月24日,「二簡字」被國務院廢除。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二簡字」不屬於規範用字。隨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重新發表了《簡化字總表》,共計2235個簡化字,只對1964年編印的《簡化字總表》中的6個字做了調整,沿用至今。第二次簡化宣告徹底失敗,自此以後,官方至今未提出過任何新的簡化方案。[4]

相對地,「一簡字」雖然亦部分存在「二簡字」的缺陷,推行時亦遭到不少學者質疑,而且其簡化也不如二簡字規則,但由於幾乎全部的「一簡字」的簡化字形都是歷史俗字,加上以之進行了全國範圍內的掃盲,第一次簡化因而成功使用至今。

可以理解的是,二簡字是在一片「撥亂反正」的呼聲中,並未實行大規模地研究分析,倉促地制定和發佈的。二簡字由於書寫簡單,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寫字的速度,但它使不同漢字的外貌更為相近,增加了一些形近字,提高了辨別的難度。

影響[編輯]

由於197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二簡字」發布和宣傳的力度較強,並且在當時已經涉及到社會生活的諸多方面,包括媒體報刊都使用「二簡字」;加上「二簡字」筆畫少,書寫簡單,易於流行,在當時社會上已經非常廣泛。而且,在一些地方「二簡字」已經成為教學用字,因此給一部分學生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這些原因都造成了部分「二簡字」在殘留在社會裏。然而,由於「二簡字」簡化得太厲害,難以辨認,當現在的人們閱讀回二簡試行時期的報刊資料,往往亦滿腦疑惑,不少經歷過繁體字、一簡字、二簡字的人寫的字「繁不繁,簡不簡」[9]

同時,因為「二簡字」對漢字原來筆畫和構成部分,作了很大幅度的減省,使人們認為可以以相同的方式書寫漢字,民間自造、亂造簡化字的風氣又再度盛行起來。這亦是「二簡字」帶來的不良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頒布,從法律上禁止了錯別字異體字、二簡字和繁體字的應用。由於曾經在社會上「二簡字」被使用了一段時間,而且簡單易寫,廢止後的「二簡字」有時會出現在非公開的需要快速書寫的文本如筆記、病歷等,在公共場所也影響著現在的社會生活,市場、商場甚至路牌等重要場所都有出現二簡字。比如:市場中「鸡蛋」經常被寫作「鸡旦」,公共場所「停车」被寫作「仃车」,「早餐」被寫作「早歺」。

此外,由於部份內地人在移居香港時,二簡字尚未廢止,他們在與大陸通訊時仍不時使用二簡字。即使是日常公文裡,亦會把「副經理」簡化成為「付经理(「傅經理」的「傅」姓亦會俗寫成為「付」,見二簡字草案第二表)」。這亦是不少二簡字的習慣到現在還存在的原因。

廢除後仍沿用的二簡字[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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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炖」是「燉」的二簡字,本應連同二簡字被廢除,但是這個「不規範簡化字」其後卻遺留下來,並成了「規範漢字」。

未被《簡化字總表》承認的,出現在二簡字方案中的「炖」字[10]例外地被收錄到1988年《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中,亦收入不少主流辭書中,事實上取得了通用漢字的地位。2013年推出的《通用規範漢字表》中,只收錄「炖」字(〈二級字表〉,編號4005),沒有收錄「燉」字,在附件1〈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中,也沒有收錄「炖」「燉」這對字,即《通用規範漢字表》沒有交代「炖」「燉」之間的關係。

但是實際上,「炖」「燉」兩字之間關係複雜。根據《漢語大字典》,書中舉例「炖」字出現於清末1909年成書的傅崇榘的《成都通覽·食品類》,但其讀音源頭可以上溯到宋代的《集韻》,注為「杜本切,上混定」。而另一字「燉」,舉的例子是《紅樓夢》,但沒有韻書的讀音,所以,雖然後世以「炖」為「燉」的簡體,但這兩字哪個字先出,哪個字後出,狀況仍是不明。另外,此二字在古代又同時有「火盛貌」和「赤色」二義,讀音也基本相同,此義時,《漢語大字典》中「炖」字舉《方言》一書用例,而「燉」字不見用例,所以,「炖」恐怕未必比「燉」晚出。

民間至今習用的二簡字[編輯]

中國鐵路22型客車上的「歺车」(餐車)標記

個別二簡字雖然在法律上已經廢除,但民間習用已久,絕大多數民眾都認識,最著名的是「餐」的二簡字「歺」,此字至今在手寫上仍然常用。另外,「橘子」的「橘」字有時會寫作「桔」,此種寫法在清朝已經出現[11],二簡字將「橘」併入「桔」,廢除二簡字後,這種寫法仍然有時會使用。

姓氏更動[編輯]

」寫作「」,雖然民間對於「蕭」偶爾有這樣的簡化寫法(《新華字典》載明「肖是蕭的俗寫」),但實際歷史上蕭與肖乃不同姓氏。然而二簡字將「蕭」簡化成「肖」,連「蕭邦」等詞彙都變成了「肖邦」等。

其他的簡化還有姓氏「閻姓」簡化為「閆姓」、「藍姓」作「兰姓」、「傅姓」作「付姓」、「戴姓」作「代」、「」作「占」等。由於現在改姓是相當麻煩的事件,除需要將一系列個人資料修正,還有以舊名字登記的財產要公證,可謂非常勞民傷財,所以不少人沒有去改回來,最終導致使「閻」與「閆」,「藍」與「兰」等,同時出現[12]

雖然二簡字很快被叫停,但是這次更改在社會影響很大。此後在大陸的許多文獻中兩字用作姓氏時幾乎不分,例如: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大將蕭勁光在二簡字後被寫為肖勁光,現在的很多文章、出版品、電視節目乃至很多人都分不清,甚至於一篇文章中同時出現蕭勁光與肖勁光。姓的更改在兩岸交流上也帶來了不便,比如登機的審核[13]

與日語新字體的相似之處[編輯]

日語新字體中,有部分漢字字形與二簡字完全一致。

字義也一致的如:

字義無關,只是字形巧合的如:

  • (日文「邊」的略字)—— 辺(二簡字)—— 道(中文)
  • (日本和製漢字,解作水滴)—— 雫(二簡字)—— 霞(中文)[c]

參見[編輯]

注釋[編輯]

  1. ^ 古人南宮适李适的「适」(古字罕用)讀kuò(音「擴」)。又一意為:迅速,出自《說文解字.辵部》,讀kuā(音「刮」)
  2. ^ 「术」為術的簡化字,與「朮」形似,但二者不同,中藥材蒼朮白朮的「朮」讀zhú(音「竹」)。
  3. ^ 實際上雫(音哪)古已有之,只是從未被使用過。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1. ^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推廣注音識字的指示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 1960年5月16日, (1960年第18號): 357–358 [2015年5月4日].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5年5月8日). 
  2. ^ 關於徵集新簡化字的通知. 文字改革. 1960年, (11): 4–5.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高更生. 《現行漢字規範問題》. 北京: 商務印書館. 2002年: 184–191.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短命的“第二批简体字”. 騰訊網. [2012-10-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2-09) (中文(中國大陸)). 
  5. ^ 馬永春 〈二簡字,理想主義的破滅〉,《時代教育(先鋒國家歷史)》2009年10期 :119‒124頁。
  6. ^ 6.0 6.1 6.2 傅永和.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的修訂工作. 文字改革. 1982年7月, (復刊第1期): 22–23. 
  7. ^ 7.0 7.1 國務院批轉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請示的通知 (PDF). 國務院公報. 1986年, (18): 頁563–565 [2015-06-0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5-05-07). 
  8. ^ 联合国废繁体字真相调查. 網易(來源:環球時報). 2006-04-14 [2014-09-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9-07) (中文(中國大陸)). 
  9. ^ 叫停“汉字规范表”是对汉字的最好规范. 中國吉林網. 2009-08-27 [2012-1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9-05). 
  10. ^ 「炖」在二簡字第一表中列作「燉」的簡化,曾被廣泛試用。
  11. ^ 見「桔」字《漢語大字典》條目。
  12. ^ 王寧. 〈二十世纪汉字问题的争论与跨世纪的汉字研究〉. 《中國社會科學》 (北京市: 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 1997, 1 (中文(簡體)). 
  13. ^ 咬文嚼字:我姓萧,不姓肖. 金羊網. 2005-03-10 [2010年5月1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3-11). 

書目[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