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者 (美國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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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者(或稱為美國輝格黨革命黨大陸會議派反叛者)是指美國革命期間英屬十三殖民地境內暴力反抗英國統治的人,同時,他們在1776年7月宣布美利堅合眾國獨立。他們的反抗受到托馬斯·傑弗遜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托馬斯·潘恩等人影響。

愛國者們作為一個群體,代表了廣泛的社會,經濟,民族和種族背景。他們之中有律師,如約翰·亞當斯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有莊園主,如托馬斯·傑斐遜;有商人,如亞歷山大·麥克杜格爾和一般農民如丹尼爾·謝斯和約瑟夫·普拉姆·馬丁(Joseph Plumb Martin)。

用辭[編輯]

1768年後,對英國法規的批評者自稱為「輝格黨」,將自己與同樣支持相同殖民地政策的英國輝格黨成員相對應(包括了激進輝格黨和愛國輝格黨)。《牛津英語詞典》中「愛國者」的第三個定義是「積極抵抗占領他/她祖國的敵軍的人;一個抵抗運動的成員,自由鬥士。 最初用於指美國獨立戰爭中抵抗和與英國戰鬥的人。」此詞最早的使用是1773年一封來自本傑明·富蘭克林的信。在當時的英國,「愛國者」含有負面含義,塞繆爾·約翰遜說,此詞被用來攻擊「一個參與結黨鬧事干擾政府的人。」[1]

仍然忠於國王的殖民地人民稱他們自己為保皇黨,「托利派」,或者「國王的人」。

影響[編輯]

許多愛國者在1775年之前以小組為單位活動,如自由之子。當今美國所指的愛國者中最突出的領導者為美國開國元勛。愛國者們來自許多不同的背景。愛國者群體中最活躍的當屬受到良好教育和相當富有的人。然而,沒有一般民眾的支持,如農民,律師,商人,女裁縫,主婦,店主,牧師,獨立鬥爭將會失敗。

2000年歷史學家羅伯特·卡爾霍恩說,歷史學家們的共識為,十三個殖民地中,40%到45%的白人群體支持愛國者事業,15%到20%支持保皇主義,餘下的人中立或低調。[2] 因為白人人口有大約250萬人,所以保皇黨人數大概有38萬到50萬人之間。由於大約只有8萬保皇黨在1775-1783年離開美洲,他們中大部分人留在美洲。這些人走去加拿大,英國,佛羅里達或西印度群島,但有些人最終還是回歸。[3]

無代表,不納稅[編輯]

愛國者派反對立法院的課稅,因為在納稅人中沒有代表出席。「無代表,不納稅」是他們的口號,特指在英國議會中他們缺少代表席位。英國反駁到認為是有「實際代表」的,所有議會成員均代表所有大英帝國公民的利益。

雖然某些愛國者宣稱忠於國王,但是也認為地方議會應當管理與殖民地相關的政策。殖民地應當自行管理事務。實際上,法國印第安人戰爭前的一段「有益的忽視」政策時期,他們就已經開始管理自身事務了。一些激進愛國者在稅吏和海關官員身上塗柏油和黏羽毛,使之處境危險;這種行為在愛國者聚集點波士頓尤為流行,但在這裡,這種行為也最早止住。[4]

傑出愛國者名單[編輯]

下列個人中,大多數在美國革命中身兼多職。

政治家和公職人員[編輯]

檄文執筆者和活動家[編輯]

軍官[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愛國者"(Patriots)在牛津英語詞典(在線第三版2011).accessed 19 December 201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 ^ Robert M. Calhoon, in 'A Companion to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2000); p 235.
  3. ^ Thomas B. Allen, Tories: Fighting for the King in America's First Civil War (2011) p. xviii
  4. ^ Benjamin H. Irvin, "Tar and Feathers in Revolutionary America," (2003)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0-06-18.

參考書目[編輯]