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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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教育(英語:Mathematics education)是研究數學教學的實踐和方法的學科。而且,數學教育工作者也關注促進這種實踐的工具及其研究的發展。數學教育是現代社會激烈爭論的主題之一。這個術語有個歧義,它既指各地的教室里的實踐,也指新生的一個學科,它有自己的期刊,會議,等等。這方面最重要的國際組織是數學教育國際委員會英語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Mathematical Instruction[1]

歷史沿革[編輯]

基礎數學是多數古文明的教育系統的一部分,包括古希臘羅馬帝國吠陀社會古埃及。在多數情況下,只有足夠高地位,財富或等級的男性孩童才能接受正規教育。

柏拉圖把文科分成三藝四術的劃分中,四術包括數學的算術幾何領域。這個結構在中世紀歐洲所發展的經典教育的體系得到了延續。幾何的教育基於歐幾里得原本。商業的學徒,如石匠,商人和借貸者需要學習和他們的行業相關的這種實用數學。

第一本英語的數學教科書由羅伯特·雷科德出版,從1540年的藝術的基礎(The Grounde of Artes)開始。

文藝復興時期,數學的學術地位下降了,因為它和手工業和貿易緊密相關。雖然在歐洲的大學裡繼續教授數學,它被視為自然哲學形而上學道德哲學的輔助。

這個趨勢在十七世紀得到某種逆轉,阿伯丁大學在1613年建立數學主席職位,隨後有牛津大學在1619年建立幾何主席職位和劍橋大學在1662年設立的盧卡遜教授。但是,數學一般不在大學之外教授。例如牛頓在他在1661年進入劍橋三一學院之前沒有受過正規數學教育。

十八世紀十九世紀工業革命導致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基本的數字技能,如描述時間,數錢和簡單算術,稱為新的城市生活的基本能力。在新的公共教育系統中,數學成了從幼年開始的課程的中心部分。

二十世紀,數學成了所有發達國家的核心課程的一部分。但是,多樣和變化着的關於數學教育的目的的思想導致所採用的內容和方法幾乎沒有任何整體上的一致性。

目的[編輯]

在不同的時期在不同的文化和國家中,數學教育試圖達到不同的目標。這些目標包括:

  • 教授給所有學生的數字技巧。
  • 教授給大部分學生的實用數學(算術基礎代數,平面和立體幾何三角學),使得他們有能力從事貿易或手工業。
  • 早期的抽象代數概念教育(例如集合函數
  • 選擇性的數學領域的教育(例如歐式幾何)作為公理化體系的實例和演繹推理的一個模型
  • 選擇性的數學領域的教育(例如微積分)作為現代社會的智力成就的一個實例
  • 教授給希望以科學為職業的學生的高等數學

數學教育的方式和變化的目標一致。

標準[編輯]

絕大部分的歷史時期,數學教育的標準是地域性的,由不同的學校或教師根據學生的水平和興趣來設置。

在現代,有一種趨勢是建立地區或國家標準,通常隸屬於更廣泛的學校教學大綱。例如在英國,數學教育的標準是英國國家教育大綱的一部分[1]。在美國美國數學教師國家委員會[2]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制定了一系列文檔,最近的有學校數學的原則和標準[3]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為學校數學的總體目標達成了一致。更具體的教學標準一般在州一級制定 - 譬如在加利福尼亞,加州教育理事會為數學教育制定了標準[4].

水平[編輯]

不同水準的數學教授給不同年齡的學生。一個大致的對算術和代數的子課題的教學年齡的參考如下:

  • 加法:5-7歲;更多的位數8-9歲
  • 減法:5-7歲;更多的位數8-9歲
  • 乘法:7-8歲;更多的位數9-10歲
  • 除法:8歲;更多的位數9-10歲
  • 簡單代數:11-12歲
  • 代數:13歲以上

方法[編輯]

任何特定環境下的方法很大程度上由相關的教育系統所設定的目標所決定。教授數學的方法包括:

這些方法不是所有的,而且任何數學教育系統很可能包含很多不同的方法。

數學教師[編輯]

這些人曾在一生中某一階段教授數學,但他們在其他方面更為著名:

相關條目[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存档副本. [2005-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05-03).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