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形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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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形詞(英語:Homograph),又稱同形異義詞,指寫法相同,但意義不同的詞語。

例如英文的「bear」當作為名詞時解作「熊」,但當作為動詞時則解作「忍受」或「揹着」。從前香港的新聞界,將皇家馬德里(Real Madrid)譯作「真馬德里」,[1]就是因為把西班牙文的real等同於英文的real,不知道西班牙文有兩個real,一個來自原始印歐語的詞根*reg-(意即「統治」),解「皇家」,和英語regal是同源詞;一個來自拉丁文的res(意即「事物」),解「真」,和英語real是同源詞。西班牙語的兩詞只是拼法相同,語源、意義皆不相同。

另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參看「從前有隊真馬德里」,刊於《信報》,2006年8月25日,P2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