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經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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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經熊
吳經熊
出生1899年3月28日
 大清浙江省寧波鄞縣
逝世1986年2月6日(1986歲—02—06)(86歲)
 中華民國台灣
職業法學家
外交官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信仰天主教,之前為監理會
配偶李友悌(李德蘭)
兒女吳祖霖、吳祖禹、吳蘭仙、吳叔平

吳經熊英文名:John C. H. Wu 或 John Wu Ching-hsiung,1899年3月28日—1986年2月6日),一名經雄德生浙江省寧波鄞縣人。中華民國法學家

生平[編輯]

1899年3月28日,吳經熊生於浙江省寧波府鄞縣,排行第三。父親早年學過三年的私塾,後來從學徒做起成了米商,40歲時做了錢莊經理,但膝下無子便在夫人的勸說下取了妾。[1]三歲時,母親過世,是大娘將他撫養長大。[1]1905年,六歲時,開始在家讀私塾。1908年,到翰香小學學習,並開始學英文。10歲時,父親過世,一直是哥哥嫂嫂照料他生活。1914年,入讀寧波效實中學,他的興趣轉到自然科學上,特別在物理方面表現優異。1916年4月12日,結了婚就由妻子照料他起居。[2]1916年,升入上海浸會大學預科專攻自然科學,同時選修西洋史和英國文學,與徐志摩為同窗好友,他還和耶穌會的神父學過法文。冬,吳經熊受洗禮衛理公會。1917年春,轉入天津北洋大學法律科預科。學期結束前,公告北洋法律系要和北大法學院合併,吳經熊不願到北京,正巧美國循道會資助的中國比較法學院在上海成立,秋天便轉去上海讀書。[3][4][5][2]

1920年6月,畢業後赴美留學。8月,進入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學習,一年內以十科滿分的成績躍升一級,於1921年獲法學博士學位。3月,他在密歇根法律評論英語Michigan Law Review上發表了一篇論文,討論中國法學理論和法學史。[6]畢業後,獲卡內基國際和平獎學金到巴黎大學遊學,研究國際法。1922年,到柏林大學跟隨史丹木拉英語Rudolf Stammler學習法哲學。[7]1923年3月,又在密歇根法律評論英語Michigan Law Review上發表文章討論時任美國最高法院法官霍姆斯的觀點。秋,返美在哈佛大學跟隨龐德社會法學。[8]霍姆斯非常欣賞吳經熊,曾在給龐德的私函中提到他的才能,而且希望他可以「接受更完整的普通法訓練」。[9]吳經熊和他維持了十四年的書信往返,對他非常傾慕。[1][10]

1924年夏,回國到東吳大學法科教書兼任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並在張君勱所辦的自治學院兼課。1927年元旦,他被任命為上海租界區臨時法庭推事,審理國際糾紛該法庭是中國收回治外法權的一環。1928年,任公共租界特區法院院長兼刑事庭長,還兼任南京國民政府立法委員和司法部參事。1929年,出任上海特別市法院院長,這時吳在上海名聲大振,報紙以「吳青天」讚揚他的司法專業;冬,受邀前往西北大學芝加哥校區任講座教授,退出衛理公會教籍。1930年春,到哈佛大學任特別研究員。1930年6月,因為夫人身體不適,放棄講師的聘請回國,7月,在上海做執業律師。[1][11]

1933年元旦,經立法院長孫科聘請進入立法院,以學者身份擔任「憲法草案起草委員會」副主席,6月,參與製定《中華民國憲法》第一草案,並以個人名義發表。1934年,因為參與修改憲草,停止律師業務。1935年5月,吳經熊和林語堂全增嘏溫源寧等人在孫中山文教進步研究所的支持下,創辦英文《天下月刊》。1936年5月5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12]1937年,八一三淞滬會戰爆發,日軍侵入上海,他因發表抗議侵華言論而被日軍盯上,12月,上海淪陷,避難於律師袁家潢處。18日,改宗天主教[1][13]1938年1月,他逃亡香港,1942年1月,被日軍軟禁,5月,偕家轉赴桂林。在香港的四年多繼續出版《天下月刊》,並任立法委員。他翻譯的幾首《聖詠》受到宋美齡欣賞,11月起,便專職翻譯《聖詠集》和《新約》。1944年夏,搬至貴陽;冬,遷居至重慶,住在中山文教館。1945年4月,參加中華民國代表團,到舊金山參加聯合國制憲會議,並主譯《聯合國憲章》。1946年夏,搬回上海。1946年2月,出任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2月,受命為派駐梵蒂岡教廷,出任中華民國駐教廷公使。1947年2月,就任,公餘之暇,修訂譯稿。[1][14]

1949年2月底,孫科召吳經熊回上海請他出任司法部長,但局勢動盪,孫科請辭也就作罷。返回羅馬後,於5月請辭。7月,被聘為夏威夷大學的客座教授,主講靈修神學、中國哲學。1951年9月,移居新澤西,並在西東大學謀得教職。在薛頓賀爾大學,他教授了十年的法律,從六十年代直至1968年退休,他在西東大學哥倫比亞大學教授亞洲哲學和詩歌。1957年,應中華民國政府邀請,出任國際仲裁法庭仲裁員。1959年11月,李友悌在美國病逝,在孤單歲月中,他和默頓神父一直保持著書信往來。1961年,返台籌建中國文化研究所,受邀為名譽校長。1965年,回台用英文為孫中山立傳。1966年,被聘為中國文化學院哲學系教授。1967年,續弦後回西東大學任教。1968年,移居台灣,在中國文化學院輔仁大學任教。1971年,受聘為總統府資政。1986年2月6日,逝世於台灣,享年八十七歲。[15]

家庭[編輯]

吳經熊於1916年與李友悌(李德蘭)結婚,李是父親好友的次女,也是做錢莊生意的。1959年11月30日,李友悌在新澤西病逝後,1967年,與祝文英女士結婚。其子吳祖禹為中華民國外交官,也曾出任中華民國駐教廷大使

思想[編輯]

在〈我的法律哲學:在進化中的自然法〉中,吳經熊說:

據上文,吳經熊的法律哲學一方面主張對人類而言,有普遍存在的自然法,可以作為實際上制定出來的法律(「人定法」)的評判標準;另一方面,主張「自然法」雖然有不變的一面,但是人對自然法的認識,以及在一個特定的時代和環境中,如何更好的表現出自然法,則是可以有變化和進展的。

著作[編輯]

論文:

  • 《中國古代法典與其他中國法律及法律思想資料輯錄》(Readings from Ancient Chinese Codes and Other Sources of Chinese law and Legal Ideas)
  • 《國際法方法論》(La Methode du droit des gens)
  • 《成文國際法》(Le Droit des gens positif)
  • 《論自然法》(Droit Naturel)
  • 《法律的基本概念》
  • 《法律的三度論》
  • 《史丹木拉及其批評者》

專著:

  • 《法學論叢》(Juristic Essays and Studies, 1928)
  • 《聖詠譯義》(1946.10)
  • 《新經全集》(1949.11)
  • 《超越東西方》(Beyond East and West, 1951)
  • 《內心樂園》(Interior Carmel, 1952)
  • 《正義之源泉:自然法研究》(Fountain of Justice:A Study in the Natural Law,1955)
  • 《自然法:一個比較研究》(Natural Law:A Comparative Study,1955)
  • 《作為一種文化研究的法理學》(Jurisprudence as a Cultural Study,1956)
  • 《孟子的人生觀與自然法》(Menciu’s Philosophy of Human Nature and Natural Law,1957)
  • 《中國哲學中的自然法與民主》(Natural Law and Democracy in China Philosophy,1957)
  • 《中國法律哲學史略》(Chinese Legal Philosophy:A Brief History Survey,1958)
  • 《法理學判例與資料》(Cases and Materials on Jurisprudence,1958)
  • 《自然法與基督文明》(The Natural Law and Christian Civilization,1962)
  • 《英譯〈老子道德經〉》(1961年)
  • 《禪學的黃金年代》(The Golden Age of Zen, 1967)
  • 《國父的人格與學說》(Sun Yat-Sen: The Man and His ideas, 1971)
  • 《自然法哲學之比較研究》(The Philosophy of Natural Law:A Comparative Study,1975)
  • 《哲學與文化》(1979年)
  • 《唐詩四季》(1981年)

腳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1.5 吳經熊(2018年)
  2. ^ 2.0 2.1 郭果七(2006年),第14-16頁
  3. ^ 關國煊(1987年)
  4. ^ 田默迪(1988年),第1-7頁
  5. ^ 田默迪(2004年),第1-7頁
  6. ^ 田默迪(2004年),第8-16頁
  7. ^ 田默迪(2004年),第30頁
  8. ^ 田默迪(2004年),第48頁
  9. ^ Paul Sayre(2008年),第281-283頁
  10. ^ 田默迪(2004年),第22頁
  11. ^ 郭果七(2006年),第18頁
  12. ^ 郭果七(2006年),第19-20頁
  13. ^ 郭果七(2006年),第21頁
  14. ^ 郭果七(2006年),第22頁
  15. ^ 郭果七(2006年),第23-25頁
  16. ^ 吳經熊. 《內心悅樂之源泉》 三版. 臺北市: 東大圖書. 1983年: 頁166. 

參考文獻[編輯]

  • (中文)吳經熊. 超越東西方. 上智. 2017-06-30. ISBN 9789866036415. 
  • (中文)田默迪. 东西方之间的法律哲学:吴经熊早期法律哲学思想之比较研究.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4. ISBN 7-5620-2584-3. 
  • (中文)郭果七. 吳經熊. 台北: 光啟. 2006. ISBN 957-546-570-9. 
  • (中文)輔仁大學校牧室. 吴经熊博士百周年冥诞纪念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輔仁大學出版社. 2003. ISBN 9789570439656. 
  • (中文)Matthias Christian. 吳經熊 -位偉大的中國人和天主教徒(John C.H. Wu – Ein grosser Chinese und Katholik). 哲學與文化. 1991.2, 十八卷 (二、三期): 236–254. 
  • (中文)曾建元. 跨越東與西. 清華法學. 2004, 4 (二十世紀漢語文明法學與法學家研究專號): 81–123. 
  • (中文)關國煊. 紀念吳經熊. 傳記文學. 1987-2, (297): 59. 
  • (英文)John C H Wu. Beyond East and West.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2018. ISBN 9780268103651. 
  • (英文)Paul Sayre. The Life Of Roscoe Pound. Kessinger Publishing, LLC. 2008-06-13. ISBN 9781436713344. 
  • (德文)Matthias Christian. Rechtsphilosophie zwischen Ost und West. Eine vergleichende Analyse der frühen rechtsphilosophischen Gedanken von John C. H. Wu. Springer. 1988. ISBN 0387820264.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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