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夕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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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夕大火
日期1938年11月13日
時間凌晨2時(UTC+8
地點 中國湖南省長沙市
起因為防止侵華日軍從長沙獲得物資補給,國民革命軍縱火焚城
死亡30,000多人(可辨認遺體)
財產損失10多億元

文夕大火,又稱長沙大火、火燒長沙事件,是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以「焦土抗戰」為名火燒長沙的事件,也是中國湖南省長沙市歷史上人為性質毀壞規模最大的火災。因應中國抗日戰爭局勢發展,國民政府採用「焦土政策」,制定了焚燒長沙的計劃;但在計劃正式實施之前,一系列偶然因素,卻讓這場火災失控,最終導致長沙3萬多人葬身火海,全城90%以上的房屋被燒毀,造成長沙文物損失[1]。「文夕」並非地名或人名,起火當日的電報代日韻目是「」,大火又發生在夜裡(即),所以稱此次大火為「文夕大火」。

背景[編輯]

1938年10月25日,武漢會戰失利後,武漢淪陷。武漢的機關、工廠,以及大批難民和傷兵湧入長沙,使當時30多萬人口的長沙驟增至50多萬。加上以前長沙作為淞滬會戰南京保衛戰等會戰的後方,長沙已經積累了許多戰略儲備,商業也很繁榮。但長沙有限的鐵路、公路和水路交通難以承載如此大量的遷入,這些都給日後的巨大損失埋下了隱患。

11月8日,日本軍攻入湖南北部,並轟炸了長沙和衡陽。9日、11日,臨湘岳陽接連失守,中日對峙新牆河。長沙的局勢十分嚴峻,當時中華民國政府為避免軍事物資遭日軍獲取,而規定焦土抗戰的作戰思想:即敵軍進入城郊30華里以內時,實施焦土政策(由李宗仁最早提出,其在抗戰之初即發表「焦土抗戰論」等論述),以為積極防禦。

11月12日上午,時任湖南省政府主席張治中正在軍管區兵役幹部訓練班集合學員點名後訓話,這時時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副主任林蔚打來的長途電話:「奉委座諭,我們對長沙要用焦土政策!」隨即又接到時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來電:

「限一小時到,長沙張主席。密。長沙如失陷,務將全城焚毀,望事前妥密準備,勿誤!中正文侍參。」

張治中隨即召集長沙警備司令部司令酆悌、湖南省政府保安處處長徐權,要求他們立即擬出焚城計劃。12日下午四點左右,酆悌、徐權送來了焚城計劃,張治中在核定計劃時指示:「第一,必須在我軍由汨羅江撤退後,等待命令開始實施;第二,舉火前必須放空襲警報、緊急警報,待群眾離家後方可執行。」計劃明確要求:「於11月13日凌晨兩點以前,進入準備位置」。計劃還對引火材料的發放和控制,起火的命令、信號、秩序、紀律等作了具體規定,放火的地點選定天心閣。張治中批示:「限明晨(13日)4點準備完畢,我來檢閱。」[1]

起因[編輯]

天心閣失火說[編輯]

張治中並與酆、徐二人規定:「見市內起火便是放火燒城的信號。」還對酆悌說:「你指揮的長沙警備隊第二團和長沙保安大隊大多是長沙人,必不忍心放火,你去對他們講講焦土抗戰的道理。」[2]

11月13日凌晨,市內天心閣附近失火。自衛團的丁森等士兵,馬上帶頭把自家房子放火燒起來。士兵們都以為是放火信號,狂呼亂叫着「放火了!」便一齊動手放火燒城。[3]

11月13日凌晨,張治中接到副官報告:「城內很多響聲,已經起火。」張治中開始電話還打得通,後來就打不通了。[4][5]

譯電錯誤說[編輯]

11月10日日軍攻陷湖南之岳陽,2天後,11月12日當天日軍向岳陽以南離長沙還有250里的新牆河進犯,結果因爲當時國民革命軍通訊困難,譯電員竟將前方電訊漏一「牆」字,致將「新牆河」變成離長沙僅有12華里的「新河」。

長沙警備司令部、長沙市警察局和長沙警備第二團誤傳日軍已至,倉促放火。這時候,日軍離長沙還有200多里。況且,長沙周圍駐紮着10多萬國軍正規部隊嚴防死守,日軍要想突破國軍防線並非易事。所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雖然在白天下達了準備毀城的文書,但並沒有正式下達毀城命令。首先獲得此訊息的長沙民眾自衛隊,在沒有得到指示的情況下,便擅自放火。城內警備司令部見城外起火,以為是信號,便全城放火,消防隊及警察見狀也已撤離長沙,早前為了實行焦土政策,所有消防車也把水放了,換成汽油。於是國軍將領發現後,大火已無法撲救,只能宣佈棄城。最終造成文夕大火。[6]

經過與損失[編輯]

大火首先從省政府和警察局等重點部門點起,然後點燃學校、醫院等單位,最後挨家挨戶放火,許多人還在夢中已葬身火海。一把大火把綿延幾公里的長沙古城燒為灰燼。長沙大火延續五日五夜,後自行熄滅。[6]30000多人在大火中喪生,全城90%以上的房屋被燒毀,共計5.6萬餘棟。[1]

政府機關被燒毀的有省政府、民政廳、建設廳、警察局、警備司令部、省市黨部、保安處、地方法院、高等法院、電報局、電話局、郵政局、市商會、中央通訊社、中央廣播電台和在長沙各家報館等大部或全部建築;

被燒毀或大部燒毀的學校或教育機構有省立湖南圖書館湖南大學明德中學岳雲中學楚怡工業學校兌澤中學第一師範南華女中明憲女校妙高峰中學省立長沙高級中學民眾教育館等31所;

被毀的銀行有湖南省銀行江西裕民銀行上海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等十餘家;被燒毀工廠的有40多家,其中損失最大的有湖南第一紡織廠,其廠房損失達27萬餘元,原料損失達96萬餘元,機器設備損失達60多萬元。長沙作為全國四大米市之一,190多家碾米廠和糧棧僅倖存12家半。綢布業損失約200餘萬元,約占全行業資產的80%。湘繡業40家全部毀滅。除湘雅醫院外的所有醫院均被燒毀。

長沙古跡定王台也被徹底燒毀;天心閣內全部建築也被毀(後於1983年重建)。

放火時,留城的老百姓尚在睡夢中,及至從夢中驚醒,還以為是日軍打進城來了。正準備奪路逃命,但烈火已經臨門,大多數的街巷已被煙火封住。

目擊者[編輯]

當時周恩來葉劍英都在長沙,起火時他們帶重要文件急忙撤離,於13日下午到湘潭郭沫若當時也在長沙親歷了大火,《郭沫若傳》中對情景進行了描述:「只見城中烈焰升騰而起,映紅了整個夜空,來不及撤退的長沙百姓,披頭散髮尋找親人的,頓足捶胸的,望着大火發呆的,撲向火叢搶救財產的,……歇斯底里失望地絕叫,伴隨着房倒屋塌的轟隆聲。……車至城郊關帝廟前,極目遠望,根本不見長沙蹤影,惟有沖天的火光和翻滾的濃煙,顯然火勢還在蔓延。」[1]

事後[編輯]

時蔣介石得訊後表示「此皆我用人不當之咎,而亦中國人才缺乏之所致」。又說,「文白(張治中之號)不知責任所在,猶以為普通罪過,尚思推諉卸責,此表示無能無知之事小,而對於革命與廉恥之事大……」蔣介石本擬即赴長沙,惟時任第九戰區司令陳誠竭力勸阻,謂長沙現毫無兵力,人心慌亂堪憂,待稍穩定後再北上不遲;同時急調附近中華民國陸軍第二十軍(俞濟時部)連夜趕來長沙,一方面責令張治中督率部下儘快清掃主要幾條街道(如國貨陳列館前大馬路)並撲滅餘燃,雖略微修飾門面,實難掩傷心觸目之慘狀。蔣介石於16日晚間到達長沙,親睹長沙劫後慘狀,及陳誠、張治中來見時,告曰:「長沙焚毀,精神上之打擊,千百倍於戰敗之痛苦,可恥可悲,莫此為甚。」

大火之後,日機曾將大火後所攝照片投擲於劫後長沙,上印「請看是誰殺人放火」,以圖動搖民心。[7]

中華民國政府為查究責任,特設軍事法庭於陸軍第二十軍軍部,派賀國光為審判長,拘押長沙警備司令酆悌、警備第二團團長徐琨和長沙市警察局長文重孚三人於軍部特務排。1938年11月18日,審判結果,酆、徐、文三人均處死刑。張治中撤職查辦,詎經人斡旋,調軍事委員會政治部主任。但迫於輿論界和湖南民眾的義憤和壓力,張治中仍於十二月三十日向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和軍委會委員長蔣介石提出了辭職。

蔣介石又請軍委會政治部副部長周恩來等人調查事件經過。事後,周恩來等人以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和軍委會政治部名義聯合發表關於長沙大火真相之說明:其原因:(一)、由於地方軍警負責者誤信謊言,事前準備不周,臨時躁急慌張之所致;(二)、由於曾從事破壞準備之人員及人民(自衛團丁森等)鑒於敵機之連日轟炸及最近平江、岳州、通城、通山等縣被炸之慘,激於民族義憤,以為敵寇將至,乃即自焚其屋,遂致將準備工作變為行動,於是,一處起火,到處發動,以致一發而不可收拾......[8]1938年11月14日周恩來評價長沙大火:「應該承認,蔣委員長所提的『焦土抗戰、堅壁清野』乃抗戰策略之一,也反映了中國人民破釜沉舟,死裡求生的決心。……在具體做法上,要認真安置好老弱婦孺,組織青壯年配合軍隊把當地的物資財產能搬走的搬走,能埋藏的埋藏,只有那些搬不走、埋不了的才忍痛毀掉,以達到困敵、制敵的作用。現在放火燒長沙,事先不動員、不通知、不安民,深更半夜突然全城放火,燒死多少居民、焚毀了多少財產,僥倖逃出火海的,深冬臘月,無所棲居也將凍死、餓死。這種為敵所利用,便宜了敵人,難住了自己的做法,絕不是真正的『堅壁清野』……」

1938年11月19日,長沙城的廢墟上重新出現了菜市:賣肉者3人,賣菜者2人。

警世鐘雕塑

2005年7月,長沙市首個以紀念「文夕大火」的建築———電燈公司遺址紀念牆建成。紀念牆位於湘江風光帶與勞動路交匯處。 同年建成的還有長沙大火警世鐘大型雕塑。

影響[編輯]

文夕大火毀滅了長沙城自春秋戰國以來的文化積累,地面文物毀滅到幾近於零。長沙作為中國少數幾個2000多年城址不變的古城,文化傳承也在此中斷,在歷史研究上造成無可估量的損失。人民流離失所,商業貿易、政府機關、學術機構等幾乎完全被摧毀。1939年9月至1944年8月,日軍發動了四次長沙會戰,轟炸長沙100多次。國軍在前三次會戰勉強抵擋日軍攻勢。在文夕大火中損毀嚴重的長沙成為了一片廢墟。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文夕大火,火烧长沙30000人!一着不慎,酿成惨案_人文频道_东方头条. mini.eastday.com. [2019-07-18]. [永久失效連結]
  2. ^ 《中日長江大決戰》作者: 孫挺信 風雲時代出版社 p130 1993年7月 ISBN 957-645-385-2
  3. ^ 《中日長江大決戰》作者: 孫挺信 風雲時代出版社 p131 1993年7月 ISBN 957-645-385-2
  4. ^ 《回憶父親張治中》作者: 張素我(口述) / 周海濱(執筆) 江蘇文藝出版社 2012年4月 ISBN 9787539949864
  5. ^ 馮傑. 陈诚与张治中:长沙大火引起的一场误会. 澎湃新聞. 2016-05-04 [2020-11-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05). 
  6. ^ 6.0 6.1 華宣恩口述/親歷長沙大火:譯電員漏字釀慘禍
  7. ^ 譚仲池. 长沙通史(现代卷). 2013年6月1日. ISBN 9787999008996. 
  8. ^ 《中日長江大決戰》作者: 孫挺信 風雲時代出版社 p132 1993年7月 ISBN 957-645-385-2

外部連結[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