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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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英語:noun)是指代人、物、事、時、地、情感、概念、方位等實體或抽象事物名稱的詞,屬於詞類實詞的一種[1]。名詞如同所有實詞共有的特點,可以獨立成句;且在短語或句子中,名詞可用代詞來替代。

語法特徵[編輯]

現代漢語名詞的語法特徵:

  • 一般能受數詞與量詞的修飾。

例:一個人

  • 一般不受副詞修飾(前面也用「不」修飾)。

例:很智慧,不智慧

  • 一般可以與介詞組成介賓結搆(介賓短語不能作主語)。

例:在房間,在教室

  • 句子中通常當作主語和賓語,也可作定語和狀語。

例:它喝水,紅蘋果,昨天到

  • 單數、no同形。

分類方法[編輯]

名詞在不同的語言中可以分為「專有名詞」、「普通名詞」和「集合名詞」等等。另一種分類方法是把名詞分為「具體名詞」和「抽象名詞」。前者指有實體的確定事物(如金字塔等);後者指情感、意見、概念等抽象的事物(如自由正義等)。兩者之間的區別並不是非常明顯,互相滲透的情況很多。

在印歐語中,名詞有會因為指稱物體的數量、類別或相對於動作的用途等而附加不同的屈折變化。名詞最主要的屈折變化是,此外還有較為少見的指小屈折。名詞在句子中發生屈折變化時,有時與名詞在意義上相關聯的動詞或形容詞等,也會有相對應的屈折變化,這種情況稱為語法一致;而在用代詞指稱名詞時,也往往會因為所指稱的名詞的格、數與性等不同,而使用不同的代詞來指稱。在一些名詞有屈折變化的語言中,在名詞之前或之後還有冠詞

在句中,名詞一般以主語賓語的形式出現,也常常作定語直接修飾另一名詞,或是作同位語呼語。在某些語言中,名詞還可以作表語狀語

專有名詞[編輯]

人名、地名等,以及除此之外的特指某一事物的名詞。語法上的一些固定搭配如謙詞敬詞。 例:「台灣」、「維基百科」、「殿下」、「令堂」等

現代漢語名詞的分類[編輯]

  • 表示人物,例:作家,教師
  • 表示事物,例:樹木,月餅
  • 表示時間,例:黑夜,春節
  • 表示處所,例:學校,城市
  • 表示方位,例:上,東
  • 抽象名詞,例:事業,道德
  • 概念名詞,例:數學,物理,力,能量,群論,環

各種語言中的名詞[編輯]

德語中的全部名詞和名詞化的其他詞類都要大寫首字母,這在現在全世界的主要語言中是一個有趣的特例。英語等很多使用拉丁字母西里爾字母等分大小寫的拼音文字體系的語言僅用大寫標記專有名詞,如人名、地名、商標名等等。漢語沒有屈折變化,也沒有冠詞,所以普通名詞和專有名詞出現在書面中時,若不附加專名號等標記,就沒有任何形式上的分別。

另外,英語等語言中也有表達群體的「集合名詞」或不可數的「物質名詞」等,漢語裏則沒有這個區別。漢語要表達名詞數量,是通過附加量詞的方法。漢語也有一般情況下「不可數」的詞,如「正義」。但這通常是語義上的,而非語法上的限制,如有時也會出現「兩種正義」這類的詞句。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黃伯榮;廖序東. 现代汉语(下册)(增订六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7: 9. ISBN 978-7-04-046593-8. OCLC 102854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