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布拉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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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芬·布拉得利(英語:Stephen R. Bradley,1754年2月20日—1830年12月9日),美國政治家。

布拉得利生於美國康乃狄克州沃靈福德,家庭為當時從英國第一批移民至美國新英格蘭地區的顯著家庭之一。童年生活在沃靈福德,在1775年畢業於耶魯大學。在美國獨立戰爭中,其軍銜從隊長升至上校。

  • 1779年,遷至佛蒙特州威斯敏斯特( Westminster),成家於此,致力於法律領域,並很快在當地嶄露頭角。
  • 自1780年開始的10年間,有7年供職於佛蒙特州眾議院。期間曾擔任佛蒙特州高等法院法官。
  • 1783年,任country judge。
  • 1785年,任佛蒙特州州府發言人。
  • 1791年,佛蒙特州加入聯邦,布拉得利和摩西·羅賓遜Moses Robinson)當選為佛蒙特州的兩位首任參議員。
  • 1794年,競選參議員連任失敗,布拉得利回到威斯敏斯特任鎮議會議員,繼續活躍於政界和法律界。
  • 1800年,第二次當選為佛蒙特州參議員,身份為民主共和黨黨員。
  • 1807年,連任參議員。
  • 在1801年-1803年和1807年-1809年,兩次擔任參議院臨時議長。
  • 1813年,從參議員職位上退休,亦從此退出政壇。此後,布拉得利回到威斯敏斯特居住。
  • 1818年,移居新罕布什爾州New Hampshire)的沃波爾Walpole),在此度過餘生。死後他的遺體被送回威斯敏斯特,埋葬在威斯敏斯特公墓。

一生結婚三次,其中兩個妻子在他之前去世。育有三女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